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則鳴 — 揭露民視家變背後真相
◎ 民視現任董事陳廷鼎
民視母公司—「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3 月 14 日晚間召開第八屆第九次 董事會時,董事之一的民視總經理王明玉策劃突襲,以強硬改變會議流程的方式,宣稱將郭倍宏董事長當場解任,令各界嘩然,二週過去,至今仍未見持平報導,民視家變背後真相為何呢?且看下面分析。
此事源自二年前搶奪民投公司經營權大戰時,郭倍宏董事長親自領軍,以 58%:42%股權比例、超過八成以上股東支持,取得過半的四席董事,分配給郭董、王總、王總家族公司及田再庭榮譽董事長之投資公司。王總這次將她及她家族公司因郭倍宏董事長信任而指派的兩張民投董事票出賣,過程是否合法目前已在法院進行訴訟,勝負難料 ; 但王總此種背叛自家人的危險舉止,若民視不小心防衛,則極有可能讓當年被小股東大敗的敵方兵不血刃,便由 3:4 落後的劣勢轉成 5:2 大勝的局面,使「民投」這家攸關民視經營權最重要的控股公司輕易地拱手讓人。王總和當年被她認定背後有紅藍撐腰的敵對陣營進行魔鬼交易,目的只是為了交換對方支持她出任下屆民視董事長。
偕同其弟王大源一起背叛郭倍宏董事長的陰謀,前後醞釀已有數月時間, 王明玉充份利用郭董完全授權,過去兩年半將公司大小印鑑全部交其掌管的方便,暗中進行各項部署;一月十六日民投召開本屆第八次董事會前,首先慫恿不知其詭計的民視董事李南山(田董外甥),一搭一唱騙老人家說公司文件需要蓋章,讓田董在不知情下將私章交出用印,解除自己擔任民投公司董事之職務 (田董知道被騙後非常生氣,已經兩次當著王明玉的面痛斥她良心被狗吃了, 自此私印不再假手他人,並立即指示重新改派自己再出任民投董事)。
為何要大費周章解除田董的民投董事職務呢?! 因為田董自民視開台二十多年來,一直是民視集團最重要的大股東,長年來擔任民投董事長及民視董 事長、榮譽董事長,地位舉足輕重;田董為人正派,嫉惡如仇,無論年輕時擔任法官,從政後出任民進黨立法委員、台中縣黨部主委及建國黨副主席,或後來從事企業經營,皆給人一種響噹噹的硬漢形象。而民投的反方董事皆屬本身自然人零股的職業法人代表,本屆民投董事會一年半來,他們一再發函給各主管機關,故意扭曲及指控董事會決議內容造假,以騷擾公司正常營運。王明玉結合這種人背叛直屬長官,以搶奪董事會主席發言權的粗暴行為逕稱自己獲勝; 如此無恥行徑,若田董在場必定義憤填膺地加以阻擋,狀況可能難以掌控,因此王總才預先設計排除田董,以致田董首次於本屆民投董事會缺席,就發生如此重大變故。
另一位在事件前一天即 3 月 13 日被解除民投董事職務的是馬偕醫學院董事長林逸民,他先前擔任民投董事都是以自然人身份出任,本屆被王明玉安排作為其家族公司瑞月農經公司的法人代表當選; 由於林醫師是一般社會賢達, 王明玉深怕無法完全左右,所以在董事會前一天悄悄地改派其弟王大源取代林逸民出任此法人董事,以便確保 100%忠誠度,王明玉心機之重可見一斑。
總結來說,此次民視家變事件其實非常單純,只是王明玉總經理為爭奪下 屆民視董事長職位而決定與過去三年的敵方聯手對抗現任郭倍宏董事長; 但為合理化自己的背叛行徑,王總事前事後在民視董事以及對外界不知情的第三者之間編造無數謊言來重傷郭董清譽,導致近日各大媒體沸沸揚揚,鋪天蓋地的假新聞使郭董事長一夕之間從堂堂正正的媒體領袖,以及推動獨立公投的「喜樂島聯盟總召集人」,淪為偽造董事會決議、企圖偷竊公司資產的宵小。王總這種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陰險作為令人心寒,尤其她身為媒體高層,卻製造大量假新聞的不良示範,不知未來如何領導民視,堅守第四權的最高價值?
針對王總在坊間惡意散播郭董不當挪用公司鉅款的流言,於 3 月 14 日在 民視第八屆第十七次董事會鉅細靡遺的調查後,絕大部分民視董事已完全信任郭董的清白,連在會議中原先厲聲指控的王總及其弟王大源也啞口無言,而王總妹婿公司指派的法人代表監察人施雪秋以及王總的心腹林秋宜董事亦當場為郭董背書。身為當天在場的民視現任董事,我願意在此進一步說明如下:
民視資本額 40 億元,但因投資內湖土地及興建林口總部大樓,在郭倍宏接任本屆董事長時,原有資金皆已使用完畢而向銀行貸款,三年來平均貸款淨額大約 20 億元; 此貸款來自元大銀行,授信額度包括 20 億元七年期貸款及 10 億元三年期週轉金。由於郭董接任民視董事長後每年盈餘幾乎全分配給股東, 所以三年來公司的經營資金一直維持借貸約 20 億元。去年 6 月 19 日民視第八 屆第十三次董事會通過決議,要繼續興建陳剛信時代所規劃的民視影城,以免 六年來已平白向新北市政府繳交的 2 億元租金完全泡湯,而影城全部預算初估可達 10 億元,因此預測今年底負債將增加至 30 億元,原來貸款額度勢必不足; 再者,影城後續的民視三期工程依目前計畫也須投資約 20 億元,屆時資金短缺的狀況將更嚴重。
面對如此龐大資金缺口,眾多民視董事原希望母公司—民投公司增資20 億元來支援民視,但民投三名反方董事自此議題提出後,即長期故意缺席董事 會來阻撓增資案的討論 (董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出席,才能討論增資議 題); 在此不得已狀況下,郭董只好徵求民投及民視董事會同意向銀行申請融資來避免財務調度風險。此融資案於去年 11 月 14 日第八屆第六次民投董事會 經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民投公司向銀行申請融資案授權郭倍宏董事長全權 處理; 另於 11 月 21 日第八屆第十四次民視董事會,也同樣無異議通過授權王明玉總經理全權處理民視公司向銀行申請相關融資事宜。所以此兩項融資案係 經過民投及民視董事會之決議,授予郭倍宏董事長或王明玉總經理全權處理融資相關事宜,當場皆有錄影帶為證,豈有可能發生偽造董事會決議的情事;民 投反方董事黃明展律師胡亂指控之卑劣事蹟早已層出不窮,此事又添一樁,眾人應可辨明他血口噴人的伎倆!
民投公司自台新銀行的五億元貸款係由王明玉總經理聯絡台新金控總經理辦理,於貸款獲准後,為避免與一般正常運作資金混淆,將此五億元另存於其他銀行帳戶專款管理; 此項專款從撥入迄今,自始至終未曾動用,當然亦無私自挪用情況,此事已於 3 月 14 日當天於民視董事會,經監察人施雪秋及董事林秋宜查證屬實。然王總為正當化為其搶奪民視董座的圖謀,在隨後兩週仍然故意誤導媒體,造成對郭董清譽的重大傷害; 郭董自認清白,為避免對民視造成二度傷害,選擇沉默以對,但本人身民視董事不平則鳴,希望社會關注此 一事件,絕不能讓台灣的眼睛就此變瞎。
2019-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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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則鳴 — 揭露民視家變背後真相
◎ 民視現任董事陳廷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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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源自二年前搶奪民投公司經營權大戰時,郭倍宏董事長親自領軍,以 58%:42%股權比例、超過八成以上股東支持,取得過半的四席董事,分配給郭董、王總、王總家族公司及田再庭榮譽董事長之投資公司。王總這次將她及她家族公司因郭倍宏董事長信任而指派的兩張民投董事票出賣,過程是否合法目前已在法院進行訴訟,勝負難料 ; 但王總此種背叛自家人的危險舉止,若民視不小心防衛,則極有可能讓當年被小股東大敗的敵方兵不血刃,便由 3:4 落後的劣勢轉成 5:2 大勝的局面,使「民投」這家攸關民視經營權最重要的控股公司輕易地拱手讓人。王總和當年被她認定背後有紅藍撐腰的敵對陣營進行魔鬼交易,目的只是為了交換對方支持她出任下屆民視董事長。
偕同其弟王大源一起背叛郭倍宏董事長的陰謀,前後醞釀已有數月時間, 王明玉充份利用郭董完全授權,過去兩年半將公司大小印鑑全部交其掌管的方便,暗中進行各項部署;一月十六日民投召開本屆第八次董事會前,首先慫恿不知其詭計的民視董事李南山(田董外甥),一搭一唱騙老人家說公司文件需要蓋章,讓田董在不知情下將私章交出用印,解除自己擔任民投公司董事之職務 (田董知道被騙後非常生氣,已經兩次當著王明玉的面痛斥她良心被狗吃了, 自此私印不再假手他人,並立即指示重新改派自己再出任民投董事)。
為何要大費周章解除田董的民投董事職務呢?! 因為田董自民視開台二十多年來,一直是民視集團最重要的大股東,長年來擔任民投董事長及民視董 事長、榮譽董事長,地位舉足輕重;田董為人正派,嫉惡如仇,無論年輕時擔任法官,從政後出任民進黨立法委員、台中縣黨部主委及建國黨副主席,或後來從事企業經營,皆給人一種響噹噹的硬漢形象。而民投的反方董事皆屬本身自然人零股的職業法人代表,本屆民投董事會一年半來,他們一再發函給各主管機關,故意扭曲及指控董事會決議內容造假,以騷擾公司正常營運。王明玉結合這種人背叛直屬長官,以搶奪董事會主席發言權的粗暴行為逕稱自己獲勝; 如此無恥行徑,若田董在場必定義憤填膺地加以阻擋,狀況可能難以掌控,因此王總才預先設計排除田董,以致田董首次於本屆民投董事會缺席,就發生如此重大變故。
另一位在事件前一天即 3 月 13 日被解除民投董事職務的是馬偕醫學院董事長林逸民,他先前擔任民投董事都是以自然人身份出任,本屆被王明玉安排作為其家族公司瑞月農經公司的法人代表當選; 由於林醫師是一般社會賢達, 王明玉深怕無法完全左右,所以在董事會前一天悄悄地改派其弟王大源取代林逸民出任此法人董事,以便確保 100%忠誠度,王明玉心機之重可見一斑。
總結來說,此次民視家變事件其實非常單純,只是王明玉總經理為爭奪下 屆民視董事長職位而決定與過去三年的敵方聯手對抗現任郭倍宏董事長; 但為合理化自己的背叛行徑,王總事前事後在民視董事以及對外界不知情的第三者之間編造無數謊言來重傷郭董清譽,導致近日各大媒體沸沸揚揚,鋪天蓋地的假新聞使郭董事長一夕之間從堂堂正正的媒體領袖,以及推動獨立公投的「喜樂島聯盟總召集人」,淪為偽造董事會決議、企圖偷竊公司資產的宵小。王總這種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陰險作為令人心寒,尤其她身為媒體高層,卻製造大量假新聞的不良示範,不知未來如何領導民視,堅守第四權的最高價值?
針對王總在坊間惡意散播郭董不當挪用公司鉅款的流言,於 3 月 14 日在 民視第八屆第十七次董事會鉅細靡遺的調查後,絕大部分民視董事已完全信任郭董的清白,連在會議中原先厲聲指控的王總及其弟王大源也啞口無言,而王總妹婿公司指派的法人代表監察人施雪秋以及王總的心腹林秋宜董事亦當場為郭董背書。身為當天在場的民視現任董事,我願意在此進一步說明如下:
民視資本額 40 億元,但因投資內湖土地及興建林口總部大樓,在郭倍宏接任本屆董事長時,原有資金皆已使用完畢而向銀行貸款,三年來平均貸款淨額大約 20 億元; 此貸款來自元大銀行,授信額度包括 20 億元七年期貸款及 10 億元三年期週轉金。由於郭董接任民視董事長後每年盈餘幾乎全分配給股東, 所以三年來公司的經營資金一直維持借貸約 20 億元。去年 6 月 19 日民視第八 屆第十三次董事會通過決議,要繼續興建陳剛信時代所規劃的民視影城,以免 六年來已平白向新北市政府繳交的 2 億元租金完全泡湯,而影城全部預算初估可達 10 億元,因此預測今年底負債將增加至 30 億元,原來貸款額度勢必不足; 再者,影城後續的民視三期工程依目前計畫也須投資約 20 億元,屆時資金短缺的狀況將更嚴重。
面對如此龐大資金缺口,眾多民視董事原希望母公司—民投公司增資20 億元來支援民視,但民投三名反方董事自此議題提出後,即長期故意缺席董事 會來阻撓增資案的討論 (董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出席,才能討論增資議 題); 在此不得已狀況下,郭董只好徵求民投及民視董事會同意向銀行申請融資來避免財務調度風險。此融資案於去年 11 月 14 日第八屆第六次民投董事會 經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民投公司向銀行申請融資案授權郭倍宏董事長全權 處理; 另於 11 月 21 日第八屆第十四次民視董事會,也同樣無異議通過授權王明玉總經理全權處理民視公司向銀行申請相關融資事宜。所以此兩項融資案係 經過民投及民視董事會之決議,授予郭倍宏董事長或王明玉總經理全權處理融資相關事宜,當場皆有錄影帶為證,豈有可能發生偽造董事會決議的情事;民 投反方董事黃明展律師胡亂指控之卑劣事蹟早已層出不窮,此事又添一樁,眾人應可辨明他血口噴人的伎倆!
民投公司自台新銀行的五億元貸款係由王明玉總經理聯絡台新金控總經理辦理,於貸款獲准後,為避免與一般正常運作資金混淆,將此五億元另存於其他銀行帳戶專款管理; 此項專款從撥入迄今,自始至終未曾動用,當然亦無私自挪用情況,此事已於 3 月 14 日當天於民視董事會,經監察人施雪秋及董事林秋宜查證屬實。然王總為正當化為其搶奪民視董座的圖謀,在隨後兩週仍然故意誤導媒體,造成對郭董清譽的重大傷害; 郭董自認清白,為避免對民視造成二度傷害,選擇沉默以對,但本人身民視董事不平則鳴,希望社會關注此 一事件,絕不能讓台灣的眼睛就此變瞎。
2019-03-29
授信資產定義 在 李紀珠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有些朋友對李董事長在「遠見領袖峰會」的談話內容似乎很有興趣,因此,小編花了一點時間整理這篇演講,希望對大家有收獲,也歡迎各位朋友轉載:
遠見華人企業領袖高峰論壇李紀珠董事長座談概要
一、 文化創意產業之產值遲滯
2007年台灣文創產值為6174億元,佔全部GDP的4.8%,而即使近年政府投入了大量資源支持文創產業發展,惟產值仍不見太多起色,2012年,台灣文創產值僅提高至6654.8億元,佔台灣GDP的4.9%。
二、 文創產業定義過於廣泛,不易聚焦
事實上,目前文化創意產值的GDP佔比達4.9%,幾乎已可媲美金融產業;2012年台灣整體金融產業佔GDP的比例,亦僅6.51%。惟如此高的佔比,與社會直覺文創仍在起步階段有極大落差,是否因政府對於文化創意產業的定義、範圍過於廣泛?不得而知。若如此,亦將使得政府各項資源投入時,不易聚焦看見成效。
三、 借鏡他國,訂定政府扶植文創產業之政策
資助文創產業之金融來源主要有二,一是政府,二是民間資金。惟政府資源有限,因此,仰賴民間資金的導入,仍相當關鍵。
在政府角色方面,借鏡其他國家經驗,我們可將其他國家政府扶植文創產業的模式歸納為:(一) 市場導向型:此以美國為代表;(二) 政府陪同出資型:以英國為代表;(三) 政府指導型:政府主導並訂定重點扶持的項目,並投入大量資源輔助,此模式以南韓及日本為代表。
就上述三種類型中,台灣政府應採用何種模式?值得深入思考。
四、 金融產業貸放文創產業現況
如同其他產業一樣,個別產業的發展除政府政策及資源投入外,金融業扮演的角色亦相當關鍵。尤其近年政府財政困難,資源有限,因此,金融機構的支持,成為文創產業可否蓬勃發展的重要關鍵。
目前台灣金融機構的總存款約30兆元,但總放款僅23兆,換言之,還有好幾兆的資金可以運用,而此尚未包含壽險業的資金。惟在資金充沛及政府大力支持的情況下,整體金融機構對文創產業的放款僅1729億元,其中大部份還是貸放給固網業者,換言之,扣除固網業者,其他文創業者拿到的資金相當少。
五、 資金不進文創的原因
1. 文創授信人才稀少且難培養:文創產業相對其他產業的風險不確定性高,但銀行在做授信時,首要考量的即是其風險報酬率,然在銀行及文創體系中,能夠判定文創商品能否成功的人才相當稀少。此外,該人才相對其他製造業或高科技產業的授信人才,更難培養。
2. 文創商品多屬無形資產,資產難以鑑價:若銀行對貸放對象的風險難以掌握時,一般會要求其提供抵押品,如廠房、土地等。惟文創產業的資產多屬無形資產,鑑價相當困難,亦難做為銀行降低授信風險的第二層保障。
3. 發生倒帳時,缺乏交易機制讓銀行回收資金:文創商品多屬無形資產(甚至在多數時候,「人」才是其最重要的資產),因此,用於授信保障的文創商品,缺乏交易市場,故當授信對象發生倒帳時,銀行很難透過「交易機制」處理這些資產,以回收資金,而此亦降低了銀行的借貸意願。
4. 文創信保機制仍不完善:一般而言,借助信用保證機制,亦能有效降低銀行的授信風險。惟台灣雖設有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但未若南韓還有提供鑑價機制及保證完工機制,因此,即便有保障,但發生失敗時,銀行仍須承擔部分風險。
5. 現行授信機制缺乏「誘發性融資」:所謂「誘發性融資」為提供銀行得以在授信對象成功時,分享其部分報酬之機制。惟在現行銀行體制中,銀行僅能得到固定利率之報酬,而無此「誘發性融資」之機制,因此,在銀行承擔風險與報酬不對等情況下,一般銀行不會參與。
6. 其他籌募資金管道之資源有限:雖然在金融體系內,除銀行外,還有其他資金籌募的管道,如創投、創櫃版、或上市,甚至是類似kickstarter 之初始資金的募籌,惟其資金用途模式,與銀行相較仍有不同。尤其台灣目前金融體系仍以銀行為要籌募資金管道,因此,如何將銀行資金導入文創體系,仍是重要關鍵。但可喜的是,目前已有類似kickstarter之機制,已在台灣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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