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的規範、中華民國政權身為盟佔代管者的可與不可、八二三炮戰的真相 https://wp.me/pd1HGm-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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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重點整理EP30】 台澎小堅果
時間:8/28(六) pm8
講者: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創辦人-黃聖峰 +皮筋兒
主題:
1. 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的規範
2. 中華民國政權身為盟佔代管者的可與不可
3. 八二三炮戰的真相
我的想法:
這次會來聊軍事佔領也是因為社群上有多次討論過,在某次直播有說明清楚同盟國與中華民國政權的關係、《一般命令第一號》的重要性,大家可以先行回顧這篇👉🏻 同盟國是什麼?同盟國與ROC政權之間的關係? https://wp.me/pd1HGm-kX
再來是要特別說明國際法上對軍事佔領的規範,有哪些事情是可以做的,哪些事情則是違反佔領法。
由這來延伸討論八二三炮戰的真相,前幾天臉書河道上不同政黨的人都有發文講八二三,其實我在看台澎人敘述自己打八二三保衛「台灣」時我也不忍潑冷水,但又不得不說明清楚,身為法理建國論述推廣者的我也有發一篇文,我自己的外公是原日籍台澎人他有被徵召,但中國內戰只能在中國領土上打,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任何主權國家,也不是中國內戰的地方,而台澎人在國際法上屬於無國籍人士,屬於被佔領地的人民,根本不可以被徵召去打中國內戰,但因為大多數台澎人不清楚這些原委,所以情感認知上就出現了誤會,感慨錯了這都是因為中華民國政權洗腦的結果,今天我們就好好的來聊國際法上關於軍事佔領的規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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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的規範
軍事佔領(Military occupation)要談兩個部分:一個是軍事、一個是佔領。
軍事這個部分,佔領行為背後是有軍事力量存在,透過行使軍事力量取得所謂的一種強制力、執行力,以這個為靠山進行佔領的行為。
軍事佔領行為後面這個佔領的部分,它與其它使用管理行為有很大的差異,佔領行為的佔領者本身是佔領的執行單位,它本身絕對不是被佔領的東西的擁有者,如果這東西是你的,你就不會去佔領這個東西。所以我們不會說某某國在佔領自己的領土。
《一般命令第一號》第一點a項,就是講中國(不包含滿州) 等等當地的日軍要向蔣介石投降。
a. The senior Japanese commanders and all ground, sea, air and auxiliary forces within China (excluding Manchuria), Formosa and French Indo-China north of 16 north latitude shall surrender to Generalissimo Chiang Kai-shek.
👉🏻 General Order No. 1 🔗 https://en.wikisource.org/wiki/General_Order_No._1
那為什麼在中國的日軍是要向蔣介石投降? 蔣介石接受日軍投降的身分,不是以中國國家元首或中國軍事將領身分,而是以盟軍代表的身分去,就是代表同盟國全體成員,所以它在中國領土上代表盟軍全體成員接受日軍投降,接下來實施軍事佔領。因為佔領者是盟軍全體成員而不是中國這個國家,中國這個國家本身的領土歸屬屬於中國而不是盟軍全體成員,所以這時蔣介石在代表盟軍來接受日軍投降後進行的動作,仍舊是屬於軍事佔領。因為蔣介石是代表盟軍來做這件事情。
那軍事佔領目的何在?軍事佔領這個發生狀況有非常多,有可能是戰爭進行過程中,某一方贏得一場戰役,有效的控制某個重要據點,它就用軍事武力把這地方控制住,這就是軍事佔領,這是戰爭進行中甚至是彼此還在互打。這時的軍事佔領主要是掌控戰略要地,控制者可以在軍事上得到優勢。
還有個狀況是,像台澎的狀況:交戰雙方其中一方投降,雙方簽署停戰協定(就是1945.9.2日本簽署的《降伏文書》)讓雙方停火後實施的軍事佔領。這種軍事佔領,是戰勝一方對戰敗一方的領土,或戰敗一方在戰爭過程中侵占的地方進行接管,這也是屬於軍事佔領,這是「投降後的佔領」。這是確保在投降後到簽署和平條約,正式結束法律上的戰爭關係之前,停戰狀態不會發生負面的改變。
當投降之後,戰勝方對戰敗方的領土或者控制的地方,進行軍事佔領是為了確保這個投降後的過程可以順利,不會有人滋事、不會再出亂子,以免戰爭無法結束。
所以投降後的軍事佔領的要求,跟戰爭過程中的軍事佔領有很大的差異。
投降後軍事佔領可以確保不會出亂子,但不代表完全不會發生亂子,所以在這過程中,我們不可能會讓「法律上的永久、確定效力」在軍事佔領時發生,例如:「領土主權移轉」就不可能會在軍事佔領過程中完成。因為若是還在駁火狀態,要是一方透過佔領取得領土主權,然後另一方又開戰奪下被佔領的領土,難道領土主權又要再次移轉嗎?這樣會沒辦法確認領土主權歸屬且很難結束戰爭。
儘管在投降後實施軍事佔領,還是有可能再次發生戰爭,所以這時也不可能因為簽署降書就認為軍事佔領移轉領土主權,因為戰爭還未真正法律上結束,所以這個投降後軍事佔領動作本身具有很清楚「暫時」屬性,是暫時性的控制措施。對這個動作上就不可能賦予永久性的法律效果,因為隨時會改變。
所以,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有個非常重要的原則:「佔領行為的本身絕對不會產生移轉領土主權的效果」。
由於主權平等原則還有領土完整性原則,領土主權的歸屬在國際法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領土完整性原則」是指國家之間要彼此尊重對方的領土完整。這個原則也會與「不干涉(內政)原則」產生連結。
領土的界線就是一個國家的主權行使範圍的地理界線,領海是領土的延伸、海上的領土。
領土主權會在國際法上產生非常大的意義,領土主權一但移轉後,這塊土地就會具有非常多的意義,其它國家要尊重這個國家使用管理這塊地的權利,其它國家不可以去干涉。除非這國家做了會侵犯到周圍國家的行為,不然其它國家是不可能多加干預,這就是領土主權在國際法上的意義。
所以說領土主權在國際法上產生的效力是非常強大的,因此不可能單純透過軍隊進行事實上的佔領行為來產生領土主權移轉的效果。
如果佔領可以產生領土主權移轉的效果,那這樣就回到原始比拳頭大的狀態了。誰有拳頭就可以亂佔領就可以拿走領土的話,不就是直接與領土完整性衝突了嗎?
所以一旦跟領土完整性連結起來的話,佔領者就不可能因為佔領而取的領土主權。中華民國政權1945.10.25代表盟軍來台受降並軍事佔領代管台澎,雖然它騙說台灣光復,但事實上並不可能發生領土主權移轉的效果,不可能產生讓台澎領土主權回歸中國的法律效力。法律上不可能發生這種效果。
佔領行為不會產生領土主權移轉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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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政權身為盟佔代管者的可與不可
進一步來談,國際社會對佔領行為還有設下什麼要求呢?
國際法上對佔領行為主要規範,在《海牙第四公約》、《日內瓦第四公約》對佔領者於佔領地可以做的事情與不可以做的事情有訂出規範跟要求。
寫在《海牙第四公約》、《日內瓦第四公約》中的條文是被明文法化的國際慣例!就是說今天就算你沒簽署這些公約,但你也要遵守,因為這已經變成整個國際社會遵守的規範。
國際法的特殊地方就是,一般的契約只會對簽約者具有約束力,但如果是國際法上的條約,如果條約內容是國際慣例成文法化的結果,一個國家即使沒簽署,也一樣會受到相關國際慣例的拘束,這就是國際法特殊的地方。
國際規範上威力最大,不一定是成文法後的條文,可能是沒有還沒經過成文法化的過程,但卻具有約束力的國際慣例,這樣的國際慣例在國際法上其實是佔很大的比例。
在《海牙第四公約》、《日內瓦第四公約》裡面的原則、關鍵:軍事佔領不移轉領土主權,這個意義就是這個佔領地不會因此變成你的,所以你不可以把這地方當成自己的領土來使用,這就是關鍵。
這就會衍伸很多東西佔領者要意識到:佔領地不是佔領者的,戰爭結束就可能要物歸原主,所以你不可以對佔領地做太多改變,包含佔領地上人民國籍、相關法令規定所遵循的規則。基本上佔領者要尊重原本規範,除非原本規範執行會影響佔領狀態,或者是原本國家的法令侵犯國際法上的規範時就可以修改、取消,例如德國納粹原本的法令有侵犯猶太人跟身心障礙者人權。
佔領地原本的法令如果沒有違反國際社會的規則的話,那是可以繼續執行下去。二戰時德國跟日本在被軍事佔領時都有被改變當地的法令,例如:日本這邊就是軍國主義病態化,人民喪失言論自由,所以戰時體制下對言論自由跟人身自由的管制,在軍事佔領過程中就被去除掉,甚至日本的憲法也在盟總安排下有被調整,日本憲法的修改正是由大日本帝國議會依據《大日本帝國憲法》中所定的修憲程序修改。光從《大日本帝國憲法》中的條文仍舊被遵循,就可以知道,即使修改的憲法的草案是盟總所提供,也並未改變日本憲法是在日本政府行使主權後改變的法律事實。(盟軍對日佔領的作法,是由盟總負責規劃,交由大日本帝國政府(修憲後為日本國政府)依其國家政府身分執行。日本政府仍舊是在行使主權,日本的主權沒有因為在佔領期間被盟軍代理或者取代。)
佔領者雖然要尊重佔領地的法令,但若佔領地的法令有需要調整,或者正是引發戰爭的原因,就可能被調整。
佔領者可以在佔領地徵稅,但要依照原本佔領地的稅法去徵收,且基本上只能用於維持佔領地的穩定,而不可以拿去佔領軍所屬國家使用,或用於填補佔領軍所屬國家的財務漏洞。
但很明顯的,ROC政權在台澎徵收的財產很多都運到中國本土去應付中國發生的第二次內戰,當時1945.8月PRC政權還沒建政,所以那時候屬於中國共產黨以及中國國民黨之間的「黨爭」(國共內戰),PRC政權1949.10.1建政後就是「政府代表權之爭」(一中兩政權)。在當時蔣介石是中國國民黨的,那他就把代表盟軍軍事佔領代管的台澎上的物資、工業生產設備拆一拆運去中國使用,這是不可以的,這件事情台澎建國後要好好算帳。
另外佔領地不是你的,所以佔領地的財產,你也不可以登記成國有地的財產,所以現在在ROC政權的國有財產局,裡面登記的台澎財產其實都是不屬於它的非法財產。尤其是土地的部分,ROC政權把台澎除了私有地以外的其它土地都登記成國有地 這其實是非法的。
佔領軍在佔領地如果需要使用物資時,是要付費的喔!不可以搶錢搶糧搶女人。例如:需要交通工具,可以徵用民間的車子,要嘛付錢買下車子取得所有權,要嘛付(使用費)租金,此時所有權還是對方的,使用後最後要物歸原主,絕對不是你要就直接拿走。
依ROC政權在台澎的執行任務身分來說,它做了太多它不可以做的事情,而這一切都奠基在「台灣光復謊言」之上,因為大家都相信台澎領土屬於ROC政權想代表的國家(國號「中華民國」的中國),那台灣人就不會質疑為何財產會變成國有財產。
所以轉型正義中的黨產會,把從KMT手上拿回來的不當黨產放進ROC政權國庫中,收歸國有是在幹嘛呢?這些很多當初都是台澎人的資產,先被ROC政權登記成國有財產,然後KMT透過國庫通黨庫變成自己的又轉賣別人從中獲利,如果追回來不是就應該還給最初被搶的人民手上嗎?
如果是不動產 應該都會有所有權移轉紀錄。就算找不到原始擁有人,也根本不可以登記成國有財產,而應該另外成立法人單位,來管理台澎地區公共財產。移轉所有權單位,未來台澎建國後,就可以把這個台澎公共財產移轉成建國後的台澎國家。
ROC政權就是中國政權,登記在他名下的財產就是中國財產。
所以ROC政權這樣做,如果假設、萬一哪天PRC政權接收ROC政權一切 把ROC政權給消滅掉,那就會被PRC政權拿走,因為這就是中國政府的財產,因為這兩個政權想代表的中國的主權國家法人格是同一個啊!
上面情況說明,東西所有權的財產與領土主權跟兩回事喔!大家要分清楚。
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這國家擁有了領土主權可以在上行使國家主權,就可以制定相關法令,去建立所有權、不動產制度,此時就會有土地或房屋所有權的法律上制度存在(ROC政權治理台澎時基本上是延續了日治時期所建立的法律上權利義務關係)。
(某次直播有聊到外國的大使館買下房屋所有權的涵義,大家可以去回顧一下:什麼是「外交關係」?大使館是什麼?蓋亞那設的台灣辦事處/立陶宛設的台灣代表處的法律性質為何? https://wp.me/pd1HGm-mg)
還有,佔領者因為沒有佔領地的領土主權,所以不可以把佔領者本國人民移居到佔領地來,這樣會有佔地為王的疑慮。雖然可以允許其它國人民暫時停留,但也不可以久留,例如:二戰結束時盟軍戰俘要回到本國之前,都會在不同佔領地移動。
那如果ROC政權擬訂難民法,這當然屬於國內法層級,不可能去影響到台澎法理地位、台澎領土主權歸屬的狀態。難民法能產生的法律效果要看它寫了什麼,例如提供政治庇護、人道援助,有的會提供國籍(但若ROC政權提供國籍,那就是中國國籍),但難民也不會因此取得在台澎永久居留的權利。
ROC政權制定難民法到底要幹嘛呢?就好比:香港,香港領土主權屬於中國主權國家,是ROC政權代表的「中國」這個國家的大陸地區。對ROC政權來說,香港人就是它想代表的中國的國民,也不是其他國家的難民,是中華民國大陸地區裡香港特區的人民,是不必用難民法、直接用港澳特區相關法令就可以處理的。
在國際上只有15個國家承認ROC政權是它想代表的國家(國號「中華民國」的中國)的政府,這時ROC政權到底可以提供什麼保障?都自身難保了。另外一點接納難民進來的話是否就不會有問題?ROC政權目前是算親美的,如果讓阿富汗難民來的話,那可能會發生的風險是如果想對美國報仇的人以難民身分進到台灣,然後跑到AIT去搞什麼恐怖攻擊,你要怎麼承受風險?人權考量是一點,但現實上不需要這樣做,阿富汗難民去到歐洲會更近,不需要跑到台灣來,而且台澎目前並不是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能提供的保護有限,還不如低調一點當中轉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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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八二三炮戰的真相
金門是中國領土是中國內戰的範圍,為什麼台澎人會去參與?
台澎人是以「台灣充員兵」的身分,被抓去打八二三炮戰,這本身違反國際法、佔領法。因為身為佔領者的ROC政權不可以把佔領地人民當成自己國民,讓台澎人變成中國軍人,這是很嚴重的事情。八二三炮戰就是台澎人為了不屬於自己的國家、為了沒有取得台澎領土主權的佔領者去拋頭顱灑熱血打跟自己無關的仗。
佔領者不可以要求佔領地的人民對佔領者效忠。因為一旦發生佔領地人民被迫效忠佔領者的情形,佔領者若將佔領地人民當成肉盾去對抗佔領地人民母國,那將是很不道德且不人道的。這是嚴重違反國際規範的行為,在台澎建國後一定要處理的!現實上,台澎人被強制徵召去參與823炮戰也導致台澎人在認知及國家認同上發生很大的問題。為了不是你國家而打仗受傷,拿到了張榮民證得到些許被施捨的蠅頭小利,然後就對這個佔領者感恩戴德,這根本就是錯的。
佔領者除了不可以強制徵召佔領地人民加入自己軍隊外,其實連打廣告募兵也不可以。不管是透過主動、被動的方式都不可以把台澎人變成ROC政權的軍人。唯一的例外是,如果ROC政權在台澎成立「自衛隊、警衛隊」,那就可以,因為這類單位的成立目的是為了維持佔領地的安全穩定。總之,不可以讓佔領地人民為佔領者去死。所以八二三炮戰講白的就是ROC政權非法徵用佔領地台澎人打中國內戰,從一開始就是違反國際法。
網友留言有說到:「蔣介石本來要放棄金馬,在軍事大會上決定好了,但麥克阿瑟將軍派第七艦隊司令來台灣跟蔣介石說金門守住日後才有機會反攻,所以蔣介石才要守住金馬,這過程有些事情很矛盾。這段歷史在美國國務院跟老蔣日記都有看到雙方都有目的,這歷史鮮少人知道。」
→那是麥克阿瑟的看法,不能說是美國的看法。麥克阿瑟可能純粹只是從戰略的角度提出建議,不能將麥克阿瑟的意見直接認定為是美國政府的意見。麥克阿瑟是從ROC政權內戰反攻的立場主張金馬不能放。立場是不同的。
美國「政府」的官方立場是放棄中國領土金馬不要管,你就到台澎這依照自決權來成立另個國家變成一中一台,但蔣介石自己不要啊,還堅持自己是正統中國,更抗拒兩個中國,美國立場就是切乾淨不要牽扯到台澎上,那好在蔣介石拒絕,拒絕得好~不然這樣蔣介石就變成意外的國父!而且很有可能台澎更難切割中國政權引來的問題。
事實上,蔣介石是以「投降」來逼迫美國幫忙金門的。八二三炮戰的時候,蔣介石說:如果金馬被攻下,台灣這邊的軍隊的士氣會大減(這就是在暗示「我會投降喔」),所以逼迫美國非幫忙不可。
蔣介石說這種威脅話不是第一次了,第一次是開羅宣言之前就說過了啦!二戰那時中華民國政權要打不打、要投降不投降的,後來才會有這戰時意向聲明,好安撫蔣介石參戰。
最後結尾,了解台澎法理地位的人,不要在此時申訴不要去當兵。因位ROC政權還沒有老實承認盟佔代管身分,在當下局面去面對ROC政權是小蝦米對抗大鯨魚。解決問題的方法,最終還是要回到推廣台澎法理地位,讓更多人知道以後,形成公民力量體現在ROC政權選舉上,來掌控ROC政權,使它承認盟佔代管身分。
在還沒建國之前,我們還是要保護台澎,所以當兵若是在台澎上就可以在心態上當作是「自衛隊」,若是被派去金馬就要好好調適心情。我們是要讓大家去理解ROC政權這個台澎代管機構可以成立自衛隊來保護台澎。雖然現在它沒有成立這個,防護台澎的單位在名義仍舊是ROC政權軍隊,但它畢竟還是在保護台澎。所以千萬別誤以為我們現在討論法律上的事情是要慫恿大家兵變。
ROC政權因為有盟軍授權,具有治理台澎的合法權限,是管理者角色,可以制定法令,我們身為被管理者,遵守管理者制定的法令是合理,若管理者制定的法令不合理,我們去抗爭是ok的!
盟軍授權不是空白支票,超出佔領者佔領權限的部分就變成非法行為。就像經過公司董事會指定的總經理監守自盜。董事會指定他當總經理沒問題,這個人也能當總經理,但監守自盜則是犯法行為。又或者考到駕照可以合法上路啊,但不表示可以開車撞人。
所以要認清楚ROC政權是盟軍讓它可以來到台澎的,所以不管你再怎樣討厭它,也不可以否認它有合法代管權限。但承認他有合法代管權限,並不影響你對它的不當管理行為表示反對、以合理、適當的方式進行抗爭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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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萬的網紅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馬的郭正亮今天又罵我笨蛋,我說緊急授權不是應該要緊急狀況存在嗎,可是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說不缺疫苗啊,既然不缺哪裡有緊急狀況需要授權? 為什麼硬要這個時候硬要通過 我跟你講阿宅你這個就不懂了 我又不懂了糟糕 我跟你講 因為當初衛福部對高端做了採購合約 他有一個但書 對 EUA通過之後才能啟動 就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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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到社群中有人分享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podcast 法客電台的「政治歸政治#42: 香港可能不用回歸,台灣已經獨立卻不獨立,民主其實像極了愛情」
我也算是法客電台忠實聽眾,因為我在今年一月初聽了某集推薦的書特地去買來看,好在看了那本書《意外的國度》我才開始想了解這本書為什麼會先入為主的認為台灣光復是對的?我是因為法客電台而買了這本書也因此走上推廣台澎法理建國的路,也算是機緣~
#我是法理建國派的皮筋兒
這集#42聽完後提到了許多問與答、直播說過的內容,所以我想以身為「法理建國論述支持者」的身份提出幾點來讓大家思考一下。
1️⃣香港
一開始主持人先談了香港被從聯合國中的非自治領域名單中剔除。
香港的例子我有整理在部落格👉🏻 https://wp.me/pd1HGm-c6
簡單的來說,香港跟台澎例子可差很遠。
香港的範圍(香港島、九龍半島、新界)中,確實本來就有中國領土存在(新界)。即使香港島、九龍半島不移轉,新界也是得移轉的。而香港與中國本土接壤,台澎與中國相隔上百公里的海洋,面對的狀況截然不同。
先重申我的想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治下的人民活在資訊高牆內;台澎人則活在中華民國政權洗腦教育所建構出來的心理高牆內。
台澎人面前是一道我們手上有鑰匙的上鎖門,這個鑰匙🔑就是「可依國際法法理程序去殖民化,行使住民自決權建國」,但大部分的台澎人把中華民國當作國家總覺得自己面前是萬仞高牆,以為要從中華民國中分離獨立。
台澎與香港的不同就在於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
而香港的議題,我們能做的事情是:指出牆存在,指出該如何處理這道牆,然後祝福與尊重香港人自決的結果。
最終結果就是香港領土主權已轉給中國,正式的領土主權移轉文件為《中英聯合聲明》。
其實從國際法切入還有別的做法,但問題也出在香港人自己如何決定。
香港人如果願意的話,可以從法理面針對去殖民化委員會當初提出的報告內容進行爭執,指出這份報告中的錯誤之處,然後讓聯合國大會做成決議將香港放回非自治領域名單。這樣就會有一線生機。
但問題在於,大多數香港人並不熱衷於香港獨立一事,雨傘運動跟反送中也不是主張分離獨立的訴求,香港人要的只是「落實五十年不變」而已。只是要求一國兩制確實執行。然後就跟大多數台灣人一樣,認為國際法沒有用,覺得國際間只比拳頭大(但又認為中國的拳頭比美國大),自己親手把大好的工具丟在一邊,很可惜。
👉🏻Q&A125香港主權?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08110697437485/
👉🏻Q&A145&146:主權母國不同意就不能舉辦獨立公投嗎?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20089539572934/?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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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至於台澎也曾是日本殖民地沒放在聯合國中非自治領域上,在問與答也有說過,簡單來說:
台澎就是「非自治領域」non-self-governing territory,被佔領的地方本來就是非自治領域。
「去殖民化」本來就是二戰後的國際共識,聯合國憲章、聯合國大會決議都明言要推動去殖民化。台澎是原日本殖民地,二戰後又被交給外來中國政權進行佔領代管,本來就是非自治領域。
應該好好善用這個法律狀態向國際社會發聲表態,行使自決權建國,放下中國流亡政權,才能真正擺脫一中兩政權的框架。
讓台澎被列入非自治領域名單確實是一條路。沒在名單上不表示就沒有那個狀況,但必須說的是,能否列入非自治領域名單,要面對的是政治問題,不是法律問題。
再提,台澎是不是「非自治領域」,是依照歷史跟國際法去判斷,不是依照有沒有放在名單上來判斷。台澎不在名單上,可能原因有兩個:不符合標準所以沒列上去、確實符合標準但因為某些因素沒寫上去。台澎屬於後者。
姑且不談聯合國非自治領域名單並不完整,台澎法理地位問題之所以沒在聯合國提出來討論,以及台澎沒被放進非自治領域名單,全都是冷戰框架下為了讓中華民國流亡政權有地方可待而做出的政治決定。
再者,聯合國只不過是個國際聊天室、政治軍事同盟、國際組織,並不是世界政府,也不是世界法庭,它所做出的決定絕大多數都是政治決定而非法律決定,即使沒放入「非自治領域名單」也不表示在法律上就是自治領域,或沒有資格行使自決權。
更何況台澎盟佔狀態是1945.9.2的《一般命令第一號》,當時聯合國還沒成立呢。
建國後不一定要入聯,但要入聯一定要先建國。
二戰後世界國家不超過60個,現在將近200個,多增加的一百多個國家裡面,超過一半以上原本都是殖民地,就是透過去殖民化完成建國。
所以台澎就依據這個成功案例來完成建國,透過國際法程序建國,絕對會比幾個人到聯合國大樓前面拉布條說要讓台灣入聯來得有力。
👉🏻Q&A126:台澎是非自治領域?建國後要放棄中華民國軍隊的武力吧!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08689084046313/
👉🏻Q&A129:台澎屬於非自治領域、台灣不會變成香港。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10593750522513/
👉🏻Q&A130承上題: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11196123795609/?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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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聯合國是在二戰同盟國成員與軸心國成員的戰鬥因日本投降告一段落之後,於1945.10.24組成的的國際組織,是政治軍事同盟,其內部各個主權國家也是壁壘分明。中華民國政權作為中國主權國家合法政府代表在聯合國說了26年「台灣是中國的一省」,聯合國中其他成員大多數不會直接明說,但仍舊有些國家提醒著《舊金山和約》處置台澎成了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的事實。
日本是戰敗國,它能說的就是「我投降了,我會遵守同盟國最終寫在和平條約上的一切。
在國際法上一個戰爭的結束必定是要簽署和平條約等其生效後才算真正完結。
➡️現實上的結束:因投降而停止駁火(一般人在談戰爭結束時會以這個為基準)
➡️法律上的結束:和平條約生效(戰爭相關主要法律責任的確立)
台澎在舊金山和約只被日本放棄了領土的一切權利義務跟主張請求,沒寫歸屬給哪個主權國家,意即沒有任何主權國家領土範圍涵蓋台澎。
這絕對不是日本「故意為之」喔!而是當時在《舊金山和約》美國英國草擬時,與同盟國成員討論後認為台澎歸屬留待日後再討論。👉🏻 同盟國是什麼?同盟國與ROC政權之間的關係? https://wp.me/pd1HGm-kX
《舊金山和約》讓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任何主權國家(包括ROC政權/PRC政權想代表的中國),就是要給國際社會介入的依據,ROC自己也很清楚。
為什麼法理建國派要不斷強調《舊金山和約》所建構出來的狀態?因為那是共識的基礎。其他政治層面的東西都有可能隨便改變,但透過國際條約所建構出來的東西,可不是你說不存在就會不存在的。
👉🏻 國際法的形成與運作 https://wp.me/pd1HGm-4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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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台灣光復的騙局
聽完這集一直聽到「台灣回歸」到底回歸什麼?為什麼要先入為主認為「必然回歸」?
中華民國政權很愛說依據《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降伏文書》、《中日和約》,所以台灣回歸給中華民國。這是大錯特錯。
我有整理台灣光復的騙局👉🏻 https://wp.me/pd1HGm-10
簡單來說,依據《舊金山和約》第 26 條:”…… Should Japan make a peace settlement or war claims settlement with any State granting that State greater advantages than those provided by the present Treaty, those same advantages shall be extended to the parties to the present Treaty.” 意即:如果日本跟沒簽《舊金山和約》的盟國成員簽約,條件優於《舊金山和約》的話,其他盟國成員全都可以一體適用。
《中日和約》是《舊金山和約》的子約,子約效力無法超越母約,母約沒把「台澎領土主權」移轉給任何國家,子約也辦不到。換句話說,若條件更優渥,則同盟國成員皆可享受其條件。所以,如果日本真的有辦法依照《中日和約》將台澎領土主權移轉給中國(中華民國政權)的話,那依照《舊金山和約》第 26 條的規定,台澎領土主權現在會變成45個最終批准和約國家共有喔!
中華民國政權作為當時的中國代表,若想透過子約《中日和約》得到台澎領土主權是不可能的,因為《舊金山和約》對台澎處置就是主權歸屬未定。
再來,實際上沒簽約到《舊金山和約》的中國代表ROC,與日本簽訂《中日和約》,當時就是承認接受《舊金山和約》的安排,台澎主權歸屬未定的事實,表示中國代表ROC也同意《開羅宣言》中「臺澎主權歸屬」的部分要依《舊金山和約》處理。
這就表示中英美三國都同意以《舊金山和約》的規定取代《開羅宣言》中關於台澎領土主權的約定,台澎領土主權自然應依《舊金山和約》的規定來認定,也就是處於「未定」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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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關於主持人提到的「民族自決權」,我們在直播有開一集來跟大家聊。
👉🏻 內部自決權 vs 外部自決權、民族自決權 vs 住民自決權、自決權的行使 https://wp.me/pd1HGm-5S
簡單來說:
國際法上的「自決權」,涵蓋「『內部』自決權」與「『外部』自決權」。
其中「『內部』自決權」是以他國不干涉原則的具體展現,例如選舉、投票、立法、制憲都是「『內部』自決權」的行使態樣;而「『外部』自決權」的部分,就是提到人權、族群等等的保障,例如建國(建立國家法人格)。換句話說,外部自決權就是依國際法法理來行使,包含建國、併入他國自由邦、成為他國的一部分。
所以國家法人格是無法透過「『內部』自決權」來完成,比如主張「正名制憲或修憲」做的都是無法達到建立國家法人格的方式,層級不同。👉🏻 Q&A92國家法人格是什麼?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8373022744586/?d=n
總之,國際法的框架就是「『外部』自決權」;而以國內法內行使的就是「『內部』自決權」。
再來就是主持人一直提到台灣有沒有機會「民族自決」,先來說民族自決權是什麼。
民族自決權的意義就是某個民族有權利決定族群的未來,去決定生活的這塊土地的未來。為了確保民族的延續,不受他人干涉的情況下,賦予他們行使民族自決來建國。
national self-determination 民族自決;nation 民族;nation-state 民族國家;state主要是指sovereign state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
(self-determination 就是自決;right to self-determination 自決權,所以與民族自決權不同。雖然網路上的中譯都會有混用的狀況,所以必須釐清差異!)
經過數百年的實踐,國際社會對於軍事佔領該怎麼進行、要遵守什麼規範,已經形成一些必須遵循的規則。具體明文化的內容可參考《海牙公約》及《日內瓦第四公約》。
中華民國政權1949.12.7流亡來台澎時違反佔領法帶了中國難民來台,隨著歷史演進,難免就會產生文化融合與血緣混同,生活習俗也是會互相影響。如果真的要來談血統的話,中國難民與台澎住民這個區分就會很難區分喔!民族自決權的源頭就是血統主義,所以是很難避談的。如果我們要談行使民族自決權的話,必須要先有一個民族群在,如果民族的邊界不清楚不存在,就無法去行使的。
史明前輩提的「台灣民族」其實沒有真正形成,所以才需要倡議。
如果今天我們只談血統、種族主義,那像原住民各族就無法成為同一族。但如果談的是民族主義,那大家就可以形成同一個民族。
對某些民族來說,民族就是種族,但其實現在想要找到非常純粹的種族基本上是找不到的。大家的血統都混過,混的程度問題而已。
同一民族也可以建立數個國家,東歐有許多國家都是斯拉夫民族成立的,就好像兄弟分家這樣,語言習俗一開始都差不多,但之後可能會因為主客觀因素而產生差異。
所以我們法理建國派會主張的是「住民自決權」。原日籍台澎住民是受到日本殖民剝削的對象,也是因為日本殖民剝削受有損失的被害人,自然是在「去殖民化」過程中可以行使權利的人,所以必然是在「去殖民化」過程中可以行使自決權的人。
我們並不care你是哪個民族、說哪個語言,我們說的是共同經歷殖民統治的時期的台澎住民受害者。
在「去殖民化」脈絡下必須由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行使自決權,並不是血統論,而是「去殖民化」措施的「受殖民者/被害人專屬」的本質,及權利的法律上繼承關係所造就的結果。
台澎自決建國的去殖民化路線,主要行使自決權的,是共同受日本殖民殖民壓迫的族群。這群人因為受同一殖民者殖民的共同歷史而成為一個族群。這就涵蓋不同民族了。這是處理法律層面的問題;而中華民國難民及其後代是因為佔領法關係因此沒有資格參與受日本殖民後依國際法程序「去殖民化」行使住民自決權,因為會造成此公投法律上的瑕疵。但人的國籍是可依個人意願來選擇,國籍歸化成新國家國民即可。
👉🏻 Nation、Country、State的差別;護照的作用 https://wp.me/pd1HGm-kC
👉🏻法理建國論述不是血統論 https://wp.me/pd1HGm-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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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主持人還說了台灣有人主張「制憲建國」,我想提醒一下是「先建國再制憲」。
先透過國際法程序完成建國,就會具有國家法人格,再來形塑出國家的各項屬性才對。
憲法不具有國際法效力,建國也不是靠制憲唷!
👉🏻Q&A23國家的各項屬性有什麼?: 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74186395947609/?d=n
👉🏻Q&A20有憲法就是國家嗎?: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66178223415093/?d=n
👉🏻Q&A93:制憲可以宣示國家主權,獨立建國先於國家法人格嗎?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9026626012559/?d=n
👉🏻Q&A109:有沒有先建國再獨立的國家?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8700405045181/?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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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關於主持人說「國際上法條不明確時,就會是比誰國際政治實力強大」。
在問與答跟直播我們也說過了,國際政治的天花板是國際法。
👉🏻 國際法的形成與運作 https://wp.me/pd1HGm-4Z
👉🏻 主權的概念形成與發展 https://wp.me/pd1HGm-5k
法律規範的形成過程中固然會經過政治折衝,但法律規範一旦形成就不會輕易改變。而國際法規範更多的情況下是透過許多國家反覆實踐變成慣例而產生的,不是幾個國家自己在那裏玩政治手段創造出來的。
台澎若要在國際上腰桿挺直是不能去忽視台澎法理地位懸而未定的事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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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大家常說的台灣主權未定,我習慣用字精準一點)
《舊金山和約》Chapter II. Territory
Article2
(b) Japan renounces all right, title and claim to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
title 是 right 的基礎,right 是 claim 的 基礎
日本放棄對台澎所具有的權利名義(title),相關的一切權利(right),及一切的主張請求(claim)。
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是具有國家法人格的政治實體,因此,台澎不是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不具有國家法人格,只是自主運作的單位。
而中華民國政權只是中國政權不能等於台灣。它的中國政權法律身分是可以作為中國主權國家的合法政府代表。
其實在主權未定後面加個論,就是企圖把它變成一種論點。
主流認知把台澎真實存在的法律狀態說成一個論點,這樣中華民國支持者就可以反駁說:這個論點有多少人支持?國際上支持嗎?有學者支持嗎?
然後中華民國政權可以以「言論自由,尊重不同論點」來迴避別人依據台澎地位未定的法律事實提出的質疑。所以「論」這個字是很狡猾的ఠ_ఠ
所謂的「未定論」的內容其實早就已經確定:「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所以並沒有「還沒定型」的問題。內容非常清楚,而且很單純。
「沒定型」的是具有不同立場、目的或認知的人,從這個「未定」狀態所衍生出來的各種觀點,其中有很多觀點其實跟「未定」是直接發生矛盾的。例如,有人一邊主張「台灣地位未定」又一邊主張「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名叫中華民國」就是個自相矛盾的說法。因為,如果「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就表示台灣的地位是「主權獨立國家」,那又怎麼會有「台灣地位未定」的情況存在呢?
能跟「台灣地位未定」的觀點搭配而不發生矛盾的,就只有「台灣還不是主權國家」(所以需要建國)及「台澎主權不屬於任何國家」(不屬於中國國家,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及中華民國政府)。
事實上主權未定不只是「論」了。而是從 1952.4.28 《舊金山和約》生效至今,實實在在,保護台灣近七十年的法律狀態。
這些客觀史實都在這影片了🙌🏻🙌🏻[英語繁中字]為什麼台灣在國際上無法加入WHO?原因與解決方法:https://youtu.be/lss2OdMhi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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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法理建國派主張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許多人問我的目的是什麼?我只是展開對話,希望能一步一步的帶大家了解國際法法理建國。
台澎需要的絕對不是從「中華民國中獨立」。
因為中華民國政權只是中國政權不是主權國家,而且根本沒有取得台澎領土主權。
👉🏻 Q&A29獨立是什麼?建國獨立跟獨立建國不一樣嗎?: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90633357636246/?d=n
👉🏻Q&A26:台灣適用「無主地先佔」嗎?住民自決權與國民主權差別是?: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82327711800144/?d=n
👉🏻具體建國步驟、行前具備條件以及終止代管自決建國後的工作 https://wp.me/pd1HGm-7P
👉🏻ROC政權慣用語的背後意義與建國派的建議用語 https://wp.me/pd1HGm-g7
👉🏻究竟「有效自決」能否改變中華民國政權的本質、解決台灣在國際社會面臨的困境?(上)https://wp.me/pd1HGm-iN
👉🏻究竟「有效自決」能否改變中華民國政權的本質、解決台灣在國際社會面臨的困境?(下) https://wp.me/pd1HGm-jB
👉🏻台澎建國是否必定「終將一戰」?台海中線的意義、防空識別區與「『共』機擾『台』」 https://wp.me/pd1HGm-k2
憲法申論題怎麼寫 在 作者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1月3日是擊殺蘇萊曼尼一周年,1月6日是彭斯的抉擇,2串1風平浪靜的賠率是多少?
尼米茲號回國,代表美國再無航母派駐中東。以色列不斷催促特朗普政府趕在今個月攻擊伊朗,伊朗海軍把警戒提升到最高級別,又走私短程導彈入伊拉克境內,似乎一觸即發。美國主流傳媒寫到「特朗普將會藉攻打伊朗來轉移他的失敗,來讓1月20日就職的拜登難堪」,但真正難堪在於,拜登團隊至今對伊朗情報仍一無所獲,因為五角大樓拒絕交接。他們正思疑每日從白宮取得的總統匯報裡面全都是一些扭曲的情報。
攻打伊朗對於推翻大選結果有沒有助力可言?這個問題蘊含一系列複雜的條件題。如果彭斯決定接納選舉人團結果,攻打伊朗則有利於阻止美伊重返核談判(或為核談判爭取更大籌碼)。若彭斯真的打算推翻大選結果,攻伊反使枝節旁生。當一些政治難題出現兩個重大變量的時候,通常一邊求變,另一邊就要求穩,而且要擺出相反姿態,所以才會說「辭卑益備者進也,辭強進驅者退也」。特朗普遲遲未進驅,反使民主黨憂心忡忡。這幾天針對伊朗的預測,實然是用來刺探虛實。
共和黨眾議員Louie Gohmert入稟要求裁定彭斯有權推翻選舉人團結果,這也是一場奇怪的鬧劇。德州法院駁回申請,Gohmert決定上訴,成功製造了爭議。彭斯透過司法部要求法院駁回訴訟,很多港媒大字標題報道「彭斯拒絕推翻大選結果」,再次見到傳媒如何斷章取義。細心注意彭斯要求駁回的理據,他說「因為他不是合適的答辯人」。甚麼意思?意思是:你怎麼能要求法院裁定副總統有權,但「被告」一欄寫副總統呢?這是矛盾的,「只有參眾兩院有權以憲法第三條提出訴訟」。
Gohmert這招叫做明知故告。
德州法院駁回訴訟,巧妙在法官有兩個關鍵判定,一是「這位眾議員沒有提訴資格」,二是「該法院沒有主權管轄權」,其實是遙遙呼應了彭斯「只有參眾兩院有權提訴」的講法。說白了,與其說「彭斯拒絕推翻結果」,這場司法鬧劇更像是彭斯在扯貓尾,為推翻結果作好兩手準備,因為屆時一定有參眾議員入稟州法院要求裁定副總統推翻大選結果是違憲的,但現在有德州法院認證在手,判定了議員無權提告,地方法院也無權去審,豈不為彭斯掃除了這些後患?如此看來,傳媒如何得出「彭斯拒絕推翻大選結果」的結論呢?
究竟推翻結果是爆冷,還是接納結果是爆冷呢?
續文:
https://www.patreon.com/posts/45712514
作者
憲法申論題怎麼寫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馬的郭正亮今天又罵我笨蛋,我說緊急授權不是應該要緊急狀況存在嗎,可是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說不缺疫苗啊,既然不缺哪裡有緊急狀況需要授權?
為什麼硬要這個時候硬要通過
我跟你講阿宅你這個就不懂了
我又不懂了糟糕
我跟你講
因為當初衛福部對高端做了採購合約
他有一個但書 對
EUA通過之後才能啟動
就是說之前
你的資金不能用
所以我跟你講那個合約
就是這個合約要啟動
你EUA要通過
那是高端急啊關我屁事
所以我說為什麼要這個時候過嘛
裡面有人在配合他
因為他只要過了
那這個合約就可以到銀行貸款
直接把錢領出來
因為這是國家的合同
那他錢領出來要幹嘛去買乖乖嗎
因為他沒錢了
他當然沒錢他本來股本就不夠
然後第二個當然也包括股價一定漲停
我跟你講今天台康台耀國光高端全部漲停
然後聯亞漲29%
所以我跟你講就是基本上
你要從金融面去理解這件事
就是他怎麼那麼急呀
那第一個就是有人要退場
資金從股市退場
那第二個就是這個公司真的沒錢了
那沒錢了 不是看起來
你給他過了萬一他倒了怎麼辦
不會啦
881乘以500萬是40億 怎麼倒
不是啊
但是他如果真的認真要做三期
他如果認真要做三期錢不夠
真正的挑戰是在哪裡
比如說我們這一波AZ打完大概八月中
那平均現在AZ一天大概打到
十六萬到二十幾萬之間
那你如果高端啟用那一天
那結果打得人突然低於五萬呢
那就當然跑啊廢話 要我我也跑啊
阿宅我跟你講
那個時候才是見真章的時刻
就是表示人民的信任到哪裡嘛對不對
就沒有信任啊
那因為它的瑕疵太多嘛
比如說我隨便舉兩個例子
第一個就是
你明明二期完全解盲是十月二十八號
是 因為要過兩百九十天 我如果沒記錯
就將近六個月
你完全解盲還沒完
那表示副作用還有實際的療效
你都不確知
長期觀察沒看到
結果你就急著在七月二十號就急著讓他過
那是什麼意思啊
而且他通過之後
就可以立即開始製造
他EUA是緊急授權可以開始製造
我跟你講今天柯P講一句話是蠻對的
他說可以允許製造
不等於可以允許接種
對對對不一樣
我覺得柯P講這句話真的是對
那為什麼我要讓你試
我為什麼要當白老鼠
因為他後面規定有個很鳥
我跟你講第一個
我要按部就班罵因為這東西實在太多了
我們有二十一個委員
藏頭不露臉名字比劃生辰八字都不知道
他什麼領域專業你也不知道
他姓什麼你也不知道
他長什麼樣你不知道
他在會場講了什麼話你也不知道
通通都不知道的狀況之下 過了
就怕被噹嘛
你如果有專業你怕被噹個屁
阿宅我再講另外一點
國民黨不是開了一個記者會
公佈了食藥署裡面流出來一些文件
那就講到高端的 本來在六月
有三個時間點的製造成品
那有百分之八十二不合格嘛對不對
這個居然跟緊急授權也沒有關係
因為緊急授權只看他的臨床數據
他的中和抗體效價是不是高於AZ
他的標準就是這樣
那至於我製成的品質優不優良
他不管 你知不知道
他只看數字
這個完全是一個很北爛的東西
全世界哪有這種事
你讓他緊急授權是指
他的中和抗體效價夠了嘛 對不對
可是你怎麼可以允許
這個製作的良率這麼低的公司
然後就放心讓他來製造疫苗來讓我們打
而且你不是說
我已經不是良率的問題
是你今天看到的所有數據
是沒辦法證明他真的有抵抗力的
它的T細胞反應到底怎麼樣
我跟你講沒有錯因為中和抗體大概跟B比較連繫
那T細胞怎麼作用不知道
就是因為會產生保護作用
有B細胞跟T細胞
那T細胞通常都是要體內要觀察
它的實際作用才會知道
就是有看過工作細胞的都知道
T細胞是對抗病毒的時候主要作戰能力
也就是在台灣幼稚園到小學生都看得懂
所以為什麼要做三期就這原因
因為要打到人體裡面要做觀察
而且量要夠大 是
要做三、四萬人
那他現在的問題就在這
所以今天路透社發了一個新聞講的很坦白
他說他的臨床實驗沒做完
然後他用的詞是efficacy data
not available
就efficacy就是效力效能效價
連這個最重要的數字都沒有
他就直接這樣寫
然後說可是台灣的衛福部說這樣
他的文章這樣寫
我這樣講因為這個東西真的很誇張
我們再告訴大家
聯亞跟高端是二階中期解盲
但並沒有二階臨床完成
二階臨床還沒有完成
你就申請EUA還過了
陳時中真的很荒謬
還拿去跟全世界其他比
世界上其他的Moderna Pfizer
Johnson & Johnson然後AZ阿斯特捷利康
都是在三期期中報告已經解盲才申請EUA
他們天差地遠好嗎
而且我還是要講美國這個
我一定要唸一下美國的FDA
都會說他的諮詢委員是經過仔細篩選
有排除掉任何存在利益衝突的人士
以便公眾科學界能夠更了解的
更清楚了解新冠疫苗
FDA官網是把這十八個成員
全部列出來有一個席次從缺
他列出來這些人的背景是
德州休士頓大學醫學院博士
傳染病學教授Hana El Sahly
其他成員有臨床研究、兒科專業
免疫與呼吸疾病病理學
還有行業代表Head of Medical Affairs副總裁
還有FDA的生物製品評估研究中心負責人
聯邦政府指定科學顧問
我講到這裡我就問
請問那二十一個人開會的人是誰
阿亮你知道嗎
不知道
我們就這樣講
而且到底是誰投反對票也不知道
連會議紀錄都沒有連錄音錄影都沒有
阿宅我跟你講一點更離譜的
你記不記得昨天食藥署的吳秀梅
她本來怎麼講
她說十八個人只有一票反對
有一票說要補件對不對
那其他都是同意
那今天改口今天說什麼你知道嗎
今天說十五個人是有條件同意
結果我去查什麼叫有條件 兩個條件
第一個每月都要交安全監測報告
第二個
第二個是一年之後要交出保護效益報告書
可是等等等等等等等
我光聽到這裡我就覺得不太爽
你就快昏倒了
你的保護效益
報告書是奠基於中華民國台灣
這些沒有選擇的國民 來當你的白老鼠
在不情願的狀況下接受注射
我問你一下
假設你就開打了 開打了
假設第一個月第二個月這樣下來
有一堆人打了高端嘛
然後他又確診假設有這種狀況
那他的保護效益就會被質疑
那當然 那你要不要喊停
以AZ的狀況我們都死了那麼多人也不喊停
調查應該是不會停 是嘛
他就要一年之後才要他提保護效益報告
那如果說你明明打一個月打兩個月
然後你明明打了之後還確診
那你不用停下來停打
來檢驗一下你的保護效益嗎
你知道我的意思 我知道
這個問題多核心啊
那我們一定要試完一年
才可以看他的保護效力報告
我們這樣講
這什麼邏輯啊
這個網友講的對
三期的受測者
在所謂的各藥廠的三期臨床裡面是拿錢的
我不但有保險
我還要跟你拿錢
一個人所有成本加一加夯不啷噹大概3萬美金左右
那可能我實際拿到手上也許一萬五
因為還要分給醫生 還要給醫生還有護理師
那現在他在台灣是我中華民國
不只免費 是我政府花錢買的
我們花錢買的東西打自己身上
然後給你做報告然後拿去賣給國外
結果你這樣講好了
高端今天又宣布一個好消息
說我們在巴拉圭找到了一千個人做第三期臨床
這個怎麼叫第三期 笑死人
第三期還有一千人的喔
第三期是三萬到四萬
而且你知道他的內容嗎
他說那一千個也是一樣
一半打高端一半打AZ
這個哪裡是第三期
我跟你講這個狀況就完全的
把台灣的狀況
我不知道他在那邊花了多少錢
你把台灣這種不合理的狀況
搬到國外去的時候
我最後還是要講一件事情
你知道那些人
那十五個人說都要交報告的那些人
我只問一件事情
請問阿亮
如果國會要調查這二十一個人是誰
衛福部可不可以
食藥署可不可以保密為由不公開
今天阿中不是講了嗎
說他要提供去識別化的那個審議的過程
我跟你講我就問一件事情
你說我們網友這個仔細想一想
你是中華民國國民
國家要決定有一樣東西
可不可以打到你身上
結果他決定的過程
是叫二十一個沒有臉不知道名字
連他聲音是什麼都不知道
你也不知道他有沒有利益糾葛
而且阿宅我嚴重懷疑這二十一個
可能都打了AZ或莫德納
對啊 不然這二十一個人要不要全打高端
他也不可能
那結果我們在一個不公開不透明的黑箱裡面
決定了中華民國的國民要花多少錢
買這個五百萬劑的疫苗
然後打到我們身上
那你看這個東西到底對不對
我就問阿亮一件事情
你政治學博士
請問什麼時候憲法高度的監督
立法監督行政權力怎麼會低於民法
沒這回事
我們所有的機密預算
都必須在立法院開機密會議
來審查 那對不起疫苗採購不是機密採購
這個是主計處的定義
對主計處已經講了
所以根本就是胡說八道
而且還沒完
他連著二十一個人資料公佈都要去識別化
我就問一件事情
這二十一個人如果是專家
為什麼不敢堂堂正正的面對大家
你今天做了一個決定
然後你說不好意思
我不能露臉我不方便
然後陳時中還說
我怕他們不能暢所欲言
這是國家的政策你說不能暢所欲言
你以為是在酒店叫小姐
你不能暢所欲言不好意思
而且如果是獨步全球的台灣創新
你不是應該要很驕傲嗎
對啊你講出來啊
你到時候告訴全世界
中華民國台灣的高端疫苗用的是
immuno-bridging就是免疫橋接
就是我就是我李秉穎弄的
我叫全世界給我一個諾貝爾獎
就不敢啊
你講到這四個字才令人火大
他說日本也在搞免疫橋接
那到底是怎麼樣
今天風傳媒登了一篇文章
他說日本人家也做非劣性的比較
非劣性比較不等於免疫橋接
他等於是設定一個疫苗來做比較
比如說高端比AZ
人家日本人就很老實
比如說第一三共製藥
因為他是要做mRNA
那他就老老實實的去對比
輝瑞就BNT或者是莫德納
那請問你高端不是做次蛋白疫苗嗎
你為什麼不去對比Novavax呢
你應該要比同級疫苗
你做的是腺病毒就比AZ
為什麼去對比AZ這種腺病毒疫苗呢
我們還是要講
但是之前不是有側翼講說
沒有啊他們做的是類似
我們的免疫橋接的非劣性實驗
我先這樣講
non-inferiority原來都是
大部分是在藥學裡面
藥學裡面的概念就是
舊藥可能有一些副作用或是比較貴
那我今天做了一個新藥
我必須要證明我的新藥
並不比它inferior
就是並沒有比它劣等
也就是我證明我的效能在它以上
那我就有必要做這個新藥
病患就有可以考慮買我的藥
我也許比較便宜也許比較沒有副作用
所以non-inferiority是要經過臨床實驗
不是單純數據在比
你也許中間會有拿抗體或是數據在比
但是你要做non-inferiority
你可以去看藥學的研究報告
都要做臨床
我問過陳秀熙教授
這個如果要做的準
高端要比AZ他說要做十三萬
要做這麼多
樣本要做到十三萬
根本不可能
我們姑且不要講十三萬你做不到
那你為什麼選AZ呢
你是選那個比較好吃的 最差的
因為這個邏輯我再幫阿亮解釋一下
我跟你講我們的網友在我們的教育之下
大概已經變成全世界
國民對疫苗的常識平均了解率已經最高了
AZ目前來講在第一劑第二劑的注射來講
相對它的efficacy是在所有疫苗裡面比較低的
所以你今天Novavax可以超過九成
次蛋白Novavax系列可以超過九成的時候
你高端也做次蛋白 為什麼你的
我們就算高端做的是non-inferiority
就是不比它藥劣的非劣性實驗的時候
為什麼不挑Novavax
你為什麼不挑比較高的你要挑一個AZ
那AZ我們還是要講
各位我對AZ都沒有特別的意見
但它就是一個比較早期的
人類對抗新冠病毒最早的一個武器
最早的武器一定不夠完美
可是現在有個狀況是你拿這個東西來比
而且我們要特別講
我再唸一遍
Daiichi Sankyo's next trial is
expected to test non-inferiority
meaning that the goal is to show
the company's new treatment matches or
outperforms those made by Pfizer and Moderna
also mRNA shots
in terms of efficacy
Details of the study are being ironed
out with the health ministry
就是他還在跟厚生勞動省在討論要怎麼做
但是他們講的很明白
我今天做mRNA我的efficacy就一定是跟mRNA比
憲法申論題怎麼寫 在 范琪斐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 本集內容 📌
✭【 琪斐大放送 】委內瑞拉變天危機 狂人川普難得理性? (00:47)
✭【 動眼看熱鬧 】空姐哭哭幫擦屁股 以客為尊討誰歡心? (12:24)
✭【 世界都在看 】美國印州設置棄嬰箱 鼓勵拋棄或挽救生命? (17:40)
委內瑞拉總統弄雙包,很多朋友來信,要我們談談。我們最從善如流了,本周琪斐大放送,就談委內瑞拉。
最近相關委內瑞拉的報導很多,素材不是問題,但要從那個角度切入呢?我後來決定只講兩個重點,一個是美國軍事介入的可能性及其決策過程,另一個就委內瑞拉是怎麼搞到這地步的?
現在的委內瑞拉是很慘,但委內瑞拉不是一直都這麼慘的。
委內瑞拉曾經是世界上最富有的國家之一,它在五零年代平均個人所得跟西德差不多,在全球排名第四。在六零年代開始便成為民主國家,經濟一直到九零年代都穩定成長。一位中國網友講得非常好,他說:“委內瑞拉的石油貯量全球第一。他們的鐵礦貯量達20億噸。他們的森林佔全國面積的56%。 他們的咖啡享譽全球。他們2800公里的海岸線滿是魚蝦。還有他們的棉花和甘蔗,這麼一手好牌,就活生生被打爛了。”
委內瑞拉這一手好牌打到爛的關鍵,很多人說是現任總統馬杜洛,但我覺得他的前任查維斯才是罪魁禍首。
我認為查維斯對委國最嚴重的傷害,不是他將委國經濟全部押在高油價上的賭博,而是他把委國的民主制度做了根本性的破壞。
委內瑞拉在查維斯於1989年當選總統前,己經是民主國家。但查維斯上台後, 他便舉行公投,創設了一個新的國會全國大會,當然選上的都是查維斯派,由查維斯掌控的全國大會,便開始著手改寫憲法,將總統本來五年一任並不得連選連任的規定,改成六年一任,且沒有任期限制。雖然國會都己經是查維斯的人,但查維斯還嫌不方便,每次立法還要去國會算舉手多麻煩哪,讓國會通過讓他可以rule by decree,就是他一人就可以立法了啦,委國立法權在此時己經完全淪陷。
接下來他以肅貪為由,將最高法院大法官會議裡的大法官們趕走,換上查維斯的自己人,此時司法權淪陷。
在查維斯主政期間,委國言論自由急速萎縮,委國媒體環境,在2003年己被著名民權團體自由之家評為”不自由”,此時媒體淪陷。
這個時候委內瑞拉的民主制度,只剩下個空殻子,立法、司法及媒體都無法對查維斯進行監督,委國人民唯一的希望,就是老天保佑查維斯是個明君,可以帶委國走向正確的道路。
剛開始看起來,還真的挺英明,說是要解決貧富不均,查維斯將私有企業國有化,社會福利又給的非常慷慨,當時委國不管是食物津貼、教育及健保,都是國際超高水準,委國的貧窮人口一下子就去掉了一半,但這些社會福利政策,錢哪來呢?靠的是委國豐富的石油庫藏來支付,2004年起國際油價不斷走高,查維斯便出手越來越大方,這樣到了選舉,大家才會都投給他嘛。但查維斯的變像買票實在買得太凶,到後來連賣石油的錢,都不夠來支付社會福利了,他就開始借外債。當時國際間己經有很多經濟學家,對委國這種經濟政策,能維持多久非常懷疑,但委國內部所有的反對聲音都己經被查維斯消滅了,就算知道必要出事,又能如何?果然2014年起油價崩跌,委國的泡沫也跟著破滅。
才十年,委國以前積的老本就敗光了。
在我來看,委國國勢由盛轉衰的關鍵點,不是在查維斯當選總統之後,而是在委國選民決定把票投給明明是滿口民粹的查維斯時候。
如果當初不被查維斯的民粹口號吸引,是不是今天就不用來討論要不要要求美國來自己頭上丟炸彈?
很諷刺的是,今天在委國街頭參加抗議,希望美國幫他們把馬杜洛趕走的民眾,很多是當初跟著查維斯喊反美口號的。
沒有錯,今天很多委國吃最多苦頭的民眾,在30年前根本沒有投票權。這也再一次提醒我們,你手上那一票有可能為後人鋪下康莊大道,也可能遺害數代。民粹候選人沒那麼難辯識,那種以分化社會為競選口號的,或是亂開選舉支票的,就要非常小心。
今天把自己的國家照顧好,就不用十年以後,要去求別的國家行好心。
更何況大部分國家都是別有居心。
本周動眼神經選的是從長榮噁心老外,看空中勞動權益。
張嘉玪選的是美國印第安那州設置了棄嬰箱,但這到底是鼓勵拋棄?還是挽救生命呢?
下周起連續兩周將以過年特別節目進行,我們放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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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申論題怎麼寫 在 老外看中國、老外看台灣 | A Laowai's View of China & Taiwan | 郝毅博 Ben Hedges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在中國,每天都有無數訪民上訪,中共當局為了維穩,花費大量人力物力投入截訪工作,打壓訪民,造成訪民不僅原本的冤情無法獲得解決,甚至因為上訪而遭受更多迫害。最近,一張截訪者和訪民的合照引起了廣大中國網友的憤慨,究竟怎麼回事?請看本週的老外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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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 各位觀眾朋友大家好!歡迎收看老外看中國,我是郝毅博,聽說上禮拜有個老外朋友在北京騎車發生了車禍糾紛,和這位討賠償的大媽在路邊僵持了一陣,很多網友說這位跩著小伙子不放的大媽是「碰瓷」,給不知道碰瓷的朋友們解釋一下,碰瓷就是一種摔倒騙錢術,照片裡這個小朋友就是在樓下玩的時候去扶了跌倒的老婆婆,結果據說後來老婆婆都住進他家來要求賠償醫藥費了。
那也有報導指出,這位外國人是真的有撞到人,而且他除了無牌駕駛外,事發後大概被大媽和圍觀的群眾逼急了,也說了一些粗話。不過不管這位大媽是不是真的像電影「Unbreakable」裡的 Samuel Jackson 一樣脆弱,這邊我們還是提醒大家,特別是在北京的朋友們,出門在外除了顧著停止呼吸外,也要多多注意交通安全。
除了這位在照片裡看起來一臉無奈的小伙子外,最近還有一張照片引起了中國網友們的關注,就是這張中共的截訪人員比出勝利手勢,和罹患癌症的訪民段新德合照的照片,據媒體報導,拍下這張照片的是訪民的太太,相較於照片裡截訪人員得意的模樣,她表示自己是哭著拍下這張照片的。他們夫妻倆是在段新德幾年前被自來水公司打傷以後,就開始一同上訪,然而一直沒有得到合理的處理結果。
目前當地信訪局局長已經承認照片是真的,但他說這些截訪人員是因為聽到段新德病情好轉後,才高興的拍下這張照片,不過我們採訪到了段新德本人,他卻不是這麼說的。其實就算他本人沒有出來說明,用天朝官員以外的邏輯去思考,都可以得到差不多的推論,今天又不是和王菲合照,就算病情好轉了,哪個正常人會摟著一個癌症病人比出勝利的手勢?再看看段新德的表情和身體有點畏縮的姿勢,哪裡讓人覺得有開心的感覺?
當然上訪這個問題我們以前也和大家談過,是一個中共在憲法裡賦予民眾,但事實上幾乎是完全不讓你行使,也解決不了問題的一種權利。所以有時候看到網友留言說,我不知道他是開玩笑的還是認真的,說我們節目很喜歡「黑」中國,其實看看這些冤屈無處可申的訪民,好像會讓人有點感嘆,在現在的這種社會環境下,到底是誰在「黑」中國呢?
那最近除了常常被訪民寫在布條上的周永康,康師傅傳出被下架的消息外,央視製片人王青雷被停職的新聞也引起了一陣風波,我看到有篇文章的標題寫,不要等到被宰割才呼救,我覺得滿值得我們去思考的,特別是現在中國這個環境,可能都已經不是被宰割才呼救的問題,而是被宰割了呼救都沒用,或是被宰割了還要覺得我被宰我光榮。但並不是說這樣就沒有希望,只要越來越多的中國民眾能了解真相,看清現在中共當局的本質,然後國外的人也能給予中國不管是人權或是民生方面都給予更多關注,我想這段只能苦中作樂的日子也就不會久了,好的,今天就到這裡,一樣歡迎大家到我的這些地方給我留言,我們下次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