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不只是螺絲鬆了,是根本不知道要鎖哪裡。」
昨天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安排 #第408次太魯閣列車出軌事故 專案報告,虹安也一早前往登記發言。從事故發生到現在,真相在抽絲剝繭下逐漸明朗,相關事證皆指向 #劣跡斑斑的包商違法施工及操作過失,為這次令國人驚愕與哀痛重大事故的主因。虹安自始即對於「為何屢傳不良紀錄之包商仍可承接許多公共工程標案」感到不解,也看到鐵路局、公共工程委員會、以至於各公部門機關於施工廠商之招標、稽核、評鑑與管理仍有極大改善空間。
回顧同樣由李義祥負責的義程營造公司,於承攬花蓮縣政府建設處2014年的標案時,#偽造承包工程當中用以維護工安的圍堰照片及施工日誌,在2018年8月經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有罪,今年2月三審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確定。違反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一項第四款「以虛偽不實之文件投標、訂約或履約」,再依據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應 #3年內 要被列為政府採購案的拒絕往來對象,也不能成為分包廠商。
但,根據 #台灣採購公報網資料庫 顯示,義程營造在2020年時還有得標花蓮縣政府標案、交通部公路總局標案,為什麼理應公告拒絕往來的公司,還能繼續投標政府標案並得標?對此,林部長和鐵路局回應竟是「98年的義祥工業社曾被拒絕往來,但只有 #停權一年。」虹安提醒質詢問的是李義祥的另外一家公司「義程營造」,而且是107年的判決,官員們仍是一問三不知。
所以,很可惜,就在林部長及官員們連第一個問題都沒聽懂的情況下,質詢時間就滴答滴答過去,虹安從現有法規和現象所看到的漏洞問題,也無從深入探討:
1. 按照現行政府採購法,處分對象主要為「廠商」,而非負責人或行為人,導致李義祥可透過不同公司切換,仍可得標承包政府工程案。
2. 根據《政府採購法第101條執行注意事項》,「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除第6款外,其他各款並未以司法機關起訴或判決為要件」,表示不須等到法院判決定讞,即可提報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列為拒絕往來廠商之流程。花蓮縣政府建設處作為主辦機關,為什麼不曾啟動流程?如此等於造就義程營造多了兩年半的時間仍可爭取標案。
政府公共工程案應有更加嚴謹的評鑑與稽核,難道這些廠商和負責人劣跡斑斑的履歷表,政府看不到?
此外,查詢 #政府電子採購網 拒絕往來廠商的名單,搜尋今年2月已遭判刑確定的義程營造,竟顯示「#無符合條件資料」?林佳龍部長、祁文中局長及顏久榮副主委卻在現場互踢皮球,表示這是 #公共工程委員會 業務範圍,而公共工程委員會則表示,要看主辦機關是否有提報,經過程序才會公告。
事故已經發生六天,關係人與名下公司惡名昭彰,媒體也已大幅報導,現場官員居然還在狀況外,只會說不是自己的案子,或是還只能掌握十幾年前的舊案?林佳龍部長在答詢的最後甚至表示,「請委員以後有這些數據的資料要先提供給他,他才能做功課,才不會浪費委員質詢的時間。」
天哪。親愛的部長!我不是您的幕僚耶!質詢前還要提供資料給您?要不要幫您把題庫和擬答都準備好?事故已發生這麼多天,該做的功課不是來立法院前就應該做好嗎!真是令人非常憂心。
#最新進度
今天看到公共工程委員會送交立法院的專案報告,慶幸他們終於搞清楚我的問題,卻也甩鍋給了花蓮縣政府:「義程營造於104年間履行花蓮縣政府採購案期間,履約請款文件登載不實行為,經法院判決有罪,惟該府未啟動停權措施,本會已函請縣府說明。」
花蓮縣政府稍早也對此回應:「中央要扛責任!這是有始以來最大交通事故,應審慎思考。」
事實上,依據媒體報導,很多標案往往只有一家廠商會投標,招標機關今天把廠商列入黑名單,未來屢招不成,麻煩的是機關自己。因此常看到有明明犯行已由司法機關明確認定,判決書都有了,但招標機關卻「#忘記刊登」,甚至拖到裁處時效屆滿而無法執行的情形。
我想,這一次的質詢,演變成鐵路局、公共工程委員會、花蓮縣政府如今互相推責的現象,真的不難看見政府工程招標確實有許多待改善之處!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萬的網紅黃偉民易經講堂,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佔中九子雖罪名成立,卻沒有犯法。人大八三一方案觸發佔中,什麼是人大八三一方案?八三一問卦又得出什麼?做人做事的大原則,不因為黑暗時代而扭曲,不因黑暗隨波逐流,助紂為虐。(完整文字版將會在節目後上載至易經講堂網頁) #佔中案 #八三一方案 #戴耀廷 #佔中九子案 #三權合作 #廿三條 #雨傘運動 ==...
愛之流刑地 在 無神論者的巴別塔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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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流亡與黃之鋒坐監:抗爭犧牲就係有唔同層次,一視同仁你對得住死咗同坐緊監嘅義士咩?】
正於香港面臨無理審訊同拘禁嘅許智峯,以出訪丹麥為藉口保釋離開香港,最終宣佈流亡海外,結果惹來一番論爭,響度都講講我嘅睇法。
我從來都覺得,每一個人類都係複雜嘅構成,壞人做好事究竟讚唔讚好?好人做壞事鬧唔鬧好?呢個並唔係一條加減數咁簡單。
許智峯曾經係我響網上嚴厲批評嘅垃圾會飯民議員,因為佢成日都唔開會唔投票,當日搶政務官手機並唔係乜嘢政治迫害,而係單純比政務官捉倒飯民成日偷懶嘅行蹤紀錄,因而老羞成怒嘅表現。但去到612之後,許智峯就成個人變咗,或者可以講終於搵倒個最適合佢發揮嘅舞台──只要你成日都出現響抗爭前線,就必然搵倒佢嘅蹤影;
而且唔同胡志偉「我要見指揮官」、林卓廷721比黑社會打、譚文豪比水炮車射完之後全部都無以為繼、甚至可能落過幾次現場就消失得無影無蹤嘅政棍、亦唔同楊岳橋劉細良呢啲只響鏡頭前打卡,鏡頭後就匿哂響班記者同fa後面嘅安全範圍,許智峯係無論抗爭嘅最高潮或者最低點都永遠見倒佢企響最易被拉嘅前線,受過無數次差佬嘅騷擾、侮辱同濫捕,呢樣係我尊敬佢嘅地方。'
所以今次佢流亡海外,可能佢有措辭不當;有人翻佢舊帳拎佢一個月前先話自己無畏無懼嘅留言黎嘲笑,我仍然選擇從寬處理不忍苛責,原因就在於佢之前對抗爭嘅貢獻同犧牲實在唔小,仲要好多係我親眼見住嘅。
但掉番轉,我覺得黃絲嘗試將許智峰流亡海外吹捧成一件值得誇獎嘅事、甚至認為係抗爭嘅一部份,我就覺得好有問題。孔子曾經講過:「以德報怨、何以報德?」意思係如果你用恩惠黎報告同你有仇怨嘅人,你又可以用乜嘢黎報答恩人呢?其實呢個概念亦都可以應用響今次黃之鋒判監同許智峯流亡呢件事上面。
無錯,許智峯要拋棄香港,冚家流亡的確好慘,但流亡就係流亡,並唔會因此變成咗抗爭;就算你流亡之後繼續打國際戰線,又或者聲援香港抗爭者,走佬就係走佬,我地唔應該將呢個行為吹捧成為英雄──否則你又點對得住響香港比人打死、捉咗番大陸、同埋坐緊監嘅義士?
就等如當日梁天琦同黃台仰一個選擇坐監,一個選擇流亡海外,我唔會走去學以陶君行為首班黃屍走去嘲諷黃台仰響國外風流快話(但同一班撚人今日就走去吹捧許智峯,龍門搬到去外太空),但客觀上就係,梁天琦受嘅苦,遠遠比黃台仰受嘅多;如果將黃台仰嘅犧牲吹捧成同梁天琦一樣,咁就係對梁天琦犧牲嘅一種藐視。
所以或者唔同抗爭者都有為呢場運動付出同犧牲過,但我地要對佢地公平,就要清楚犧牲都有唔同等級:
最大犧牲嘅,係果班經已失去性命、被挾上大陸嘅無名義士,因為佢地連我地可以追憶嘅名字都無;
第二,就係陳彥霖、周梓樂、梁凌杰為首,為抗爭犧牲咗自己生命嘅人;
第三,就係而家仲響獄中受緊苦嘅無名義士,正正因為佢地無知名度,響「窮人含撚」嘅香港法律制度面前往往係判刑最重、響獄中迫害最慘嘅一班;
第四,就係正響獄中受刑嘅知名人士,包括梁天琦、快必、黃之鋒、鍾瀚林、黎智英、周庭、林朗彥等等,無論我同佢地政見有幾大分歧都好,坐得入監倉,就係香港嘅英雄,要給予崇高嘅敬意;
第五,先至係因為政治迫害而流亡海外嘅政治人物;
至於其他根本無事無幹,自己怕死匿去外國果班黃標KOL,並不在犧牲之列。
大家要搞清楚,我地讚頌嘅從來都係,流亡海外嘅政治人物對抗爭嘅付出,而唔係流亡本身,流亡係一件無可奈何嘅事,但唔撚係抗爭囉唔撚該。所以我對於果班身處外國,揸撚住枝咪猛撚叫人快啲離開香港,將移民美化成「抗爭」嘅黃標KOL真係感到非常嘔心:
屌你響個安全地方每個月靠幫班黃屍打飛機,作啲佢地想聽嘅故仔、搞埋移民生意收緊幾十萬甚至過百萬一個月,抗爭條撚咩!你話你為生活糊口無問題,話自己係抗爭者,係侮辱咗「抗爭」兩個字囉!即係身處香港、響網上開名屌尻林鄭習近平,冒住隨時被國安拘捕風險嘅本人,都唔撚敢話自己寫文開咪同前線義士嘅抗爭相提並論啦!
成日都話,香港人,尤其係班黃絲,最撚鍾意就係濫情。好似之前梁啟智之流不停響度吹捧段崇智有幾愛學生,又話係唯一願意去前線見警察嘅校長云云,歪曲事實之餘(真相就係見完差佬無結果就想走人,係現場抗爭者迫佢向警方方向行先會被射TG),好勒你吹到咁撚大,去到今日中大又報警引狼入室又恐嚇學生唔好擅自舉行集會,你梁啟智之流咪連提都唔敢提囉!唔覺得擦鞋擦得好撚樣衰架咩?
黃屍最鍾意講「你對唔對得住死去嘅義士」,如果今日你不停吹捧許智峯果篇矯情到有啲肉麻嘅高調聲明,將許智峯流亡海外呢個舉動等同於其他正響香港受緊苦、甚至已失去性命嘅義士,咁你地就真係對唔住佢地嘅付出同犧牲。
愛之流刑地 在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Green Citizens' Action Alliance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六輕訴訟案原告兼訴訟代理人林氏兄弟在收到法院駁回其判決書後,寫了一份聲明,請大家協助轉發。
在聲明稿中,林氏兄弟認為法官未允許原告傳喚專家作為鑑定證人的要求,還在新聞稿宣稱「法院已窮盡調查之力,仍難以認定因果關係存在,依法僅能駁回。」令人難以服氣。林氏兄弟也指出本案攸關公害事件中「環境權、健康權、生命權受到侵害後,如何要求政府正視這些嚴重問題」,因而希望邀請大家一起關注,「共同守護臺灣這片美麗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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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輕空污針對雲林地方法院109年10月30日判決六輕公害第二案(107年公字1號)原告兼訴訟代理人(林氏兄弟)聲明稿全文如下:
一、請蔡英文總統看見、聽見雲林人的血淚,政府能夠做的真的是少之又少,請求司法能夠真正公平公正的審判。依據雲林縣政府自民國98年起委託國立台灣大學公衛學院逐年進行「沿海地區空氣汚染物及環境健康世代研究計劃」、「雲林縣沿海地區環境流行病學研究計劃」,其101年度研究計劃指出:距離六輕10公里內(包括麥寮、台西鄉) 之流病世代居民,其2008至2010年間的全癌症粗發生率是1999~2001 年間的「4.07倍」;在雲林地院被告已承認排放確認有36~38種致癌物質;雲林縣87年~107與全國 87年~107年兩者對比,可算出雲林縣比全國大幅增加197%惡性腫瘤(癌症);六輕一年曾排放6700萬噸的二氧化碳20多年來已排放高達逾數億~10多億噸的二氧化碳,連帶影響全球溫室效應帶來的氣候變遷地球暖化致海平面上升的可怕問題致人類生存的危機貢獻者之一。政府犧牲雲林人健康、生命及國土被汚染嚴重破壞(將來國土復育必須花數倍稅收,更多金錢來處理),換來六輕數佰億元的稅收,破壞國家環境到底值不值得?
二、首先,本案法官非毒理學、環工系或是公衛專家學者並無專業知識及職權如何可認定本件為非公害之受害人,而駁斥被害人無疫學或流行病學之適用對象(例如:依法一般的刑事殺人案件加害者的精神需要鑑定精神狀況,仍須由醫院專業醫師做專業精神鑑定)。同理可證,本件同需要具備毒理學、環工系或是公衛專家學者依專業知識及職權才可認定本件是否為公害之受害人,才有無被害人是否為疫學或流行病學之適用對象,而非審理法官(並無具備相關專業知識)的職權所可認定本件為非公害之受害人,而駁斥被害人無疫學或流行病學之適用對象。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三項「法院依自由心證判斷事實之真偽,不得違背論理及經驗法則」,其中的「專門知識」所得之特別經驗為「經驗法則」所明示。是以,本案件「專門知識」所得之特別經驗為當然是指具備毒理學、環工系或是公衛專家學者依專業知識及職權才可認定本件受害人是否為公害適用之對象。依上所述,顯然,本件判決已違反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三項「法院依自由心證判斷事實之真偽,不得違背論理及經驗法則」,其中所示的「專門知識」所得之特別經驗,首揭述明。
三、本案原告已提出相當足夠重要的相關證據資料證明及律師團請求傳喚「專家」出庭為鑑定證人(法官未准許),而雲林地院新聞稿卻強調「法院已窮盡調查之力,仍難以認定因果關係存在,依法僅能駁回。」,實在令原告感到相當不服氣,難以置信!
(一) 原告審理期間已向雲林地院提出前述台大公衛學院研究團隊研究計畫,該研究計畫已公開經過同儕檢視過,同時已投到專業期刊公開發表,本案屬「公害」案件,受汚染有毒致癌物質之數量、種類,更是全國最多且最嚴重之「公害」案件。
(二) 依據RCA案以及中石化案最高法院民事判決,再依民法第191條之3規定之「一般危險責任」、民事訴訟法第222條依「論理法則」、「經驗法則」規定暨同法第277條「但書」規定,皆應由被告負舉證責任,證明因果關係不存在;但本案法官認為這份研究報告並非針對林女士罹患肺癌之事實所做成之研究計畫報告,不予採納。既然法官不採,更應該接受邀請「專家」蒞庭辯論,或參酌國內外判決結果,而非僅以「推理」作判決,令人難以信服。
(三) 原告所有聲請調查證據及傳訊證人到庭作證,除了第一次行政院環保署建議函詢雲林縣環保局外,其他全部都不同意調查證據,連行政院環保署函覆有資料不實,原告聲請再度函詢環保署、環保局及傳訊環保署相關證人,承審法官全部不同意。律師團接下本案也一再多次為原告請求聲請法院傳喚「專家」出庭為鑑定證人,但法官均未能准予傳喚「專家」為鑑定證人。
本案原告已提出相當足夠重要的相關證據資料證明及律師團請求傳喚「專家」出庭為鑑定證人(法官未准許),而雲林地院新聞稿卻強調「法院已窮盡調查之力,仍難以認定因果關係存在,依法僅能駁回。」令人感到無比難過、失望與無奈,實在令原告感到相當不服氣,難以置信!
四、雲林麥寮六輕工業園區,5被告(燃煤電廠、石化工業)有毒致癌物公害污染雲林、彰化、嘉義全部都是農業大縣,是台灣主要的糧食生產地區,台灣人民都是受害人。
五、最後,本件聲明希望能讓生活在這片土地的主人多關心自己的環境權、健康權、生命權受到侵害後,如何要求政府正視這些嚴重問題,請「政府應該有所作為針對司法、公害作改革」,請大家共同一起來守護台灣這片美麗土地。
愛「母親」台灣這片土地的雲林之子麥寮人 原告兼訴訟代理人(林氏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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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受夠六輕「合法污染」奪命 雲林居民聯合提告
https://e-info.org.tw/node/109513
台大研究證實,六輕旁台西麥寮居民罹癌率比他處高1.29倍,女人老人比例更高
https://www.newsmarket.com.tw/blog/112371/
「六輕是不是公害」還沒共識 集體訴訟月底可能一審完結
https://e-info.org.tw/node/213667
台塑六輕監測有鬼?2萬5千筆「超標排放」全變「無效數字」 全年僅收一張罰單
https://www.newsmarket.com.tw/blog/91256/
【透明足跡9月報】控告台塑污染的艱難
https://thaubing.gcaa.org.tw/blog/post/187
愛之流刑地 在 黃偉民易經講堂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佔中九子雖罪名成立,卻沒有犯法。人大八三一方案觸發佔中,什麼是人大八三一方案?八三一問卦又得出什麼?做人做事的大原則,不因為黑暗時代而扭曲,不因黑暗隨波逐流,助紂為虐。(完整文字版將會在節目後上載至易經講堂網頁)
#佔中案 #八三一方案 #戴耀廷 #佔中九子案 #三權合作 #廿三條 #雨傘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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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ng Wai Man 2019年4月9日 星期二下午5:00
佔中九子案今日判刑。
其實,你我都曾經參與這場社會運動,我們是否都有罪?
細看這九人的背景,都是社會菁英,他們應該安安樂樂享受中產品味生活,為什麼他們要走上街頭?
葛珮帆之流會問:
佢地係咪犯法先?
犯法就應該判罪,香港係咪法治之區先?
九人中大都是大學教授、牧師、大律師、前立會議員、社運份子,他們大好前途,為什麼犯法?
佔中九子沒有犯法,觸發香港人佔中的,是人大八月三十一日公佈的八三一方案。
什麼是人大八三一方案?大家可以上網翻查新聞資料。它違反了鄧小平「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承諾,它踐踏了《基本法》。
有良知的香港人嘩然,直接導致了九月二十八日的催淚彈衝突,梁振英政府準備血洗金鐘,佔中運動開始。
年輕學生用身體抵擋亂揮的警棍,用雨傘抵擋催淚彈的襲擊。香港成年人在直播新聞看見場面,大家蜂擁出金鐘,保護香港的下一代良知血脈,佔領運動一發不可收拾。
八三一是什麼東東?
用《周易》先天數取卦,八為坤為地,三為離為火,一是初爻。
得《周易》第三十六卦地火明夷卦,初爻動。
上卦地,下卦火,明入地中,太陽藏在地底,大地一片漆黑,邪惡壓制了正義,光明受到了傷害。
明夷,即誅滅光明。
卦辭說:明夷。利艱貞。
只有三粒字。
在誅滅光明,大地漆黑的時代,利艱貞。
艱難的時候,利於貞。貞者,正也。
做人做事的大原則,不能因為這個黑暗時代而扭曲;或者,黑暗隨波逐流,助紂為虐。
八三一,是地火明夷卦初爻動。
初九:明夷于飛,垂其翼。
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
三日不食,《禮記》記載,國君喪亡,三日不食。國君沒有盡責任,等於死亡。
明夷無君,這是《周易》的微言大義。
人大八三一方案,對香港人的影響,就是地火明夷卦的處境,第一爻的位置。
明末學者黃梨洲,眼見滿清入關,中華文化的血脈要毀於一旦;他要為往聖繼絕學,知道天下興亡,匹夫有責。他檢討中國歷朝政治得失,得出一個結論,傾舉國之力,供奉一家一姓,中華民族只能永沉淪,帝制不除,民族永不復興。
他寫成《明夷待訪錄》,直接了當,指出政權的合法性,在於治亂之別。
他用地火明夷卦作為書名,期望光明再現。
佔中九子判刑了,他們犯了什麼法?
《論語》微子篇第十八,第七章,記述了孔子弟子子路的一番大丈夫說話,他解釋了佔中九子的行為。
子路從而後,遇丈人,以杖荷蓧。
子路問曰:子見夫子乎?
丈人曰:四體不動,五穀不分,孰為夫子!
植其杖而芸。子路拱而立。
止子路宿,殺雞為黍而食之,見其二子焉。
明日,子路行,以告。
子曰:隱者也。
使子路反見之。
至,則行矣。
子路曰:不仕無義,長幼之節,不可廢也。
君臣之義,如之何其廢之?
欲潔其身而亂大倫。
君子之仕也,行其義也。
道之不行,已知之矣。
子路跟著孔子周遊列國的車隊,某次落後了,脫了隊,見到一位老人家,用擔挑抬住些竹籬,子路急問:
有冇見到我老師他們呀?
誰知老人家一句頂回來:
什麼老師?
四體不勤,不穀不分,淨係得把口那些?
我唔識你的乜嘢老師喎!
講完低頭除草。
子路給他的氣勢攝住,拱手站在一旁,等他忙完再問。
黃昏日落了,老人家知道子路無處落腳,就招呼子路回家過夜。還劏了雞款待,叫了兩個仔出來陪客。
第二日,子路搵返孔子,報告經過。
孔子一聽,知道老人家非常人也,叫子路回去找他,請教濟世之道。
子路返到昨晚老人住處,但見人去樓空,原來老人全家搬走了。
子路對著空房,講出一番莽莽蒼蒼,亂世大丈夫的道理。
一個讀書人,有學問有能力,不出來服務社會,是不義的。
家庭有長幼的倫理,社會有社會的秩序。人倫的倫理,固然不可廢,國家社會的責任,又如何能廢呢?
為了潔身自愛,不和俗世合流,把自己搞得好似好清高,但把時代的人類倫理搞亂了。
人,於時代是有責任的。君子出仕,走入社會,不是為了自己的功名富貴,只是為了貢獻社會,行其義也,做該做的事而已。
至於理想,不能實現,其實,心裡早已有數。
道之不行,已知之矣。
我們今日看著佔中九子判刑,應該明白這個背景的來龍去脈,源頭在誅滅光明的人大八三一方案;導致香港人公民抗命的,是違反「一國兩制,港人治港」,踐踏《基本法》的北京政府。
佔中九子,沒有犯法,君子出仕,行其義也。
2019年4月9日星期二下午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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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裡在哪裡在哪裡?
這是逼我要認真學日文再去海外買日本2區dvd來啃就是了
不是說被引進的機率很高嗎 嗚啊
我想看豐川悅司在法庭上為愛激辯的樣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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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4.211.162
對不起
※ 編輯: MidnightBach 來自: 210.64.211.162 (08/12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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