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安全大家談】
交通最重要的就是安全跟暢通,而政府基於安全,為民眾規劃了快慢車道分隔島、機車繞道等措施,但民眾具體的感受上,真的有達到安全的目標嗎?
我跟黃捷 鳳山捷伴同行上個月舉辦道路體檢公聽會時,要求交通局舉辦公民參與活動,匯集民意作為政策改進之依據,改善交通安全,很高興交通局在今天就舉辦了「機車安全大家談-公民咖啡館」活動,36 位不同年齡、職業的市民朋友參與討論,我也到場聽了大家的想法,摘要如下:
◆ 市區道路以不設置快慢車分隔島為原則,避免干擾車道延續性以及避免造成車輛匯入時車速落差引起的危險
◆ 嚴格取締並排停車等違規停車
◆ 路面坑洞與標線繪製錯誤之修復工程,應提供公開報修平台,並載明施工單位與施工期程
◆ 避免造成車道縮減時車流交匯之碰撞危險,幹道應減少設置停車格,如需設置也應以內凹式為原則,維持車道路寬延續性
◆ 路橋取消快慢車分隔島、機慢車繞道,避免因車道彎曲狹小造成危險
◆ 車向分流取代車種分流為原則,機車考照內容除了兩段式左轉之外也須納入「逐步切入內車道並左轉」之正確方式,交通局跟警察局應配合宣導
◆ 待轉區保留設置提供外側慢車兩段式左轉選用,但繪製須保留與行人穿越道之間的足夠空間,避免侵犯行人路權,同時須避免過於突出,避免直行車輛碰撞(配合行穿線、停止線退縮)
另外,我也對現行「本市實施機慢車兩段式左轉檢核原則流程圖」提出質疑:
〔單向兩車道〕
1. 若內側禁行機車則強制兩段式左轉。
→ 但是,單向兩車道本來就無禁行機車之必要。
2. 單向兩車道之路口若左轉機車「A1 事件 1 件以上/年」或者「A2+A3 事件 3 件以上/年」就禁止機車直接左轉。
→ 對於較小眾的汽車都沒有這麼嚴苛的要求,卻對多數人使用的機車訂下這樣的門檻,顯然不合理。
〔單向三車道以上〕現規定同時滿足三項條件才能取消強制兩段式左轉:
1. 有左轉專用道
2. 有左轉專用時向
3. 無足夠待轉區空間、無違停、無長下坡路段
→ 前兩項條件我可以同意,但第三項條件根本不是取消兩段式左轉評估的必要條件。
除了機車路權,會中也有許多民眾反應更廣泛的交通政策,包括應基於人本交通思維,設置行人庇護島等等。交通局接著將在五月份舉行專家學者會議,我們也會持續關注、參與,與大家共同一步一步改善高雄的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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