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式甜點裡的台灣》寫作過程比《#法式甜點學》還要艱困許多。或許如同誠實面對自我總是不容易,近距離寫自己的家鄉,遠比能夠保持客觀距離地觀察、分析他者來得困難。
今年五月交稿之後,我一直無法完成序和前言,直到最後被編輯催促時,仍然腦中一片空白,實在不知道該從何說起。最後依著編輯建議,從去年臨時在巴黎家中找到一片口罩開始回憶起,然後才發現,過去這一年波瀾起伏、今晚睡下不知明日身在何處的經歷,確實留下了深刻的印記。決定要寫作本書的心念下得很快,雖然寫得無比痛苦,但終於對過去十數年間困惑的與思索有所回應,最後還是要感謝那個堅持下來的自己。
以下和大家分享收錄在本書中的序(長文預警),如果這本書裡的職人故事、作品解析和相關思考與論述,能在茫茫人海中觸碰到幾個人,為未來的花開繁景種下種子,那所有的辛苦也算值得了。
*****
我們既是獨一無二的,也是彼此相連的——在法式甜點中尋找台灣,回答「我是誰」
2020年出版《法式甜點學》的前夕,我在巴黎家中翻箱倒櫃找出一個口罩,當下便上網訂了四天後的機票回台灣。當時只想著新書宣傳完便要回到巴黎,卻沒想到世界轉眼間變了樣。我離境三天後,巴黎便宣布封城,此後一年,巴黎的朋友們在反覆的煎熬中適應新生活;我則仿若被邀請進入了一個平行宇宙,無視全球的疫亂橫行,在這個我出生、成長,熟悉卻認識不深的島嶼進行探索之旅。
#因疫情而起的奇異旅程
由於甜點啟蒙地在巴黎,自己過去十年間在台灣的日子也少,除了本就認識的開業朋友外,我對本地的甜點業者、職人的認識大多來自網路與業界的口耳相傳。滯留台灣的這段期間中,我終於有機會拜訪那些一直列在名單上的店家、希望認識的朋友,也受邀參加了不少餐會。台灣職人們的熱情和靈活令人感動,餐飲界的活力與無框架更使人訝異。如果說在巴黎看到的作品,像是在一個已經構築華美的世界裡持續深入、為一個滿腹經綸的學者持續產出更精闢的見解而拜服,在台灣的所見,則像是造訪一片生機盎然的新天地,處處皆是怒放的奇花異草卻鮮為世界所知。
由於過去數年中,自己扮演的都是將法國的甜點、甜點師推廣給台灣市場的角色,但並未有機會深入了解本地市場,更不用提將台灣的(法式)甜點、甜點師介紹給台灣讀者,甚至國際讀者,我於是很快決定要將自己的經驗發展成系列採訪計畫。雖然明明還在《法式甜點學》新書宣傳期,卻幾乎沒有太多猶豫,立刻將自己在2019年許下「出完書一定要放一個大假,最好能去夏威夷發呆曬太陽」的願望拋在腦後。採訪計畫大致訂定後,我便決定要將其成書,不僅為自己的見聞留下紀錄,也藉著深入梳理台灣代表性職人們的養成及相關作品,在力所能及之處,深入思考身為「台灣甜點人」的意義。
接下來的日子,雖然隨時都像處在壓力鍋中一般,最後甚至幾乎將自己完全耗盡,收穫卻超乎想像地豐富。我每日一面留意法國的疫情消息,做好馬上要上飛機返法的準備,一面依照計畫聯繫受訪者,還透過他們熱心的引介,去了屏東、彰化、埔里探訪可可、芭樂、香草、茶葉等產地,雖然皆是來去匆匆,但已像是打開了神奇寶盒。僅是驚鴻一瞥,便為其中所藏之富而感嘆,每一顆寶石都是一個浩瀚的宇宙、一個涵納百川的汪洋。
#法式甜點中的台灣身分識別
在開始大部分的採訪前,我曾與一位自己極為敬重的出版界前輩有過一次深入且有趣的談話。當時我解釋自己希望寫的,不只是訪談集、人物誌,而是透過這些訪談,反映出台灣甜點師們的自我追尋,在面向世界、選擇究竟要製作何種風貌的甜點時,照見自己腳下稱為「台灣」的這塊土地,及身為「台灣甜點師」的看法。前輩的觀點畢竟實際,認為一般而言,台灣甜點師要在台灣製作法式甜點(或來自西方的果醬、巧克力等),自然會使用本地合適的食材,形成台灣風格的法式甜點更在情理之中。而我試圖在法式甜點中尋找台灣身分識別的角度過於刁鑽,也不會是本討好的作品。
真話總是不那麼美妙,對當時雄心勃勃的我來說,這番話確實有些苦澀,卻也難以反駁。2021年5月,台灣疫情出現破口,很快直升三級警戒,開啟了連續2個月以上的「自主性封城」,所有我在業界的朋友皆受到沉重的打擊,和法國在封城期間,甜點麵包業一枝獨秀,擁有穩定生意、甚至逆勢開店的案例完全不同。原因就是因為甜點、尤其是法式甜點,在台灣不僅是小眾,還是小眾中的小眾。既然不是必需品,生活不便時自然是第一個捨棄的對象;而法式甜點過於嬌貴,以致於外送、宅配風險皆高,即使死忠的顧客也難以一再承擔碰撞毀壞的失望。如果在華麗的外表和巨幅媒體聲量下,它其實是個如此邊緣的商品,我怎麼能不質疑,自己一直以來在做的事是否真有意義?
不過,縱使心中懷著巨大的問號,我並未因此更改太多原來的訪談大綱,決定持續依照計畫進行訪問,待寫作時再一邊思考呈現方式。前輩認為,《法式甜點學》是在帶領讀者看懂、吃懂法式甜點,因此本書的任務,應該是帶領讀者看懂、吃懂「台灣甜點師做的法式甜點」。但對我而言,能夠懂得這一點,必得先回答如「#誰是台灣甜點師?」、「#為什麼要做法式甜點?」、 「#他們做的甜點真的是法式嗎?」等問題。而為了理解甜點師的作品,回答「為什麼他們選擇這麼做」,就需要碰觸到每一位職人獨特的創作哲學、生長記憶及自我定位。更進一步,在國際交流如此頻繁,品牌進軍國際也不新奇的今日,這些職人們也得回答:「#為什麼我和別人不一樣?」、「#為什麼台灣的法式甜點和其他國家的不一樣?」、「#為什麼台灣的甜點師和其他國家的甜點師不一樣?」、「#不一樣的地方在哪?」而這些問題都指向一個終極的質問,即「#我是誰?」
#我是誰_與_我的甜點是什麼樣的甜點
由於不確定自己什麼時候得回法國、什麼時候能再有機會與受訪者們深入聊聊,每一次訪問我都抱著「錯過這次沒有下次」的心情,也因此,光是訪談大綱便動輒超過2,000字 。在訪綱中,我將希望探討的問題分成五個面向:養成經歷、創作哲學與品牌精神、台灣味與台灣身分識別、對本地市場的觀察、對未來產業樣貌及品牌發展的看法,其下再切出5至6個子題。雖然每一次約訪時,我都試圖先打預防針:「我只是習慣把問題寫得很細。」以減低受訪者們看到訪綱的衝擊,但沒有一次訪談不超過三小時,有幾次甚至分成兩、三次才結束,還不包括事後各種細節確認。令我感動的是,每一位受訪者都毫無二話、非常慷慨地把他們寶貴的時間留給我,和我侃侃而談自己養成經歷中那些難忘的故事,那些他人看來或許微不足道的細節,以及自己對「做甜點」、「成為甜點師」、「經營品牌」的信念。
整理訪談內容及寫作的過程異常痛苦,但對我來說意義重大。那不只是一個「台灣再發現」的旅程,更是「自我再發現」的旅程。藉此機會,我回顧了過去十數年中,每次對外國朋友介紹自己家鄉的種種思量、不知道該選哪一道菜代表台灣參加派對的苦惱,以及在每一個日常生活場景中猝不及防的尷尬片段。受訪者們用他們的生命經驗和作品告訴我,我們既是獨一無二的、也是彼此相連的,而我們應該要為能夠說出「我們」感到驕傲。或許整個亞洲都喜歡蜜紅豆或紅豆沙,但我們曾經一起在暖和的冬至揮汗排隊吃一碗紅豆湯圓;就算日本有抹茶、中國有百年名欉,但我們皆曾和父母一同招待來訪的客人喝茶聊天談生意,也曾用兩根手指拎著半空的軟塑膠杯、嘴裡嚼著珍珠和椰果,走過那腦筋暈眩發脹、彷彿不會結束的夏日午後。
因為有這些生長記憶與生活經驗,所以我們的盤式甜點中能出現冬瓜茶、鳳李冰、麵茶;甜點中能有鹹蛋黃、肉鬆及芋泥。對生根萬華社區的主廚來說,將法式甜點做成「紅龜粿」的形象自然無比,而曾經留法的主廚以「黑森林」(Forêt-Noire)為基底,結合杏仁茶與櫻桃,創作出「白森林」也是信手捻來。在台灣餐廳工作的新加坡籍主廚端得出椪餅與清粥小菜,在新加坡餐廳工作的台灣主廚也能將台星兩地皆能欣賞的摩摩喳喳和綠豆蒜糖球上桌。我於是明白,重要的並非向別人解釋自己是A、不是B,而是接受自己既有A、又有B,但是和兩者都不一樣,所以能堂堂正正地當一個既不是A也不是B的「自己」。
#唯有知道自己是誰_才能更堅定地成為誰
所以,究竟為什麼非得在「法式甜點」(或至少是「舶來的甜點」)中找自己、識別台灣身分?除了延續《法式甜點學中》提出「法式甜點是甜點界的官方語言」,也是「想站到世界舞台上的甜點師都要能流利使用,以訴說自己故事及思想哲學的語言」之論述,或許還因為,縱使「法式甜點」的內涵與定義還未在台灣有廣泛的認知,但以其為基礎的「西點」早已是台灣日常的一部份,也已碰撞出許多火花。想想傳統麵包西點店內的泡芙、焦糖布丁,它確確實實存在於常民生活中。
日本東京大學教授、歐洲中世紀研究專家池上俊一在其著作《甜點裡的法國》中,以一整本書的篇幅論述法式甜點如何作為法國文化的精髓,成為影響世界的「文化霸權」重要武器;在台灣,從「中菜西吃」的風潮到「在fine-dining(精緻餐飲)中尋找台灣味」的討論,乃至餐飲界大量投入、直至獲得《米其林指南》的肯定,更逾數十年。飲食成為文化,以「軟實力」輸出早就不是新聞;飲食便是政治的一環,以飲食區分人我、定義身分實屬稀鬆平常。
「風土」(terroir)概念從法國葡萄酒區分產區發展至今,已超出氣候、土壤等自然環境因素,當地人文與特殊技術皆含括在內。倘以近年來受到國際矚目的「台灣可可」為例,作為世界上少數有能力生產「bean to bar」、甚至「tree to bar」巧克力,並以此製作甜點的國家之一,「台灣的風土」將是我們和世界溝通的利器。再想想那些在國際賽事上拚搏的台灣職人們,若我們將目光更多聚焦在當下或未來,不僅需要向法式甜點及投身其中的甜點師們給予更多關注,也須了解身世來歷、梳理來龍去脈與各方觀點,才有機會迎向無限可能。唯有知道自己是誰,才能更堅定地成為誰。
我懷著這樣的信念完成本書,雖然有許多遺珠和力有未逮之處,但衷心感謝所有受訪者及以各種形式提供援助的朋友們。希望本書不僅回覆了前輩的擔憂,也回答了我旅歐十年間的困惑;不只回應了台灣數十年來的焦慮,也為我輩及後進的職人們提供了前進的線索。
*****
《法式甜點裡的台灣:味道、風格、神髓,台灣甜點師們的自我追尋》
📌 實體書購書連結:
台灣 -
博客來 獨家限量簽名版:
https://tinyurl.com/296328zk
博客來:
https://tinyurl.com/9sbuawew
TAAZE讀冊生活:
https://tinyurl.com/rjnvukzp
誠品書店 eslite bookstore:
https://tinyurl.com/7vps9bn6
金石堂KingStone:
https://tinyurl.com/388vkmxj
momo購物網:
https://tinyurl.com/87tnmaca
香港 -
誠品香港 eslite@HK 已上架,可下載誠品人HK app 後搜尋:https://tinyurl.com/6scj9hc,或致電 +852-3419-6789 訂購
新馬 -
Citè Book Garden 城邦閱讀花園:
https://tinyurl.com/at644w5p
Popular Book Co (M) Sdn Bhd 大眾書局 也可代訂
📌 電子書購書連結:
9/13-9/26 博客來獨家:
https://tinyurl.com/u7fmwhxs
其他通路將在 9/26 後陸續上架
#yingspastryguide #yingc #台味甜蜜蜜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90519東森財經《台灣大代誌》誰敢挑戰?我住凶宅 命理師撞詭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oTL81-IrGFU 曾經貼滿輕生死者親筆寫的讖語紙條的凶宅,就位在台南永康某個社區裡,歐風挑高別墅從外觀看來很正常,要不是屋主在門口貼著招售公告,還強調祭送清淨,一般人也很難知道屋子裡...
情理法案例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最近遇到幾個單親媽媽在我成立的群組裡討論前夫不付扶養費的問題,有人說:「沒關係~我要靠自己,就當孩子的爸爸已經不在了!」
我跟她們說,你們可以賭氣、逞強、怕麻煩不要沒關係,但記得一定要在子女成年後讓他們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免得以後還要養不負責任的老爸~
大家來看看我之前寫的案例吧!
小惠的父親在她小時候就因為經常涉犯刑事案件,遭警察追緝,所以躲在南部鄉下。小惠和母親長年以來都是彼此相依為命,即使父親偶爾上台北也只會跟小惠的母親討錢用。
小惠高職都還沒畢業,就因為家中經濟拮据而必須在課後打工貼補家用,甚至記憶中,父親還曾經數度在酒醉後返家對母親暴力相向,連小惠結婚當天父親都沒有出席。
在小惠心中幾乎已經沒有父親這個角色存在時,老天突然開了小惠一個玩笑,在小惠三十歲前夕,接獲一位社工來電聯繫表示小惠的父親因為精神障礙被安置在安養中心,要求小惠必須開始支付往後小惠父親的安置費用。
怎麼會這樣呢?難道天下沒有不是的父母?既然小惠的父親的確和小惠是血緣之親,小惠就得負擔父親的餘生支出嗎?小時候已經享受不到父愛的小惠,此時卻要面臨扶養父親的重擔,這樣公平嗎?
我們先來看看安養中心是憑什麼提出這樣的請求。
依老人福利法第41條第一項前段規定:「老人因直系血親卑親屬或依契約對其有扶養義務之人有疏忽、虐待、遺棄等情事,致有生命、身體、健康或自由之危難,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依老人申請或職權予以適當短期保護及安置。」
同條第三項規定:「第一項老人保護及安置所需之費用,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先行支付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檢具費用單據影本及計算書,通知老人之直系血親卑親屬或依契約有扶養義務者於三十日內償還;逾期未償還者,得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也就是說,當社福單位將有生命危難的老人送至安養中心安置後,其所生的相關費用,的確可以依法向有扶養義務人請求償還。
那麼誰是扶養義務人呢?
依民法第1114條規定:
「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
一、直系血親相互間。
二、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
三、兄弟姊妹相互間。
四、家長家屬相互間。」
你一定沒想到有扶養義務之人範圍還蠻廣的吧!但是每個扶養義務人間的負擔比例都一樣嗎?
依民法第1115條規定:「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左列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直系血親尊親屬。
三、家長。
四、兄弟姊妹。
五、家屬。
六、子婦、女婿。
七、夫妻之父母。
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
也就是說,扶養義務是有優先順位的,親等近的為先,親等同一則依經濟能力來訂分擔義務的比例。
這麼說,小惠難道非得扶養這個不盡責任的父親終老嗎?
其實,法律當然也應該合乎人性。
在民法第1118條規定:「因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者,免除其義務。但受扶養權利者為直系血親尊親屬或配偶時,減輕其義務。」
這在實務上叫做『窮困抗辯』。也就是你自己都養不活自己了,還要付錢扶養他人,實在有違情理,那麼法院可以在受扶養權利人對扶養義務人提出扶養請求時,酌情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另外甚至在民法第1118條之一有進一步規定:「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
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
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
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為了調整家庭中先未盡扶養義務的一方,有一天需要扶養時卻反過來要求他方扶養,這種有違倫常的價值觀念,民法特別增訂了本條,讓未被扶養或是曾遭受虐待、暴力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侵害的一方,可以請法院免除或減輕其扶養義務。
跟前一種狀況(窮困抗辯)比起來,這種狀況有一點很大的不同,就是窮困抗辯必須在受扶養權利人提出扶養請求時,扶養義務人才能夠提出免除或減輕的抗辯,而後一種狀況是,可以預先主動向法院請求裁判免除扶養義務,在法律上這有一個專有名詞叫做「形成權」,必須在法院裁判確定之後,才能夠開始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在確定之前所積欠的扶養費用還是要給。
所以儘早向法院提出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的請求,是有很大的實益的,而不是等被提告的時候才請求法院免除。
當然,這種扶養權利並不是無限上綱的,否則大家都不要工作,讓扶養義務人來扶養就好。
所以在民法第1117條也規定了:「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前項無謀生能力之限制,於直系血親尊親屬,不適用之。」
除了侍奉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之外,扶養權利是在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時才會產生,而在有扶養權利時,法院也會顧及到窮困抗辯或是曾有未盡扶養義務或虐待侮辱的事實,而予以調整。
但是這樣人性化的規定,還是要義務人懂得提前去主張,否則依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判字562號判決裡就有特別明示,老人福利法第41條規定的安置費用償還屬於公法上的義務,須經法院裁判免除扶養義務(不包括減輕),否則仍需償還。
也就是,如果扶養義務人被請求償還政府機關代墊的安養費,須自法院裁判免除扶養義務判決確定開始,才能免除償還的義務,之前積欠的還是要付。
這種狀況特別是在單親家庭未任親權的一方未盡到扶養義務時,一定要記得「提前」去主張喔!
相關資訊都可以詢問我們律師的免費法律諮詢喔!
https://lin.ee/uVH1vuZ
情理法案例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昨天我去林口,替已經罷工93天的美麗華高爾夫球場勞工,加油打氣。
美麗華高爾夫球場過去是多屆LPGA(裙擺搖搖女子高爾夫球賽)的場地,體育署也多次贊助在該場地辦理的高爾夫球賽,然而,從2016年開始,美麗華高爾夫球場就多次爆發積欠國定假日加班費、違法解雇、團體協約違約等勞資問題。
最近常常早上炎熱烈陽,下午就傾盆大雷雨,想到被公司迫害的勞工,在這種天氣堅持了93天,就覺得非常悲憤,也感受到弱勢勞工的無助。
過去我曾經針對美麗華高爾夫球場的問題,質詢過勞動部,也多次發函給體育署,應該要關注該公司的勞資爭議。與勞工發生重大勞資爭議的公司,體育署在核准紓困補助的時候,一定要注意這些問題。
美麗華工會目前已經創下了紀錄,是台灣解嚴後非關廠抗爭最久的罷工。坦白說,沒有人想要創下這樣的紀錄,風吹日曬雨淋,只為了最基本的工作尊嚴。
這起假藉企業分割,實際上是剝奪勞工工作權的誇張案例,凸顯出資方欺壓勞工的手法不斷地進化,一名被公司開除的員工說:「我覺得老闆可以跟我們商量、事先公告,可是都沒有,解僱那天就直接把人載去台北,說要開除就開除,人家勞工替你賺錢賺那麼久,你一點情理法都沒有,坐沒一分鐘就叫你直接回家不用回公司了。我們是你們家養的狗嗎?叫我們不用來就不用來了。」
在疫情期間抗爭,原本弱勢的勞工更難獲得關注,這篇報導把美麗華勞工的奮鬥過程寫得相當深入,讓我們一起來關心(https://ppt.cc/fd8Kix)
美麗華工會,自立自強被解雇,抗議血汗高爾夫
情理法案例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190519東森財經《台灣大代誌》誰敢挑戰?我住凶宅 命理師撞詭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oTL81-IrGFU
曾經貼滿輕生死者親筆寫的讖語紙條的凶宅,就位在台南永康某個社區裡,歐風挑高別墅從外觀看來很正常,要不是屋主在門口貼著招售公告,還強調祭送清淨,一般人也很難知道屋子裡曾經出代誌。
記者 陳建豪、丁恩豪 採訪報導……↓
在凶宅裡打地鋪過夜,臉上絲毫沒有懼色,原來他就是屋主鄭先生,是一名資深命理師,平常和家人住在台中,既然沒有地緣關係何必在台南置產呢?鄭先生說起這段往事一臉無奈。
原來已故的屋主,生前積欠黑道大筆債務,5年前在家裡輕生,就是不甘心房子被債主收走,或者被法院查封,才會留下讖語字條,詛咒接手的房客。令人不寒而慄的消息在鄉里傳開,根本就沒有人敢接手這一棟極凶宅,一連經過法拍九次都流標,直到第10次才由鄭先生投標買下。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基本上凶宅它也是有分等級的,就一般所謂的大凶或小凶,如果說是大凶的話,譬如說像是他殺啦,或者像是一些凶殺案、命案的,至於其他的就稍微輕微一點,但原則上凶宅房價的行情它大約是一般市價的5~7折。」
師生合買凶宅投資,看起來很不錯的提議,沒想到標下房子幾天之後竟然出現變數。意外插曲讓這一樁凶宅投資案破局,鄭先生只好硬著頭皮自己吃下來。第一次法拍買凶宅,鄭先生打著低買高賣的如意算盤,不料一開門才發現屋況非常糟,還得找人重新粉刷修繕,而且工人修著修著遇上奇怪的事。誰在惡作劇?難道是不願意離開的前屋主嗎?
鄭先生說它也遇到難以理解的事。惡臭味是來自於死老鼠嗎?偏偏怎麼找都找不到屍體,陰魂不散嗎?一連串離奇現象迫使鄭先生不得不南下處理,他使出了看家本領親自替亡靈誦經超度,還連擲了三個聖筊得到原屋主很滿意的答案。
但事情有這麼簡單解決嗎?鄭先生說他精通命理占卜卻沒有通靈的本事,於是他找了通靈的朋友看看祂還如影隨形嗎?面對怒目相視的亡靈,通靈老師也不是省油的燈。
為什麼糟糕了?鄭先生當下有個不好的預感,看不見的前屋主去而復返,為什麼這麼難纏?跑去地府找救兵找城隍爺告狀真的有用嗎?從沒想過使用了凶宅裡的東西竟成了前屋主告陰狀的理由,鄭先生無語問蒼天。
就算情理上站不住腳,前屋主依然堅持不離開怎麼辦呢?據說一番討價還價後,鄭先生日夜誦經,還做了一場盛大的法事達到雙方談好的條件,前屋主才心滿意足的離開。一連三個聖筊是鄭先生確認前屋主對法事很滿意,不再騷擾他的保證。
從一開始根本不敢在這裡過夜,到現在拉個蚊帳打地鋪都能一夜好眠,鄭先生說他找了不少高人來勘查都說這裡晦氣盡除,已經處理得乾乾淨淨,大方帶著我們參觀房間,鄭先生對這棟房子很有信心,從一樓爬到五樓,記者確實可以感受到採光充足,沒有什麼陰森或者潮濕的感覺,整體來說,凶宅初體驗還算舒適。
不管是不是風水寶地,凶宅向來是不少投資客喜歡的標的,因為價格在同區段物件相比相對便宜,甚至有企業主買下整棟凶宅改建成外籍移工宿舍的案例。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像一些外國人,因為有一些外國人或者是基督徒,他們可能就不太在意凶宅這件事,在他們的觀念裡,那當然還有一種人像投資客,他本來買來就不是要自住用的,祂可能買來就是長期收租,那事實上這個出租的投報率,本來就是比較驚人的。」
改建出租相對容易,但假使要自己長期居住,你有勇氣嗎?多數人都對凶宅敬而遠之,像是花蓮五子命案的凶宅也是號稱處理乾淨了,但屋主同樣換了好幾手,事隔好幾年才慢慢穩定下來。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凶宅也確實會因為時間的淡化,然後它對房價的影響會漸漸變小,譬如說,我今天跟你說這個凶宅是昨天才發生的,跟,這個凶宅是30年前曾經發生過,那當然就是會有差別了嘛!」
有了前車之鑑,讓非常想脫手的鄭先生困擾不已,他說不想請房仲代售,帶看全都自己來,看來這一棟極凶宅何時可以賣出不知道,或許只能繼續用時間換取空間等有緣人上門吧!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19/05/blog-post.html
情理法案例 在 台灣創新法律協會- #法理情與情理法⭕️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8 ... 的推薦與評價
法理情與情理法⭕️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8年易字第920號刑事判決... ... <看更多>
情理法案例 在 『情理法怎麼判!深入法官的超糾結心理!!』 - 法律吧第二季 ... 的推薦與評價
歡迎光臨臺灣吧#法律吧#法官如何決定一個罪刑的處罰?一直以來都是個很困難的問題☹️中華民國刑法殺人罪271條,量刑由10年到無期徒刑、死刑不等,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