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公民權入憲
#捷克跟蘇格蘭的作法
昨天我參加 #憲政改革系列公聽會: #落實18歲公民權,我知道臉友們都很熟悉這個議題了,不好意思繼續打擾大家,在18歲公民權真正落實的那一天之前,我會一直努力推動努力講😄
先說我的主張:投票權、集會遊行權以及組政黨權,我都主張降低年齡到18歲,被選舉權的部分,之前我的提案是維持23歲,但最近看不少國家的經驗,覺得降到18歲,讓青年及早投入公共事務也很好,這部分想聽聽臉友們的意見。
昨天公聽會上,我首先呼籲曾經表達贊成的各政黨,一定要讓18歲公民權在立法院內通過。
其次,我以前天抵達我國的捷克訪問團為例,提到當捷克還是捷克斯洛伐克的時候,1946年的捷克斯洛伐克是所有國家中,率先把投票權從 #21歲 降低到 #18歲,當時許多國家也紛紛響應捷克斯洛伐克的作法,調降投票權,這是全球第一波。
1946年的捷克斯洛伐克開啟 #讓青年一起決定國家未來 的風潮。
現今世界趨勢則是讓青年更早投入公共事務,目前全球只剩最後 #12個國家 不是18歲投票權,台灣要盡快趕上新趨勢。
以蘇格蘭為例,蘇格蘭投票權是16歲,當蘇格蘭人民要決定:「是否應該讓蘇格蘭成為一個獨立國家」的公投,16~17歲的公投參與率是75%,比18~20歲的54%還要高。年輕人非常珍惜身為公民所擁有的投票權!
台灣的民調顯示,高達91%的民眾支持投票年齡下修。只差最後一哩路,讓年輕人一起投入公共事務,打造更好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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