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用重罰漁民來當作執法目標
國民黨團昨天提案將漁業署歲入來源的罰金罰鍰收入,增列三千萬來增加國庫收入, #我成功要求撤案。
遠洋漁業三法通過後,針對漁民動輒罰款數百萬,罰款往往比收入高出很多,但過去曾多次出現因為行政單位本身疏失導致漁民被罰鍰、未輔導或是隔好幾年才開罰的狀況,讓漁民朋友叫苦連天。
遠洋漁業三法的宗旨是避免歐盟抵制、非法不當捕撈並兼顧漁業資源永續發展,而不是讓漁業署用懲罰當作手段來達到增加國庫收入的目的。刪除增列並非不罰,而是希望漁業署應該多與漁民溝通、進行輔導,避免因為執法過度,造成對立。
#挺漁民
#NewPingTung
#屏東雄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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