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開技職教師研習枷鎖,產學接軌更多元!】
為了讓技職校院老師能夠熟悉業界,讓教學更接近產業需求,過去立法院制定《技術與職業教育法》時,特別要求「高職、專科與科技大學的老師,#任職滿六年就必須到業界研習或研究半年」。
儘管立意良善,卻在執行上欠缺配套,距離第一個六年大限只剩下兩年期間,目前卻只有三成的老師完成半年的業界研習或研究時數。
因此,我與堅持.張廖萬堅委員、何欣純 台中阿純委員、黃國書委員、許智傑委員在今天召開「#技職教師在職進修公聽會」,邀請教育部技職司楊玉惠司長、公私立科技大學與專科學校的校長,以及教師公會、產業界代表與會,共同討論解決方案。
我與在場眾多教育先進都同意:強化產學接軌的方向絕對正確,不過應該要以 #鼓勵而非懲罰 而且 #確實能改善學校教學 以及 #學校與產業雙贏 的方法來達成。
由於修法緩不濟急,所以我與其他立委特別要求:教育部要先研議短期解套方案,就法條文字 #放寬解釋與認定,讓老師可以透過更多元的方式,例如顧問、兼職、研習、現地授課,或者放寬證照、專業服務、技轉或專利也能夠抵免,促成產業與學界正向而且有意義的互助與交流,才能一起攜手面對全球競爭!
#蘇巧慧會做事
#國會有表現 #地方有成績
#產學接軌更多元
技職教師在職進修公聽會 在 堅持.張廖萬堅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技職教師在職進修公聽會
教育部:以鼓勵取代懲罰
「學用落差」是臺灣教育界近年不斷出現的課題,2014年,立法院增訂《技術及職業教育法》26條,規定技職專業科目教師,每任教六年就需有半年以上,赴業界實務研習或研究,使技職教師能掌握業界現況,改善「學用落差」的現象。方向立意良善,但法規上路至今4年,成效不彰。行政配套措施產學雙方仍有諸多疑慮。
萬堅與蘇巧慧、許智傑、何欣純、黃國書委員今天邀請產官學代表,共同召開公聽會,透過對話,找出可行的行政配套改善方案。
會中萬堅提出,希望用鼓勵的「加法」來肯定達標學校的表現,並要放寬「在職進修」的認定標準,將業界專題硏究、專業服務、證照、技轉等也納入,獲得校長們及與會學者的贊同,教育部技職司楊玉惠司長當場表示同意。
結論摘要:
1.立法方向及精神正確,但半年研習研究的時間認定,除現有的三種方式(機構服務、產學合作計畫、深度實務研習)外,請教育部研議增加今天所提:技術移轉、研究專題、與業界相關的課程、證照、專利等相關方式,使其可採計為半年的時數認定。
2.有關技職法第26條,希望教育部以加分的方式促進教師參與,而非以扣減獎補助款來強迫學校一定要達成目標,並且要有資源溢注,這樣才有效用。
3.技職法25條也有問題,工作經驗認定流於形式,且不利大專校院攬才。希望教育部尊重大學自主,讓大學延攬真正有用的人才。
4.技職法25、26條尚未修法前,請技職司放寬子法並規劃配套,以達成當初的立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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