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1震後20年
落實國民自主防災意識
邱文彥/台灣海洋大學講座教授(台北市)
九二一震災迄今廿年,台灣雖積累多年經驗,但面臨日益逼近的強震周期,參考日本經驗,仍應審慎思考全國的防災大戰略。
日本三一一震災,不但強震屋毀,尚伴隨海嘯、火災和核輻射外洩等複合性災害。我國經常發生地震、水災、風災和氣爆等不同災害,勢須參酌國外經驗,統合相關資源與力量,使各地區能應對各種災變,也能在經驗中不斷學習成長。
我國雖制定「海岸管理法」及「國土計畫法」,都與藍色國土規劃密切相關。不過,台灣海洋研究常被忽視,海岸及海洋的規劃又缺乏經驗。例如,新竹離岸風場環評時,曾有委員指出風機可能坐落在海底斷層上,顯示國內對於海底斷層、火山等基礎調查研究有所不足。日本三一一海嘯對沿岸三至五公里範圍造成重大損害,未來國土計畫和國家重大計畫,應該模擬如氣候變遷、暴潮、海嘯等風險,落實在國土空間規劃。
學校與社區必須結合。學校不僅是學習空間,也是社區防災中心。因應高齡化和少子化趨勢,閒置或廢棄校園,應該轉作地區創生、社會照護和學習中心。
當前日本防災重點之一,係在應對「南海大地震」,強化首都圈的防災計畫。台北盆地地質軟弱、房屋老舊、耐震堪虞。台南地震時,一棟維冠大樓倒塌,使救災體系人仰馬翻。我們是否準備好因應大規模、近乎毀滅性的災難?政經中心的台北都會區和人口密集的都市,危老舊屋如何加速更新,公共建築和一般民宅又如何強化耐震及防災,顯然需要全盤對策和具體的執行方案。
完善準備,始終是減災、防災最高原則。未來防災策略,應著重社區自主防災,持續推動防災教育,讓國民在日常生活中,普遍具有危機意識,也有能力在第一時間採取正確反應。災害實景模擬與展示,持續提醒人們,十分重要。
災害防救已列入環境教育八大領域中,但關鍵是如何落實。
我國 的 校園 災害 防 救 教育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921震後20年
落實國民自主防災意識
邱文彥/台灣海洋大學講座教授(台北市)
九二一震災迄今廿年,台灣雖積累多年經驗,但面臨日益逼近的強震周期,參考日本經驗,仍應審慎思考全國的防災大戰略。
日本三一一震災,不但強震屋毀,尚伴隨海嘯、火災和核輻射外洩等複合性災害。我國經常發生地震、水災、風災和氣爆等不同災害,勢須參酌國外經驗,統合相關資源與力量,使各地區能應對各種災變,也能在經驗中不斷學習成長。
我國雖制定「海岸管理法」及「國土計畫法」,都與藍色國土規劃密切相關。不過,台灣海洋研究常被忽視,海岸及海洋的規劃又缺乏經驗。例如,新竹離岸風場環評時,曾有委員指出風機可能坐落在海底斷層上,顯示國內對於海底斷層、火山等基礎調查研究有所不足。日本三一一海嘯對沿岸三至五公里範圍造成重大損害,未來國土計畫和國家重大計畫,應該模擬如氣候變遷、暴潮、海嘯等風險,落實在國土空間規劃。
學校與社區必須結合。學校不僅是學習空間,也是社區防災中心。因應高齡化和少子化趨勢,閒置或廢棄校園,應該轉作地區創生、社會照護和學習中心。
當前日本防災重點之一,係在應對「南海大地震」,強化首都圈的防災計畫。台北盆地地質軟弱、房屋老舊、耐震堪虞。台南地震時,一棟維冠大樓倒塌,使救災體系人仰馬翻。我們是否準備好因應大規模、近乎毀滅性的災難?政經中心的台北都會區和人口密集的都市,危老舊屋如何加速更新,公共建築和一般民宅又如何強化耐震及防災,顯然需要全盤對策和具體的執行方案。
完善準備,始終是減災、防災最高原則。未來防災策略,應著重社區自主防災,持續推動防災教育,讓國民在日常生活中,普遍具有危機意識,也有能力在第一時間採取正確反應。災害實景模擬與展示,持續提醒人們,十分重要。
災害防救已列入環境教育八大領域中,但關鍵是如何落實。
我國 的 校園 災害 防 救 教育 在 賴芳玉(生活與法律)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看新聞學法律>
林檢察官聲明書內提到:
"事情發生的緣由,是我發現女兒長期被同學霸凌致身心不穩定,受傷並有幼兒憂鬱症之徵兆。而園方處理態度消極,甚至可能參與其中乃至包庇,一時情緒失控而言行失狀。"
先不討論該名檢察官的行為如何,不妨透過這則新聞了解"學校"校園霸凌的相關法規
1 .我國關於校園霸凌的處理,依據:
教育基本法第8條規定:
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造成身心之侵害。
因此制定"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2.甚麼是霸凌?
指個人或集體持續以言語、文字、圖畫、符號、肢體動作或其 他方式,直接或間接對他人為貶抑、排擠、欺負、騷擾或戲弄等行為 ,使他人處於具有敵意或不友善之校園學習環境,或難以抗拒,產生 精神上、生理上或財產上之損害,或影響正常學習活動之進行。
3.所謂校園霸凌:
指相同或不同學校學生與學生間,於校園內、外所發生之
霸凌行為。
所指學生,指各級學校具有學籍、接受進修推廣教育者或交換學生。
4.霸凌事件發生時,如何處理?
(1)學校應組成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以校長為召集人,其成員應包括導師代表、學務人員、輔導人員、家長代表、學者專家,負責處理校園霸凌事件之防制、調查、確認、輔導及其他相關事項;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小組成員,並應有學生代表。
(2)如何啟動?
疑似校園霸凌事件之被霸凌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以下簡稱申請人),得向行為人於行為發生時所屬之學校(以下簡稱調查學校)申請調查;
學校經學生、民眾之檢舉(以下簡稱檢舉人)或大眾傳播媒體、警政機關、醫療或衛生福利機關(構)等之報導或通知,知有疑似校園霸凌事件時,應就事件進行初步調查,並於三日內召開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會議,
開始處理程序。
(3)霸凌小組的調查
學校於受理申請後,應於三日內召開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會議,開始處理程序,並於受理申請之次日起二個月內處理完畢,以書面通知申請人調查及處理結果,並告知不服之救濟程序。
(4)處理原則
學校調查處理校園霸凌事件時,應依下列方式辦理:
a、陳述意見機會
調查時,應給予雙方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
b.父母陪同
當事人為未成年者,得 由法定代理人陪同。
c、避免對質
避免行為人與被霸凌人對質。但基於教育及輔導上之必要,經防制校 園霸凌因應小組徵得雙方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同意,且無不對等之情 形者,不在此限。
d.保密
學校就當事人、檢舉人、證人或協助調查人之姓名及其他足以辨識身 分之資料,應予保密。但基於調查之必要或公共利益之考量者,不在 此限。
(5)如果成立,會如何處理?
a.輔導行為人改善
學校完成調查後,確認成立校園霸凌事件者,應立即啟動霸凌輔導機制,並持續輔導行為人改善;行為人非屬調查學校學生時,應將調查報告、輔導或懲處建議,移送行為人現所屬學校處理。
b.治療或輔導安置
當事人經定期評估未獲改善者,得於徵求法定代理人同意後,轉介專業諮商、醫療機構實施矯正、治療及輔導,或商請社政機關(構)輔導安置。
c嚴重者,請求其他機關依法處理
校園霸凌事件情節嚴重者,學校應即請求警政、社政機關(構)或檢察機關協助,並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社會秩序維護法等相關規定處理。
d.通報
導師、任課教師或學校其他人員知有疑似校園霸凌事件及學校確認成立校園霸凌事件時,均應立即按學校校園霸凌防制規定所定權責向權責人員通報,並由學校權責人員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等相關規定,向直轄市、縣(市)社政及教育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e改善校園
學校確認成立校園霸凌事件後,應依霸凌事件成因,檢討學校相關環境及教育措施,立即進行改善,並針對當事人之教師提供輔導資源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