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法學雜誌第314期 📌勞務供給契約之類型與區分標準/張譯文(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
有別於一般契約法之領域,勞務給付契約法的領域之中,遍布諸多關於「勞動契約」的強行規定;在此範圍內,勞務契約(尤其勞動契約)的定性,不但重要而且必要。傳統文獻上累積許多「從屬性」之討論,殊值重視。張譯文老師著重探討勞務供給契約之契約性質,並藉以討論契約定性之法律基礎問題,綜合實務見解與學說看法提出自身法律意見,深入淺出,值得一讀。
✏關鍵詞:勞務契約、勞動契約、從屬性、契約定性、混合契約
✏摘要:
勞務供給契約之類型,涉及契約法上「定性」的基本問題。契約定性,其實即為「用法」的論理過程。就此而言,倘若契約就爭議事項已有約定,或系爭法律規定實與「契約種類」無涉者,其實毋庸過度執著於契約定性。有別於一般契約法之領域,勞務給付契約法的領域之中,遍布諸多關於「勞動契約」的強行規定;在此範圍內,勞務契約(尤其勞動契約)的定性,不但重要而且必要。傳統文獻上累積許多「從屬性」之討論,殊值重視。另一方面,本文指出:在不同的勞工保護制度之中,「勞動契約」是否僅有一種形象,誠值深思。重新建構目的取向化的「勞動契約」,或許是解決此一「古典問題」的契機。
✏試讀
🟧勞務供給契約概觀
我國民法典上設有逾十種關於勞務給付的有名契約類型;加上勞動法學的興起,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也明文規範「勞動契約」此種契約類型(勞基法第2條第6款)。上開契約規範的高度細緻化,阡陌縱橫,錯綜複雜,為契約定性提升不少難度。然而,就算暫且不論經理人、居間等「次要的」契約類型,而僅聚焦於僱傭、承攬、委任、勞動等四種「主要的」契約型態,問題依舊棘手。除此之外,不同於其他契約法領域,勞務契約兼含「僱傭契約」、「勞動契約」等契約類型,涉及勞工政策,設有諸多強行規定以及半強行規定。因此,在具體個案之中,(半)強行規定是否有適用餘地,往往取決於系爭契約是否具備勞動契約之性質。契約如何定性,攸關當事人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甚鉅,成為諸多案件中的爭點所在。處理勞務契約的定性問題,首應留意各種有名勞務契約,在法律規範上究何所指,俾確認「法規範構成要件的連結對象」。
🟧契約定性與法律適用
觀察我國契約爭議案件的審判實務,往往存在一種「起手式」:受訴法院先是確認系爭契約之性質,繼而適用有名契約之法律規範。例如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621號民事判決即謂:「按基於私法自治及契約自由原則,當事人得自行決定契約之種類及內容,以形成其所欲發生之權利義務關係。倘當事人所訂定之契約,其性質究係屬成文法典所預設之契約類型(民法各種之債或其他法律所規定之有名契約),或為法律所未規定之契約種類(非典型契約,包含純粹之無名契約與混合契約)有所不明,致造成法規適用上之疑義時,法院即應為契約之定性(辨識或識別),將契約內容或待決之法律關係套入典型契約之法規範,以檢視其是否與法規範構成要件之連結對象相符,進而確定其契約之屬性,俾選擇適當之法規適用,以解決當事人間之紛爭。」換言之,確定系爭契約的法律上性質,係為檢視其是否符合「法規範構成要件之連結對象」,進而適用有名契約的相關法規範。簡言之,「定性」的主要目的,即是「用法」。
🗒全文請見:勞務供給契約之類型與區分標準/張譯文,月旦法學雜誌第314期
📕本期目錄: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2777
📢訂閱 #月旦雜誌,最新優惠:http://qr.angle.tw/gyj
📢#月旦知識庫 最新購點優惠:http://qr.angle.tw/dzl
📚#元照新書:http://qr.angle.tw/pp8
承攬契約範例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新版上架🔆
▍實用英文商務合約範例
【主 編】黃帥升│萬國法律事務所資深合夥律師
【共同作者】呂康毅.林誼勳.吳欣陽.陳文智.陳肇鴻.郭厚志.崔建昌.曹銀石.張 磊.歐欣達.蕭 飛.薛景文.孫永蔚.潘誼鎂.張恆睿.臧韻雯.龔昭如
完整介紹➔http://qr.angle.tw/azi
試讀➔http://qr.angle.tw/fgk
📚法學院基礎及相關課程最新圖書介紹➔http://qr.angle.tw/19t
✔本書結合台灣、中國、香港、新加坡、澳洲及英國等地從事英文商務合約撰擬之法律工作者之專業知識與實務經驗,希望有助於國內企業正當權益之保護。
✔內容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為英文商務合約之基本條款;第二部分介紹各種常用之英文商務合約:包括買賣、售後租回、保密及競業禁止、技術授權及商標授權、加盟契約、藥品授權等合約,讀者可先瞭解合約基本條款,然後再進一步詳細理解特定之交易條款,本書並於附錄提供國內企業於跨國商務合約談判之建議、國際仲裁制度以及仲裁條款擬定之方針、以及進行投資併購交易中法律盡職調查介紹以及建議,對於從事涉外商務活動之國內企業而言,實為一本頗具實用價值之工具書。
【章節簡介】
🔺壹、前 言
🔺貳、英文合約之基礎認識
一、合約之名稱、成立與目的
二、合約法之基本概念
三、合約之架構(一):外部結構
四、合約之架構(二):內文結構
五、常見英文用語意義及強度
六、常見拉丁文用語
🔺參、基本條款
一、合約之前言(Preamble)
二、定義條款(Definition)
三、適用優先順序及完整合約條款(Preference, Entire Agreement)
四、合約效力及內容範圍(Contract Effectiveness)
五、表述、保證與承諾(Representation, Warranty, Undertaking)
六、合約之履行(Performance)
七、違約、賠償責任、合約終止及責任限制(Breach, Liability,Termination, Limitation of Liability)
八、合約之修改與轉讓(Amendment, Assignment)
九、紛爭解決、法院管轄與準據法(Dispute Resolution, Jurisdiction, Governing Law)
十、其他(Miscellaneous)
🔺肆、特殊合約之架構及主要條款
一、貨品買賣(Sale of Goods)
二、承攬與買賣混合契約(Sale Contract)
三、資產買賣(Asset Purchase)
四、銷售後租回(Sale and Leaseback)
五、代工生產合約(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ing/Manufacturer, OEM)
六、工程合約(Construction)
七、企業合併協議(Merger)
八、合資協議(Joint Venture)
九、聯貸合約(Syndicated Loan)
十、保密及競業禁止合約(Confidentiality and Non-Competition)
十一、技術授權合約(Technology License Agreement)
十二、商標授權合約(Trade Mark License Agreement)
十三、加盟契約(Franchise Agreement)
十四、藥品授權合約(Pharmacheutical Product License Agreement)
🔺附 錄
壹、跨國商務合約談判之建議
一、前 言
二、談判的準備(Pre-Negotiation)
三、談判的進行(Actural Negotiation)
四、談判的收斂(Post-Negotiation)
五、結 語
貳、國際商務契約中之仲裁條款
一、國際商務仲裁協議之內容
二、仲裁協議之有效性(validity)
三、仲裁協議條款之效力
四、仲裁地與實體準據法之選擇
五、仲裁程序之進行
參、國際仲裁之新趨勢──兼論國際投資仲裁
一、前 言
二、國際仲裁作為爭端解決之途徑
三、國際商務仲裁之新趨勢
四、國際投資爭端解決
五、結 論
肆、投資及併購交易中法律盡職調查之介紹
一、簡介與查核範圍(Introduction and Scope of Report)
二、報告摘要(Executive Summary)
三、報告本文(Report)
四、期中報告
五、報告附件
六、結 語
完整介紹➔http://qr.angle.tw/azi
試讀➔http://qr.angle.tw/fgk
📚法學院基礎及相關課程最新圖書介紹➔http://qr.angle.tw/19t
承攬契約範例 在 林欽榮Charles Lin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訪視南港區東明公共住宅智慧社區工程進度 預定今年8月第一座智慧型社福設施將優先啟用】
今(18) 下午訪視南港區東明公共住宅智慧社區統包工程案,南港區王先黎區長、南港區東明里曾漢祺里長、本府都市發展局章毅專門委員、社會局黃清高副局長、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曹彥綸副處長、工程承包廠商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吳文樵協理、喻台生建築師、福清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江正治榮譽董事長、陳信樟建築師、承龍水電有限公司陳小龍董事長、中華電信梁冠雄協理、ACER黃梅珍經理也都一同出席。
南港區東明公共住宅智慧社區統包工程案,是本府第一個落實智慧社區構想之公共住宅,也是公辦民營全智慧化之福利機構首例,全案統包工程契約金額約新台幣26億6仟6佰萬元,分為甲、乙及丙3塊基地,規劃興建甲乙基地為地下4層地上21層建築物,可提供700戶公共住宅,丙基地占地985平方公尺將興建地下1層地上5層的社會福利機構,其中規劃48床24小時照護及22床之日間照顧,並導入智慧科技系統如護理資訊系統、遠端監視系統、體溫檢測監視、離床感測、智慧尿溼感知等技術,以增進照護服務品質。考量社福優先,故該棟社福設施也預定107年8月開幕使用,全案預計108年2月竣工,如期取得智慧建築銀級標章、綠建築黃金級標章、耐震標章及無障礙住宅標章後,並預計109年3月起籌備招租作業。
東明公共住宅在單純住宅的建築形制中,期望透過規劃設計,開創新的城市生活新居住概念,開創極大的優質生活空間,另本案將為智慧社區,規劃納入基本之智慧三表(水表、電表、瓦斯表)外,另設置社區app、電動車輛充電、公共區域wifi、中央監控、物業管理、防火、防水、門禁、停車等系統管理、節能之太陽能發電及蓄電池之使用等智慧設施供住戶及民眾使用。同時在甲乙基地公共住宅的低層部提供鄰里多元的社區服務分別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老人長期照顧機構、托嬰中心、就業服務站、商業空間、區民活動中心等社福系統、建置完善的公宅管理制度,成為混居共生的好所在。
另外,比鄰東明公共住宅之東明公園,我去年(106)10月訪視時就已責成本府公園處應盡速同步進行整修維護,感謝本府同仁的積極協助與努力,東明公園已完成了整體翻新工程,除了改善園內動線及老舊設施,更創造獨具社區特色、舒適安全的休憩環境以活絡里民情感,並於去年(106)11月開放予民眾使用,
感謝都市發展局及社會局跨局處之通力合作,以及由福清營造股有限公司、陳信樟建築師事務所、承龍水電有限公司所組成之統包團隊共同承攬,進行規劃設計與施工,特別感謝臺北市議會於公共住宅興建預算上支持本府相關政策之推動,也感謝里長與里民的支持協助,加速本案之推動,本案亦獲內政部營建署社會住宅補助方案補助費用7億6,476萬9,300元,為中央與地方齊心推動公共住宅興建計畫之良好範例,在此也特別感謝營建署大力贊助,期待為每一位市民與國人帶來耳目一新的公共住宅智慧化社區。
承攬契約範例 在 承攬契約的好處是不適用勞基法,不必投勞健保。...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第九條本承攬(委任)合約未約定之事項適用民法承攬(委任)章節即第103條代理、第528條委任、第656條居間等相關法條訂定之。 第十條本合約書經雙方同意得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