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裏不違和的人情
喜歡房子開了窗,窗裡外都上演著一幕幕獨白,裏頭常有戀人的絮語,也有獨自一人的告白沉靜....
頓號Comma 是代表停頓與連結,店名用頓號,是想傳達人與人之間的相遇,店內圓窗映著對角雜貨店,可以看著居民習以為常、無話不談的日常景象,就像頓號裏的字義,在這裏不僅可以傳遞你、我之間無形的緣分,還有感受最怡然自得的鄉村氣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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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時代的房間沒有對外窗,幽闇彷彿洞穴。房間一關燈就是無邊無際的黑暗,黑暗吞沒了媽媽買的醜陋紫色床單(上面還印著意義不明的英文:Fall in love with leafy yellow)、牆壁上的裂痕、和生鏽的壁燈。伸手連手指頭都看不見,黑暗也吞沒了肉體,只剩下呼吸和腦袋裏的想法。返鄉過年的第三天,洞穴房間外,客廳電視猶有鑼鼓鞭炮聲響,地板擱著窗外照進來的一截陽光,天氣這樣好,但我哪裡都沒去,我關在洞穴一樣的房間裏讀完《此生,你我皆短暫燦爛》。
三十二歲越裔詩人一日讀羅蘭巴特《哀悼日記》,書中句子「我認識了母親的身體,先是生病,而後死亡」簡直要摧折心肝,詩人決定給母親寫信,為活著的母親追憶母子在美國中西部城鎮生活的點滴。回憶是選擇,回憶也是洪水,回憶把詩人沖向那個他並不在場的越南戰火,也把他沖向原生家庭和社區裏的暴力。家暴中被毆打的女人,也開始毆打男孩,詩人說,罹患創傷症候群的父母比較容易毆打小孩,一巴掌揮去,就是幫助小孩面對戰爭,「媽,妳是母親,也是怪物。我與妳相同。因此,我無法棄妳而去。所以,我收下上帝最孤獨的造物,將妳放置其中。」
詩人寫小說,抒情大於劇情,字裡行間的節奏分明來、分明去,像一首長長的哀歌。而詩人的母親大半輩子困在美甲沙龍裏,懂的字彙比櫃檯小費玻璃罐的銅板還少,詩人的哀傷注定得不到母親的回應,故而詩人得以在長信中對母親坦白少年時代對另一個少年沒有回應的愛。
詩人的外婆母親在他的少年時代叫他小狗,名字低賤如牲畜,厄運就會放過少年。詩人印在書本上的名字做Ocean Vuong,他是一片浩瀚的海洋,但名字如果失去了字義的附著,就只是幾個字母。詩人說他的人如文字,在世間毫無份量,卻負載著他的生命。譯者何穎怡給了他很漂亮的中文名字,王鷗行,海鷗飛處盡是汪洋,名字有畫面,有偉大的志向,也有祝福。
小說中沒有海鷗,但有蝴蝶。帝王斑蝶,蝴蝶從南加拿大飛過一整片大陸到墨西哥中部。南遷的蝴蝶不會北返,每一次的離去永遠,只有他們的孩子會北返,只有未來只能重返過去。蝴蝶南遷不但為了逃離冬天,也為了逃離越南燒夷彈的煙霧。詩人母族從越南到美國,也是一場蝴蝶的遷徙。而詩人的心靈脆弱美麗如蝴蝶,因為膚色和性向,要安然飛過一整個青春期,何嘗又不是一場艱鉅的遷徙?
在少年時代長大的房間讀著另一個受困在房間的青少年,孤獨回應著孤獨,有一種異樣的切膚之痛和感同身受。詩人說:「妳問當個作家是什麼感覺?我講得一團糟,我知道。媽,實情如此,我沒胡扯,而是貶抑。撇開那些胡說八道,寫作到頭來就是盡量蹲低,讓世界慈悲呈現另一個角度。小事物構成的大視野,譬如角落的一團毛灰塵突然變成一大片濛霧,與眼角齊大。如果你直視它的核心,會看到法拉盛區二十四小時營業的三溫暖裡面的厚蒸氣,有人伸手碰觸我,有人伸手碰觸我,撫摸我鎖骨上方的凹槽。全程我沒看到那男人的臉,只瞧見金框眼鏡漂浮霧裏,以及那個觸感,天鵝絨般的暖,行遍體內。」
詩人自問自答難道這就是藝術嗎?他說:「我們自以為是被內心感受觸動。到頭來,卻是期望別人找到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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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道人生:不要被嚇倒 - 李怡
人大通過國安法那一天,友人從遠方來訊:「你安全嗎?」我想都沒想就回覆:「國家之外,沒有人是安全的。」
當國家權力最大化降臨時,個人權利就縮小到誰也不安全了。即使在中國,老百姓且不說,掌權者安全嗎?劉少奇安全嗎?70年來多少各級掌權者的悲慘遭遇,他們安全嗎?江澤民安全嗎?習近平安全嗎?
有人把國安法君臨比作「二次回歸」。有網文指「一次回歸與二次回歸的分別」,是「2020年仇恨中共的人比1997年仇恨中共的人多了無數倍。2020年護航香港二次回歸的人,其名其德其能,都和1997護航香港一次回歸的人完全沒有辦法比。」又有網文說:「回歸前,沒有國的港人,在此地安居樂業;有了國後,家在哪裏?」在中國,哪怕權貴,都千方百計把親屬送到西方,在「沒有國」的條件下「安家」。
港版國安法在宣佈實施之後才發佈全文,以致林鄭在當天都無法作回應。僅此一端即見立法過程的荒謬。全文公佈後,文字的粗疏,字義的含糊,不需懂法律的人看到都瞠目結舌:這算甚麼法律文件?從中國出來的新聞工作者趙思樂在網頁上說,「這是一部極其中國的法律,中國的法律從來都是這樣的,中國的法律一向很模糊寬泛,那怎麼執行呢?執行的時候再由各個部門出各種規定,這些規定就具有了極強的任意性和靈活性,相關部門權力會不斷膨脹。」
因此,在國安法君臨下,去逐條研究在甚麼情況下違法、甚麼情況下有灰色地帶、甚麼情況下不違法,並沒有太大意義。比如被中國媒體指為「港獨四大頭目」、「禍港四人幫」,香港眾所周知他們都反對港獨,甚至反對本土,去年的運動不僅不是他們發動,而且是與他們不同路線的年輕人發動的。但中國不管,說你是你就是。一些年輕政團立即退團和解散,其實也沒有甚麼意義,中共要秋後算賬你也逃不掉;中共為了不想外國制裁即至,對港獨議題暫時擱下也完全可能。因為中國法律與執法的極強隨意性與靈活性,沒有一個人是安全的,也沒有一個人是注定會罹法網的。中招如同遇到車禍。
習慣在法治社會生活的香港人,看了這個國安法,自然會恐懼,會人心惶惶,想撇清干係,並以為只要躲開甚麼「分裂國家」之類的口號、解散了組織就會沒事。但事實上並非如此,中共要搞你不需要理由,其實也不需要國安法,特衰政府在中共操控下,所有國安法規定的事都可以做,都會做。法律有沒有追溯期?法庭判DQ梁游的案件不就有追溯期了嗎?而且以追溯期判案的法官是即將接任終院首席的張舉能。我們對國安法立法前與後,應有不同的想像嗎?
既然中共已經甚麼都可以做,那麼為甚麼要多此一舉立國安法呢?中國官員已經說了,立這個法是在香港人頭上懸一把利劍,要起「震懾」作用,也就是用來嚇人的。
恐懼嗎?當然,但不是現在才恐懼,而是早就應該恐懼了。如果恐懼的話,那就要設法離開香港,倘若繼續留在香港,就不要被恐懼支配。
我永遠記得英國作家魯什迪(Salman Rushdie)在2001年911之後寫下的句子:「在自由和安全的矛盾中,我們一定要永遠選擇站在自由一邊,即使選擇錯了也絕不後悔。怎樣才能擊敗恐怖主義?不要被嚇倒,不要被恐懼支配,即使你害怕。」
美國前總統富蘭克林.羅斯福說,「我們唯一值得恐懼的是恐懼本身。」因為被恐懼支配就等於放棄了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