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地方你「聽」過嗎?
不管是「魏家坡」還是「魏坡村」我想即便再熟悉中國旅遊的朋友都可能沒聽過,再說「魏仁浦」同樣就算你深略中國歷史,也可能沒聽過...,但他可是身經後梁、後唐、後晉、後漢、後周五代中的三代,又橫跨了宋代,甚至當上了其中三朝代的宰相。
但,這些成就都遠不及,他培育了洛陽四大牡丹「魏紫」更讓洛陽人津津樂道,而「魏家坡」便是他培育出「魏紫牡丹」的地方。當然,也是座始建於清代嘉慶-道光年間,有著三百多年歷史的古村落。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9萬的網紅侯漢廷為民請命,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歡迎複製網址分享:https://goo.gl/oNZMmP 【爾曹身與名俱滅,不廢江河萬古流】 五百年後,唐宋八大家依然會成為人類文明史上的瑰寶,而連署降低文言文比例的「文學台灣雜誌社」,只會成為歷史的灰燼。 「文學台灣雜誌社」發起的連署,充斥似是而非、模稜兩可、罔顧事實的言論。 首先,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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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時候面對現實
現在是面對現實和實事求是的時候。首先,不要對我有偏見,以為我是大淡友,天天唱淡中國和香港。請看事實,想一想以下三個問題:
1. 2020年大水災之後,2021年的水災更加嚴重。你認為2022年會不會有水災? 請問水災的經濟損失是多少? 中國能否承擔如此龐大的經濟損失?
2. 2020年爆發疫情,立即有疫苖亦立即有變種病毒。你認為變種病毒會否變到人類科學無法應付? 疫情會否很快結束? 中共的「一人確診萬人被封」,「機場港口和工廠只要一人染疫就全面封閉」....這樣的封區管控經濟損失是天文數字,疫情持續下去,中國能否承擔如此巨大經濟損失?
3. 習近平跟天鬥跟地鬥,跟全世界鬥。以習近平的學識才智,他能否鬥得贏天地,是否可以打敗全世界? 要是鬥輸了,中共承擔得起這樣的失敗嗎?
封閉一年半,大部份中小型企業已經破產。即使仍未破產的中小型企業也在破產邊緣徘徊。疫情再拖下去,即使不惡化,我可以肯定經濟會全盤崩潰。請看看現實情況吧,三藩市唐人街是美國歷史最久及最大規模唐人街,人流比得上香港銅鑼灣和旺角女人街。加州第二旺區是屋崙唐人街,熱鬧程度和灣仔差不多。
2019年12月,疫情爆發之後,唐人街突然變得淡靜,街上幾乎沒有行人。淡靜持續至今長達年半。三藩市唐人街二百多家餐館店舖,仍然營業的只有四十多家。營業額最多的是有露天座位的餐館,即使如此,營業額只有以前1成。大量餐館店舖倒閉,包括百年老舖康年海鮮酒家。以前一舖難求的三藩市唐人街竟然出現吉舖而且空置率超過兩成,仍在持續上升。老華僑開始懷疑三藩市唐人街會否因為疫情而永遠消失。
三藩市是遊客區也是商業區,疫情時期的寫字樓使用率約15%,少了人在三藩市工作,遊客絕跡,餐館不能堂食,生意相當慘淡。2019年,三藩市舉行1,600場會議和展覽。2020年4月至2021年5月的1年時間,只舉行29場。少了會議和展覽,酒店入住率也少了很多。
2021年5月開始,死氣沉沉的唐人街出現一線生機,餐館可以堂食,沒有露天雅座的餐館也有生意做。雖然營業額仍然慘淡,可是,前景光明。疫情應該很快完結,大家都很開心。為了吸引遊客,唐人街每星期舞獅助興。
到了7月,屌他變種病毒證明疫情可能永遠持續下去,形勢急轉直下,這一線生機煙消雲散。三藩市唐人街也無法支持下去,香港如何能夠在疫情之下生存? 中國經濟如何能夠不崩潰?
2021年年初,所有人都很樂觀,以為有了疫苖,疫情很快完結,一切回復「正常」。中國水災不會出現,2020年水災只是個別事件。我認為疫情只會持續惡化,水災會不斷出現。當時我說甚麼都被人嘲笑。疫情揮之不去,解封之後再封,最終會將所有人封死。水災越來越嚴重,2021年災情比2020年慘重得多。
樂觀是好事,太樂觀就不是好事。是時候看看日後的日子是甚麼樣子,不要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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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第一案重判9年;國安法庭現「四不像狀態」;「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極可能從此成禁語】
香港《國安法》正式落地生效一年後,香港今(7月30日)出現第一宗《國安法》的判決。判決對象是香港24歲青年唐英傑,在高等法院經歷審訊,早前被判「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成立,香港高等法院於今天下午3時宣判監禁9年的刑期。
法庭指出唐英傑的罪名有二,其中「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的量刑起點為6年半,「恐怖活動」罪量刑起點為8年,當中兩年半分期執行,終判處9年監禁,同時吊銷駕駛執照10年。唐英傑代表律師隨後表示,將會提出上訴。
此事件起源2020年的7月1日,當天香港《國安法》落地生效,儘管警方拒絕七一遊行申請,大量市民仍自發上街抗議;唐英傑騎著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下稱光時旗)的重型機車,涉及未按警方指示停車並衝向防線,造成3名警察受傷。唐英傑隨後被捕,成為香港第一名以《國安法》被起訴的被告。被捕後唐英傑一直被收押,直到今年6月23日正式於法庭接受審訊。
24歲的唐英傑是餐廳的服務生,他在此案中選擇不自辯,交由資深大律師郭兆銘、大律師劉偉聰代理,劉偉聰此前參選區議員、亦在民主派初選47人案中被控違反《國安法》,目前保釋在外。罪成之後,郭兆銘在求情階段表示,被告在七一當日做了非常非常愚蠢的事,但被告曾經嘗試煞車避免意外發生,並非嘗試去撞死一名警員;被告單身,與父親及妹妹同住在公屋,被捕後他在收押所中修讀英文及管理學,希望出獄後能找到工作維生,現已真誠地為其行為感到後悔。
但法庭不接納所有求情,指出認為此案沒有減刑因素,雖然被告有悔意,但沒有認罪,法庭知道唐英傑是家庭經濟支柱,過往良好品格,但品格和家庭背景不可以用作求情因素。
自27日判決成立後,香港包括律師、學者、媒體都在討論未來「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這一口號從此是否將成為禁語,是否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展示均違反香港《國安法》,目前各方只能猜測,結論仍是未知數。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對《明報》表示,日後如有市民公開呼叫「光時」口號或展示光時標語,「有相當可能構成煽動分裂國家」。
而香港法律學者、民間法律團體法夢成員阿腸(化名)表示,這次判刑相當具體和技術性,法庭沒有就《基本法》中所保障的人權進行辯論,也沒有針對「煽動」及「分裂國家」等控罪元素提出抽象的、一般原則性的總結,而是根據唐英傑揮動光時旗是在七一移交紀念日等具體情境,判決有罪。他預計在司法層面,這次判例不一定成為日後案件的直接參考,但由於法庭沒有就紅線畫出具體界線,反而未來可能讓市民進一步加強自我審查。
■ 有別其他法律的審判過程,國安法庭不設陪審團,唐英傑案為香港先例
這一次審訊,是香港高等法院對高刑期的案件,首次不設陪審團。
在15天的長期審訊中,控辯雙方的一大爭議點為「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八字口號是否指向香港獨立的政治倡議,最終由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裁決,在本案語境中,這個過去兩年於港人口中朗朗上口的口號,帶有分裂中國的意思。
在香港法庭過往的高刑期案件中,事實裁決和是否罪成由陪審團做出。針對高等法院初審刑期達7年以上的刑事案件,香港法院過往會組成7~9位市民組成的陪審團,負責裁定不同的控罪元素成立與否,罪成之後,再由法官進行量刑。
從制定過程到執行方式,《國安法》均有別於香港現時法律。它沒有經過本地諮詢、立法會通過,完全由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制訂。整部法案從消息傳出到正式生效僅僅花了41天,立法過程從未對外公開。
根據港府最新數字,自去年6月30日深夜生效以來,至今年6月底,香港已有117人被以《國安法》拘捕,當中64人被檢控,包括傳媒大亨黎智英、《蘋果日報》多名高層、主筆,不同光譜的民主派政治人物、學者如黃之鋒、朱凱迪、何桂藍、戴耀廷等。另外,包括《蘋果日報》在內的3家公司也因《國安法》遭檢控。
作為《國安法》第一名被告人,唐英傑被法庭宣布不得保釋,在開審之前已遭還押356天。唐英傑後,絕大部分被控《國安法》的嫌疑人均不得保釋。
阿腸指出,除不准保釋外,綜觀《國安法》第一案的審判過程,可見香港國安法庭出現了一種新型態,一種介於「普通法和大陸法之間的四不像狀態」,例如在討論「煽動」等控罪元素時仍沿用香港過往普通法的概念,但此次國安法庭不設陪審團,法官的角色在審訊中極大轉變,從原本中立的裁判員,變為經常親自下場、與控辯雙方討論、盤問雙方證人的角色。
對於《國安法》第一案,律政司一方此前稱旨在「保護陪審員的安全」,指示香港高等法院不設陪審團,改由3名指定法官審理。唐英傑一方曾就此提出司法覆核(指要向行政機關提出合憲性的審查),但申請未被接納。
香港法庭指出,《國安法》創立了「一種全新的刑事審訊模式」,律政司司長的指示屬於強制性質;法庭認為按照《國安法》特殊的法律地位及立法原意,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刑事程序中,即使被告擁有陪審團審訊的權利存在,亦應被廢除。
■ 「光時」定義歷經兩方辯論,但香港法庭一錘定音
香港反修例運動中後期,「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這一口號經常在香港民眾聚集的時候被高呼。此次案件的審訊焦點之一,在於上述八字口號是否倡議香港獨立,從而指向「分裂國家」。
控方找來香港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作為專家證人。劉智鵬從中國歷史上的字詞使用切入,「光復香港」意指香港淪陷敵人手中,須奪回香港,包含不承認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的意思,並視中國為香港的敵人;「時代革命」則指利用不同方法改變政權和社會系統,借此改變時代,故包括拒絶中港政府的管治。
劉智鵬認為,光時口號有著「穩定的意思」(意為此口號代表著固定的意義)、「沒有其他條件或因素影響時,我認為一般人都會這樣理解」。
與之相對,辯方邀請了香港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與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教授李立峯作證。兩人從「光復」和「革命」二字的歷史淵源分析,同時採用社會科學的實證研究方法,共同撰寫專家報告。
李詠怡和李立峯的報告採用焦點小組與抽樣訪問等方式進行研究,訪問了超過400個市民的意見,分析超過2,500萬條網上帖文。數據顯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兩句與「香港獨立」的相關係數分別僅為+0.295到+0.353,代表兩個詞組之間的相關性是「中等(moderate)」。在7月13日至15日的庭審中,李立峯在約兩天半的作證時間中,以大篇幅向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介紹統計學的基礎原理,以及社會科學視角看社會的複雜性。
李詠怡指,民眾對「光時」字眼有不同理解,不一定指推翻政權,亦可指「恢復舊有秩序,及團結熱愛自由的不同年齡人士,為時代帶來改變。」儘管李詠怡強調口號在不同脈絡會有不同意義,而控方則連番追問李詠怡,「光復香港」的其中一種解讀是否為「香港特區落入敵人手中」,李詠怡最終回答:「如果答案只能是或者不是,那我說是吧。」
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在27日最終裁決,辯方專家的方式未能協助法庭理解「光時」口號意思。判詞中,法官指出兩位專家在報告表明接納「香港獨立」是其中一個與口號相關的概念;判決內容也強調,李詠怡作證時雖說並非必然,但也有承認「光復」一詞能指恢復失去的主權,而「革命」也能指推翻政權,強調他們不反對口號可帶港獨含義。
■ 法庭擴大了「煽動」與「恐怖活動」的定義
針對唐英傑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成立,法庭認為,案發當天是中央對香港恢復主權統治的紀念日,也是港版《國安法》實施首日,並有反《國安法》示威發生,被告插着「光時」旗騎駛重機,在繁忙街道上來回巡遊展示背上的旗幟並故意違反警方指示,顯示他想吸引公眾注意力。法庭認為,所謂煽動屬「廣泛面向大眾」,「形式不管文章、廣告、演說亦成」。
法庭最終裁決,在當天情境中,旗上光時口號有煽動的「自然及合理效果」,是能夠帶有把香港從中國分裂的意思,也能夠煽動他人干犯分裂的行為;唐英傑理解口號有港獨含義,並故意展示口號與他人溝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
至於唐英傑另一項成立的罪名是「恐怖活動罪」,法官的判決指出,被告蓄意騎重機撞向警員,符合「針對人的嚴重暴力」的定義;而且被告公然挑戰「象徵香港法律與秩序」的警方,無疑會引起守法市民對自身安全的恐懼,並擔心香港的公共安全,尤其會令他們覺得一個安全和平的社會將淪為無法無天,「必然會對社會造成嚴重危害」。
法官再提到,涉案口號不論是如上述裁定有分裂國家的意思,或者採用辯方的解讀,都屬於一個「政治主張」,因此,被告的行為構成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因而罪名成立。
■ 商人、新聞學者:對判決感無所適從
曾在店內展示「民主女神像」、店鋪曾被警員以涉嫌違反《國安法》搜查的童裝連鎖店老闆周小龍知道判決後,向媒體表示認為判決仍有很多不清晰的地方。周小龍說他們只是把標語放在自己店內,沒有插在機車上衝向警察,希望法庭政府清晰解釋什麼「不可以做」。
浸會大學傳理學院新聞系前助理教授杜耀明則反映,判詞顯示,法庭採納「光時」口號只要其中一個含意涉及港獨,已足夠構成違法。他指出法官可以憑環境裁定被告人犯案時的動機,情況會令新聞界擔心,以致損害言論自由。
(判決全文連結:https://bit.ly/3C66Dbx )
(文/李智賢、溫艾鋒 發自香港 )
#延伸閱讀
【評論/打造三位一體的巨獸:香港國安法制的演化與擴張】https://bit.ly/3j2WbIV
【「愛國者治港」為民主上鎖:47位泛民派被控顛覆政權,中國人大改變香港選制】https://bit.ly/3BTrr5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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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曹身與名俱滅,不廢江河萬古流】
五百年後,唐宋八大家依然會成為人類文明史上的瑰寶,而連署降低文言文比例的「文學台灣雜誌社」,只會成為歷史的灰燼。
「文學台灣雜誌社」發起的連署,充斥似是而非、模稜兩可、罔顧事實的言論。
首先,國文課綱的問題在於課審會依法沒有權限發起投票制訂課綱,被指出有九大黑箱(https://goo.gl/1xfnPx)。不論投票結果為何,教育部都無須遵守。但,連署者不跟你談程序、轉移焦點,他只高喊:「調降文言文比例」。
連署者希望把議題拉到「文白之爭」,是圍魏救趙、炒作話題、別有居心。但核心根本不是文言白話之爭,是黑箱問題、是20篇古文哪篇不適宜的問題。
其次,國文老師捍衛精簡到不行的20篇古文。高中3年只讀20篇文言,連署者能夠證明這個叫「多」嗎?20篇每一篇都有其意義,連署者能夠證明這20篇哪一篇有問題嗎?連署者能否舉證,說20篇的哪一篇會「形成國民文化養成的枷鎖,阻礙國民心靈的開展」?
如果連署者真能舉證讀〈桃花源記〉會造成學生心靈缺陷,恭喜你,你就是心靈有缺陷者,因為你小時候是讀這些長大的。
請問,連署者能否說明,〈醉翁亭記〉、〈師說〉、〈虯髯客傳〉,到底哪一篇會加重「台灣的殖民意識、不合時宜的中國結再現」?不覺得網路票選出的日本人中村櫻溪在日本殖民時期來台灣總督府工作寫的〈七星墩山蹈雪記〉才強化了殖民意識嗎?
連署者通通不說,他只很籠統地把「文言文」都打成「舊有黨國體制遺留的弊病」。但到底哪裡黨國?什麼弊病?難道讀〈出師表〉就會加入國民黨?既無邏輯、也無推論與例證,完全是一派胡言。
連署者說,「降低文言文比例,強化台灣新文學教材」。又是個混淆視聽的說法。連署者希望增加詩歌、戲劇、小說、同性文學、鄉土文學、地方文學,我都同意,但是文言必讀20篇,現況下白話課文可以有50篇空間,請問連署者如何證明50篇不夠、必須再刪減20篇文言文?
如果連署者的重點是希望增加台灣文學教材,應該是檢討現況50篇的內容,而非去刪減20篇文言文。
連署者如果還真認為自己是文學家,就請摸摸自己的良心,請問:網路票選的〈七星墩山蹈雪記〉、〈番社過年歌〉的思想深度、文學價值及歷史地位能與〈春夜宴桃李園序〉、〈赤壁賦〉比嗎?
連署者除非泯滅良心,否則不可能認同網路票選的作品勝過古文的精選。
那麼連署者到底在想什麼?
連署文清楚寫道:「追求國家重建的台灣、配合台灣的國家重建」,就是搞台獨。
不怪連署者有著民進黨的前主任、前立委、台獨黨的立委候選人、著名的獨派學者。
反觀,認同高中生應該讀20篇文言文的教授、學者,有鼓勵大家拿五星旗嗎?沒有,因為他們談的是教育、是文學、是經典。但是白話連署者,談的是政治。
繁華、高雅、進步的文明,往往被粗鄙的野蠻毀於一旦;高智慧的蘇格拉底,被一群無知的暴民投票投死。恭喜台灣人正在見證這一切的發展。
反對20篇古文者會說,「有能力用文言文來罵」。
那好!我引用杜甫的詩,「爾曹身與名俱滅,不廢江河萬古流」。
五百年後,唐宋八大家依然會成為人類文明史上的瑰寶,而連署降低文言文比例的人們,只會成為歷史的灰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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