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市政】工務處 結案感謝狀(1176)
根據市民反應,武漢疫情影響經濟層面擴大,建議公共建設投資標案,應奬勵設籍嘉義市繳稅的公司,除了振興經濟外,還可增加市府財稅收入。
感謝工務處郭處長、單科長,立即回應,受限於中央法規,無法明文在投標價格上面,增加其他縣市廠商參與投標的成本。
但如果是以公開評選的方式的話,在地的公司來參與投標,因為服務距離近,本來就會獲得委員的青睞而獲得較高的分數。
最後,還是要以「技術、品質、功能、效益、特性或商業條款」等整體表現來綜合考量,選出最優廠商。
政府採購法第37條,明訂機關訂定投標廠商之資格,不得不當限制競爭,工程會亦已多次函釋不得以地域來限制廠商之投標資格或不合理之待遇。
因此,目前市府辦理採購,係以維護公共利益和公平合理的原則,在招標條件中,對於本市廠商與外縣市廠商之投標,並無差別待遇。
相關的採購法法條如下:
第六條 機關辦理採購,應以維護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為原則,對廠商不得為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
第三十六條 機關辦理採購,得依實際需要,規定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第三十七條 機關訂定前條投標廠商之資格,不得不當限制競爭,並以確認廠商具備履行契約所必須之能力者為限。)但會盡量把奬勵在嘉義市設籍繳稅的公司。
除了感謝市民朋友的建議,也謝謝工務處全體同仁的努力,將人民的小事,當作政府的大事,讓政治可以落實到每一天的生活,解決人民的問題。
採購法不當限制競爭 在 陳麗娜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104年6月2日市政總質詢 PART 3 】
高雄巨蛋招標時,有達欣、昱成兩家公司競爭,昱成提有回饋金方案,市府最終卻選擇零權利金且要補助興建費的達欣得標。零權利金的高雄巨蛋,中央和高市府共出資十五億,廠商營運每年獲利逾億元,且發包採限制性招標,被監院指違反採購法,也沒有做同樣規格的疏散安全測試。
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明確指出,高雄巨蛋發包,「不當限制廠商資格且未依法公告投標資格,對廠商投資效益分析,未善盡查核」。
採購法不當限制競爭 在 高雄小金剛許智傑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綠控採購涉弊 台電:依法辦理
2012-05-11╱中央社╱國內國會╱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1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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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進步黨籍立委許智傑今天舉發台電公司採購招標規定涉嫌行使不當限制競爭,要求檢調單位立即偵辦台電採購弊案;台電坦承一時疏失、但表示採購均依法辦理。
立委許智傑、高志鵬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台電長期假借「國產化政策」保護國內產業為名,以選擇性招標方式,行使不當限制競爭的採購招標作業,圖利少數公司,造成台電巨額虧損。
許智傑以台電嘉南供電區營業處今年5月8日辦理龍崎斷路器汰換工程招標,預算金額新台幣2400萬元;與台電高屏供電區營業處去年12月20日公告岡山電力工程更換案,招標預算金額2495萬元兩起招標案為例表示,涉嫌以小綁大,⋯⋯不當限制競爭。
他進一步說,台電在招標規範中,要求須經「評鑑合格」,不能提供「評鑑合格」證明文件者視為「審查不合格」,不得參與價格競爭;經初步調查完成案例100件,金額22億3941萬元,高達8成標案底價與標價相同,實在是招標案的高手。
許智傑說,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去年11月17日發函台電,指稱廠商資格的訂定必須依據政府採購法,不得不當限制競爭;台電的招標文件明訂廠商資格或分包廠商須符合「電力設備器材廠商承製能力審查作業及合格廠商管理要點」評鑑合格者,無法源依據且違反政府採購相關規定;但台電毫無改善。
台電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長謝鋒勳說,有關龍崎超高壓採購案,同仁因作業上一時有疏失,台電已經取消招標公告並撤案,會檢討、按規定辦理。
台電公司材料處課長林松祿表示,國產化廠商評鑑項目的器材是整年度的公告,不限定哪幾個廠商,立委指稱僅保護幾家廠商,不完全正確;有關採購問題,台電都依據採購法規定辦理,台電內控上非常確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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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節快捷鍵✨00:00 政府採購法00:04 第一章總則§1~1707:44 第二章招標§18~4424:34 第三章決標§45~6234:14 第四章履約管理§63~70-138:07 第五章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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