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Pi的奇幻漂流》相隔8周年再度重映
背後的真實殘酷海難故事
李安執導奇幻史詩電影《少年Pi的奇幻漂流》讓印度男孩Pi與一隻老虎「理查帕克」在一艘小船上共度,展開一段海上求生的奇幻冒險,在大海上,恐懼及希望必須並存。
《少年Pi》當年找來真實的海難倖存者史蒂芬卡拉漢擔任顧問,他曾出過個人自傳《在海上漂流的76天Adrift: 76 Days Lost At Sea 》,史蒂芬原本熱愛海上冒險,他在1981年自己搭建名為「拿破崙索洛」的單桅帆船,從美國羅德島駛向英國,並參加當地的單人帆船比賽,卻在西班牙遭遇惡劣的天氣,同行有許多帆船甚至無法出航,隨後更在出海7天候遭遇船隻毀壞,根據史蒂芬後來在書本上所寫的,「我懷疑是因為鯨魚的碰撞所造成的」。
史蒂芬無法坐上已經完全毀壞的帆船,只因為隨即就被海水給淹沒,他趕緊跳上救生筏,隨後展開76天的漂流生活。
史帝芬從救生筏再度返回帆船領取物資,只拿回墊子、睡袋以及應急的工具包,工具包裡面則包括一些食物,航海圖,一門短矛槍還有信號槍,此後史蒂芬便開始經歷漫長的海上求生生活。
除了少量的糧食之外,史蒂芬透露他會用短矛槍來獵捕長矛魚、飛魚以及一些鳥類(當然都是生吃),他也透過太陽能的蒸餾器來收集雨水,再蒸餾過可以飲用的水,平均每天可以換取一品脫的水。
一直到76天後他才抵達瓜德羅普島東南部的瑪麗加蘭特島,他遠遠向島上居民求救,才終於順利生還。史蒂芬在這76天遇到鯊魚、糧食危機、精神折磨以及生理功能退化,但他仍靠著強烈的求生意志活下去,總算才能獲救。
史蒂芬回憶李安找他擔任《少年Pi》的顧問時,也希望他可以幫忙製作電影裡面的一些道具,更符合海上求生的景況,史蒂芬說李安第一次見到他,就對他說出這句話。
「我希望能讓『大海』也成為這部電影裡面的重要角色。」
除了史蒂芬之外,電影裡面另一個驚喜致敬是原著作者楊馬泰爾,他並未演出。不過電影版的日本保險員打開保險報告,編號是250663,而1963年6月25日是楊馬泰爾的生日。
讓我們來了解史蒂芬卡拉漢:https://en.wikipedia.org/wiki/Steven_Callahan
Life of Pi Movie
20th Century Studios
#lifeofpi
#少年Pi的奇幻漂流
我要活下去 電影 wiki 在 柯奐如 Huan-Ru Ke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文長,慎入。)(三)
上篇文章發表後,有另位男演員訊息問我:
『請問你在描述的,是我們劇組嗎…?』
『啊!不是誒!不會吧…?難道…?』
『嗯,我們劇組也有相同情形…而且是監製、導演、工作人員一起拿手機拍監視器的畫面…覺得很不舒服…』
我除了透過自己的文章,把這樣的狀況表達出來之外,理解其實自己影響的很有限。想請問,有沒有什麼管道,能讓遇到不適情況的工作人員,感到有安全感的表達空間之外,
還能讓這個情況,得到某種強力的約束的呢?
我們並不想造成劇組的麻煩,
只是希望被尊重,請問有什麼更有效的方式呢?
接續上篇分享的文章。
在對外公開後,我也會感到擔憂,除了對自己的,還有擔心是否給工作上的夥伴,帶來了麻煩。之前恰逢新戲的宣傳,十二月中我的態度還以不談論此事為原則。公開後,我趕緊訊息給某電視台的行銷宣傳,十分擔心影響了對方的信譽,沒想到,竟然得到這樣的答覆:『完全不會!個人支持妳所有決定!』『是對的事情就該做!支持!』並安慰我『產業裡很多人都是有意識的。』竟是對方反過來安慰我…
心裡難以形容對這位工作夥伴的感激,以及她讓我看到,對這個產業,或許還是可以抱持一些信心的。
父母親的態度,此時也好重要。每當有可能令爸媽在意的新聞曝光,第一件事不是先安適自己,而是直奔老家,確認爸媽的感受。去年金馬獎,導演胡波的母親在台上的模樣,令我告訴自己,一定要幫爸媽照顧好我們自己。我好,爸媽就好。
這回,那聳動標題的報導又再出來時,我先是回老家,問他們還好嗎?(十一年前,因此篇報導,他們非常不好。)
爸爸說,我們都退休了,沒關係,不會遇到人問,妳放心。
此時發覺,父母堅強,做子女的就能夠堅強。
感到安心的同時,也覺得因為自己的工作性質,
好對不起爸媽…
後來我跟爸爸談及我公開表達態度一事。
爸爸不是一個擅於表達自己的人。
他竟然和我說:『你知道自己這麼做的原因就好,要有信念!這麼做,有得有失,有失有得,我相信妳一定想過,但得失,其實也難一概而論。』
沒想到爸爸竟然那麼有力量,我抑制住快掉下的眼淚…
之後,開始走上清創傷口道路,除了書寫、你們的聆聽、分享,給我很大的幫助之外,我還聽從了內在,去做了兩件事。
事後想想,那其實很冒險,但,對那時的心理狀態,已無其它更好的選擇(我不想再逃避)。
當時相信如果那麼做,會讓自己更有安全感、對這個世界,
能更信任一些。而事後,也證實了,那對我來說是有效的。
有關第一件事,當事人希望保留在我們之間,所以我不便談,但想和對方誠摯地說,很感謝你願意給我們這個機會,那真的讓我願意相信多數人仍是有判斷力、且富有同理心的。
對於他人質疑你的,我相信你。
有關第二件,十一年前,那篇扭曲的報導出來後,有一位自稱是受對方委託的女性長輩打給我,目的是想探詢我接下還會有什麼舉動。那件事讓我一直有很深的感受、印象,感覺到被女性長輩壓迫。我思考既然感到困擾多年,何不再做個確認,若不是事實,便能從受壓迫的感受中解脫,也在自己記憶、印象裡,還給對方清白,不再抱持誤解。
於是我訊息了對方,在表達來意後,對方篤定地回覆,當時她並沒有受託打電話給我。我選擇相信。讓事情放下。接著對方翻出那年扭曲的報導,我一貫的回覆,沒有被逼、沒有全裸,對方回覆:『那還好嘛!那跟Me too 沒有關係嘛~』、
『那當時發生了什麼事?』
我感受到被勉強,被質疑,被訕笑,
感受到疼痛指數瞬間升高,將要爆錶。
我以最後僅有的一絲理性、力氣,告訴對方:『我覺得這樣的回應,是不妥的,在您完全不了解對方經歷過了什麼的情形下。』
我知道自己快要昏厥,我禮貌地感謝對方,離開了聊天室。
退出對話後,腦子只不斷重複出現三個大字『活下去!』『活下去!』不斷大口呼吸換氣不知過多久,才逐漸緩過來。
我還是要鄭重地說,謝謝這位女性陪伴我釐清當年的懷疑,讓我對周遭能保有一些安全感。很感謝妳願意和我對話。
但是透過此次對話,也理解到,我們還是會有機會面對這樣方式回應我們痛苦的人,而且,大眾對於造成受傷的情況,仍在一個狹隘的想像裡。一定要『被逼』才會受傷嗎?沒有『被逼』,就不會造成受傷?
一位女朋友提供我另種思考:或許這位女性長輩,在緊張、不知道怎麼面對的情形下,想試圖以一種輕鬆的方式來化解、鼓勵我。是,也有可能。若是如此,感謝妳,但我的頻率,離那樣可以輕鬆談論的頻率,可能真的還有很大段的距離,很不好意思..
有句話,『當上帝關了一扇窗,必定打開另一扇窗』,當關上了和這位女性長輩的對話後,下一秒,便見『不再沈默』的作者陳潔晧先生來訊息…
感到十分意外!不可思議!
向陳先生道謝過他給我的啓發後,向他請益:『性侵,只等於對方的性器、其他身體部位的侵入嗎?』
他回覆我:『那是大家普遍的誤會,性侵的形式是包含各種種類的。很多兒童被性侵的經驗,都屬於性剝削。意即即使沒有身體接觸,也可造成性侵害的創傷。例如:要求兒童觀賞成人性交,或要求兒童作為成人性觀賞的對象。
用『性暴力』是符合很多女性成人受害經驗的形容。在家庭或工作領域,利用權勢或威嚇的方式進行性暴力是普遍的受暴經驗。』
同時他用標題『韋恩斯坦,我生命中的惡魔』文章為例。分享:『好萊塢電影圈也是充斥對女性的性暴力。指控韋恩斯坦的人非常多,每個人的立場不同,呈現的角度也不同。』
他繼續說:『一般來說,十六歲以上,若沒有真正侵入的行為,法律上我們比較難以定義為『性侵』。『性暴力』應該是屬於比較廣義受害者經驗的形容,也比較有討論的空間。在WiKi上對性暴力的定義:WHO對性暴力的定義包括但不僅指強姦,該強姦定義以人類的陰莖、其他身體部位,或其他物體以物理的方式強行插入女陰或肛門。性暴力是一種有目的的行動,其目的往往是希望造成受害者的污辱、並削弱對方的尊嚴。而當社會大眾以異樣眼光看待性暴力的受害者時,會造成更大的恐懼,這也是性暴力的目的之一。』
我非常感謝陳先生和我的分享,收穫極大。對我來說,要把自己的體驗,找到所謂的定義、名詞,只為了讓大眾好快速瞭解,是非常辛苦的。就如陳先生所說,傷害包含了各種形式。而語言本身,是有限制的。不舒服就是不舒服了…
最後,我願意談一談,當時自己經歷了什麼。
這是經過多日以來,不斷地向內在確認的結果。
願意談,是因為我不希望讓大家落入黑白分明、二分法,
我就是受害者這樣單一的看法、討論當中。
我不願意扮演那樣的角色,
我希望一切回歸到真實。
我也希望藉由討論當時的狀況,讓大家有所借鏡,
不要重蹈覆轍。
我也希望大家從我的例子瞭解,傷害的造成,有各種的形式。
我也希望,對方能從我用盡力氣揭開自己的同時,
理解到自己當時對他人造成的深遠影響。
我相信,除了大家的關懷之外,我能靠自己的力量再站起來。
我不知道以下是否會令閱讀者感到不適,請斟酌自身的情況,
再決定是否閱讀。
2007年的某一晚,我接到了對方親自打來的邀請電話,對方具知名度、擁有豐富經歷、且也是演員出身。我還記得自己在路邊接到電話時,眼神發亮、臉頰發燙、心情興奮的難以形容的熱切心情。
但是進組後,對於要如何拍攝那一場戲,除了有唯一、具體的共識就是裸露的部份為背面到背部這件事之外,至於到時彼此要怎麼做,或如何拍攝,絲毫沒有討論。我也不好意思再問,我想對方那麼有經驗,一切應該會沒有問題,跟著對方走便是。
當時我對自己有過高的期許,內心希望通過這次的拍攝,自己能達到自我要求的標準。
我因為過於為畫面設想、身體不希望留有痕跡,全身僅貼了胸貼,就上場,而對方僅使用了保險套。對方還告訴我,他不會放進去。我相信對方是想令我安心,但其實這句話不需要說。
我們按照劇本的需求,拍攝了『發生關係』的場面。
因有劇照師在場,我相信正面拍攝的照片定有不妥,
我在一女性朋友陪伴下,
(報導說由媽媽透過黑道出面)和劇照師討論、
由劇照師刪除了不適當的照片。
拍攝完成當下,我沒有感到特別的感覺。回到家後,洗澡時,在觸碰到自己身體的時候,數小時前,拍攝時,和對方過於親密的體膚接觸、那溫度、感受、記憶,全面向我襲來。
當時我覺得自己好髒,我拼命地想洗掉那觸感、那記憶,所有的一切。我發抖,我不知道該怎麼向最親密的男友說清楚自己在片場經歷了了什麼,我不知道該怎麼幫助自己能好過一點,那晚,我唯一想到的方式,就是請男友和我發生關係,甚至粗暴一點也無所謂,我希望能藉此覆蓋掉對方在我身上、腦中的記憶…
過了兩天、仍無法平靜。我已經無法以言語,說出自己發生什麼了,只能以紙筆寫下,向朋友求助…
我聽說後期剪接時,剪接室特意掛上了窗簾、最後以現在的版本問市,我很感謝最後這樣的處理,但,也會不禁令我閃過:若影片其實是可以以這樣的形式呈現,那當初真的有必要付出如此多來完成嗎…?那對我的心理來說,是二次傷害…
因對方是導演、同時是男主角,當拍攝在進行時,我感受到對方觸碰到令我感到不舒服之處。作為演員,是無法主動喊停的。
我理解在這個片的主題下,您有必要擔任男主角,但,當演員之間,發生了這樣需要去好好處理、調解的情況時,在現場,已無其他人,其權利在您之上。導演的權利、責任,是副導或其他人無法取代您,去執行、或承擔的,任何人都無法。
當您身兼了導演、男主角時,您跟我道歉,在沒有第三者在您權利之上,作為中間人的時候,我只能被迫的接受這樣的處理方式,和您的道歉(在前篇已提及,在道歉之後,緊接是一連串不理性的字眼,不禁懷疑,這道歉,真是自省過後,由衷的道歉嗎?
過一陣子,您又來道歉,再告訴我,應該來個如何拍床戲的座談會,我不敢相信自己聽到的。我感到快要錯亂…
後來只要是和電影相關的活動,只要看到您,明明那還有我想走近打聲招呼的、我的朋友,我只能自行選擇走避。把自己隱蔽。我感覺我是那做錯事的人。
以上…,就是當時的情況…。
那場床戲,所有和自己的選擇有關的,我無知的部分,
我負起應負起的責任。
但是,若時光能倒回,能讓我再回到當初的那一刻…
我想說….
導演…我好希望當時的你,能保護我…
您是我在現場,能依靠的人…
因為我相信您比我有經驗,
我相信您會幫助我…
我多麼希望,您能幫我設想,
再確定一次,那場床戲那樣拍的必要性,
在現場,您能來告訴我,妳不用付出這麼多,
您可以藉由您的經驗,確切地告訴我,
我是有選擇的,我不必如此…
您有其他的方式,同樣能完成當時的拍攝…
我有很多的希望,但全都破滅了…
想請教您,
您在為達自己的目的過程中,是否忽略了一些一樣重要的事?
您是否只關照到了自己?
當您眼裡只有自己時,是很難有空間去感受到其他人的。
這樣其實是蠻幹的過程下,
真的能達到您希望的結果嗎?
這其中是否有需要再思考的地方呢?
我想借用一位網友的話:『身為創作者,不只是帶大家進入虛構的世界,更重要的是,戲完了,還要帶著大家完整的走出來。』
您在狀態穩定時,對演員的幫助,是感受的到,
我相信在您心中,仍有對自己的期許…
有關對這件事的全部回應,寫到這。
找了好多天,
想找到文字表達自己當時發生何事,好像最接近的是,
『我被應該要保護我的人,沒有保護到、且傷害了。』
我在思考寫出自己的經歷時,仍有一絲恐懼,
是否有人會覺得我『不潔』,
我只希望,大家能如常的與我相處,
如常,不多一分,不減一分。
我真的好感謝,在這段期間,在我身邊,所有的小船的陪伴,是你們豐富了我,是眾人的力量,給予我勇氣好好凝視、穿越,接下來的,該靠我自己。
我也謝謝媒體朋友們的理解、體諒,給予我空間安靜的面對,且從不主動問起當時發生了什麼事,尊重我的心理狀態。
非常謝謝你們。
我也要向你們坦誠,在我發現媒體會引用我的負面文字之後,我隱蔽了自己的身心不適情況,所有可能令人感到負面、擔憂的文字。
我想謝謝十一年前,那時曾接住我、給我幫助的
家人、所有朋友…
當時如果沒有你們,我無法行走至今,
便沒有機會好好凝視,有機會穿越這一切。
在揭開這些陳年傷痕、以及現在聽聞到的負面例子時,
可能也讓一些圈內的朋友,感到不適…我能理解…
我也和你一樣,不希望大眾對影視圈的印象是其差無比的。
我對我們的環境,是有期許的,是和你一樣在意的。
借一位導演的話,「就算這個產業沒有提升有形的收入,至少要給人尊嚴及安全。」
最後,感謝每一位願意閱讀完的朋友,
感謝你們這陣子給予我的陪伴…真的,
深深感謝…
我要活下去 電影 wiki 在 黃中岳談吉他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伍. 談談樂手教練實務經驗 }}_09
什麼樣的方式,才能讓這些音樂家『合理』而『公平』地在一起合作呢?
上一週我們停在這個問句;這一週要接續這個話題之前,我很想請你先花不到三分鐘的時間,看一下這位『你可能在蝙蝠俠電影裡才認識、但他其實有非常深厚從業資歷』的電影演員兼音樂愛好者 --- Joseph Gordon-Levitt (https://en.wikipedia.org/wiki/Joseph_Gordon-Levitt ),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96%AC%E7%91%9F%E5%A4%AB%C2%B7%E9%AB%98%E7%99%BB-%E6%9D%8E%E7%B6%AD ) 的一個訪談影像檔: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lMIZ-3sCB4
他開始了一個 (嚴格講起來只有一個小節、兩個和絃) 很簡單的吉他 Pattern,然後,來自網路 (Internet) 各方的音樂愛好者,依著自己的觸感與喜好,逐一加入自己在音樂上的想法與執行,在一段時間之後,這個原本很單純的吉他動機,也可以被發展成為一段動聽而有意義的音樂!
音樂,本來就可以用這麼單純直接的意念來『被完成』,在這個專案執行的過程中,我覺得這些音樂家就是單純地、『合理』而『公平』地在一起合作了!而,是什麼讓『音樂』後來變得不單純了呢?我偏狹地認為:當『音樂』與『商業行為』被綁在一起來看待時,它基本上就很難單純了。
它牽涉了『利益』。
那麼,會不會可以有一種方式,讓音樂家們即使『牽涉到了利益』,但還是可以『合理』而『公平』地在一起合作呢?真要想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就得要回頭思考一下:當初這些『利益』,是怎麼被綁進音樂的過程與後來的演變。
[一. 漫談樂手教練的心裡話]_09 『環境』與『人脈』_04
當人類的文明發展到『音樂』可以被『技術性』地『重現』時,音樂就成為一種精神層面的提升與實質『消費』的對象:不論是中、西方的皇權系統所延聘的宮廷樂師,或是市井庶民樂於參與的戲曲、說書,這些『娛樂文化』的背後,都代表著人們願意支付一定的『金額代價』,來『交換』音樂 (或相關藝術) 所帶來的『情緒經驗』。而在第一次工業革命的浪潮裡,我們迎來了因為『蒸汽機關』所促發的地域交通發達,與留聲機的發明所成為『錄音技術』的濫觴,加之以第二次工業革命所帶來的『電氣系統』與資本主義衍生的『經濟壟斷』,讓原本是『個人化』、『小單位』的音樂產出模式,漸次被推昇發展為『系統性』、『資本化』的大型工業式產業,並且全球化地無遠弗屆。
以我們個人來解釋:也許我們在高中時期很幸運地遇到幾位音樂同好,在課餘的時間裡一起胡亂地彈著樂器、唱著自己覺得很有想法、態度的原創作品,在校園相對單純的環境裡,一切都無憂無慮得好極了!到了大學或出了社會,我們突然意識到:『其實音樂好像也可以成為一種職業或工作耶』!而且,我們都注意到『唱片公司』好像會提供這些進入市場的機會,所以,我們的音樂創作忽然轉變成『獲取唱片公司的青睞』為職志,怎麼也要地想藉由『資本化』的唱片公司來『放大』自己的音樂能量,希望能在市場上攻城略地,建立起自己的音樂版圖。
這個邏輯說來也沒什麼不對,追求市場極大化、獲取相對的利潤,本來就是利之所趨、人各有志的選擇;只是這種系統發展到後來,會演變成:『出錢的是老大』,所以唱片公司可以用『公司獲利』為最高核心價值,音樂的『純粹性』,很容易就被『商業考量』而輕易犧牲了。
此外,唱片公司將支付給創作者的金錢,區分為兩種類別:一種是被法律所保障的『版權所得』類,這通常是給付給法律上所定義的『原創』,比較常見於詞、曲作者;另外一類是付給『原創衍生物』的一次性權利買斷,這幾乎是指音樂工業中的其他工作項目,不論你的工作專業項目是哪一種:編曲、器樂演奏、錄音、混音、後製、和聲執行…凡此種種,你幾乎都會在一個『市場行情』的價格數字下,簽訂你的勞務報酬以及『著作權利轉讓同意書』,讓唱片公司合法取得相關的所有權利,以便資本家可以在販售商品獲利時,不必再支付給你其他等比例的獲利所得。
現在的問題是:壹. 音樂的構成元素中,『詞』、『曲』是唯一的原創屬性嗎?貳. 究竟是誰制定了『原創』與『原創衍生物』的界限?
在這個已經第三次工業革命、上看工業4.0的今時今日,請原諒我對於資本集中的財團與『政府法令』之間的關係缺乏任何信任感!我很清楚知道:一個好的音樂作品,從最原點的詞、曲創作,到所有必要的製作環節,乃至於到商品的企劃包裝、行銷執行,每一個元件都是不可或缺的!過去的唱片公司可以用『我是最大的出資方,所有的建造、營運、行銷成本都是我先支付,所有的風險也是我所承擔,我當然有資格制定對我最有利的權利條款』這樣的觀點來宰制產業運作,但,隨著『傳統產業』模式的崩解,新市場運作邏輯還莫衷一是的今時今日,我覺得有些結構性的問題應該要浮上檯面,讓有志之士可以重新認真思考一下了。
『你真的覺得唱片公司還是拿出最大的資本、擔最大的風險在生產音樂嗎』?
我看到的現實是:唱片公司不斷在想方設法壓低一切的成本,用最不會有風險的方式,企圖延續這個模式的『葉克膜』治療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AB%94%E5%A4%96%E8%86%9C%E6%B0%A7%E5%90%88 )。
『只出得起香蕉的公司,絕對只請得到猴子』!2012年金曲獎頒獎典禮上,聽聞音樂界的『原創』前輩託友人代為致詞的話語瞬間 (https://star.ettoday.net/news/64418 ),身為從業人員的我,當然有一種來自賀爾蒙反應的爽感!但六年之後,我有著不同的想法:就算只能被視為『猴子』,我也不一定只能吃『來自於公司的香蕉』。
我們可不可以再冷靜思考一下:現在我們在玩的遊戲規則,包括了『我應該用多少價碼去讓售出我的權利』這件事,究竟是不是資本集團給予的『洗腦』式教育?約莫在一、兩年前,一群臺灣現在在音樂產業第一線工作的編曲家們,在松菸文創集會了幾次,主要的議題,是想要藉由『從業人員團結』的集體意志,去說服唱片公司對於『編曲』這個專業工作的版權認定,從而去爭取『隨著銷售數字增加而可以遞增』的『版稅收入』。我覺得這是一個立意極好的議題,但當我提出下面這個問題時,事情就有點兒走不下去了:『現在假設我是唱片公司,我也同意各位的編曲絕對有資格以版稅的概念來計算;那麼,我可不可以將原先支付給各位的一次性買斷的權利金全數歸零,改用各位希望的版稅計算方式呢?』
走不下去。
因為現在在產業中活躍的音樂工作者,大多都已經習慣了『唱片公司買單我的工作』,席間有同業提出一種見解:『我們應該讓唱片公司理解,他們所支付的費用,是我們工作成品的單次授權使用金額,而版稅應該要依照實際銷售數字給予合理的分潤比例』。
可是…問題是:『唱片公司不斷在想方設法壓低一切的成本』,而我們國人最擅長的本領就是『削價競爭』,今天如果你面對資本家提出的方案是在增加他的成本,他直覺的反應一定是去市場中尋找更低報價的工作者;而『唱片公司絕對是以公司獲利為最高核心價值,音樂的純粹性,很容易就被商業考量而輕易犧牲了』的這個真實面向,你真的覺得唱片公司會在意『這個音樂作品是某某某、而不是誰誰誰』所完成的嗎?
我在想,這個邏輯的問題是在於:我們想在死胡同裡找到『九又四分之三月台』 (http://zh.harrypotter.wikia.com/wiki/9%C2%BE%E7%AB%99%E5%8F%B0?variant=zh-hk ),可惜,我們都只是猴子般的麻瓜。
真要想翻轉這個邏輯,恐怕第一件事就是要『謝絕來自於唱片公司的香蕉』!讓我們來設想一種可能:如果我可以找到詞、曲作者、製作人、編曲、樂手、錄音師、錄音室,任何那些我所欠缺的能力面向,大家都把自己的專業能力當成是一種『技術資本』,共同投資完成一個『好』的音樂作品,而所有人都可以依先前議定的『版稅比例』,在作品販售的過程中共同去享有版權與版稅收益,這會不會比『去找資本家比誰的拳頭硬』要來得可行一些?
事情是這樣的:羅馬帝國、漢唐盛世,不論他們在人類歷史上有過多麼輝煌的成就,此刻都已經被壓在現代化的柏油馬路之下了;那麼,你覺得『唱片公司』這種體系,會是可以永遠以相同的運作模式存活下去嗎?我們都知道唱片的銷售量崩盤已經讓這種資本公司奄奄一息,但其實,人們還是會如同過往的歷史一般,去消費『娛樂』面向的音樂藝術 --- 他們只是停止消費從唱片公司所提供的制式商品!換句話說:音樂還是活著、被需要的,只是『供給』與『需求』的方式正在激烈改變著。在這次的演化中,如同過往所有演化規則一樣:『不能適應環境者終將被淘汰』。那麼,你會怎麼看呢?
我的看法是:你的專業能力本來就是你的資本,你的心血創作本來就應該被保障它應有的權益。如果我告訴你:現在已經有一群在音樂產業中不同專業領域的工作者 --- 包括我在內,已經開始用『版權』的概念在彼此合作著,產出我們覺得自己最在意、滿意的音樂作品,銷售的市場端點不只在臺灣、而是全球的華人文化區域,你會不會覺得,這至少與過去已經驗證過的傳統模型有所不同呢?
環境正在改變,音樂家們站出來建立新的人脈網絡,開展新的產銷模式,我認為是這個時代的音樂工作者不可忽略的必要認知!但…這一切究竟應該如何開始呢?
(未完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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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1. 文中所提及的一切相關『版權』的知識,說起來,其實是非常複雜的法律見解與定義;如果對於其中有所疑義,我非常建議可以到『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的官網:https://www.must.org.tw/ ,去取得進一步的認識。我想,知道怎麼去保護好自己的智慧財產,應該是很天經地義的事吧!
後記2. 這一週除了例行的音樂相關事務進行之外,一件很有趣的事情是:有一位網友透過專頁的私訊功能,將他的詞曲創作寄給了我,希望能得到編曲的合作或是其他的編曲建議。我覺得的意義是:音樂產出的模型真的已經開始新的演進;在過往,這一類的作品,都是經由特定的公司系統或是製作人系統傳達過來的,但工業4.0所帶來的全新可能性,讓舊有的高牆、藩籬都無聲地垮倒,音樂人之間有著全新的溝通渠道,我們誰都不該忽略這個現狀,而聰明的觀察者,一定會高度應用這種便利性,去達成十幾二十年前想都想不到的成就。
對於那位網友的作品,我做了一些誠心的建議與回覆;但我非常期待他會進行必要的修改再回傳給我,因為~我覺得他的主歌寫得很酷,我心裡的音樂毛毛蟲已經蠢蠢欲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