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故事一起看斯卡羅
2016 年 10 月 7 日,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在邀請學者專家研商平埔族群民族身分及權利相關事宜,獲致初步結論:
為回應平埔族正名訴求,落實歷史正義,以修正原住民身分法的方式,認定為「平埔原住民」。
此一決議,讓多年來的平埔正名運動看見遲來的曙光。
然而,平埔原住民此稱謂就字面意義推想,應該是來自二十世紀初,殖民者族群分類中的「平埔族」。
一般認為平埔族是承繼清代番人分類中的「熟番」而來。現今平埔運動者,也主張在日治時期的戶籍登記被登記為「熟」者,應該恢復其族群身分。
那麼,什麼是「熟」?熟番的分類如何轉變成為平埔族並延續至今?
談到清帝國對臺灣的原住民分類,大略可分為「生」、「熟」番。身分的認定,過往都以服膺帝國文明化程度與繳納賦稅為辨別的基準。
也就是說,一般人大概不會反對作為「熟」番群體,一定比「生」番更符合帝國的「文明」。
實際上,回到番人分類的歷史發展過程,卻不是這麼一回事。
從康熙朝以來,帝國所認知的番社分類系統「野番」、「土番」是延續荷蘭時期以來「贌社」制度下在賦稅原額而展開的認知,並不具文明化概念的投射。
因此,我們可以看到康熙年間甫歸化的岸裡社群生活慣習,在方志中的描繪並不符合帝國「文明」的樣態。
直至康熙末年,官方對番人的分類稱謂才從「野番」、「土番」轉變至「生番」、「熟番」,後來也因界碑、番界的成立,才出現「界內熟番」與「界外生番」的對應。
此一轉變開始排除原本繳納賦稅、卻生活在番界外的番社,例如阿里山社(今鄒族)就從原本的「土番」分類中,被劃歸為界外的「歸化生番」。
然而,熟番族群類屬的確立,則是要遲至乾隆朝才完成。
當時地方官員們為了執行中央朝廷主張的族群政治,因而必須穩定清帝國在雍乾年間形成「生」、「熟」番的分類體系,所以開始制定一系列的熟番政策,用以作為區別不同人群的邊界。
伴隨政策的執行,熟番身分逐漸被固定下來。至此,今日大部分被歸為平埔族的番社,正式定著在「熟番」的範疇。地方社會也開始出現壁壘分明的「熟番」、「漢人」族群邊界。
簡單的來說,「熟番」一詞從清初開始,就不是「自然」或「科學」的族群分類,而是在賦稅架構下,被清帝國逐步以行政規範所產生的群體。
不過,也因為熟番身分具有相應的保護措施,在十八至十九世紀開始出現不少漢人藉由轉變族群身分進入番社,以享利益的情況。
例如:屬於巴宰族的岸裡社通事家族潘士萬一系原本是粵人,但經過抱養的方式成為「熟番」。
清帝國由於沒有具備現代國家精確的戶籍制度作為參考,因此官員們識別熟番的辦法,是以具備十八世紀以來帝國規範「熟番特徵」與否為準則(這類特徵最為顯著,是因為居住在番社、進入編屯等符合官方制度規定),而無關乎本身是否具有血緣、外在體徵等生物性特質。
也就是說,一個漢人如果具備「熟番」特徵,很可能就能被視為熟番。
也因如此,到了十九世紀,這些因制度而形塑的「熟番」族群類屬,恐怕早就與清初甫進入帝國版圖的番社人員組成大相逕庭。
如果說清代熟番是帝國對番人分類下的產物,那麼平埔番則是十九世紀地方社會區別族群邊界的稱謂。
平埔番一詞,並不全然是「熟番」類屬的代稱,而是指來自平原地帶的番人。甚至,居住在平原的阿美族也曾被稱為平埔番。
在此舉噶瑪蘭為例,傳教士馬偕在北臺灣的調查,將番人已被清帝國征服與否劃分為「生番」與「非生番」,在非生番中又分為「平埔番」、「熟番」與「南勢番」。
平埔番是指十九世紀初剛歸化的噶瑪蘭三十六社,他們穿著漢服、剃髮留辮,甚至是建立廟宇祭祀偶像、神主牌。
熟番是指西海岸已經非常漢化的原住民部落;南勢番則是居住在奇萊平原,被漢人征服而未開化的部落。
清帝國所遺留的「熟番」、「漢人」人群分類在朝代易幟後,出現不同的變化,並影響日治初期,伊能嘉矩進行臺灣原住民族群的分類工作,且延續至今。
📺和故事一起看斯卡羅
1867 年發生在恆春半島南端的「羅妹號事件」,深刻地影響了臺灣日後的發展。
看完公視年度大戲《斯卡羅》,想要更認識這段臺灣歷史?想要理解歷史上各族群在事件中如何互動,並在國際關係中彼此角力?想要知道劇情與史實有哪些差異?
鎖定故事的FB和IG,我們會隨著劇情發展,分享相關歷史知識。和我們一起認識這段發生在這塊土地上的歷史,歡迎一起邊看邊討論!
感謝 斯卡羅 SEQALU:Formosa 1867 提供劇照
#斯卡羅 #羅妹號事件 #瑯嶠 #瑯嶠十八社 #原住民 #排灣族 #馬卡道族 #生番 #熟番 #分類 #帝國
📖歡迎至網站閱讀【#鄭螢憶:熟番、平埔番與平埔族:帝國對「番人」分類的歷史】完整文章:https://bit.ly/2WO32yq
同時也有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萬的網紅hulan,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佛陀紀念館永久保存高雄市大崗山龍湖庵3座木造「穹窿頂」藻井彩繪大悲出相圖,由於是台灣首例不解體移地保存的佛教古物,相當具有歷史價值,館方配合518國際博物館日活動,於2019年5月11日上架。 高雄大崗山百年古剎龍湖庵大悲樓,拆除進行重建,住持印悟法師將約有60年歷史的三座彩繪藻井捐贈給佛陀紀念館...
徵廟務人員 在 錯別字-賴正鎧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墓園禁忌 靈魂陪葬》#好友投稿
大家好,我是錯別字。
宗教習俗總是繁瑣,很多老一輩的提醒,年輕一輩卻覺得多餘,但就是這個多餘,讓我有接下來的故事可以講。
(感謝陳泰源提供故事 以下為第一人稱改編敘說)
大家好,我是阿源。
差不多5、6年前吧,我一個非常好的朋友家人過世了,問我可不可以幫忙喪禮上的拍攝工作,因為我跟他真的很要好,加上去拍拍照而已不覺得多難,所以就答應了。
他們是相當傳統的家族,喪禮下葬在彰化老家,當時我一路拍拍拍,拍到墓園棺木要下葬時,法師高呼要迴避,很多人都轉過身子,但我想我是來拍照的,是志工欸,來幫忙的應該沒差吧;二來,自己也有點鐵齒啦,所以就沒有迴避。
當時朋友的某位親戚,是一位阿伯,看到我沒轉身還在拍照,好心提醒我
「陳泰源啊!陳泰源,要轉身啦!」因為他不知道我的小名,就直呼我的本名。
我笑了笑說好,拍了幾張才意思意思轉身,當我轉身的時候,原本掛在左手腕的幸運麻繩掉了!
坦白說,麻繩材質本來就會因為戴久脫落,而且綁的時候有許願,脫落象徵願望實現,所以當下還有點小開心,撿起麻繩放進口袋,但一切的噩運,就從這裡開始。
首先,我把家有機械式停車格,我沒開車出租給別人,來承租的大哥問我,他的休旅車可不可以停,我回他
「這方面我不是很懂,你看別人怎麼停,你的車子跟他差不多應該就可以,但還是要看一下比較好,因為我真的不懂。」
後來他老兄的車頂被壓壞,跑來找我理論
「你當初說可以的!為什麼會這樣!」
「我沒說可以啊!」
「你當初說有!」
死無對證,休旅車大哥一口咬定我的錯,要我全賠!我不答應,他就跑來公司門口大罵,那時真心想躲進廁所一整天不出來,後來找了警方來處理,才緩和一點,是緩和不是結束,結果第二件事情又來了。
忘了跟大家說,我是一位房屋仲介,當時有位客戶把他的鑰匙給我,說有客人看房就自由帶去看,這麼信任我之下,我卻把鑰匙弄不見了!
我找了老半天真的找不到,想說東西不見只要你不找它,等等就會出現,偏偏第二天屋主打給我說
「泰源啊!我剛好在附近,忘了帶鑰匙,你的鑰匙借我。」所以就東窗事發!
屋主非常不開心,認為怎麼可以這麼不當回事,即便我解釋昨天才弄丟的,但他就是不相信,這案子自然就解約了,失去一位重要的客戶。
沒多久,就剛好隔一個禮拜。我帶一組客戶去台北大直看房,一開門撞見別家仲介也再帶看房,我在外面等,那位仲介直直走過來,當著我面遞名片給我的客戶,說可以找他比較看看。
欸欸欸,大哥!我人就站在你面前欸!但當下我還是笑笑的。
回公司後,我打電話去跟對方理論,雙方在電話上大吵一架,吵完店長帶我一起去找對方,結果是道歉的,因為他們有黑道背景。
這些衰事,都是隔一個禮拜前腳搭後腳跟著來,但真正壓垮我的是這件。
當時有個七千萬的案子,買主開口說六千萬就買,那幾天我拼命跟屋主談,說這買家很有誠意,說服好久才談妥六千萬成交,結果最後一步買家忽然改口說不要了,說六千萬買這間不划算,害我捲入一場買賣糾紛,又是店長出面幫我處理,最後還是要賠80萬元。
那時我跟家人、朋友、朋友的姐姐借錢,才還完這筆。
一連串的不如意,讓我患上憂鬱症,醫生看不好,藥也吃不好。媽媽覺得再下去不行,從朋友問到一間宮廟,在土城,拜關公的,說很靈驗要我去看看,我是不信,但是不想讓媽媽難過,還是去了。
那是一間在一樓的宮廟,裡面拜關公但沒神像,有的是一支令旗,乩身是位女生。輪到我們時,乩身問了一下,馬上點出我去幫朋友辦喪事導致的,還說因為沒迴避又被直呼名字,三魂七魄一部分被埋進去,已經不完整了。
當下我其實有點嚇到,媽媽確實知道我去幫朋友辦喪事,但細節我根本沒說,更別說乩童怎麼會知道。
最後乩童說要辦六場法會,一場一萬塊!我聽到六萬就不想處理了,因為沒錢,又不想要媽媽再出錢,但媽媽堅持要辦。
第一場辦完的第二天,我家就出怪事。
我家出現一堆黑色的飛蛾,那種小小不怎麼會飛很笨的蛾,一打下去會粉掉的那種,但奇怪的是家裡不曾出現這些,而且我家住12樓欸,哪飛進來的啊!
我跟土城的廟方人員說,他們要我趕快去廟裡拿符,回家化在陰陽水裡,灑在家裡各個角落,灑完第二天一早,所有的飛蛾都死在地上,我拿掃把掃了滿滿的飛蛾屍體,第三天變得只有三、四隻,第四天就沒有了。
到了第四場法會,我的臉書莫名出現一位不認識的網友,劈頭就要給我一間房賣,說從網路上看到我的影片覺得不錯,而且案子很快就處理完,拿到6%滿%的服務費,總共60萬左右,雖然補不滿80萬的坑,但也還了一大半了。
最後一場法會辦完,我成交了台北市錦州街的康是美店面,拿了80萬的服務費,不但還完所有欠債,還存了一點錢。
結束後,廟方送我一個墨綠色的關公玉珮,但因為太重了,掛在脖子不舒服,我是放在辦公室,外出就放在外套右邊口袋。
其實回想自己不如意的那一段過程,很多時候是理智知道不可以這麼做,過去的也不會這麼草率,但當下就是莫名做出錯誤的判斷,在法事結束後,感覺理智線慢慢被接回來。
後記:
陳泰源是我一個好友兼專業受訪者,一開始認識是我採訪一則,租屋糾紛的新聞需要專家來解說,我打給他講明來意,他也說當天他是休假的,但還是跟我約了一個時間。
抵達時,泰源哥白襯衫上打著領帶,戴了一副粗框眼鏡,但下半身是短褲。他說你們只拍上半身就好對吧。
架好攝影機,麥克風堵上去,他一口氣把所有訪問通通講完,沒有思考、沒有暫停、沒有吃螺絲,一鏡到底打完收工,就客氣送我們去坐車,再自己走上樓回家,接下來的好幾次採訪,他一如上述的專業,高效率高專業的接受訪問。
所以在我聽到他說那一連串的衰事時,我很難置信「真的是我認識的泰源哥嗎?感覺沒有這麼粗線條啊!」
現在的他依舊活躍於房仲業,甚至對於理財很有一套自己的想法,其實一開始,我是跟他聊他的新書「省出一棟房:24招易上手的存錢絕技」,但你們也知道我的職業病,就是聊什麼都會聊到鬼故事,所以就意外問到這一則,架構過程如此飽滿的故事。
最後,還是要倒回正題,泰源哥的新書「省出一棟房:24招易上手的存錢絕技」,不是教你投資股票期貨,是教你省錢的,省錢的方式不難,你我都會,但就是你我都沒想到,他想到了,所以整理成一本書。
我覺得先學會節流,再去想開源,這方面你可以問問陳泰源。
靈異錯別字:
https://reurl.cc/2rzqN4
博客來: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892880?sloc=m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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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勸募條例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1 月 15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救助及社工目
第 1 條
為有效管理勸募行為,妥善運用社會資源,以促進社會公益,保障捐款人
權益,特制定本條例。
第 2 條
本條例所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公益:指不特定多數人的利益。
二、非營利團體:指非以營利為目的,從事第八條公益事業,依法立案之
民間團體。
第 3 條
除下列行為外,基於公益目的,募集財物或接受捐贈之勸募行為及其管理
,依本條例之規定。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一、從事政治活動之團體或個人,基於募集政治活動經費之目的,募集財
物或接受捐贈之行為。
二、宗教團體、寺廟、教堂或個人,基於募集宗教活動經費之目的,募集
財物或接受捐贈之行為。
第 4 條
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衛生福利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
縣(市)為縣(市)政府。
第 5 條
本條例所稱勸募團體如下:
一、公立學校。
二、行政法人。
三、公益性社團法人。
四、財團法人。
各級政府機關 (構) 得基於公益目的接受所屬人員或外界主動捐贈,不得
發起勸募。但遇重大災害或國際救援時,不在此限。
第 6 條
各級政府機關 (構) 應依下列規定辦理前條第二項之勸募:
一、開立收據。
二、定期辦理公開徵信。
三、依指定之用途使用。
前項政府機關 (構) 有上級機關者,應於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將辦理情
形函報上級機關備查。
勸募團體基於公益目的,向會員或所屬人員募集財物、接受其主動捐贈或
接受外界主動捐贈者,依第一項規定辦理,公立學校並應於年度終了後二
個月、其他勸募團體於年度終了後五個月內,將辦理情形及收支決算函報
許可其設立、立案或監督之機關備查。
第 7 條
勸募團體基於公益目的募集財物 (以下簡稱勸募活動) ,應備具申請書及
相關文件,向勸募活動所在地之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
勸募活動跨越直轄市或縣 (市) 者,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前項申請許可及補辦申請許可之程序、期限、應檢附文件、許可事項及其
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8 條
勸募團體辦理勸募活動所得財物,以下列用途為限:
一、社會福利事業。
二、教育文化事業。
三、社會慈善事業。
四、援外或國際人道救援。
五、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事業。
第 9 條
勸募團體於最近三年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應不予勸募許可:
一、違反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或第二十二條規定
。
二、有第十條第一款規定情形,經主管機關廢止其勸募許可。但其負責人
或代表人經無罪判決確定者,不在此限。
三、有第十條第二款、第三款或第十一條規定情形,經主管機關廢止或撤
銷其勸募許可。
第 10 條
勸募團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廢止其勸募許可:
一、勸募團體之負責人或代表人因進行勸募涉犯罪嫌疑,經提起公訴。
二、依第十六條規定開立之收據,記載不實。
三、違反會務、業務及財務相關法令,情節重大。
第 11 條
勸募團體申請勸募活動許可之文件有不實之情形者,主管機關得撤銷其勸
募許可。
第 12 條
勸募團體辦理勸募活動期間,最長為一年。
第 13 條
勸募團體應於郵局或金融機構開立捐款專戶,並於勸募活動開始後七日內
報主管機關備查。但公立學校開立捐款專戶,以代理公庫之金融機構為限
。
第 14 條
勸募行為不得以強制攤派或其他強迫方式為之。亦不得向因職務上或業務
上關係有服從義務或受監督之人強行為之。
第 15 條
勸募團體所屬人員進行勸募活動時,應主動出示主管機關許可文件及該勸
募團體製發之工作證。但以媒體方式宣傳者,得僅載明或敘明勸募許可文
號。
第 16 條
勸募團體收受勸募所得財物,應開立收據,並載明勸募許可文號、捐贈人
、捐贈金額或物品及捐贈日期。
第 17 條
勸募團體辦理勸募活動之必要支出,得於下列範圍內,由勸募活動所得支
應:
一、勸募活動所得在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者,為百分之十五。
二、勸募活動所得超過新臺幣一千萬元未逾新臺幣一億元者,為新臺幣一
百五十萬元加超過新臺幣一千萬元部分之百分之八。
三、勸募活動所得超過新臺幣一億元者,為新臺幣八百七十萬元加超過新
臺幣一億元部分之百分之一。
前項勸募所得為金錢以外之物品者,應依捐贈時之時價折算之。
第 18 條
勸募團體應於勸募活動期滿之翌日起三十日內,將捐贈人捐贈資料、勸募
活動所得與收支報告公告及公開徵信,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前項勸募活動所得金額,開支新臺幣一萬元以上者,應以支票或經由郵局
、金融機構匯款為之,不得使用現金。
第 19 條
勸募團體辦理勸募活動所得財物,應依主管機關許可之勸募活動所得財物
使用計畫使用,不得移作他用。
如有賸餘,得於計畫執行完竣後三個月內,依原勸募活動之同類目的擬具
使用計畫書,報經主管機關同意後動支。
前項之賸餘款項再執行期限,不得超過三年。
第 20 條
勸募團體應於勸募活動所得財物使用計畫執行完竣後三十日內,將其使用
情形提經理事會或董事會通過後公告及公開徵信,連同成果報告、支出明
細及相關證明文件,報主管機關備查。但有正當理由者,得申請延長,其
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
勸募團體應將前項備查資料在主管機關網站公告,主管機關並定期辦理年
度查核。
第 21 條
主管機關得隨時檢查勸募活動辦理情形及相關帳冊,勸募團體及其所屬人
員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第 22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將勸募所得財物返還捐贈人:
一、非屬第五條規定之勸募主體發起勸募。
二、勸募活動未經許可。
三、勸募活動之許可經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但於撤銷或廢止前,已依原
許可目的使用之財物,經查證屬實者,不在此限。
四、逾許可勸募活動期間而為勸募活動。
五、違反第十四條規定。
前項財物難以返還,經報請主管機關認定者,應繳交主管機關,依原勸募
活動計畫或相關目的執行,並得委託相關團體執行之。
勸募團體辦理勸募活動所得之賸餘財物,因勸募團體解散或未依第十九條
規定辦理者,依前二項規定辦理。
第 23 條
主管機關應將已核定之勸募活動、其所得及使用情形等資料予以上網公告
。
第 24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制止仍不遵從者,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
罰鍰,並公告其姓名或名稱、違規事實及其處罰;經再制止仍不遵從者,
得按次連續處罰:
一、非屬第五條規定之勸募主體發起勸募。
二、勸募活動未經許可。
三、勸募活動之許可經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仍為勸募活動。
四、逾許可勸募活動期間,仍為勸募活動。
前項罰鍰,於勸募團體或其他法人、團體,併罰其負責人或代表人,並公
告其姓名。
第 25 條
違反第十四條規定,經制止仍不遵從者,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
下罰鍰,經再制止仍不遵從者,得按次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
其勸募許可。
第 26 條
違反第十三條、第十五條至第二十條或第二十二條規定者,得予以警告並
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
次連續處罰。
第 27 條
規避、妨礙或拒絕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一條規定之檢查者,處新臺幣一萬元
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強制檢查;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其勸募許可
。
第 28 條
違反第六條規定者,由其上級機關、許可其設立、立案或監督之機關予以
警告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
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第 29 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者,除依本條例處罰外,其有犯罪嫌疑時,應移送司法機
關處理。
第 30 條
本條例所定之罰鍰,除第二十八條規定者外,由主管機關處罰之。
第 31 條
本條例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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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紀念館永久保存高雄市大崗山龍湖庵3座木造「穹窿頂」藻井彩繪大悲出相圖,由於是台灣首例不解體移地保存的佛教古物,相當具有歷史價值,館方配合518國際博物館日活動,於2019年5月11日上架。
高雄大崗山百年古剎龍湖庵大悲樓,拆除進行重建,住持印悟法師將約有60年歷史的三座彩繪藻井捐贈給佛陀紀念館,館長如常法師商請臺灣文化部文資局施國隆局長支持,由所屬的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展開文保工作,進行全程3D影像紀錄,科學調查研究與專業保存修復以及包裝落架技術等協助,終於讓罕見的三座穹窿頂木構藻井及其上的彩繪大悲出相圖等珍貴文化藝術,得以完整被保存下來,安全地運到佛陀紀念館。
文化部文資局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李麗芳主任表示,大崗山龍湖庵創健於1908年,是台灣首座專供女眾修行的寺廟,寺方在1960年曾禮聘台南地區彩繪師傅為大悲樓3座穹窿式藻井彩繪上「大悲出相圖」,堪稱全台第一,非常珍貴。由於大悲樓要拆除重建,決定捐給佛館永久保存。
龍湖庵因為「千家寺院聯誼」而和佛光山結緣,該寺創建於1908年(日治時期),大悲樓於1961年落成。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主任李麗芳表示:大悲樓彩繪藻井的作品不同於現存寺廟常見的壁畫或是樑枋彩繪形式的大悲出相圖,其名相註腳完整,具有歷史性與稀有性。從源流上來說,與千手千眼觀世音有密切關聯,以《大悲心陀羅尼經》為圖文藍本,加上菩薩像共有88幅,藻井上還繪有16幅佛典故事與詩偈警世語等,共組成104幅圖像,另再加上8幅象徵永離八難之苦的幡蓋共計112幅圖文。
李主任說,木構建築最怕火災,傳統建築均用「井」做為造形並於其上彩繪藻類等水生植物,取其水火相剋意思,因此稱為藻井;龍湖庵的3座藻井,繪製了一百多大悲出相圖,以「大悲心陀羅尼經」84句咒語,加上4幅大天王的圖像,依據方位,從中座面對大雄寶殿依據逆時針方向繪製第1至16幅大悲出相圖,再由龍邊到虎邊,依據東,北,西,南四個方位繪製,共88幅,加上藻井上的鸚鵡請佛等16幅佛典故事、詩偈與警世語。
尤其中座藻井的最上方,有兩輪連續環繞其上的「心」與「佛」兩字,意涵「欲見佛土,先淨其心」,字、畫觸動人心,許多旅客看了深受感動,歡喜在下方拍照留影。
文資中心還邀請了學者專家一起到龍湖庵見證相關修復工作。成大的林宜君博士指出,龍湖庵大悲樓的三座藻井不同於臺灣多數以斗拱形成槓桿原理的藻井,其「穹窿頂」趨近宋式《營造法式》的鬬八藻井,在臺灣相當罕見。對於宗教建築知名的李乾朗教授現勘時也表示大悲樓中座藻井,在宋《營造法式》稱為陽馬板型式,陽馬板作法在臺灣罕見,原本林口的竹林寺藻井及現存大直劍潭寺正殿藻井雖有,但都不比龍湖庵大悲樓藻井有三座之多,也沒有珍貴的大悲出相圖。
深入臺灣宗教彩繪研究的蕭瓊瑞教授現勘時指出大悲樓藻井彩繪為臺灣罕見實木結構,大悲出相圖應為臺南知名畫師蔡草如或其流派匠師所繪。
負責藻井外部加固與落架的大木師傅蕭勝壬說,他從業40餘年尚未見過如此建築構造,以檜木層層堆疊後的彩繪相當罕見,尤其不拆解藻井,在有限的時間與經費和人力下要完成完整加固落架與包裝運送,還是首度的大挑戰。負責這次任務的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陳俊宇也表示,這是他負責過的保存修復工作中,難度與規模最大的一次。
如常法師指出:佛館樂於承擔「移地保存、延續文物生命的重任」。後續的工作,包括繼續請文資中心專業人員協助修復外,向高雄市政府申請登錄指定為文化資產。佛館計畫出版專書、舉辦研討會,研究最佳的展藏方式等,希望讓彩繪藻井風華再現,讓來到佛館的國內外觀眾有更多的機會認識與欣賞真正屬於台灣這片土地與歷史的宗教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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頤和園是清朝的皇家行宮和大型皇家園林,位於中國北京市海淀區西北,占地290公頃(合4400畝)。頤和園修建於清朝乾隆年間(原名清漪園)、重建於光緒年間,曾屬於清朝北京西郊三山五園之一。頤和園素以人工建築與自然山水巧妙結合的造園手法著稱於世,是中國園林藝術頂峰時期的代表。1998年,頤和園被評為世界文化遺產。頤和園以萬壽山和昆明湖為主,昆明湖占頤和園總面積的四分之三。除了湖山,還有殿堂景區、耕織圖景區。重要建築集中在萬壽山南北中軸線上。萬壽山分為前山、後山兩部分,前山自東向西有養雲軒、無盡意軒、介壽堂、排雲殿、清華軒、寶雲閣、共一樓、聽鸝館、畫中游等知名景觀。後山南北中軸線為規模宏大的漢藏風格寺廟殿宇,包括四大部洲、須彌靈境、香岩宗印之閣等等,周圍點綴以數座小型山間園林,有蘇州街、寅輝城關、花承閣、賅春園、繪芳堂等建築。昆明湖中有三座島嶼,分別名為南湖島、藻鑒堂島、治鏡閣島。昆明湖由一條西堤將大湖一分為二,光緒時建立圍牆,修築起了東堤。
頤和園的主要區域可包括六個部分,分別是殿堂景區(是帝後料理朝政和住宿所在)、萬壽山景區、昆明湖景區、耕織圖景區(獨特的農牧色彩)、長廊景區和中軸景區(起於前山雲輝玉宇牌樓,止於後山慈福慧因牌樓)。作為一座知名園林博物館,擁有豐富制式的園林建築和景觀營造手法,涵蓋了中國傳統名著中的亭台樓閣,軒榭台堂。
東宮門:為頤和園的正門。門前有兩隻銅獅,是清漪園遺物。宮門前的雲龍石階是圓明園安佑宮遺物。門額上「頤和園」三字為光緒帝御筆親賜。宮門前有大廣場,南北兩側為朝房,前有大影壁。
仁壽殿:在頤和園東宮門內,是慈禧太后、光緒帝夏天住在頤和園中臨朝聽政,接受恭賀,以及接見王公大臣和外國使節的地方,這裡也曾經是光緒皇帝頒詔實行變法維新的地方。始建於乾隆十五年(1750年)命名為勤政殿,意為不忘勤理政務。咸豐十年(1860年)遭到英法聯軍焚毀,光緒十二年(1886年)慈禧太后重建時,改為現名,意為施仁政者長壽之意,是頤和園聽政區的主要建築。殿為東向,面闊九間,單檐卷棚歇山頂,兩側有南北配殿,前有銅麒麟、壽星石,以及銅龍銅鳳的雕像,排列在仁壽殿外。是皇帝,皇后在舉行朝會大典時會點燃檀香。在中國古代龍就是皇帝的象徵,鳳就是皇后的象徵。按照慣例是龍在上,鳳在下,但是自慈禧太后掌權之後,就將龍,鳳的位置給顛倒變成鳳在上,龍在下,藉此來顯示出慈禧太后的權威。殿外懸掛著「大圓寶鏡」的匾額,意為當政者的智慧如同大圓寶鏡一樣,能夠洞察一切。殿內則是高懸著「壽協仁符」的金字匾額,意為仁與壽君子兼而有之。正殿內設置慈禧太后,光緒帝召見王公大臣時的寶座,寶座是用上等的紫檀木雕刻而成,椅背上刻有九條金龍,寶座的旁邊設有掌扇,鼎爐,鶴燈。東為仁壽門。殿北有水井「延年井」,殿後為巨大的獅子林假山,仿蘇州獅子林,堆山所用的劍石、石筍為圓明園正大光明殿後假山遺物。
玉瀾堂:在仁壽殿西,始建於乾隆十五年(1750年),咸豐十年(1860年),光緒十八年(1892年)重建,成為皇帝在頤和園中處理政務和居住的地方。正殿即玉瀾堂,堂名是取自晉代詩人陸機的詩句「玉泉甬微瀾」當中的「玉」和「瀾」二字合併而成。內設有御案寶座。原為一四通八達的穿牆殿,光緒皇帝曾經被慈禧太后囚禁於此,因此殿北的後門用磚牆砌死。前院東配殿名霞芬室,西配殿為藕香榭,兩殿的門內亦可見圈禁光緒帝的圍牆,是一處重要的歷史遺蹟。正殿地磚上原有坑窪洞痕,為光緒帝被囚禁時用手杖擊地發泄而成。玉瀾堂西側另有夕佳樓,樓西為鄰水過道,蜿蜒曲折,稱為「九道灣」。
宜芸館:在玉瀾堂北面,乾隆時是藏書之所,光緒年間改建為光緒皇帝的皇后隆裕的居所。院門為垂花門,稱宜芸門,門內側牆壁上有10塊石刻,是乾隆帝摹寫的名家法帖,原藏於惠山園內,重建時移此。正殿為宜芸館,東配房稱道存齋,西配房稱近西軒,均沿用乾隆時舊名。戊戌政變後,玉瀾堂與宜芸館之間的通道也被磚牆切斷。宜芸館北門有飛閣復道通至德和園戲台。
德和園大戲樓:頤和園中看戲的地方,原為乾隆時期的怡春堂。樓高21米,三層,結構與圓明園同樂園清音閣和避暑山莊清音閣相同(與紫禁城暢音閣不同的地方在於其外形是卷棚頂,且覆灰瓦),是清朝最大的戲樓之一,三層舞台間有天地井相通,南部有兩層的扮戲樓,北部為看戲用的頤樂殿。德和園之東為「東八所」(壽膳房、壽茶房、壽藥房)、養花廠和武備院等服務性院落,現被隔出頤和園,改為頤和安縵酒店。
樂壽堂:是慈禧太后在頤和園中居住的地方,始建於乾隆十五年(1750年),咸豐十年(1860年)遭到英法聯軍燒毀,光緒十三年(1887年)重建。門外有水木自親碼頭,有牌坊,是清宮中最早安裝電燈的地方之一。院子分為三路,中路樂壽堂為慈禧太后的居所,中部為起居空間,裡面設有用上等木材紫檀木雕刻而成的「御案寶座」後面放著十五折的玻璃屏風,兩側設有羽毛掌扇,羽毛掌扇不但裝飾精美,也可以顯示出慈禧太后的威儀。西間為寢宮,東間為更衣室。堂前陳列銅鹿、銅鶴、寶瓶,取「六合太平」諧音。寢宮內的文物有用珍珠、瑪瑙、翡翠製成的花籃,用金銀和各種寶石鑲嵌的四季花卉壁畫等。樂壽堂前有明代米萬鍾遺留的「青芝岫」巨石,院中栽培玉蘭、海棠、牡丹,取「玉堂富貴」之意。後院原有乾隆時期遺留之古玉蘭樹,2005年枯死移除。東跨院後半部稱「永壽堂」,為太監總管李蓮英住所。西跨院北部有假山,以及坐落於山上的扇面殿「揚仁風」。揚仁風院落西南角即長廊入口。
長廊:東起樂壽堂西院,西至石丈亭。長廊長達728米,共273間,其間點綴以留佳、寄瀾、秋水、清遙四座亭子,以及魚藻軒、對鷗舫兩座對稱的點景建築。長廊背山面水,平面呈展翅蝙蝠形狀(取福字諧音),不僅把各處景點有機地串聯起來,本身也是頤和園中一處最有名的景觀,長廊上有西遊記、三國演義、紅樓夢、西湖風景、二十四孝、中國古代詩歌和神話故事(如張敞畫眉、牛郎織女、張良納履等)、山水花鳥等圖畫,共計一萬七千餘幅。
排雲殿:在萬壽山前山中部的建築中軸線上,原址為大報恩延壽寺,1892年重修,是慈禧太后做壽時接受賀拜、舉行慶典的地方。「排雲」二字出自晉朝人郭璞「神仙排雲出,但見金銀台」的詩句。排雲殿正門為排雲門,門前有雲輝玉宇牌坊,兩側有十二屬相石。排雲門和二宮門之間有方形的蓮池,池上架金水橋,兩門內分別有紫霄、玉華、芳輝、雲錦四座配殿。排雲殿正殿為頤和園內等級最高的建築,建在九級漢白玉台基上,七間五進,重檐歇山頂,黃琉璃瓦,左右兩側有耳殿,各殿之間有復道相連,橫列共計二十一間。排雲殿之後為德輝殿,再後為高42米的石砌高台,沿台前八字樓梯「朝真磴」可向上通往佛香閣。排雲殿東為介壽堂,西為清華軒,清朝時均為命婦退居之所,現被頤和園作為別墅出租,不對遊人開放。介壽堂內有連理柏和紫玉蘭各一株,頗為名貴。
佛香閣:位於萬壽山前山正中位置,為鐵力木修建的八角形三層樓閣,高41米,上覆綠剪邊黃琉璃瓦,是頤和園內體量最大的建築。閣內供奉接引佛,每月朔望,慈禧太后在此燒香禮佛。佛香閣原為九層佛塔延壽塔,修築到第八層時乾隆帝下令拆毀,仿武昌黃鶴樓改建閣樓。
智慧海:位於萬壽山山巔,為無梁佛殿,全部為五色琉璃磚砌成,色彩絢麗,圖案精美,壁面嵌有1000多尊佛像。外牆下半部琉璃磚上的佛像頭部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悉數鑿毀。殿內觀音像為乾隆時所造。殿前有琉璃牌坊,其上石額構成「眾香界」、「祗樹林」、「智慧海」、「吉祥雲」四句偈語。
萬壽山昆明湖碑:在排雲殿之東,碑上有乾隆御書「萬壽山昆明湖」六字,碑後是乾隆所撰《昆明湖記》,講述修建清漪園的理由。碑左右各有一座亭子,亭內有「轉輪藏」木塔,塔中有軸,推之使其轉動。此處仿杭州法雲寺藏經閣而建,不對遊客開放。
寶雲閣:在排雲殿之西。又稱「銅亭」。建於乾隆20年(1755年),高7.55米,重41.4萬斤,蟹青冷古銅色仿木結構,樑柱、椽瓦、斗拱、門窗、對聯全部用銅鑄成。門窗原被八國聯軍掠走,在1980年代由海外華人購得,捐給頤和園。
石舫:清晏舫,原名石舫。是一半入水的兩層石舫,長96米,上原有中式艙樓,1860年被焚,光緒重建時改為木製仿西洋大理石艙樓,並在石舫兩側加造明輪。石舫西北為小島,島上原有西所買賣街,兩岸仿揚州瘦西湖景色。
聽鸝館:在萬壽山前山西部。內有兩層戲樓一座,在修建德和園大戲樓前,這裡是慈禧太后聽戲的主要場所。館內古柏參天,館外有杏樹和翠竹。聽鸝館現為聽鸝館飯莊,經營仿清宮廷菜餚,內設貴壽廳、福壽廳、壽膳廳等十個餐廳。
畫中游:在萬壽山西部,依山而建,中為八角形兩層樓閣,東西為兩樓兩亭,東樓名「借秋」,西樓名「愛山」。各建築間有爬山遊廊和石洞相通,錯綜複雜,猶如迷宮。站在亭上四周環顧,有置身於畫中之感。
前山東部:有景福閣、自在莊、含新亭、養雲軒、意遲雲在、千峰彩翠、無盡意軒、寫秋軒、國花台等點景建築。無盡意軒和自在莊清朝為命婦退息之所。景福閣為慈禧太后觀賞雨景、月景之地。
前山西部:有邵窩殿、雲松巢、湖山真意、山色湖光共一樓、石丈亭等點景建築。邵窩殿之名取南北朝時宋朝邵康「安樂窩」典故,雲松巢取李白「吾將此地巢雲松」詩句,兩殿現均為頤和園工作人員休息處。
長廊西端,石丈亭北有一組院落,稱「西四廳」,戊戌變法失敗後,慈禧太后移居頤和園時將珍妃囚禁於此。西四廳西北有貝闕,又稱宿雲檐,乾隆時是清漪園的西門,上供關帝銀像。貝闕向北有並列的石橋兩座,東橋低平,西橋為拱橋。清漪園時期園牆從兩橋中間穿過,西橋在園外,東橋在園內。
後山
蘇州街:又稱買賣街。乾隆二十七年壬午(1762年),乾隆帝下江南,到蘇州遊歷唐代白居易修建的七里山塘,回京後在頤和園後湖仿照七里山塘的模樣修建了蘇州街。1860年被英法聯軍焚毀,光緒時期重建頤和園時未修復,1988年復建。
諧趣園:位於頤和園東北角。此園是乾隆於乾隆十六年(1751年——下江南時,看了無錫惠山腳下的寄暢園,仿其意而建,自然保有江南園林之美。諧趣園原名惠山園,1811年曾經改建並改為現名,為萬壽山東麓的園中園。這座園有「到門唯見水,入室盡疑舟」之美譽。園內水多橋多,最著名的橋是知魚橋。此橋橋身低平,貼近水面,能讓遊客觀賞魚群在水中來回穿行。橋坊上有乾隆皇帝命題的詩句。諧趣園的北部是正殿涵遠堂,此堂原為慈禧太后在此水池釣魚時休息之用,殿內裝飾精美雅緻,在頤和園里可說是上乘之作。另外,環繞水池的遊廊是一條景色多變的的遊覽路線,隨著每一轉折,必有新的景色出現在眼前。
四大部洲:位於後山中部中軸線上,仿照西藏扎囊縣的著名古寺桑耶寺,為漢藏風格的宗教建築群,居中為漢式建築香嚴宗印之閣,內供藥師、如來、阿彌陀三尊佛像,香嚴宗印之閣四周環繞藏式的四大部洲殿、八小部洲殿、日殿、月殿、四色塔。承德避暑山莊外八廟中的普寧寺布局與此相似。香嚴宗印之閣下原為須彌靈境殿,1860年被焚毀,未修復。須彌靈境殿前為松堂,是一座長方形廣場。
花承閣琉璃塔:位於後山東部,原為半圓形高台建築,1860年被焚毀,現存琉璃塔一座,太湖石及漢白玉浮雕海獸台基一座,以及柱礎、石階遺蹟。琉璃塔下部的佛像頭部被紅衛兵鑿除。
賅春園遺址:位於後山西部,為乾隆時修建的一處小型園林,園內最大建築為清可軒,是乾隆帝的書房,依崖而建,以石崖為其南牆。西隔桃花溝為丁香院,院南山崖上有香雲窟石洞,洞內有乾隆題詩和石座,洞西有十八羅漢摩崖石刻。賅春園1860年被焚毀,僅存園門一座,但台階、殿基和部分圍牆保存完好。
綺望軒遺址:位於後山西部山腳下,後湖旁。為乾隆時修建的一處小型園林,構造巧妙,地面隱蔽處有山洞,向下可直通湖邊石岸碼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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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之路] #信仰的王權(三):風的崇拜與奈良三鄉的龍田大社 / 李長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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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要拜訪法隆寺,建議也可以搭程「#JR大和路線」到三鄉站,步上由此地作為起點的「#龍田街道」,沿路有許多神社、寺廟、古墳、舊街道等遺跡,足以供你想像飛鳥與奈良時期的古代風情。其中,龍田大社、廣瀨大社為最重要的兩座聖地,視為地區中風與水信仰的中心。而龍田大社的「#風鎮大祭」,使用大量的花火煙炮,祭祀者手持大型的「火樹銀花」噴發,象徵神威現臨,有點類似台灣的「鹽水蜂炮」,是非常精彩的儀式展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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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田大社,位在奈良縣生駒郡三鄉鎮,作為「風之神」(#風の神様),自古以來就受人崇敬。龍田大社所崇拜的風神,對應著天地宇宙萬物生成的中心—「#氣」,是擁有廣泛力量的神。2100年前,崇神天皇時期,農獲減產,疫病流行,後來某日天皇夢見大神顯現,才使得農作物豐收、傳染停止,風的信仰從此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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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的陰陽五行概念中,「木」相當於「風」,而木與風則成為「楓」。所以,在三鄉地區與龍田大社,「楓」被當作是相當重要的神聖符號,象徵清爽的「氣」。龍田大社的徽幟就是楓葉,而龍田街道與龍田川也是挺不錯的賞楓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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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信仰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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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史學資料的角度來看,了解地方的祭祀類型,可以作為理解古代氣候環境的途徑。奈良盆地裡的氣候資料,時常因為神社寺廟的祭祀,而被記錄了下來。就像是「風鎮大祭」。雖然說追求風調雨順是大多數人的願望,但祭祀的建立,更能說明與描繪該時的特有時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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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風的信仰,範圍廣大,在古墳時期,起源於諏訪,因懼怕鎮壓風災而興。經宗教傳播,從北九州的「風止祭」,到奈良的「風鎮祭」,甚至關東地區,都有類似的崇拜,東北以上則較為不見。從信仰的功能變遷上來看,各地的風信仰最初反映了魚航平安、水稻豐獲的期望,而龍田大社的出現,則說明了信律令化(制度化)的結果。(田上善夫,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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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體制下的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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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說是律令化(制度化)的結果?因為最早出現的官方紀錄,就是寫在《日本書記》的龍田風祭,裡頭記錄飛鳥西北方的「龍田之地」。與諏訪象徵「金」的風祭不同(風與火煉成金),龍田地區的風祭舉辦在「孟夏」(4月)與「孟秋」(7月),與廣瀨大社的「#大忌祭」,都是在國家的體制下成立的典儀。龍田大社主祭「#天御柱」、「国御柱」,是國家起源神話的序幕,可見其在建立國家秩序時的重要性(田上善夫,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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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談到廣瀨大社,他距離龍田大社6公里遠處。從當時的內外社、上下社制度來看,廣瀨大社很可能與龍田大社是這樣的關係。如果說龍田大社是象徵「風之神」,那麼廣瀨大社就是「#雷之神」,兩者皆守護著大和川,乃大和國的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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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可惜,這次的龍田街道步行,趕不及到達廣瀨大社。從法隆寺出來後,就已經是下午5點鐘了。打了個電話給廣瀨大社,社務人員還很熱情地讓我趕快去(不知道是不是客氣...),等我參拜完再關門,想了一下,還是不要麻煩社方。三鄉、王寺、斑鳩一帶真的是非常值得仔細遊歷、一去再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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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文獻:
1. 田上善夫. (2012). 風の祭祀の展開と景観. 富山大学人間発達科学部紀要, 6(2), 243-264.
2. 田上善夫. (2010). 風の祭祀の由来と変容. 富山大学人間発達科学部紀要』, 第五巻第一号, 169-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