嗨嗨大家,前陣子新北市勞工局發布新聞稿指出,有某間公司的女性員工在去年4月份時就告知主管自己將在8月份結婚,沒想到7月底時,公司卻以她所擔任的職務有縮減人力的需求,因此依照勞基法第11條第4款(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予以資遣,因此勞工憤而向勞工局提出申訴,後續該公司也因此被處以30萬元的罰鍰。
我們過去有分享過一些有關於「就業歧視」的基礎概念,但實務上過去常見因此被處罰的案例大多是以性別、年齡為主,本次是較為少見的被認定資方以「婚姻」為由而對勞方有就業歧視,因此我們就透過新聞中取得的資訊,來分析一下這個案例吧~
關於就業歧視
依照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規定,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因此如果雇主在面試過程、招募廣告、勞動契約或各項文件中有透露出因為上述的因素設定為聘僱、核薪、考績或甚至升遷的條件時,都有可能涉及就業歧視。
不少違反就業歧視規定的雇主,其實都不是因為犯了在徵人廣告上直接寫了「限OOO」的這種基礎錯誤,反而是因為間接的關聯性而遭到處罰。例如過去有些案例就是因為在招募廣告上寫了「徵洗碗阿姨」(性別歧視)、「限役畢」(年齡歧視)而遭到認定違法,或是在員工辦理育嬰留停時,便對其提出了過往不曾有的限制、要求,因此而被認定具有就業歧視的嫌疑。
因為員工結婚而有不當措施,涉及婚姻歧視
在本次新北市裁罰的案例中,雖然沒有太多細節的描述,但我們仍然可從新聞稿中簡單歸納出幾個該公司被認定違法的原因:
❶資遣結果與結婚事實有高度關聯性
在報導中可以看到資方已經事先知道員工將在8月份結婚,結果卻在7月底就將其資遣,很難不讓人聯想公司是為了規避給予員工8天的婚假而搶先資遣員工。因此從這個案例來看,當個別員工本身或家庭有出現特殊狀況時,公司反而應該要避免瓜田李下之嫌,避免省了小部分的人事成本,卻反而要付出高額的罰鍰。
❷無從舉證有人力縮編的事實
先不論當事人有無結婚的事實,當雇主要主張依照勞基法第11條各款資遣員工時,就必須能夠舉證確實有此法定事由,以第4款「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的規範來說,就必須符合這三個要件才有辦法實施資遣,例如舉出營業項目、經營技術或各部門有哪些調整與改變,並有試著去為員工媒合其他適當之職務,如果窮極一切都沒辦法為員工找到出路,最後才是不得已採用資遣方式終止契約。在本案例中,顯然資方應該是沒辦法舉出具有該法定事由的相關證明,才會被認定違法。
❸主管人員證詞
像這類的案例中,可能因為找不到一翻兩瞪眼的證據,就很難讓主管機關採集到足夠的事證來開出罰單,舉例來說,如果面試官在面試過程中口頭表示我們公司就是只要找女性員工,那求職者又該如何舉證來投訴該公司有性別歧視呢?(一般沒有人去面試會偷錄音的吧)
在此案例中,新北市勞工局有表明「公司管理人員證稱A女士工作經驗豐富且表現極佳,在該部門中僅選擇A女士1人資遣,顯不合理」(該主管似乎已經離職),因此這也就成為主管機關認定資方違反就服法的有利證據。
總而言之,通常會因為員工婚姻狀況進而對其做出不利的處分或措施,不外乎是因為有些公司可能會覺得員工有家庭的話,較難配合公司彈性調動職務、配合加班;然而,也有些公司會覺得員工未婚的話可能會不太穩定,甚至未來可能會因為婚姻而影響到職涯規劃而有太多不確定性。從這兩種極端的考量來看,其實都可以代表以「婚姻」作為判斷用人的標準是沒什麼意義的,未來會影響員工的穩定性、工作表現還是有太多的因素需要綜合考量,與其擔心這些問題又可能會面臨相關法律風險,還不如提高公司的薪資條件與福利,以提高員工留任的誘因吧!
追蹤 @workforce.tw
獲取更多勞動法令小知識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8萬的網紅嘎老師 Miss Ga,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搜尋 @missga 加入Line@,會盡快為大家服務喔! ✭ 加入我們 看更多:https://missga.pros.is/joinmember ✭ ✭ 嘎老師見習生 參加指南:http://bit.ly/2LZTdqB ✭ (已徵到了喔請勿再投履歷,謝謝!) 【徵求】行銷業務 一名 ✔工作地...
役畢是指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人正/帥真好...... 以顏值論薪水ok嗎?】
日前有夜市的海鮮燒烤攤貼出徵才看板,上面寫著「薪資以顏值計算」,引發熱議。正妹帥哥人人愛,但可以用外表計算薪水嗎?
🎸「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不能因為容貌予以歧視
依就業服務法第5條規定,為了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不能因為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依第5條的立法理由,「歧視」是指雇主沒有正當理由而恣意實施差別待遇。目的是避免雇主沒有正當理由,以與工作無直接關聯的原因,給予勞工不平等的待遇,也就是說,如果雇主的差別待遇有其必要性與合理性,就不會成立就業歧視。(高雄地院104年簡字第178號判決參照)
🎸「薪資以顏值計算」涉及就業歧視
夜市燒烤攤雇主用容貌美醜來計算薪水有沒有就業歧視,必須看燒烤攤員工的工作技能與外表是不是有直接關聯?外表越正/帥,薪水給越多這樣的差別待遇,與工作間是不是有必要性與合理性?
燒烤攤的工作技能是燒烤技巧、準備食材、招呼客人等,容貌對燒烤攤店員來說,並不是影響上述能力的主要因素。所以「薪資以顏值計算」可能會因為違反就服法第5條不能因為容貌、五官予以歧視的規定,而涉及「就業歧視」。
🎸但是這些列舉的特質真的合理嗎?建議個案認定與工作的關聯
在81年就業服務法制定時,只有對於「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性別、容貌、五官、殘障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有差別對待,才會涉及就業歧視。在這20年間因為雇主的要求更加五花八門,增加了性傾向、婚姻、年齡、星座、血型等,做為不受就業歧視所保護的範疇。
但我們認為以列舉「特定特質受到歧視才是就業歧視」的方式立法並不妥當,社會觀念日新月異,像是81年立法時的「籍貫」,在現代社會幾乎已經不再看到,又像是求職常需要填的「役畢」與否,與工作能力毫不相關,也很有可能構成就業歧視。
所以我們建議保護勞工不受就業歧視的法規,應該不要使用列舉「不應受歧視的特質」之方式,而是個案認定雇主要求是否與工作有直接關聯,才能更與時俱進,快速適應社會需要。
https://news.tvbs.com.tw/life/1474503
役畢是指 在 豆漿 - Soybean Milk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台南北門有三隻貓貓在等溫暖的家
都是乖巧天使貓,喜歡要快~
#領養代替購買
=======================================
[姓名]1.安安 2.大富 3.大貴
[地點] 台南市北門區,靠近水晶教堂
[性別] 1.女生。2.跟3.皆男生
[年齡] 1.五個月左右。2.跟3.皆三個半月
[健康狀況]
1.做過血檢 白血 貓瘟 愛滋 及發病時也做過複檢皆過關 目前已施打第一劑預防針 近期會安排結紮跟栽眼球手術一起 避免一直感染。
2.跟3.未血檢 但沒意外應該也是健康寶寶兩枚 近期會安排預防針。
[個性&特徵]
1.個性親人、可摸可抱、可剪指甲、打針不哀嚎不亂噴、不挑食愛喝水
會使用貓砂、蓋砂,
單獨一隻時蠻愛撒嬌的,但有其他同類時則是母老虎一隻 🤣
未來可能會少一顆眼睛
2、3.可摸可抱、可剪指甲、親人活潑過動、不挑食愛吃、愛喝水
會使用貓砂、蓋砂,就是常會玩貓砂有點頭疼
[其他備註]
認養條件:
1、經濟獨立,男需役畢
2、不關籠 (適應期除外) 不放養,並且做好門窗防護措施 ,不溜貓
3、飲食方面只要求不要是大賣場的飼料或罐罐
4、學生必須家人同意並與家人同住
5、情侶要告知由哪一方負責
6、認養人請務必帶貓咪注射疫苗、晶片及結紮。
不會和您收費用,不過會收結紮押金2000元,願意配合母貓滿6個月(公貓8個月)後帶去結紮,之後證明結紮後匯款退還。
7、需簽訂認養切結書及同意後續偶爾傳照片給我。
[聯絡方式]
如您有領養意願
請FB私訊:https://m.facebook.com/groups/349760251870471/permalink/2001412626705217/?refid=18&__tn__=-R 自介/年紀/職業/住屋狀況/養貓經驗(無也可,但需做好養貓功課)
役畢是指 在 嘎老師 Miss Ga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搜尋 @missga 加入Line@,會盡快為大家服務喔!
✭ 加入我們 看更多:https://missga.pros.is/joinmember ✭
✭ 嘎老師見習生 參加指南:http://bit.ly/2LZTdqB ✭
(已徵到了喔請勿再投履歷,謝謝!)
【徵求】行銷業務 一名
✔工作地點:新北市三重區
✔工作時間:一~五 08:30~17:30
✔薪資:NT$35,000+業務獎金
✔性別:男女不拘(男需役畢)
✔個人特質需求:
1. 喜歡與人相處、幫助他人
2. 良好溝通及觀察能力
3. 喜歡唱歌,至少喜歡音樂
4. 有業務經驗佳
5. 以未來成為主管來培訓,所以有管理經驗佳
✔工作內容:
1. 宣傳/行銷活動的規劃及執行
2. 開發線下歌唱教學業務
3. 協助消費者註冊線上課程
✔其他福利:
1. 業務培訓課程
2. 主管培訓課程
3. 有貓
----------
請寄信至 ga+BD@missga.cc
標題:應徵嘎老師行銷業務_你的名字
❤️購買一對一歌唱課程►► https://missga.cc/plan/list
----------
👉馬上訂閱嘎老師►► https://goo.gl/FKy72U
👉觀看所有影片►► https://goo.gl/S8xehK
----------
◇點選播放清單看更多同類型影片
《聲音改造企劃》►► http://bit.ly/2IglqEb
《嘎名人唱歌》►►https://goo.gl/nXkh5Y
《接唱挑戰》►►http://bit.ly/2UkdLtA
《影片論壇》►►http://bit.ly/2Ujifkf
《歌唱作業Cover》►►http://bit.ly/2D5cdOg
《嘎啾盃歌唱比賽》►►http://bit.ly/2DhNnuF
《歌手教你唱》►►http://bit.ly/2v9v4mU
《音樂人生故事》►►https://goo.gl/oJLhn5
《我的聲音沒有穿透力》►► https://goo.gl/UbktkD
《我的高音唱不好》►► https://goo.gl/Uh2tL7
《聲音觀念與迷思》►► https://goo.gl/dD9QiM
《聲音想要有厚度》►► https://goo.gl/G8SQcy
《KTV必備攻略》►► https://goo.gl/abZXqu
《超簡單樂理系列》►► https://goo.gl/tkxzAY
《練習工具》►► https://goo.gl/xng656
#徵才#履歷#嘎老師
----------
◇ 上一集《《你要的全拿走》誰唱得最好?內附超簡單教學》
►► https://youtu.be/Xx0gEp_MlvE
◇ 下一集《《嘎啾盃歌唱比賽》我心目中的好聲音竟然是!?》
►► https://youtu.be/MRUUui_sVF0
----------
◇ 微博►► http://weibo.com/iammissga
◇ Bilibili►► https://space.bilibili.com/315912388
◇ IG►► https://www.instagram.com/iammissga
◇ FB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IAmMissGa
----------
【製作團隊】
- 企劃:嘎老師 Miss Ga、黃亞涵 Hanya Huang
- 企劃執行:黃亞涵 Hanya Huang
- 剪輯&後製&美術 & 封面:喵太NEKOTA
役畢是指 在 勞委會認為求才職缺限定"役畢"涉歧視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蔡亞樺、王玉樹╱台北報導】企業徵才常見刊登「限役畢」徵才條件,限定男子須服役完畢才能應徵,勞委會指此舉涉及年齡歧視,去年底主動發函各縣市政府,認定其有就業歧視 ... ... <看更多>
役畢是指 在 [新聞] 徵才「限役畢」歷史共業再犯就罰- salary - PTT職涯區 的推薦與評價
台北市府勞工局經過一年多討論,六月底評議認定,限役畢是長久來對男性求職者的徵才條件,業者引用非出於惡意,不成立就業歧視。 勞工局指出,考慮到民眾多不清楚此舉 ... ... <看更多>
役畢是指 在 [新聞] 徵才「限役畢」歷史共業再犯就罰- 看板Salary 的推薦與評價
來源:
https://udn.com/NEWS/LIFE/LIF6/7237425.shtml
原文:
國內知名航空、海運業者,因徵才註明「限役畢」,遭檢舉為就業歧視。台北市府勞
工局經過一年多討論,六月底評議認定,限役畢是長久來對男性求職者的徵才條件,業者
引用非出於惡意,不成立就業歧視。
勞工局指出,考慮到民眾多不清楚此舉違法,僅對遭檢舉企業發出行政指導函,要求
改善,並未開罰。不過,已發函人力銀行網站、報社、就業廠商,未來刊登徵才廣告時,
不得再用「限役畢」字眼。廠商若被查到違法,第一次會勸導改善,二度違法就會開罰卅
至一百五十萬。
徵才時限役畢,過去被視為理所當然。去年四月,有民眾向北市勞工局抗議,認為此
舉影響工作權。
這是全國第一起評議「限役畢」涉及就業歧視的案子,由於和就業市場息息相關,引
發關注。企業則反彈,指員工須長期培養,限役畢是「必要措施」,產、官、學界意見分
歧。北市府慎重以對,期間召開過五次就業歧視評議委會討論,勞委會去年兩度函釋後,
今年二月再提出函釋,指限役畢是「間接就業歧視」。
勞工局表示,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不得因求職者性別、年齡、婚姻等,給予差別待
遇。勞委會將限役畢定為「間接歧視」,因男性當兵須符合一定年齡,受影響層面為特定
對象,並非表面可看出的直接歧視。
對有業者憂心,徵才時不得註明限役畢,恐影響人才招募和營運。勞工局指出,二○
一四年就要從徵兵制改為募兵制,將不再有此問題。在此之前,仍會加強宣導,民眾求職
遭刁難也可檢舉。
--
十大謊言
1.同學:我沒唸啊,不知道為何考這麼高。 2.來賓:大家好,我只簡單講兩句。
3.老闆:我不會忘記你的貢獻。 4.職員:明天我就不幹了。
5.商人:虧本大拍賣,只到今天。 6.明星:我們只是朋友。
7.政客:我決定退出政壇! 8.女孩:這是我的第一次。
9.父母:我幫你把紅包存起來了。 10.歐巴桑:帥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13.54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