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巧芯 ,超讚!
精準打臉自甘側翼化的資策會等單位
PTT發表的文章,都可以用「id」來google搜尋
巧芯發現過去反國民黨、反中共的老帳號
只因為現在批評民進黨
一夕之間就變成「中共同路人」
有沒有搞錯?
民進黨拿納稅人的錢去打PTT,說PTT有網軍
我倒想請問,大阪處長蘇啟誠因為idcc的誣衊輕生
那時民進黨的政府在幹什麼,怎麼不去查網軍
難道一位外交官的生命,比不上自己被罵重要?
要說PTT有網軍,這個網軍也只會是民進黨
馬英九執政那八年在PTT是怎麼樣被罵,可以說是「連呼吸都有罪」
當年PTT怎麼樣罵美牛、罵ECFA、支持太陽花
民進黨以為鄉民都忘了嗎
而且PTT會公布ip,凡走過都會留下痕跡
在PTT說的每一句話都要負法律責任
楊蕙如的網軍群組,她提供給下線的薪水是「每人每月1萬元」
楊蕙如的錢從哪邊來,是不是從政府的標案來,這才是民進黨應該要面對的重點
而最可恥的是資策會
這個過去完全不涉入政治、擁有卓著專業聲譽的單位
如今領著政府的公帑
自甘墮落為民進黨的側翼網軍
寫出這一篇毫無水準的爛分析
只為了迎合執政黨
專業淪喪至此
真的為資策會的專業前輩們感到悲哀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4萬的網紅暗網仔 2.0,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Instagram: https://www.instagram.com/dw_kid12/ 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deepwebkid/?modal=admin_todo_tour Subscribe: https://www.youtube.c...
想 也 不 可以 想 也 有罪 ptt 在 李姓中壢選民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太陽花事件魏揚等佔領政院案 最高法院將有罪判決撤銷發回更審!大家怎麼看此事?>
PTT鄉民回應:
「林飛帆沒罪 呵呵 法院果然是民進黨開的」
「太好了 以後大家都衝不違法」
「最高院院長是oo的親戚嗎?」
「nonono~衝馬英九無罪不代表你可以衝蔡英文,有本事你衝看看,屁股先洗乾淨點。」
「想太多 光罷免案就知道 你敢搞DPP 屁股洗乾淨」
「最高行是oo的親戚,最高院也開始看顏色了嗎?」
「時間背景不同」
「美國快來抄台灣」
「我只看得滿滿的臺灣價值大於法律邏輯啦 幹」
「理由很牽強,這種司法還想叫人信任? 」
「人民有抵抗權 但只限用於DPP以外的執政黨」
「你現在用反對萊豬衝行政院看看,一定馬上把你抓去關XD」
「抵抗就能違法? 那想抵抗法院的可以衝法院嗎」
太陽花攻占政院 有罪判決遭撤銷發回更審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118001526-260402
[新聞] 攻佔行政院案撤銷 最高法院肯認「抵抗權
https://pttgopolitics.com/gossiping/M.1610938233.A.A7F.html「
想 也 不 可以 想 也 有罪 ptt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關於網路三盲濫告】網路上的三盲惡人先告狀,把檢警當成騷擾「仇人」的工具,怎麼辦?
--當前司法難題、偵查實務做法的一些反思
在本粉專在昨日貼文討論三盲粉專作賊喊捉賊:https://bit.ly/2Hvrihk 之後,小編收到了幾封訊息,是讀者分享自身的經驗、以及幾位網路文字工作者(作家/評論家)自身經驗的甘苦談,其中有一位作者便表示,因為一篇明明早已有判決認證是合理評論的文章,卻跑了警局、地檢署幾次。
「評論網紅的不當與錯誤發言,卻遭到網紅抹黑,因此提出反擊,卻反被告?」
「網路上吵架吵輸了,道理上站不住腳就亂告人?」
「台灣的濫訴問題這麼嚴重,法律不能處理嗎?」
也有1-2則是「現在進行式」的案件,本粉專還是維持創設的原則──不討論個案事實內容的問題,也不接受個案法律諮詢。如果有被濫訴、自己又不是學法律的人,那應該去求教專家。
我們的貼文只就當前的司法議題—濫訴—做討論。
我們L小編之前處理過類似的濫告網路文字工作者的「大亂鬥」案件。L小編是該案辯護人(該案早已結案,告訴內容真的是荒誕無稽的大亂鬥,看得有夠累的),但當事人不是法律人,因為被濫告收到傳票後,不得不委任律師,也因此平添了很多法律成本的負擔。
在那件案件裡,L小編也思考了更多在法律制度更上位的問題。
在這邊,我們可以拋出一個立法論的問題:
像這種網路上糾纏吵架的案件,#要用刑法來管制嗎?#值得動用偵查資源嗎?最後會不會變成「先告先贏」,所以本來不想告的一方也被趕鴨子上架,趕快提出「互告」?
偵查資源是集體納稅人的錢,應該要去處理殺人、放火、妨害性自主、槍砲、組織犯罪……等重要案件,我們真的要讓偵查資源被濫訴人癱瘓,來處理這種網路上的糾紛嗎?
除了以上立法論的問題,讓讀者好好思考外,
以下是我們作者在和法律圈內友人討論這個議題時, #對於個人過去檢察官工作的習慣 做出的反思,我們摘取不涉及個案的段落內容,分享給大家:
在這邊也要提出自己的一點反思。
其實真的是換了個角度,就會有不一樣的想法。
過去的我在檢察官的位子上案牘勞形,思維就會變得「越來越檢方」,面對各類顯然濫訴的案件,腦子裡想的是怎樣可以讓案件「有進行」、「快速結案」,有時會忽略了對於被濫訴的人名為「被告」實則為「被害人」的無奈。
後來回去台大上課,有時聽到教授說:「檢察官的處理方法就是OOXX(負面意見)」,常常會覺得不服氣。
之前也跟幾位朋友爭執過「傳喚不傳喚」的問題。
有一些從事網路、傳媒工作的朋友認為:台灣就是太多瘋狂的人,試圖利用司法濫訴來製造人們的不便,利用騷擾來造成「寒蟬效應」。
還有朋友不客氣表示,助長這種歪風的,警察和司法的處置方式就是「幫兇」。
也有一些警察對於目前的偵查流程有些意見和反思:「難道瘋子一直告,我們就要一直通知嗎?這樣合理嗎?」
如果我們回到 #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2項 的規定:「實施偵查 #非有必要, #不得先行傳訊被告。」
回到法律規定和理論面來看,目前偵查實務被癱瘓的問題,似乎也並非無解。
更不要說,有些人的濫訴紀錄、網路言論內容,其實在司法判決、新聞裡就查得到了。如果引用的是判決、新聞內容,有可能是不經查證的「妨害名譽」嗎?
檢方面對這樣的瘋狂濫訴,本來就必須找到案件進行與結案的方法,甚至檢察體系自己要想出解決之道——不管是推動偵查流程的改良也好,或甚至是修法來解決濫訴也好。
這雖然是我國法治教育不足、三盲流竄下產生的司法難題,但 #這個難題是檢方的任務,不是受害人民的義務。
問題在於,我們不能否認的事實是,檢察體系中還是很多檢察官認為:「傳來問一問」可以讓案件在系統中有進行、快速結案,何樂而不為?
殊不知,這樣的「樂」,其實是助長了濫訴人、網路上各類霸凌的氣焰,對於某些不懂法律、怕麻煩、怕警察/不想跟司法打交道的人而言,也產生了言論自由的「寒蟬效應」,很多人也因此不敢出聲去批判與反駁那些在網路上興風作浪的「戰神」、「PTT名人」、「網紅」各種歪理。
更嚴重的是,會讓很多受到濫訴所苦的人(而這些人往往本來不是司法的敵人),在程序中對司法產生誤解,縱然最後拿到不起訴處分,但因為在程序中受到很多委屈或製造不必要的麻煩,也會對於司法的信任度大大降低。
在這種把偵查機關當成打手的惡人先告狀文化下,也會讓很多想要衡平/匡正網路言論市場的人,在不了解被告≠有罪、傳喚≠刑罰下,因為害怕而卻步。就算是懂法律的人,也不想要被這種「先傳喚再說」的「偵查進行技巧」無端滋擾。
最後「樂」到的,是劣幣驅良幣、越形膚淺甚至造假新聞、司法流言橫生的網路言論市場。
------
圖片是德國Konstanz(康士坦茨)的Imperia「女神」像。
以下為我們作者遊記中的一段:
但其實Imperia不是女神,而是羅馬名妓。而這個雕塑,其實是有爭議的。
1414-1418年,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在此召開歐洲天主教大會,史稱「康士坦茨大公會議」(Konzil zu Konstanz/ Council of Constance)。
傳說當時的妓女成為政見不合者之間意見溝通的渠道,後來Honoré de Balzac的小說〈美麗的Imperia〉(Die schöne Imperia/ La belle Impéria)就是描述了一名羅馬名妓在宗教大會期間穿梭於權貴之間的故事。
這座雕像之所以有爭議,是因為Imperia左右手上舉著的分別是教皇和皇帝。
似乎暗諷政權和教權被玩弄於一位名妓的鼓掌之間,充滿濃濃的諷刺意味。
本文貼這張照片,純粹就是在不能出國的疫情期間分享給大家看看外國景點風光,
絕對沒有要諷刺什麼,大家別多心。
當然,大家看完本文和照片後會有什麼解讀,這是 #思想自由,也無從干涉了。
想 也 不 可以 想 也 有罪 ptt 在 暗網仔 2.0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Instagram: https://www.instagram.com/dw_kid12/
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deepwebkid/?modal=admin_todo_tour
Subscribe: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8vabPSRIBpwSJEMAPCnzVQ?sub_confirmation=1
3個恐怖暗網故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dtXKE7GnI4&t=94s
我還住在香港, 還住在舊房間的時候拍了一條關於3個暗網恐怖故事的影片. 當中故事的真假難以確認. 但最為突出一定是紅色房間的故事.
紅色房間是什麼呢? 都市傳聞說是黑網底層的神秘網站. 用戶進入網頁後畫面出現一所空置的房間. 房間中央坐著一個mung著臉的人. 手腳也綁住椅子. 完全不能動.
視頻是一個現場直播.
之後會有一位戴著面具的神秘人出現.
“Welcome all to the red room! Here we have a specimen in front of you waiting to have a makeover of the most gruesome kind! How will his fate end? His fate is in your hands”
之後彈出各種留言: $500打斷他的手臂! $1000剖他的眼睛出來!
最後價錢給最多的觀眾可以選擇他死亡的方式.
如果你search紅色房間professor pow pow和Marco體驗師的 ‘紅房’ 影片也出來. 其中Marco體驗師的影片已經大概解釋了紅色房間現象的一面. 就是下載所有link最後竟然播放這條Simpsons影片. 被確認這紅房網頁用途只是爲了騙Bitcoin.
説到Youtuber, 外國search ‘Red Room’ 連接到的Youtuber多位也有説曾發現過 ‘紅房.’ 雖然他們通常都不會有實質證據. 記錄上亦沒有警方發現過這些網頁.
但其實黑網發現紅色房間個案也有幾個.
紅色房間的概念來自2000年頭日本Pop up網頁 ‘Do you like—?’ 一個紅色背景傳有詛咒的網絡遊戲. 有指導至當時2004年11歳的日本女學生殺死自己12歳同學.
現實中網路的發展: 好像網上找到的恐怖分子斬首影片和對於暗網的興趣增加,令到紅色房間的事件變成好像是真的一樣.
A.L.I.C.I.A
2015年社交媒體發生一點動盪.
一個的真正 ‘紅房’ A.L.I.C.I.A出現. A.L.I.C.I.A網站主頁有一段葡萄亞文, “call me, show it live, show your fear and weakness” 底下有一個時間計時. 相信是倒數直播的開始. 有網友指, 計時完畢後只聽到一些雜聲. 當中還有尖叫的聲音. 但其他什麼也看不到.
Bacon Room
同年傳聞一個觀看恐怖分子斬首的紅色房間Bacon room在暗網出現. 該網頁宣傳自己為捕獲幾位ISIS 恐怖分子. 並會將他們折磨然後殺死.
這段影片是真的有出現. 影片開頭的4分鐘我們看到一個被mung住頭的人坐在一個黑暗房間的角落. 相信這一位就是該恐怖分子. 到大約7分鐘的時候一個男人走進房間命令恐怖分子不停上下上下的動. 到了12分鐘的時候該男人拿一盤燻肉走進房間?面. 然後把燻肉掉向恐怖分子. 差不多到15分鐘的時候該男人將一些工具放在桌上. 最後男人拿起桌上的錘子. 正想攻擊時, 畫面cut out. 畫面回來後可以看到恐怖分子在吐血.完片.
真實戀童影片
之後揭發Bacon Room跟之前的A.L.I.C.I.A一樣, 是惡作劇. 那為什麼5年之後的今天還有人相信紅色房間這個東西是真的呢? 我之前拍有關暗網Peter Scully的戀童影片很多人標籤他拍的影片是 ‘紅房.’ 但沒有直播, 沒有現場觀眾互動, 沒有紅色的房間. 只是有一般能在暗網找到的噁心戀童片. 所以不算是.
結論
所以紅色房間一定是假的嗎? 都市傳說? 小道消息? 嚇嚇小孩的東西嗎? 我覺得Youtuber someordinarygamers講得最好: 真實的紅色房間唯一進入的方法是在暗網直播Chatroom?面一個該房間的會員給你進入的Link. 之後你看到的東西是不可以說出去的. 一, 因為是非法東西, 你就算只是看看也可能有罪. 二, 你說出去, 他們的人可能把你當作為下一個show的主角.
所以如果我, 暗網仔真的有去過這個房間, 我又會跟你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