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南區老人之家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名(候補2名,候補期間3個月,並自錄取公告之日起算)。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1/01~110/01/06
資格條件:
(一)國內專科護理學系畢業,具護理師證照、無法定傳染疾病。
(二)完成長照Level 1實數證明,或已取得長照人員證明。
(三)上班方式採平常日及假日3班輪班方式。
工作項目:
護理醫療照護、傷口處理、生命徵象監測、各項身體定期評估、護理計劃等。
工作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瑞光里香揚巷1號衛生福利部南區老人之家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s27@srsch.mohw.gov.tw
聯絡方式:
一、薪資待遇:月薪新臺幣約37,000〜41,000元(含勞健保、勞退金之自付、自提等,並依班別實際天數計算)。
二、上班期限:自報到日起至被代理人留職停薪截止日(預計110年10月13日)止。
三、檢附證件:
(一)履歷表1份(如附件1)。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三)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
(四)如經通知錄取,須於報到時繳交最近3個月醫院體格檢查表1份。
四、本案以電子郵件或親自送件報名,自即日起至110年1月6日止,收件者為屏東縣屏東市瑞光里香揚巷1號衛生福利部南區老人之家行政室(電子郵件s27@srsch.mohw.gov.tw),並請於主旨或信封註明「參加自行進用職務代理護理人員甄選」,以電子郵件寄送時間或本家警衛室收件時間為憑。
五、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談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手續,依本家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合格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
六、有意者請逕至本家網頁公告下載空白履歷表。
七、本家保健科電話:(08)7223434#290聯絡人王秀美。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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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 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無
職系: 無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108/09/04~108/09/10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籍。
(二)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三)需依據「救生員授證管理辦法」規定授證之救生員,具有「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或「中華民國紅十字協會」與其它教育部認證合格組織所頒發之合格救生員證明者。
(四)具由泳池管理經驗者佳。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
(一)上班時間:每週一至週五,每日08:30-12:00,下午 13:00-17:30,配合校務運作需求,
得依情形調整上班時間。
(二)游泳池安全維護及相關設備管理。
(三)游泳池環境整潔維護(含衛生空間)。
(四)體育器材管理。
(五)協助體育競賽活動。
(六)體育場開、關門。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工作期間:自108年09月17日至108年12月31日止。惟若服務成績優良且教育部體育署次年以後仍核定救生員員額時,得予以繼續僱用。
工作地點: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
薪資:
(一)依時薪185元計,每日8小時,例假日不支薪。
(二)每月:185元X每日實際工作時數X每月實際上班天數。
(三)因故請假當日不支薪。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聯絡人:本校人事室(電話:08-8892010轉281 王小姐)。
二、報名手續:
(一)採通訊報名。
(二)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
1.救生員甄選簡章、報名表及切結書請至本校網站最新消息(本校網站:http://www.hcvs.ptc.edu.tw/)下載。
2.最近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一張(請自行浮貼於報名表)。
3.國民身分證影本一份。
4.學歷證件影本一份。
5.救生員證照影本。
6.醫院體格檢查表(錄取後附)。
7.其它(專長證明等,無則免附)。
(三)證件正本於甄試時繳驗,驗訖發還。
(四)報名期限:請於108年9月10日(星期二)下午4時前寄達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人事室收(請註明應徵職稱),並電洽確認 電話:08-8892010轉281王小姐。
三、甄選方式:
(一)日期:請於108年9月12日(星期四)上午10點前報到,逾時以棄權論。並繳驗身份證、學歷證件及救生員證件正本,驗訖發還。
(二)報到地點:人事室
(三)方式:口試。
四、錄取人員公告:108年9月16日下午5點前公告本校網站並以電話通知。
五、報到時間:108年9月17日上午9時前,至人事室報到,逾時以棄權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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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 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無
職系: 無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108/08/30~108/09/03
資格條件:
報名資格:符合以下一至五項,任一條件者暨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 10 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至 28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自起聘日追溯撤銷僱用)。
1.高中、職 含 以上學校畢業。
3. 富有 愛心、耐心、 品行優良,且無不良行為紀錄者。
4. 具 特殊教育 、護理醫療或教保等 相關經驗者為優先考量 請隨件附上證明 。
5.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所列情事之一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 條第 1 項項所列不得任用情事。
薪資: 每月新臺幣 27,434 元,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 220 薪點支給。 不足月以當月實際工作天數 計算 。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
1. 隨班協助教師教學評量。
2. 指導學生學習、 生活 照顧 、自理能力訓練 、上放學 看顧。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期間: 108 年 9 月 4 日起(若有變動,以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日 起聘 至 10 9年 6 月 30 日 止 。
上班時間: 依 「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臨時教師助理員僱用契約書」內容規定進行 。如因學生照護人力需求,應配合調整上班時間,若遇假日或非上班時間則以加班補休方式辦理。
工作地址:
工作地址: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號國立恆春工商。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寄送資料及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聯絡人:本校輔導室特教組 電話: 08 8892010 轉 263 塗先生
二、 報名手續:
(一)親自報名、 委託報名 或 通訊報名。
(二)報名時應繳附 下 列表件:
1. 報名 表及 簡要自述 如附表 乙 份。
2. 最近 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 一 張。
3. 國民身分證影本乙份。
4. 高中 職 以上學歷證件影本乙份。
5. 切結書
6. 委託書( 如有委託他人代理報名者才需繳交)。
7.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簡章、報名表、切結書、委託書,請至本校網站首業最新消息下載;本校網站(http://www.hcvs.ptc.edu.tw)
三、報名期限:
1. 親自或委託報名者,請於 10 8 年 9 月 3 日 星期 二 中午 12 時前至本校輔導室特教組 和平樓一樓 報名。
2. 通訊報名者,報名資料 請於 108 年 9 月 3 日 星期 二 前寄達 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 38 號 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輔導室特教組收 請註明應徵職稱 )),並
電洽確認。電話:08 8892010 轉 263 塗先生 。
四、甄選方式:
(一)報到 時間 10 8 年 9 月 4 日 星期 三 上 午 09 時 3 0 分至 10 時 0 0 分 至本校 輔導室報到 ,並繳驗報名時所附相關證 文 件正本 。
(二)甄選時間 10 8 年 9 月 4 日 星期 三 ) 上 午 10 時 0 0 分 於本校 輔導室 進行 。
(三)甄選項目:
1.個人資歷表現積分表 佔 1 0% 。
2.面 試佔 6 0% 。
3.身心障礙學生基本生活自理照護 實作 30% 。
依參加甄選人員支成績高低順序,錄取正取1 名及備取若干名。
五、 錄取公告
一 10 8 年 9 月 4 日 星期 三 下 午 2 時 前 公告於本校網站 。
二 錄取人員應於 10 8 年 9 月 4 日 星期 三 下 午 5 時前至本校輔導室報到,如逾期未報到應聘, 取消其 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中依序遞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