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合法房屋風華再生 市府擬設危老服務據點輔導危老都更作業快速推展
今日我在議會備詢,很高興鳳山區延宕13年餘的合法房屋議題終獲解套,也獲得議員及地區市民的肯定,在陳其邁市長展現魄力決心處理的前提下,責成我率領市府團隊,幾度與中央營建署展開研商,已經在今年1月8日,獲致中央肯定,由此,鳳山區多達14,945戶終獲合法房屋資格,也意味著,原本破敗老舊的城區,將能抓緊機會展開危老重建及都市更新,無疑是鳳山區再發展的絕佳契機。
自今年2月8日起,以公文送達通知鳳山區14,945戶符合申辦合法房屋證明資格的民眾,至今經過5個月的時間,工務局已受理鳳山區合法房屋申請案共375件,相較去(109)年一整年申請件數成長20倍,顯見政策推動已具初步成效。
我向議員報告,這項重大突破,對地方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保障,可謂深具意義。截至目前為止,鳳山區核准危老重建計畫書的數量佔全市的12.5%,顯見鳳山區是推動危老重建的潛力地區,所以,只要持有合法房屋證明或使用執照,且屋況符合規定的民眾,皆可依不同居住需求申辦危老重建計畫。
另為加速推動鳳山危老建築物重建,帶動鳳山老舊城區再活化,已責成工務局務必將被動受理轉為主動服務,除檢討簡化申辦的行政程序外,也在鳳山區設立在地的4處諮詢工作站,每一工作站均有至少5位建築師駐點服務,除能提供諮詢服務外,也讓這些年輕又富有專業的建築師,輔導民眾參與危老重建作業,甚或推動都市更新,相信鳳山區會是一個先行區,讓更多市民朋友,瞭解到危老重建及都市更新的好處,除能保障市民朋友的居住安全,同時也透過市容景觀的改變,轉化為地方發展的動能。
如何簡化作業更便民,也是工務團隊的要務,凡是鳳山區持有工務局110年2月8日通知公文的市民朋友,只要填妥合法房屋證明申請書,並備妥建築物現況彩色照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即可向工務局提出申請,經過審核通過後取得合法房屋證明,可逕依高雄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65條規定,申請補發使用執照,免由建築師及營造業簽章,更重要的是,也有都市更新及危老重建等法令適用,讓老舊房屋真正脫胎換骨!
期待鳳山區的老屋,能夠藉此機會逢春再生,同時帶動鳳山城區再造,讓危老重建、都市更新等工作,率先在鳳山區大規模推動、遍地開花,結出城市發展的甜美果實,讓市民朋友共享揮汗後的豐收。
#鳳山區合法房屋認定
#鳳山市中心區開啟危老重建都更推動契機
#危老重建都更專案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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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國籍的移工小孩 #在疫情之下的黑戶寶寶〕
今年六月底,疫情依舊肆虐的時期,聯合報報導指出淡水某檢疫所收治一對新冠肺炎確診母子,相關人員在造冊登記時才意外發現該五歲孩童並沒有戶籍、國籍,是由失聯移工母親所生的「黑戶寶寶」。
今天要向各位壯士們介紹,那些一出生就沒有國籍,也沒有身分,成了法律上透明人的孩子-無國籍「黑戶寶寶」。
▌非本國籍兒童之身分認定
非本國籍兒童狀況歸納為四類型:
第一類:生母為外國人、生父為台灣人,依照國籍法兒童擁有我國國籍
第二類:生母為外國人、生父為外國人或不詳者,依照國籍法可申請歸化
第三類:生母、生父均無可考時,只要兒童出生在中華民國領域內,依國籍法可認定為中華民國籍
第四類:兒童生父不詳,生母遭遣返出境或行蹤不明者,目前只能拿到「居留證」,而第四類就是俗稱的「黑戶寶寶」。
▌黑戶寶寶的現況
據勞動部統計,截至為止,我國外籍移工人數已突破70萬,而年齡在25至44歲的外籍移工占總體之比率近八成。屬青壯年時期,也是生育年齡的移工佔大多數。
也隨著外籍移工人數持續攀升,失聯的外籍移工人數也不斷增加,截至110年6月底止,仍有5萬1,976人在臺行蹤不明。
根據移民署統計,從2007年1月到2020年7月之間就增加了941人,雖然已經有622人與生母一同回去母國,但這些孩子,尚未被通報安置社政單位之前,沒有居留證,健保、就學、就醫都成問題。
更何況是私下生產的黑戶寶寶,這還只是政府能夠掌握到的數據,沒掌握到的無國籍兒少可能更多,例如:透過地下診所接生或是在家中生產,都是沒辦法掌握到的黑數。
新北市議員劉美芳說:「台灣行蹤不明的外籍移工多達5萬多人,有孩子被安置在社福機構,但有的孩子恐怕淪為親友間的人球,甚至成為黑市人口販運,粗估僅1成孩子取得國籍,台灣法律的瑕疵,對於黑戶寶寶的保障,幾乎是微乎其微。」
▌女性移工在台懷孕該何去何從?
勞動部說明,雇主不可因外籍移工懷孕產子為理由提前解約,並強制外籍勞工出國。勞動部強調懷孕生子是基本人權,也已經取消女性移工入國工作前的妊娠健康檢查,而且她們同樣受到《勞動基準法》與《性別工作平等法》保障,應享有產假與育嬰假等福利。
但2020年經勞動部調查,竟查不到一件雇主因移工懷孕而不當解僱之案件,也無移工申請產假、回母國待產之案件;懷孕移工曾向勞動部申請延長移工轉換雇主作業期間60日之案件,也僅有3件。
而移工懷孕後面對雇主不當解雇,雖然可向1955專線申訴,但實務上20案件中,最終結果也都是撤案。
監察院指出,移工無法申請生育給付,沒有待產處所,也養不起孩子,只好選擇「逃逸」,成為「失聯移工」,生下沒有身分、沒有健保,無法就醫、安置的「黑戶寶寶」。
甚至就在今年7月,來台擔任家庭看護工已10年的Marites,照顧過4個台灣家庭。即將迎接新生命的她卻因雇主以懷孕為由不當解雇。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創辦人杜光宇說,即便性別平等工作法明定雇主不能以懷孕為由解雇移工,然而實際情況卻是幾乎都遭到解雇,這些移工媽媽必須償還沉重仲介費、扛起家計,語言不通的她們也怕遭受異樣眼光,不敢去醫院求助。
▌結語與期盼
其實,在民國106年時,移民署為保障非本國籍無依兒少在台居留權益,分別在106年1月及6月函頒「在台出生非本國籍兒童少年申請認定為無國籍人一覽表及流程」及「辦理非本國無依兒童少年外僑居留證核發標準作流程」。
裡面針對無國籍兒童,若生母原屬國政府否認該兒少具有該國國籍,或逾3個月仍無回應,則將由內政部認定為無國籍人,即可辦理收出養及歸化國籍,保障相關權益。
然而這群移工孩童的醫療、教育等社會福利依然需由社會局以專案形式開案才能保障。
移民署目前以專案形式,核發「外僑居留證」給予等待尋獲生母的移工孩童,也需要社政單位介入開立個案;以居留證參與健保就醫,至於就學權益也需要各縣市社會局行文至教育局,以寄讀方式讓小孩入學,等待取得正式居留權後再補發畢業證書。
但時間不等人,因為他們也正在成長,在這些公文傳送與個案造冊所需的冗長時間,將導致這些黑戶寶寶可能延後就學、甚至因此延後就醫,或是根本不在名單上。
在這些立意良善的法規與政策底下,落實上卻還有著困難。這些移工母親與黑戶寶寶,需要更多友善的工作環境、更完善、快速的社會安全網,才能避免這類事情不斷的發生。
「許多需要的東西我們可以等待,但孩子不能等。他的骨骼正在形成,血液正在生成,心智正在發展,對孩子我們不能說明天,他的名字是今天。」
-Gabriela Mistral;智利女詩人,1945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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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為止公文 在 宋國鼎律師 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上週五,是縣長在疫情升溫後,首次到議會進行施政報告,依照過去慣例,每位議員可以有五分鐘的提問時間。我也就疫情期間發生的許多問題做準備,希望能得到縣長一些回覆。
很可惜的是,當天遊戲規則從口頭提問變成書面提問。老實說,對於這種情況,我也不會太意外,畢竟過去兩年裡,也是經常碰到被切麥克風禁止發言、官員隨意回答的情形。
對於改成書面質詢,我有兩個疑慮,第一,這樣的方式跟議員平常發公文提問有什麼差別呢?目前得到的答案是, #沒有差別。那接下來,第二個問題我會擔心回覆的狀況,過去公部門回覆公文的經驗,短則兩三個禮拜、長則數月,甚至石沉大海渺無音訊,沒有得到具體回覆或實問虛答。
過去的就算了,但這次議會開議的質詢,大部分內容都是縣民最關心的疫情相關的部分。那麼,就希望愛民如子的縣長、苦民所苦的縣府單位,都能用最高效率、最高標準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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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質詢提問內容:
(一)根據統計,截至110年6月28日,苗栗縣的疫苗施打率僅約6.2%,全台最低,試問原因及改善方式為何?如何因應?
(二)本縣第二類公費疫苗之造冊、施打流程、造冊標準分別為何?迄今為止,有無發現非防疫必要人員而被列入造冊?有無不符合資格之人員已經施打? 如有,後續處理機制為何?
(三)提供本縣各醫療院所就第二類各細項實際施打的人數、單位。
(四)根據縣府資訊,規劃40處疫苗接種站,達到每天最高2萬人次接種。請提供疫苗接種站40處具體計畫內容、實際進度、各處施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