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全職太太的故事也太讓人心疼了吧】
大家肯定都聽過,全職太太被稱作「黃臉婆」,對於丈夫在外的某些糟糕的行為,不得不忍氣吞聲。
今天要分享的這篇〈白水青菜〉,就是這麼一個故事。乍聽之下似乎挺常見,但在作者潘向黎的筆下,卻以一種跟篇名一樣平淡的筆觸,重擊讀者的內心(小編一度感到難受得看不下去......)。
一起來看看這個故事,也說說你的感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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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青菜 / 潘向黎
他進門的時候,客廳裡沒有她的身影。他微微一笑,向廚房走去。她果然在,正在用飯勺攪電鍋裡的飯。她總是這樣做,盛飯之前要把電鍋裡的飯徹底攪翻一下。他曾經問為什麼,她說:「好把多餘的水分去掉,口感才好啊。」顯然她是聽見了開門的聲音。
飯冒著蒸汽,她的臉有一瞬隱在水氣裡。他聞到了飯香。
飯很香。奇怪的是,他在別的地方幾乎聞不到這種香。這是好米才有的香味。他知道她只用一個牌子的米,東北產的,很貴,因為是有機栽培。
好米只是密閉著的香味,要加適量的水,浸適度的時間,然後用好的電飯煲煮,跳到保溫之後,燜合適的時間,香味才會爆發出來,毫無保留,就像一個個儲滿香膏的小瓶子打破了一樣。
她是他遇到的最會煮飯的女人。他這樣說過,她回答:我尊重米。
在他笑起來之前,她又加了一句:不過只尊重好的米。
他洗了手,坐在餐桌邊時,兩碗飯已經在桌上了,他的這邊多一個空碗,筷子照例擱在擱筷上,是一條魚的形狀。她端上來兩個青花小碟,一個碟裡是十幾粒黃泥螺,並不大,但很乾淨,一粒粒像半透明的岫玉,裡面有淡淡的墨色。一個碟裡是香菜心,嫩嫩的醬色,也是半透明。家裡的菜一向這麼簡單,因為他都是在外面吃過了,回來再吃一遍。
最後她端來一個小瓦罐。這才是他盼望的重點。馬上打開蓋子看了一眼,裡面有綠有白有紅,悅目得很。她說:「你先喝湯。」自己坐下來,開始吃飯,撥幾口飯,就一點菜心,看她吃飯的樣子,好像不吃一口菜也可以似的。
他就自己從瓦罐裡舀了小半碗湯。清清的湯色,不見油花,綠的是青菜,白的是豆腐,還有三五粒紅的枸杞,除了這些再也不見其他東西。但是味道真好。說素淨,又很醇厚;說厚,又完全清淡;說淡,又透著清甜;而且完全沒有一點味精、雞精的修飾,清水芙蓉般的天然。
就那麼一口,整個胃都舒服了,麻木了一整天的感官復甦,臉上的表情都變了,好像一個薄薄的殼被敲碎了,所有的肌肉、每一條紋理都活了起來。真是好湯!
他一連喝了兩碗,然後吃飯,就著黃泥螺和菜心,一個滑,一個脆,都是壓飯榔頭。不知不覺就把一碗飯都吃完了。他也不添,而是又釅釅地喝了一碗湯。然後把碗放下,對她笑。
她也笑,「好像在外面沒飯吃似的。」
「是沒飯吃。現在誰吃飯?」
他說的是真話。他的工作宴會應酬多,那種宴會不會有飯。總是太多的油膩、濃烈的味道轟炸口腔,味蕾都半昏迷了,直到喝了她的湯,才緩緩醒過來。
「你的湯怎麼做的?」
她莞爾一笑,笑容裡有陽光的味道:「好嗎?」
「好。」
「那就多喝一點。」
「喝了。到底怎麼做的?人家都說老王家湯館好,我看就是那裡都喝不到這麼好的。說給我聽聽。」
「說起來——其實也簡單,就是要有耐心。」她說。
後來,他不只一次懷念那時的生活。那種安寧,那種坐在餐座前等著妻子把瓦罐端上來的感覺,掀開瓦罐的蓋子時看到的好看的顏色,第一口湯進口,微燙之後,清、香、甘、滑……依次在舌上綻放,青菜殘存的筋脈對牙齒一點溫柔的、讓人愉快的抵抗,豆腐的細嫩滑爽對口腔的愛撫,以及湯順著食道下去,一路潺潺,一直熨貼到胃裡的舒坦。
他們的家是讓人羨慕的白金家庭。白金的意思是,既有錢又白領,這個白領的意思是泛指,指的是讀過書,有修養講規則,憑知識和智力掙錢,不是手上戴好幾個寶石戒指的暴發戶。
他先是吃皇糧的機關幹部,後來不願意看人臉色慢慢從孫子熬成爺爺,早早下了海,折騰了許多行當,最後在房地產上發了,然後是網站、然後是貴族學校,他的事業像匹受驚的野馬一樣勢不可擋。
他成了本市的風雲人物,電視臺人物訪談的明星,各種捐款、善事的大戶。畢竟是受過高等教育的,他的風度、談吐,贏得了矚目和好評。有一次電視臺讓女白領評選全國範圍的十佳丈夫人選,他就上了榜,而且擊敗了幾個電影明星、歌星。現在的女白領真是不傻。那些又蹦又跳的男人,只能遠處看看,怎麼能近距離相處?要是她們知道他還每星期兩次開著寶馬到那所著名的大學讀哲學碩士,她們可能會發出尖叫——要多少實力才能有時間和閒心做這樣的事情啊。但是他從來沒有對外面透露過,這種事,要等人家自己無意中發現才好。越不經意越有風度,像他這樣的年紀和身份,這種選擇已經不需要經過考慮了。
他當然結了婚。都十七、八年了。妻子是她的大學同學,是初戀,而且是那種把情竇初開和愛和性和婚姻一鍋煮的關係。他們從來沒有想過兩個人還會有其他選擇,那時候也不知道要給自己多留一點時間,畢業後第二年就結了婚,然後很快就有了孩子。就是現在進了寄宿制雙語教育的培鷹學園的兒子。兒子是他們的驕傲,他不但聰明、學業優異,而且長得非常漂亮。這不能完全歸功於他,因為兒子明顯地集中了他們兩人的優點,而妻子當年也是學校裡的美女,不化妝也青翠嫩葉一樣清新可人。
因為有這樣的妻子,他對女人是不容易驚豔的。而且他知道現在的女人的漂亮已經充滿了化學的味道。
嘟嘟的出現完全是一個意外。起初他覺得這是個稚氣未脫的女孩子,像個水晶花瓶一樣好看又透明,而且不實用。等到看出她的企圖還覺得有些好笑——這不是胡鬧嗎?要不是她是他的下屬,本來可以叫他叔叔的。當然心裡還是有點高興的,很隱蔽但是很真切,這可是一個比自己小20歲的女孩子啊,又漂亮,而且出身很好,父親是大律師,母親是名醫,家裡本來要送她去劍橋留學的。這樣的女孩,沒有任何為了錢而接近男人的嫌疑。
起初他真的沒有什麼。因為覺得嘟嘟是一時衝動,再說他不可能破壞自己的家庭,這麼些年,妻子辭掉幹得好好的中學教師工作,專心在家相夫教子,他沒想過要辜負她。他若是辜負她,她真是什麼都沒有了,一個40出頭的女人,沒有工作沒有事業沒有朋友,她怎麼活?況且,許多男人成功了就另覓新歡拋棄髮妻,他不想也掉進這種俗套,犯這種通俗的常見病——他不是一般的男人,這是他對自己的要求。
起初真的沒有動心,他只是考慮怎麼讓嘟嘟少受一點傷害就退出去。但是現在的女孩子真是任性,她們想要什麼就敢大喊大叫、又哭又鬧、要死要活,他又下不了狠心把她開除掉。嘟嘟真是一個水晶花瓶,而且因為對他無望的愛,這個水晶花瓶就站到了懸崖邊上,隨時可能掉下來粉身碎骨。最後,他只好伸手把她接住。
他不回家吃晚飯了。後來,他連晚上都不回來了。他說,實在太忙,不趕回來了。後來又說,想一個人靜靜。
她沉默,就像他每次說不回家吃飯時一樣,綿長而細密的沉默,那重量使他感到壓迫,但是不敢掛電話。最後,她說:「這樣吧,你要回來吃飯就打電話。」
他想,這等於說,如果不打電話,她就不會做好他的飯,還有那罐湯,等他回去了。那是他的家,但是從現在起,沒有他的飯了,沒有人等他了。他有點失落,但是馬上感到了巨大的輕鬆。這太好了。她當然會有看法,也會生氣,會傷心,但是以她的性格,不可能會主動挑破、發作出來。這些年來,他一直覺得自己選對了人結婚,現在又一次這樣覺得。在愛上別人之後這樣想,也許有點荒謬,但是他就是這樣覺得
他不喜歡租房子,他說哪怕只住三個月,我也要住在自己的房子裡,我不住別人的地方。嘟嘟欣賞地看他,說:我也是,我也是。他就說要買一套房子,全裝修的,帶全套傢俱和電器的,「只要帶上牙刷就可以住進去。」他愉快地說。嘟嘟卻不要,她說那種房子沒有風格,她不喜歡。最後她讓他住到她那裡去。
嘟嘟一個人住著兩房一廳,是父母給她買的,裝修是她自己來的,是很現代的簡約風格,但是卻比華麗更費錢的那種。全套北歐風情傢俱加全進口潔具,一色的白,臥室裡連地毯都是白的,這不是這個年齡應該有的氣派。看來她父母確實把她寵壞了。
嘟嘟為了歡迎他,給他買了名牌的浴袍和拖鞋,他沒有聽說過,只記得她說那是某個國家皇室用的牌子,她喜歡這個牌子,她說皮膚感覺到的奢華比眼睛看到的更真實。但是沒有睡衣,她說他不需要。真的,一旦上床,他們都不再需要衣服。
新鮮的愛情,新鮮的瘋狂,新鮮的住處,新鮮的氣氛,好像連他自己都成了新的。幾個月的時間過得像飛一樣。
也有問題。問題是出乎意料的小問題:他們還是會肚子餓。
他是半個公眾人物,不能到外面吃飯。嘟嘟一個人出去買肯德基,他倒是可以接受,只是覺得好笑,說:「我兒子最喜歡吃。」嘟嘟就變了臉,拒絕再買了。
只好叫外賣,從茶餐廳的簡餐到永和豆漿,從日式套餐到避風塘,從披薩到義大利通心面,他們都叫了個遍,外賣沒有湯,他們有時喝罐裝的烏龍茶,更多的時候喝可樂。
慢慢的,吃飯成了個苦差事。因為難吃,而且他必須掩飾他對這些食物的難以下嚥。真潦草啊,有的硬梆梆的,有的乾巴巴的,有的木渣渣的。他思念一碗香香柔柔有彈性的米飯,更思念一碗熱熱潤潤讓味覺甦醒的湯,冰涼的飲料怎麼能代替湯?和他以前吃的晚餐相比,這些簡直是垃圾。
但是他不敢說。只要他一流露出不滿,嘟嘟就會生氣:那我們出去吃啊,什麼好吃的都有!我也不喜歡吃這些!還不是因為你!或者說……我知道,你又在懷念你過去的生活了!你是不是後悔了?後悔了就明說嘛!
每次他都要冒險出去請她吃一頓飯才能平息。
吃飯成了他們的一個心病。甚至下了班在往那個甜蜜的小巢走的時候,他就在犯愁,要不要自己先到哪裡吃一點東西?不然等一下進了門就是一通昏天黑地的親熱,然後吃點吃不飽的東西,半夜又要餓醒。
按照現在流行的劃分,嘟嘟在這個城市裡應該算個真正的「小資」了。說她真正,是因為她小資得天經地義,而且不是為了在人前裝樣,她不欺暗室,別人看不見的地方更下功夫。他從來不知道一個女人可以為了享受,這樣認真把錢不當錢,這樣一絲不苟。她的內衣比外衣更貴,她基本上不化妝,但是她的保養品一套都是她一個月的工資,而且用了覺得不好就被丟在一邊。
她說:「用名牌有什麼?把過期的名牌化妝品丟掉,那種感覺才算奢侈,我喜歡!」
她也解釋為什麼這樣:「我要讓自己眼睛看的、耳朵聽的、皮膚接觸的都是好東西,這樣氣質才會好。」
嘟嘟有兩個愛好,一是健身,一是讀村上春樹。她不但有村上春樹的所有作品,而且每種都不止一本,有各種版本,他懷疑只要國內有的她都買齊了。甚至還有日文原版的,雖然她不懂日語,「我可以學啊!」她唱歌般地說。只要有空,她就會隨手拿起一本村上春樹,隨便翻到哪一頁,開始看。看著看著,她的眉頭就會微微蹙起來,光潔的臉似乎突然長了幾歲。書架上、沙發上、床頭、甚至洗手間的梳粧檯上,都放著村上春樹,有的合著,有的打開封面封底朝上趴著。
他看過幾次,但是都看不下去,好像是一些莫名其妙的生活片段、稀奇古怪的夢和幻境,不知道在說什麼,也不知道想說什麼。這麼亂哄哄的,真奇怪,嘟嘟在裡面看到了什麼呢?是什麼吸引了她?他沒有問,怕她根本不解釋,反而笑他落伍。嘟嘟太年輕了,她的年輕使她的一切都有一種理直氣壯,這一點讓他感到可愛,也有點怯意。
沒想到有一天,他一走進門,就看到嘟嘟因為興奮而泛著粉紅的臉。「今天有好東西吃!我給你做!」他望著她,好像她突然在說英語,雖然他能聽懂,但是一時反應不過來。她又說了一遍,他才相信自己的耳朵。這真是好消息,他能聽到的最好的消息。
他跟著嘟嘟走進廚房。眼前的廚房一掃往日的清寂,熱鬧得像個小型超市,工作臺上放著兩塊碩大的案板,嶄新的,上面擱著兩把刀,一把黑黝黝的切菜刀和一把雪亮而窄長的、帶著鋸齒的刀,旁邊還有紅的火腿、綠的黃瓜、嫩黃的乳酪,一大袋蔬菜,還有一個長麵包,還有五顏六色的罐頭,瓶裡袋裡的各種調料。這是個地震後的小型超市,一切都顯得有點凌亂,嘟嘟的頭髮上也黏了一抹可疑的黃色膏體物質,但是也顯出了熱誠,心無城府、掏心掏肺的那一種。
他感動地表示要幫忙,嘟嘟堅決拒絕了,要他到廳裡休息、看看報紙。她把他推到沙發上,把報紙遞到他手裡,甚至給他泡了一杯茶。他看了一下,居然是龍井,她笑著說:「剛買的。茶莊的人說是新茶。」然後她就像一個賢慧的妻子那樣進了廚房。
嘟嘟終於忙完了,讓他坐到餐桌邊。他急切地過去,看到了餐桌上的東西。每人一碟三明治,切成小塊的,一摞一摞的幾摞,旁邊點綴了嫩玉米芯和炸薯條。中間是一大盤紅紅的、一片混沌的東西,仔細看可以辨認出裡面有臘腸一樣的東西。惟一熟悉的東西是啤酒,麒麟一番搾。
嘟嘟說:「怎麼樣?」他說:「看上去很漂亮。」他決定先從容易接受的開始,就自己倒上啤酒,開始喝。嘟嘟一邊解著身上的圍裙,一邊興致勃勃地說:「這不是一般的東西,這可是村上春樹餐啊。」
「什麼?」他趕快把一口啤酒咽下去。
「村上春樹的小說裡寫到的美食很多,日本就成立了一個村上春樹美食書友會,根據他書裡的描寫,編了一本村上春樹食譜,讓大家分享。我今天就是按照這本食譜做的。好玩吧?沒想到吧?」
原來是這樣。他拿起一摞三明治,「這是什麼三明治?」
「黃瓜火腿乳酪三明治。《世界末日與冷酷異境》裡生物學家的孫女做的。這個做起來很麻煩,生菜葉子要用涼水泡,吃起來才脆。麵包片上要先塗上厚厚的黃油,不然蔬菜裡的水分容易把麵包泡軟。最後也是我自己切的,特地買了一把刀,切得很整齊吧?」
他吃了一口,為了躲避作出評價,就指著那盤紅紅糊糊的東西說:「這是什麼?」
「番茄泥燉史特拉斯堡香腸。我買不到史特拉斯堡香腸,還好書裡注明原味維也納香腸也可以,就用了維也納香腸。主料是番茄丁和維也納香腸,調料是大蒜、洋蔥、胡蘿蔔、芹菜、橄欖油、月桂油、百里香、花薄荷、羅勒、番茄醬、鹽、胡椒、糖,我數過了,一共13種。本來想做蘑菇煎蛋捲,但是那是《挪威的森林》裡的,早期作品,風格不一樣,所以做了這個,這也是《世界末日與冷酷異境》裡的,就是世界末日當天,他和圖書館女孩過了一夜,在她家做的早餐。」
他心裡湧起了愛憐,但是仍然沒有動,倒是嘟嘟,把一條香腸用餐刀切成幾段,用叉叉起一段,送進嘴裡,「哎呀,太棒了!另類!濃烈!豐富!絕對村上春樹!」她吃著,又喝啤酒,漸漸的眼裡泛起了迷濛,又說了一些「真是憂鬱世界的美味情懷」、「對於揮別人生而言似乎是個不錯的一天」之類的話,他知道,她已經進入了村上春樹的世界,正在裡面扮演一個角色,這些都是台詞了。
他也作出毫不遲疑的樣子吃了起來。這麼難看的東西,居然不是非常難吃。但是想到居然要花上那麼長的時間,動用那麼誇張的陣勢,那麼多的調料,他還是覺得有點可笑。這就叫用最村上的方式享受生活?那麼這個人的品位真成問題。不過這麼出名的作家,應該不會這麼粗糙。慢著,這個叫村上春樹的人,會不會故意戲弄這些崇拜他的人呢?這樣想,又馬上覺得有點對不起嘟嘟,於是努力往嘴裡塞進一疊三明治,馬馬虎虎地嚼幾下,急忙用啤酒把它沖下去,感覺好像自己正坐在某架國內航班的經濟艙裡。
什麼玩意兒呀,就是夾餡麵包片,怎麼看都是簡單對付肚子的東西,好吃?見鬼吧。搬出川端康成來也沒用。看看中國的小說家,看看《紅樓夢》,裡面寫的好吃好喝的,那才叫美食,那才叫見識!可是這些他都沒有說,因為嘟嘟忙了半天,他不能讓她傷心。何況說了她多半也不懂。
吃完這頓難忘的村上春樹餐,他最後說了一句:「以後不要這麼麻煩了。在家裡吃越簡單越舒服。」
「今天這樣不是很舒服嗎?」嘟嘟奇怪地反問。
他把嘟嘟的手抓起來,輕輕愛撫著說:「不是這樣的。真的會做的人,就是一碗白水青菜湯,吃起來就夠好了。」他說完這句話,看到嘟嘟臉上的月亮被雲遮住了,他立即知道,自己說了一句不該說的話。
他們都不願意想起一個人,一個女人。但她總是在最不經意的時候出現。就像一個狡猾的債主,從來不會攔在大路中間,讓你可以放心地開車回家,回到家門口,也不會看到有人氣勢洶洶地站在那裡。於是你鬆了一口氣,走進房間,打開燈,卻猛然一驚,角落裡赫然站著一個人,正是躲也躲不掉的那一個。
她聽見門鈴響的時候,有一秒鐘以為是他回來了。但是她馬上知道不是。先從貓眼上往外看了看,果然不是。是一個女人。
她打開了門,一個年輕女孩出現在她面前,有著緊繃的臉頰和鮮嫩的皮膚的女孩。她用微笑的眼神發問,這個女孩子說:「叫我嘟嘟吧,我是你丈夫的朋友。」
她立即明白了。明白了這個女孩是誰。她打開門,請她進來。像一個有禮貌的女人對待丈夫的朋友那樣。嘟嘟從她臉上尋找一點情緒的流露,沒有找到。
她讓嘟嘟參觀了他們的家,但是沒有讓她看臥室。然後她們坐了下來,喝著茶,一時都找不到話題。嘟嘟說:「謝謝你接待我。其實我今天來,一是想看看你是什麼樣子的,另外就是想吃你做的飯。」看到她臉上的驚訝,嘟嘟急忙解釋:「我總聽他誇你是個高手,最簡單的菜都能做得最好吃,真的很好奇。」
她似乎有點為難,想了一下,說:「那,你就在這裡吃一點便飯好了。」
嘟嘟像一個真正的客人那樣,坐在餐桌邊等。看著女主人端上來一碗飯,兩個小碟,然後是一個瓦罐。她驚訝地睜大眼睛:就這些?女主人給她盛了一碗湯,一邊說:「平時我們吃飯,也就是這樣。他總是自己盛湯,脾氣急。」
嘟嘟一邊聽,一邊看她的手勢表情,又注意湯的內容,簡直忙不過來。但是她還是發現女主人沒有碗筷,就問:「你不吃嗎?」她的語氣,好像她是主人。
女主人搖了搖頭。嘟嘟不知道是她不想吃,還是不願意和她一起吃,就不敢再說什麼了。
她喝了一口湯。她不假思索地「哇——!」了一聲。然後她難以置信地看看女主人,「這就是白水青菜湯?」
女主人說:「他這麼叫。」
「你能告訴我怎麼做的嗎?」嘟嘟一臉懇切,好像她正在上烹調課,面對著給她上課的老師那樣。
女主人停了一下,好像微微地嘆了一口氣。然後說:「要準備很多東西。上好的排骨,金華火腿,蘇北草雞,太湖活蝦,莫干山的筍,蛤蜊,蘑菇,有螃蟹的時候加上一隻陽澄湖的螃蟹,一切二,這些東西統統放進瓦罐,用慢火照三、四個鐘頭,水一次加足,不要放鹽,不要放任何調料。」
嘟嘟難以置信地看看面前的瓦罐,排骨?火腿?蝦?還有那麼多東西,哪裡有它們的影子啊。
女主人自顧自慢慢地說:「好了以後,把那些東西都撈出去,一點碎屑都不要留。等到要吃了,再把豆腐和青菜放下去。這些東西順便能把油吸掉。」
嘟嘟倒吸了一口冷氣。這就是所謂的白水青菜湯?白水?這個女人的心有多深啊。那個男人說的是什麼胡話?他每天享用著這樣的東西,卻認為是非常容易非常簡單就可以做出來的,他真是完全不懂自己的妻子。就在這一瞬間,嘟嘟深深地明白了眼前的這個女人,也明白了世界上,愛情和愛情之間有多大的不同。
「你每天都要弄這樣一罐湯嗎?」
「是啊。早上起來就去買菜,然後上午慢慢準備,下午慢慢燉,反正他總是回來得晚,來得及的。」
「那今天你怎麼也準備了呢?他不是……」
「你是說他沒有回來吃晚飯吧?是啊,都半年了,不過我還是每天這樣準備,說不定哪天他突然回來吃呢?再說我都習慣了,守著一罐湯,也有點事情做。」
嘟嘟整個人呆在那裡。半天,才說:「你真了不起。」
女主人愣了一下,然後失神地、輕輕地說:「他整天那麼辛苦,能讓他多喝一口湯也好啊。」她好像在自言自語,完全忘記了眼前還有一個人。
嘟嘟突然說:「你今天都告訴了我,你不怕我學會了,他永遠不回來嗎?」
女主人回過神來,看了嘟嘟一眼,笑了。那笑容,好像在說,他不是已經不回來了嗎?又好像在說,他怎麼會不回來呢?好像在責備:你這樣說是不是有點過分啊?又好像在寬容,因為這問題本身很可笑。
這樣笑完了以後,女主人輕輕地問:「你能這樣為他做嗎?」
嘟嘟偏著頭,認真地想了想,說:「我也可以的,但是不必了。」她說完,就站起來走了,走到門口,她站住,回頭一笑,說:「我不是你。」
她走得就像她來時那樣突然,毫無徵兆。
又過去了一個月。傍晚,女人照例在廚房裡,湯罐在煤氣灶上,微微冒著熱氣。女人的目光穿過後陽臺,往外看,好像看著樓下的草坪,又好像看著一個不確定的地方。
門鈴響。她應著「來了」,過去開門。她剛剛發現家裡的米快沒有了,就到那家固定的米行買了一袋米,還是那個牌子的東北大米,完全綠色無公害的,價錢比普通的新米貴了5、6倍。這是米行的夥計給她送米來了。
她打開門,卻發現是他。她愣了一下,一句話脫口而出:「怎麼?忘了帶鑰匙?」
他回答:「是啊。」
她馬上回到了廚房,丟下他一個人。他不知道她這樣算是什麼意思,有點想跟進去,又覺得不妥,一時有些渾身長刺的感覺。過了一會兒,她在廚房裡說:「等一下米行的人會送米來,你接一下。」
他說:「哦。」
「還是那種米。」
「我知道。」他說。
米行的人來了,他接下來人手裡的米袋,隨口問道:「錢付了嗎?」夥計說:「付了付了,太太每次都先付的!」
他用雙手握住米袋的兩角,把它提進櫥房。她說:「放這裡。」他就放下了,同時感到如釋重負。
這時他確定自己可以坐到餐桌邊等了。他就坐到了餐桌邊。
她好像看見他坐下來了,就說:「洗手去。」
他洗了手,坐在餐桌邊時,她端著一個大托盤過來了。他想,家裡還是有改進,她不再分幾次跑了。托盤放到桌上,裡面有兩碗飯,兩碟菜:一個是蝦仁豆腐,一個是番茄炒蛋。一個小瓦罐。這是他思念的,忍不住馬上打開蓋子看了一眼,說:「我先喝湯。」
他從瓦罐裡把湯舀了小半碗。還是有綠有白有紅,還是清清的湯色,不見油花。他急忙喝了一口,就那麼一口,他臉色就變了。像被人從溫暖的被窩裡一下子揪出來,又驚又氣,又希望一下子掙醒,發現是夢,好癱回到溫暖的被子裡。
「這是什麼湯?」他不敢吐出來,掙扎著把嘴裡的一口湯咽下去,急急地問。
「白水青菜湯啊。」
「怎麼這麼難喝?以前的湯不是這樣的!」他委屈地抗議。
她嘗了一口,然後說:「白水青菜,就是這樣的。你要它什麼味道?」
他放下調羹,審視她。她不看他,臉上沒有任何波動。她還是那麼喜歡吃飯,但是現在不像過去,好像沒有菜也吃得下去的樣子,她把蝦仁豆腐和番茄炒蛋都舀了一下,和飯拌在一起,自顧自吃起來,吃得很香。他乾脆不吃了,點起了一支煙。過去在她面前他是不抽煙的。但是現在,這些好像無所謂了。她連看都沒有看一眼。
吃完最後一口,她把所有的碗碟都收回托盤裡,然後正視著他,說:「我們家以後可能要雇一個鐘點工,我找到工作了,家裡這麼多事。」
他吃了一驚,「工作?什麼工作?」
「到烹飪學校上課。」
「你?當烹飪老師?」
「你忘了,我本來就是老師。烹飪考級我也通過了。」她說。
剛才那口難喝的湯好像又翻騰起來,他脫口而出:「這麼大的事,也不跟我商量。你現在怎麼這樣了?」話一出口,他就後悔了。他不該這樣說。理虧的人是他自己,是他對不起她,不管她做什麼他都失去了質問的權利。而且這些日子,他幾乎不回家,讓她到哪裡找他商量呢?他現在這樣說,只會給她一個狠狠反擊的機會,反擊得他體無完膚。
但是,她沒有反擊,她甚至沒有說什麼。她只是看了他一眼。這一眼,讓他真正開始感到自己的愚蠢。那目光很清澈,但又幽深迷離,好像漆黑的夜裡,四下無人的廢園子中井口竄出來的白氣,讓人感到寒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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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寶石戒指的愛情】
本篇又名〈富婆奇遇記〉〈路茜阿姨,我不想努力了〉〈一個年輕的墨西哥小夥子瘋狂追我該怎麼辦?〉(笑)
還是出自希區考克,小編最愛的神轉折大師。不過這篇的安排倒是沒太多懸念,所好奇的不過是,那個小夥子最後想做什麼罷了。
來看看他究竟想幹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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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神光顧 / 希區考克
三位中年女士圍坐在墨西哥酒店的早餐桌旁,外套鬆散地披在她們的肩上,看得出來,她們是費城郊區上層社會住宅區的那些女士們中的一部分。
「請給我一點咖啡。」埃倫·亞內爾小姐用西班牙語對招待說。她曾在國外旅遊過,知道如何與外國服務員打交道。
「嗯,咖啡要半熱的。」說話的是維拉·朱利特夫人,她是三人中年紀最長的,正覺得墨西哥的早餐冷冷颼颼的。
第三位女士路茜小姐沒說話,只是看了看錶,馬瑞歐該到了。
片刻之後,招待把一壺半熱的咖啡放到了她們的桌上。
「我想,路茜,」埃倫說,「讓馬瑞歐早點來,也許是個不錯的主意。這樣我們就能到外面找個地方吃上一頓熱點的、更好的早飯了。」
「馬瑞歐已經替我們做了很多事了。」路茜說。當提到這個年輕墨西哥導遊的名字,她的臉就激動得微微發紅。她感到激動和臉紅是因為她的女伴提到他,而她正想像著他強壯甚至有些粗野的墨西哥人的腿。昨天,她們的墨西哥導遊划船送她們去雪契米科水上花園時,她看到了那雙腿。
在五十二年寧靜的獨身生活中,路茜·布朗小姐也許從未想到過一個男人的腿(當然更不會在早餐桌旁)。這是到達墨西哥一個月以來,一個令人心煩意亂的變化。這類的變化也許早就發生了,那時她生病的父親剛剛去世,卻又出入意料地留給她一筆遺產。而路茜小姐自己直到在這裡碰到馬瑞歐那天,才發現這種變化的存在。
那天一開始,她感到會是多事的一天。當在充滿陽光的酒店臥房醒來時。路茜感到一種渴求自由的感覺也甦醒了。這種感覺一直存在,隱隱地撼動她莊重的靈魂。吃早飯時它縈繞在擺放餐桌的院子裡。餐桌上飄蕩的,還有她的女伴喋喋不休的談話(旅途的費用實際上是路茜為她們負擔的)。但無論是維拉對清晨的冷空氣的抱怨,還是埃倫對塔西克城勢利的評價,都不能中斷這種感覺。
對路茜小姐來說,生活中似乎只有費城,塔西克城褪色的粉紅屋頂和閣樓呈羽毛形狀的教堂是一個不能實現的夢:一個玫瑰紅的城市,幾乎有時間那樣古老……
那天,當她看到那枚戒指時,也許就是她旅途中最快樂的一刻。在樹葉廣場的一個銀器店裡,維拉和埃倫正在為一個銀壺和店主討價還價時,路茜發現了那枚戒指。在她的眼裡,它並不高雅,幾乎可以說得上粗俗、招搖。戒面是一顆碩大的但不值錢的藍寶石,戒指是銀質的,但在戒指中似乎閃爍著一種神秘的光芒吸引著路茜。她把戒指套在手指上,讓它反射出上午的陽光。她覺得它使她母親的訂婚戒指都黯然失色,儘管那訂婚戒指的價值在這只寶石戒指的五十倍之上。路茜小姐感到一種莫名的興奮。瞥了一眼維拉和埃倫令人氣悶的背影,她開始把戒指從手指上取下來。
但戒指在手指上紋絲不動,這時維拉和埃倫轉過身來,看到了它,輕輕叫了起來:「路茜,它真漂亮。」「簡直像一枚訂婚戒指。」
路茜小姐的臉又紅了,「別犯傻,我只是試試,它對我來說太年輕了。戴上它我看上去……」
她繼續想把它弄下來。墨西哥店主在旁邊低聲恭維著她。
「真是討厭,不過看來我是弄不下來了,我想我得……」
路茜小姐用遠超過那藍寶石戒指價值的錢把它買下來。儘管如此,那筆錢對她仍是無足輕重的,這次旅行,經濟方面的事由埃倫負責,因為在這方面她很「在行」。因為戒指卡在路茜小姐手指上,她還想和店主侃侃價,但路茜小姐說:「回酒店我會用肥皂和熱水把它弄下來的。」
不過她一直也沒能把戒指從手指上給弄下來。
在塔西克城,路茜小姐的精力好像特別充沛。晚上吃飯前維拉和埃倫都在房間裡休息,想把腳的酸痛減輕一點,而她決定再去一趟廣場上的聖塔·普裡斯卡教堂。第一次參觀這個教堂,和她的女伴在一起她總覺得不太自在,她想獨自在冷清、灰暗、簡陋的教堂裡體會它獨特的氣氛。那種氣氛與路茜家鄉的教堂的氣氛是不同的。
穿過橡木門,路茜小姐步入教堂大廳,修飾著黃金葉花朵和天使像的聖壇在她面前隱約閃現。一個年老的農婦,身著黑衣,手裡的蠟燭照在聖女像上。一條狗跑進教堂,四處看了看,又跑出去了。這些小小的場景給路茜小姐一種奇異的感受。它們帶著天主教的和異國的情調,似乎在召喚著她。一種她自己也說不清的衝動使她屈膝跪下,模仿著那個年老的農婦,開始祈禱。她的藍寶石戒指在灰暗的燭光中閃動著和這教堂一樣奇異的光芒。
路茜小姐只跪下一小會兒,當站起來時,她感到右邊有一個人。她轉過頭看見一個墨西哥小夥子。他穿著一塵不染的白衣,跪在幾碼外的地方,濃密的黑髮在他虔誠的額頭上反射出點點微光。路茜小姐站起身時,他們的目光正好相遇。那只是短短一瞥,但他的臉給她留下了一個鮮明的印象。路茜小姐看到他褐色的皮膚,奇特的雙眼,還有一種深沉溫和的耐心。總之,簡短的相遇讓她感到已經看到了一些這個陌生城市的陌生的人們的內心。簡短的相遇使路茜小姐記住了那個墨西哥小夥子。當然她不會把這個告訴維拉和埃倫的。
路茜小姐離開教堂,心情愉快地向酒店走去。黃昏的陽光已越來越暗,當她穿過擁擠的集市到通向酒店的街上時,已經是晚上了。街上沒幾個人,她的腳步聲迴響在石板路上,聽上去顯得分外孤獨,一個男人的影子搖搖晃晃地向她走來。這時街上除了他們沒有第三個行人,但路茜小姐並不害怕,只是提醒自己前面是個醉鬼,要離他遠點。那個喝醉的人搖搖晃晃地越走越近,路茜小姐有點想折回後面的集市,但她很快打消了這個念頭,她是美國人,是不會被傷害的。她繼續向前走著。
但恐懼仍然還在。當她走到那男人面前,他盯著她,向她揮手,要錢。那是個滿臉鬍子的流浪漢,滿嘴酒氣,說著她聽不懂的西班牙語。路茜小姐是從他的手勢和表情猜出他在乞討。但她對這些街頭流浪漢沒有什麼同情心。她搖搖頭,準備繼續向前走。一隻骯髒的手拉住她的衣袖,難懂的西班牙語又響起來。她用勁甩開那只手。那個男人眼裡閃現出憤怒的神情,他惱火地舉起手臂。
顯然那個流浪漢並不想傷害她,但路茜小姐本能地向後一退,她的鞋根卡在路面上的石板縫隙中,她摔倒了。她躺在那兒起來,她的腳踝扭傷了。
流浪漢站在她旁邊。這時路茜小姐感到了真正的恐懼。一種不由自主、忽然發生的恐懼壓倒了她。
忽然在街邊的陰影中,另一個男人的身影出現了,一個整潔的穿白衣的男人。路茜小姐看不到他的臉,但她知道是教堂裡的那個小夥子。她看到他把那個流浪漢推開,然後要他走。流浪漢回頭看了看,搖搖晃晃地走開了。
路茜小姐感到一個人的臉離自己的臉很近,接著一隻有力的手托住她的背,扶她起來。她聽不懂小夥子說的話,但他的語調很溫和,充滿關心。
「女士,」他說,看了看流浪漢離開的方向,「他已經走了。」這個墨西哥年輕人的牙在月光下反射出潔白的光。他接著說:「我叫馬瑞歐,從教堂那邊過來。讓我送你回酒店,好嗎?」
路茜小姐的腳踝很痛,馬瑞歐一直把她送到酒店,再把她送回房間。她的情形在維拉和埃倫之間引起了一陣慌亂。
看到馬瑞歐仍然關切地站在一旁,埃倫拿起她的提袋,問:「我們該給他多少錢,路茜?」
但路茜小姐不想這樣做,她說:「不,錢對這個年輕人會是一種侮辱。」
馬瑞歐似乎聽懂了她的話,他也說了幾句,但路茜小姐卻不怎麼能聽懂。最後馬瑞歐拿起她戴藍寶石戒指的手,吻了吻,鞠躬,然後離開了房間。
那就是馬瑞歐如何走入了這三位女士的生活,而且顯然他並不想很快離開她們。第二天早上,他來到酒店,找到了路茜小姐。這次路茜小姐第一次正面看到他的臉。他並不是很英俊,他的睫毛很長,但眼睛靠得太近了。厚厚的嘴唇上長著八字鬍,但鬍鬚稀疏,不大好看。只是他的手指有力而修長。總的來說,這個小夥子給人某種熱情和可信的感覺。
他解釋自己是個大學生,想在假期掙點錢,所以希望能做女士們的導遊。由於路茜小姐的腳扭傷了,他建議替她們雇輛車,司機也由他兼任。而他索要的報酬卻令人吃驚地少,而且堅持不需要付更多。
第二天他租到一輛車,便宜的租金使得精打細算的埃倫小姐也十分滿意。於是馬瑞歐開始熱情而認真地帶著她們在各個景點之間遊玩。
衣著整潔的馬瑞歐的陪伴令路茜女士很高興,其實三位女士都很高興。他為她們訂了不少遊覽計畫。一天,他帶她們攀登玻卜卡貝特山,好幾個小時之中,她們在世界上最美最神秘的山峰前,激動不已。有時當馬瑞歐和路茜小姐單獨在一起的時候,馬瑞歐總是把路茜小姐的手握在掌中,輕輕地撫摸。
那是馬瑞歐用他的方式,繞過語言的障礙告訴她,他非常高興能和她一起分享這次美妙的墨西哥之旅。被他有力的手握住,路茜小姐手指上的戒指又收緊了,但她並沒有感到痛,她所感受到的是另一種與疼痛完全不同的感覺。
在玻卜卡貝特山之行後,路茜小姐決定應該離開塔西克城,去墨西哥城了。
她讓埃倫去告訴馬瑞歐他的使命結束了,還讓埃倫帶去了額外的幾百比索的酬勞。埃倫轉告了馬瑞歐,但馬瑞歐沒有接受那筆錢,而是找到了路茜小姐。他告訴她,墨西哥城裡有不少人並不友好,他伸出他強壯的胳膊說他想繼續照顧她們,而且為她們介紹墨西哥城裡的風光。他強壯的胳膊揮動著,似乎在擁抱著天空、太陽還有墨西哥的群山。他黑色的眼睛和長長的睫毛,卻擁抱著路茜小姐。路茜小姐感到似乎有一種本能在促使著她同意,讓馬瑞歐和她們一起來到了墨西哥城。
到達墨西哥城第二個星期,他們決定去遊覽墨西哥金字塔。像往常一樣,路茜小姐和馬瑞歐坐在前排。他是個出色的司機,路茜小姐喜歡看他全神貫注開車時的側臉,也喜歡聽他不時地喃喃自語,但不大喜歡他用目光注視她的臉,然後向下滑到她的胸前。
他的凝注讓她有些不自在,她用英語對他說:「馬瑞歐,你是美國人說的那種花花公子。你肯定認識很多女孩。」
開始他似乎沒聽懂。沉默片刻,他說:「女孩,花花公子,你是說我嗎?不。」他把手伸進衣袋,拿出一張照片,「女士,這就是我的女孩……」
路茜小姐拿過照片,發現是一個比她還老的婦人。她頭髮花白,眼睛大而憂傷,歲月和疾病在她的臉上留下條條細紋。
「是你媽媽!」路茜小姐說:「給我講講她的事,好嗎?」
馬瑞歐儘量用她能聽懂的詞彙告訴了她媽媽的故事。他媽媽非常窮,一輩子住在一個叫古德羅斯的小村子裡,艱難地撫養著一群沒有父親的孩子,如同人間的聖女。路茜小姐從他的話裡聽出他對他母親幾乎是一種崇拜的愛。
聽到馬瑞歐的話,路茜小姐決定在她的旅行結束前,她要向馬瑞歐問到他母親的位址,然後寄一筆錢給她,讓她能幫助馬瑞歐上完大學。也許她的兒子會因為過分的自尊而難以說服,但作為母親,她會接受的。
「那是金字塔嗎?」埃倫的聲音打斷了路茜小姐的思索。「它們比不上埃及的金字塔。」埃倫繼續說。
但路茜小姐被那兩座太陽金字塔和月亮金字塔打動了。她凝視著幽暗、古老的金字塔,心中感到一種奇特的興奮感覺。這種感覺在塔西克城的教堂裡她也同樣碰到過。
「這些石階我是爬不上去了,」埃倫洩氣地說:「我太老了,天氣也太熱。」
維拉儘管沒覺得熱,但她也老了。她站在金字塔底,衣服披在肩上,手裡拿著從不離手的香煙,說:「你去吧,路茜,你還年輕,而且也好動。」
於是路茜和馬瑞歐開始向上爬。
在馬瑞歐的幫助下,她爬到了太陽金字塔的頂上。雖然陡峭的石階令她累得喘不過氣來,但登上塔頂的感覺真是好極了。
塔頂只有他們兩個人,他們坐在一起。一個是費城來的富有的小姐,一個是偏僻小村裡走出的小夥子,緊挨著坐在一起。他們看著巨大的平原,古老的村落和它們的廟宇散落其間,向下望去可以看到從廟宇通向月亮金字塔的、被稱為死亡之途的路。
馬瑞歐開始給她講祭祀儀式的故事。在過去,這種儀式每年都有一次。
路茜小姐半閉著眼睛,一邊聽著他的話一邊想像著當時的情形:人群湧向他們腳下的平原;巫師站在指定的某級石階上;塔頂是一位衣服一塵不染的青年,那當然就是馬瑞歐。
馬瑞歐是村民們奉獻的祭品,他將被奉獻給神靈。她感到對他的憐憫,她伸出了她的手——那隻戴著無法摘下的戒指的左手,她的手找到了他的,被他溫暖有力的手指輕輕地握住……
路茜小姐幾乎不知道馬瑞歐什麼時候抱住了她,他的頭垂到她的胸前。直到她聞到他皮膚的甜香味和頭髮間香波的氣味,她才猛然清醒過來。她猛地跳起來,似乎從幾個世紀的時光中回到眼前,想起還有兩個女伴在塔下等著,想起還有許多的石階要下。
在返回墨西哥城的路上,路茜小姐決定自己和維拉坐在後面的坐位上,把埃倫換到前面和馬瑞歐坐在一起。
回到酒店時,路茜小姐說:「明天是星期天,馬瑞歐,你最好休息一下,不用來陪我們了。」
他開始反對這個建議。當路茜重複道:「不,明天不行,馬瑞歐。」他臉上的表情就像一個失望的孩子。但很快他的表情變了,他的眼睛挑戰般地直視她的雙眼。
回到房間,路茜小姐感到心猛烈地跳個不停。那眼神所代表的東西是她以往從不敢妄想的東西。她明白,那是一種渴望的眼神。
由於某種原因,她不能理解,而她的心中也從未夢想過,馬瑞歐在追求她。
他在熱烈地追求她。
晚上在上床之前,路茜小姐做了幾件以前她從未做過的事。她穿著睡衣長時間地站在臥室裡的長鏡前,真切地感到,自己是一個女人。
她沒有看到自己有什麼新的驚人的東西。但這只是她的外表沒有將她內心將要發生的,和已經發生的驚人的變化表現出來而已。
她並不美麗,即使年輕的時候也不曾美麗過,而現在已人到中年了。她的頭髮快白了,鬆散的搭在額前。她的眼睛仍然清澈,而且正充滿了歡樂,但在它們周圍卻是歲月留給她的陰影與皺紋。在睡衣下面,她的胸依然挺實,但身材卻已經不行了。事實上,無論她的面孔還是身材,都沒有什麼地方能夠吸引人了。而她卻被人追求。她知道,一個墨西哥的英俊年輕人感到了她身上某種吸引人的東西。
路茜小姐對很多事並非一無所知,她知道不少年輕人追求年老的女人是為了最後能繼承她們的財產。但馬瑞歐除了拒絕任何額外的報酬以外,甚至不知道路茜小姐是她們三人中最富有的一個。只有費城的一個律師和她家族的一些人知道她真正擁有多少財產。不,如果馬瑞歐是為了錢,他就該把眼光放到埃倫身上。埃倫掌握著她們的錢袋,而且在任何時候都不讓任何人知道她手裡的錢實際上屬於路茜。
面貌普通、衣著單調的路茜小姐身上沒有任何地方顯示出富有。她母親的訂婚戒指上有一顆值錢的鑽石,但也只有專業的珠寶商人才能看出來。而那個藍寶石戒指也不值得任何人為它花費精力與時間。如果她能把它從手指上弄下來,作為感謝,她會很高興把這戒指送給他。
不,墨西哥城裡有上千的女人比她顯得更富有,還有更多的女人年輕美麗,值得馬瑞歐為之傾倒,還有……
猛然間,路茜小姐為這事的不合邏輯感到一絲恐懼。
也許是未婚女性的本能觸動了她的神經,使她警惕到莫名的危險。
路茜小姐決心她必須了結這件事,她靜靜地躺在床上,作出了她的決定。
路茜小姐和維拉在長途車站等候。她們都緊緊擁著自己的外衣,似乎很冷。維拉確實有點著涼,她也總是如此。而今天雖然有春日的陽光在照耀,路茜小姐卻也感覺到了陣陣的冷意。她的雙眼,還有鼻子都是紅紅的。
她們等的是埃倫,她落在後面是為了把酬勞付給馬瑞歐。帕茲考羅的汽車20分鐘後啟程。
埃倫來了,她的鼻子也是紅紅的。
「妳不能那樣幹,路茜,」她抱怨說,「那樣太狠心了。」她把兩張一百比索的鈔票交到路茜手裡。「我覺得把這個給他時他就像要打人,」她解釋說,「而且他讀到妳的信時就像孩子那樣地哭起來。」
路茜小姐聽了默不作聲。在去帕茲考羅的整個路上她都幾乎一言不發。
寧靜的帕茲考羅湖旁,一家旅店的走廊上,三位女士圍坐桌旁開始吃晚飯。從不願安靜的埃倫在討論著第二天的計畫,路茜小姐卻顯然心不在焉。她的目光轉向墨綠色的湖面,研究著湖上一串串的小島,還有在湖面掠過的禿鷹,它們發出粗糙的叫聲,貪婪地尋找著動物的屍體。
過了一會,她站起來說:「有一點冷了,我要回房間去了,晚安。」
路茜小姐的房間有個小陽臺,可以從另一個角度看到湖面。陽臺下面就是沉入黑暗的湖面,晚歸的漁夫們用模糊的聲音交流著一天的收穫,偶爾就唱上一段當地的民歌。
路茜小姐靜靜地坐著,看著他們,心中想著馬瑞歐。自打離開墨西哥城,她就在想念馬瑞歐,現在她為自己魯莽地趕走馬瑞歐而後悔不已。她應該自己和他說。她難過地猜測他會怎樣猜疑……這些想法深深地刺痛著她,她傷害了他……
她的胡思亂想被打斷了,因為她在下面的漁夫中看到了一個雪白修長的身影。路茜目不轉睛地盯著他,心開始狂跳起來。她扶著欄杆,極力向前探,向黑暗中望去。的確,路茜看到一個熟悉的影子在那裡敏捷、優雅地閃動著。
但那不會是馬瑞歐,他被留在數百英里外的墨西哥城了,而且路茜還特意吩咐埃倫不要告訴他她們的去向。
穿白衣的人影從遠處向她窗戶所在的湖岸飄來。湖岸上射出的一片燈光照在他的身上,使人能夠看清楚。
那是馬瑞歐。
她探下身去,心就像一隻不知所措的鳥兒跳個不停。他就在她下面,他們之間只有十五英尺。
「路茜小姐,我終於找到妳了,」他用西班牙語說:「我知道,我會找到妳的。」
「但,馬瑞歐,你是怎麼……?」
「長途汽車公司告訴我,妳們到這裡來了。」
她看見他高興地笑著,雪白的牙忽隱忽現。「路茜小姐,怎麼妳一聲不響地就離開了呢?甚至沒有說一聲再見。」
她沒有回答。
「但我現在來了,我仍然為妳效勞。明天妳和我到湖上去,好嗎?在其他兩個女士醒來之前,就妳和我。湖上有月亮,我們還能看見日出。」
「好吧……」
「明早五點我來接妳,我會弄條船。鳥兒們還沒醒,我就會在這裡等妳了。」
「好吧……」
「晚安,我的小姐。」
路茜小姐回到房間,當她換上衣服躺到床上,她感到自己的手在顫抖。
直到凌晨,她還沒有平靜下來,直到窗戶下傳來低低的口哨,告訴她馬瑞歐已經到了,她感到自己仍在顫抖。
她飛快地穿上衣服,理理頭髮,披上件衣服,跑下樓去。旅店裡很安靜,沒人看見她穿過走廊,也沒人看見她順著斜坡來到馬瑞歐的船旁。
他抬起她的手,把它放到唇邊,然後輕輕地把她扶上船。
她沒有一點反對,就像神父將她引向每個人都要經歷的那個神聖之地。
馬瑞歐說得對,天上掛著月亮,是檸檬色的滿月。不透光的湖面上反射出一縷縷的月光。
路茜小姐坐在船裡,雖然很涼,卻似乎完全沒有注意到。她注視著馬瑞歐,他站在船尾,劃著船向湖裡深處劃去。他把褲子挽起來,一直到膝蓋以上。月光下他的腿強壯、粗野。他還唱著歌。
路茜小姐以前未曾想到他的嗓音如此優美。歌聲聽上去很甜,還帶著一種說不出的憂傷。馬瑞歐注視著她,目光從她的臉向下移動,一直到她放在膝上的雙手。手指上那枚便宜的藍寶石戒指,在夜色中幽幽地反射著月光。
小船向多島嶼的湖心深處劃去,路茜小姐已經忘記了其他的一切,包括她身處何時、何地。閃爍的星辰和圓潤的月亮,她都已視而不見。她所感受到的只有一種深沉的寧靜,似乎這種幾乎難以覺察的感覺,要持續到時間的盡頭。
她聽到了馬瑞歐的聲音:「聽,是鳥兒們在叫。」
她聽到了這一群群島嶼中的鳥鳴,但目光所及的地方卻只能看到在天空中無聲息盤旋的禿鷹。馬瑞歐停下來,拿出他們的早飯。有牛肉,麵包,黃油,還有乳酪,他還帶了一瓶紅酒。
他用一把大折疊刀把黃油抹在麵包上,遞給路茜小姐。她這時才感到真的是很餓。她吃麵包,喝著紅酒。酒精進入到她的血液中,令她感到陣陣如少女般的快樂。無論馬瑞歐說什麼她都會發笑,馬瑞歐也在笑,他的目光也停留在她的身上。
他們吃著早飯,就像蜜月中的夫婦。太陽漸漸取代了月亮的位置,把金紅色的光芒灑向湖面。在幾英里之內,她所能看到的只有禿鷹,還有就是遠處飄來的陣陣歌聲。
最後一片麵包吃完了,酒也喝完了,馬瑞歐又拿起槳,向湖心更深處劃去。他不停地劃,再不說一句話。
當她一看到那個島,路茜小姐就知道它是馬瑞歐所選的那一個,它看上去人跡罕至,也遠離其他島嶼,岸邊草長得很高、很密,就像島的流蘇。
他把船靠上去,草立刻將他們包圍起來,就像進入了另一個小得多的世界,他們自己的世界。他握住她的手,輕輕地說了兩個字:「來吧。」
她跟著他如同一個聽話的孩子。他找到一塊乾的地方,他為她鋪上一件衣服,讓她坐下。然後他緊挨著她也坐下來,將她摟在懷中。她能看到他的臉,離她很近,還看見他黑色的眼睛,似乎更近,還能感到他溫暖的,帶著酒味的呼吸。
她閉上眼,知道自從遇到馬瑞歐那天起,就註定會有的一刻就要到來。從教堂相遇的那一天起,幾乎每一件事都在暗示著這一刻終會到來。她能感到他的手輕輕撫摸著她的頭髮、她的臉,還感到他的手握著她的手,握到了那枚藍寶石戒指。
她感到他撫弄著那枚戒指,他的手指都流露出那種傾慕。整個過程看上去很複雜,卻也並不多麼奇特。
他的手開始向上移動,他的手指移到她的喉嚨,輕輕地停下來,她沒有叫,更沒有感到恐懼。
他的雙手開始用力地收緊,他的嘴唇向她的嘴唇壓下去深深地吻著,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吻著。
馬瑞歐扔開沾血的折刀。他討厭看到血,為了拿到戒指得砍下一根手指,更讓他覺得噁心。
至於她手上那枚她母親的訂婚戒指他看也沒看。那枚普通、便宜的藍寶石戒指,幾個星期以來使他對其他任何事物都熟視無睹了。
他把衣服蓋在路茜小姐的屍體上。本來他想把她放到有草的水面下,但又覺得會飄浮出去,被漁夫發現。
這個島幾年也不會有人來,而真的有人來的時候——他抬頭看了看似乎永遠都在盤旋的禿鷹。
再沒有回頭看一眼,馬瑞歐向小船走去,劃向陸地。到岸邊之後,他把小船翻過來,讓它順水飄走。這樣,它就會一直飄到湖的中心地帶。
一個美國婦女和一個船夫駕船進入湖中。他們途中落水,都被淹死了。警察不會在這個巨大的湖中搜尋他們的屍體的。
馬瑞歐搭上一輛返回方向的運貨車。乘著這輛車,他也許就會在古德羅斯村了。
他想他的母親肯定會喜歡那戒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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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況轉播 #Embers
上週去吃了 Embers,我很喜歡。
事前沒抱任何期待。說來慚愧,我從未坐在創辦主廚郭庭瑋(Wes)的餐廳裡好好吃一餐,不論是「勝力食堂」或「好福食研室」皆然,雖然與他有諸多交流,卻從未吃過他做的完整菜色,於是沒有評價的基準點。再加上,Embers四月開幕後,我聽到一些負評,客氣的說法是實驗性質濃厚,直接的說法是不好吃,都讓我心中一忖。總之是得親自去試試。
結果出乎意料地好!
我喜歡的原因是,耳目一新,現在檯面上沒有幾個廚師這樣做菜。Embers擺脫了台灣主流的套路,選材就與眾不同,泥鰍、小米、構樹、柳杉等等,多數廚師不會使用,因為他們沒有這樣的生活經驗。Wes主廚的生活經驗又從哪裡來?來自山林、原野、部落,他熱愛台灣原住民文化,長年往山裡跑,累積了大量的知識與想法。這幾年台灣流行的經典菜解構(經典菜可以是本省菜、外省菜、異國菜),在這份菜單裡不是主角,而Wes主廚單單是呈現山地的風味、部落的文化,就清楚有力。這同時凸顯了原住民文化在台灣有多弱勢,只要稍加運用,就能跳脫出來。
此外,Wes主廚不是正統法菜出身,也是他能擺脫套路的原因,因為法菜是非常強大的體系,一旦學會,很難不受影響。
#空間與器皿的細節
你問是不是fine dining?我覺得fine啊,細節很多,先不論菜色,空間與器皿就有很多細心的安排。空間佈置有多講究,已經有幾篇設計類的詳細報導,最大的焦點就是「曲墨建築事務所」設計總監郭恩楷設計製作的「蒸氣曲木吧台」,柳杉乾燥後用蒸氣彎曲,再送至餐廳依照3D設計圖組裝,有如鳥巢的構造,不僅勾勒出視覺的張力,人能走進倚靠的吧台,彷彿臂膀環繞,令人安心。桌椅也很美,台南的木工藝,展現在椅背俐落的削角、椅面優雅的編織,以及桌腳漂亮的收編與鑲嵌;「真真」的老玻璃燈罩,秀氣溫潤,氣質非凡(我有真真的耳環,很愛)。
器皿也多選用台灣品牌,「隅光」、「COMMON PEOPLE ceramics」等等,價格都不貴,卻很有質感。最厲害的是mix & match,質樸的小土鍋,竟然是「studio m’」,可愛的大蒜盅,竟然是「Zara Home」。(我是在寫購物指南嗎?)(但真的很想都搬回家!)。
#色彩衝擊視覺
於是在這色調是米膚與木頭,有如秋日森林的空間裡,菜色是最繽紛的存在。
張牙舞爪的色彩,首先展現在一道「虎斑小卷」,澎湖小卷經過炭烤,披掛上虎皮般的外衣,黑、黃、白流瀉迷走,黑是墨囊與香料,黃是煙燻黃桃與甜桃,白是河豚魚白。虎斑很有意思耶!不僅有美感上的巧思,味道上,黃桃也鮮明表現初夏繽紛,比水蜜桃清瘦一點的酸甜留住了短暫產季的滋味,與墨汁的泰式香料感也搭;特意用河豚魚白來做醬汁則有點大材小用,總覺得白色還有更貼切的選擇呢。
衝撞視覺的紫、綠、白,則是豬肉主菜附隨的一碗「血肉模糊湯」。血肉模糊湯是阿美族的祭典美食,豐年祭難得殺一隻豬,便要把鮮血與內臟一起煮成湯。Wes主廚轉化此概念,用豬血與可可做成軟嫩如慕斯的豬血糕,分別淋上紅肉李、韭蔥、大蒜的醬汁,紫、綠、白的對比色彩,凸顯初夏的滋味(紅肉李的最尾了呀),仔細再嚐,還有發酵的酸鮮脆脆亮亮,原來是藏在底部的酸筍與蔥末。阿美族吃酸筍,平地人也吃酸筍,台灣得不得了呀。
有如抹茶的軍綠,則來自構樹。Wes主廚跟著一位野草達人拜訪一處台北近郊有種植構樹的農場,將構樹葉採摘下來,乾燥後請專人磨成細粉,就成了抹茶的替身,風味也有重疊,以嗅覺來說,構樹葉粉飄散代表鮮味的海苔香,入口則嚐得出堅果味。Wes主廚於是聯想到客家擂茶,堅果風味由自製的花生豆腐擔當,並將構樹葉打成泡沫鋪在花生豆腐上,用湯匙挖到底,輕柔的花生、海苔風味中冒現鮮鮮香香的菜脯碎與油蔥酥,還有QQ的花蓮玉林白玉蝸牛。為什麼用蝸牛?原來阿美族把蝸牛群聚的構樹稱為「蝸牛樹」呀。我又強烈感受到台灣。
#感受到野性的菜色
二道血色鮮豔的肉,一素一葷。素的肉是「山肉」,山肉不是打獵而來的獸肉嗎?Wes主廚說,新鮮生猛的獸肉吃起來甜甜的(真的嗎XD),於是他用風乾的西瓜來模擬,柔軟的質地、鮮紅的色彩幾可亂真,品嚐時則要捲入香草沙拉、擠上梅爾檸檬,濃縮的果甜中綻放青草氣息與明亮柔酸,底部的咖哩葉油多疊一層暗暗馨香,頗能開胃。
葷的肉真的是肉—用柳杉葉、米糠、蘭姆酒橡木桶木屑醃過的芸彰牧場牛後腿心,零分熟上桌,桌邊噴上Wes主廚自己萃取的柳杉純霧,入口咀嚼,甘香溫軟、甜嫩有味,一絲絲森林氣息繚繞。一塊吃生的,另一塊則可涮一涮燒熱的荔枝與牛油乳化湯汁,湯本身像是色彩飽和度變低的台南牛肉湯,再嚐一嚐掛在湯碗上的烤牛筋,味道又有變化。
開頭的點心與結尾的甜點也都有巧思。開場有台灣綠橄欖假扮的檳榔,以高粱、米醋醃過並灑上鹽膚木的泥鰍,以及小米麻荖,正是最後者耗費Wes主廚許多心血,他特地請教麻荖六十年老店,對方竟然回覆「我們有時候也會做失敗!」他細心調整糯米與芋頭的比例、油炸的步驟,才成功自製出米荖,再黏上小米與肉鬆,小米的脆與米荖的脆有不同層次,肉鬆鹹甜適口,很涮嘴。
甜點則不那麼甜點,不是這類tasting menu餐廳會有的盤飾陣容,而就簡單給你一顆蒜頭酥,靈感來自嘉義的蒜頭餅,Wes主廚在酥皮裡包了大蒜奶酥、慢慢弄的馬背起司、肉鬆,配上激似杏仁茶的杏仁椰奶,整個是傳統台味點心的組合。
Emebrs的菜,野野的,又收攏進很多細節。Wes主廚自己說,這份菜單比較接近他理想的樣子。很期待透過他來認識台灣的山地與原住民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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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家成長桌椅其實出一段時間
我關注蠻久了
但今年才買一套下來
因為看到有人問,我可以大概分享一下
其實我之前一直覺得成長桌椅必要性不大
有一個原因是因為覺得小孩在學校坐一整天了
功課看一整天了,加上我不是太在乎小孩成績
假日就是帶小孩去外面跑去露營
覺得桌子的功能性不大
所以只要有需要寫功課的時候,都是讓他們在吃飯的小茶几
後來發現我兒子大概是屁股有蟲吧
男孩就是一個坐不住的概念
還有一點是他非常喜歡我家中辦公的桌子
然後就在那轉來轉去練習均一教育平台
但這樣的桌面高度適合大人不適合他
可小孩就很愛在那使用大人的東西
在餐桌上功課有了問題
也要跑過來問我
有時候我覺得孩子不是真的有問題而是希望你陪讀
但我工作上也不得不在家加班,所以就在我辦公旁邊挪一個位置
因為生了兩個~反正就投資一張成長桌椅不為過
買童樂可的原因
一來是他桌面長度大概80
我的確是需要小小的桌面因為家裡也不是很大
我不想要一個霹靂大的成長書桌放家裡
再來參考他們不少部落客的文章
有提及桌面越大,放的東西越多,這樣注意力容易不集會影響專注
其實我蠻認同這點的
因為我兒子不想寫字的時候
就會在那翻鉛筆盒玩玩擦布拿拿尺
前幾個月狀況是這樣
他在學看月曆
桌上我就是放檯燈沒有其他東西
寫字要15度
我女兒跟兒子差兩歲
但身高直逼哥哥XD 愛哭愛跟路的他只要哥哥幹嘛他就要幹嘛
所以哥哥結束後就換他學
當初購買的當下我有加購側版
開始覺得空間不夠所以沒有裝
後來發現還有一咪的空位就裝上一邊
放文具零食飲料還不錯
側板也不會隨桌板上下變換角度,桌面的雜物就能放在側板上
後來兄妹活動幾乎在成長桌椅上
只是我家的成長桌椅不侷限在念書上
穿一條內褲在練習均一
電腦也是15度
閱讀就要拉到30度
桌子下方有個軟條
東西能卡住不掉在地上
手腕那也有可以放的地方,蠻舒服的
父子倆一個加班一個寫暑假作業…..
我兒子是只要有人在他旁邊他念書跟寫作業的速度就會比較穩定點
講一下覺得投資成長桌椅值得的點好了
預防近視這件事情我覺得其實不可考
桌板角度高低也不知道能不能預防
但至少我問兒子學校桌椅跟家裡桌椅的感覺
他覺得家裡的很舒適
其實就跟我們辦公一樣,一張好的桌椅椅子會影響工作效率
然後童樂可的椅子我很喜歡
用GIF檔有點猥褻阿XDDD
但我很愛這張椅子能調整前後這件事情
就我跟小孩都能坐
我常常晚上上網都坐童樂可這張不坐在吧檯上XDD
因為椅子舒適度真的差很多
童樂可就是一張簡單沒有太多複雜性的成長桌椅還蠻好操作的
書架童樂可都有另外買,抄書架因為之前我在蝦皮上有買就讓小孩用了
書寫的角度抄書架不會滑落
我姊家有四個小孩,我也是推她買這張
空間能好安排,不會佔據太多空間
四個有點噴錢啊還在考慮這樣
總之入手半年覺得很可以
小囉嗦心得大概就這樣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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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reschooler/M.1534404500.A.1F0.html
我不喜歡一般成長桌椅很多架子抽屜那些
我不喜歡小孩看到桌子有非要念書的感覺
使用電腦高度什麼都可以調
以後的世代我覺得功課也是電腦完成
這樣的大小真的就夠了
非常穩唷
我覺得視覺上比較不會讓小孩在寫字時分心拿東西起來玩
桌板角度常要傾斜
怕放筆或是小孩寫功課需要飲料放桌面不方便
有側板真的蠻好用的
還有家裡夠不夠大真的是問題
我沒有拉這麼大的空間要給他放成長書桌
童樂可的大小我覺得很剛好
※ 編輯: mina0530 (223.137.66.224), 08/20/2018 21: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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