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粹睇返平機會既法例,香港既平機會係冇保障過性傾向平等架,所以,係冇得告既。
所以, d 反對派網台犬成日都屌呢個基佬果個死基佬,都係冇得告既。
冇,話聲大家知咁解jei。我知道好多人都唔care。
講真,鬧唐文龍係藍其實都無所謂!但鬧到無嘢好鬧就鬧人係 GAY,同大陸小粉紅鬧人 NMSL 有咩分別?大愛同盟創始成員之一 HOCC 都曾經講過:無嘢攻擊就只能以性取向歧視言論攻擊別人,超級小學雞,亦只是貶低自己人格嘅行為......
唔知黃絲今次會撐 HOCC 定撐陳雲海?另外想問吓慢必議員,呢個 CASE 係唔係可以去平機會告雲海性傾向歧視?
註:喂,講講吓政見,之後講人係攣,再講人扮直,咁樣都唔係人身攻擊係乜?如果話人攣或者直無問題,咁點解叫人做菊花先生就有問題?法律之下,攣直平等!GAY 嘅唔可以有正常社交?
#此風不可長
#我都好憎人gaybas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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