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一分鐘】目標到期債券保單
作者:劉孟哲律師/李宜芳律師
承前有關目標到期債券基金的介紹,近期另一引起關注的金融商品是目標到期債券保單。此類保單是以連結目標到期債券基金為主的投資型保單。與一般投資型保單差異在於一般投資型保單依據<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及<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保管機構及投資標的應注意事項>,所連結之投資標的須為達投資等級之債券;然而目標到期債券保單,透過保險公司委託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代為操作保單資產投資,以通稱類全委之方式將保單資產投資至目標到期債券基金後,可間接有未達投資等級之債券曝險(exposure),然該保單專戶直接持有之部位仍係符合資格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收益憑證,故並未違背前述法令。
金管會日前特別關切此等問題,提醒業者於銷售目標到期債券保單時,不應以誇大不實之術語或是保證保本保息等,誤導消費者,並應評估消費者之風險承受度,例如以退休理財為主之保守型投資人即應評估是否適合該等保險商品,以維護廣大金融消費者之權益。此外,對於目標到期債券基金之部分,金管會也將要求業者注意相關銷售的合規要求,包含相關文件是否符合規定、相關商品內容有無不合理情況等,以及銷售時是否明確揭露及說明風險、銷售⼈員之話術、廣告文宣有無誇⼤不實,是否落實KYC等。凡此,亦係金管目前推動之公平待客原則之如廣告招攬真實原則、商品或服務適合度原則、告知與揭露原則等之落實。
(本文之內容不代表本所之立場或法律意見)
Search
招攬投資型保險商品之應注意事項 在 金管會- 【金管會關心您】民眾購買投資型保險商品要注意什麼 ... 的推薦與評價
⚠高齡者在面對招攬人員招攬投資型保險商品時,務必要確認自己是否仍有人壽保險或年金保險之保障需求,且應瞭解每年的壽險保障費用會隨年紀提高或保單帳戶價值投資虧損導致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