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 rails 沒特別有愛,但對那種業務根本不到那個等級,跟人家在那邊微服務+DDD+CQRS+分庫分表 只為了工程師的技術浪漫、高大上潮,非常感冒。
那種把產品架構跟設計搞得特別混亂之後,就離職再去其他公司騙取其他架構師之類的職位,留著爛攤子給原公司,產品跟團隊就這樣爛掉了,根本是商業間諜的行徑。
尤其是那些微服務後面都是同樣的 tech stack, 甚至連同一座 DB 的狀況,線上出個問題要找錯在哪就要好幾個 team 一天的時間。
我還是覺得,架構的基本原則:
1)剛好才是最好
2)考量各種限制與領域特性,才能訂出最適合現況的架構
3)簡單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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