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不只是螺絲鬆了,是根本不知道要鎖哪裡。」
昨天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安排 #第408次太魯閣列車出軌事故 專案報告,虹安也一早前往登記發言。從事故發生到現在,真相在抽絲剝繭下逐漸明朗,相關事證皆指向 #劣跡斑斑的包商違法施工及操作過失,為這次令國人驚愕與哀痛重大事故的主因。虹安自始即對於「為何屢傳不良紀錄之包商仍可承接許多公共工程標案」感到不解,也看到鐵路局、公共工程委員會、以至於各公部門機關於施工廠商之招標、稽核、評鑑與管理仍有極大改善空間。
回顧同樣由李義祥負責的義程營造公司,於承攬花蓮縣政府建設處2014年的標案時,#偽造承包工程當中用以維護工安的圍堰照片及施工日誌,在2018年8月經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有罪,今年2月三審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確定。違反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一項第四款「以虛偽不實之文件投標、訂約或履約」,再依據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應 #3年內 要被列為政府採購案的拒絕往來對象,也不能成為分包廠商。
但,根據 #台灣採購公報網資料庫 顯示,義程營造在2020年時還有得標花蓮縣政府標案、交通部公路總局標案,為什麼理應公告拒絕往來的公司,還能繼續投標政府標案並得標?對此,林部長和鐵路局回應竟是「98年的義祥工業社曾被拒絕往來,但只有 #停權一年。」虹安提醒質詢問的是李義祥的另外一家公司「義程營造」,而且是107年的判決,官員們仍是一問三不知。
所以,很可惜,就在林部長及官員們連第一個問題都沒聽懂的情況下,質詢時間就滴答滴答過去,虹安從現有法規和現象所看到的漏洞問題,也無從深入探討:
1. 按照現行政府採購法,處分對象主要為「廠商」,而非負責人或行為人,導致李義祥可透過不同公司切換,仍可得標承包政府工程案。
2. 根據《政府採購法第101條執行注意事項》,「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除第6款外,其他各款並未以司法機關起訴或判決為要件」,表示不須等到法院判決定讞,即可提報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列為拒絕往來廠商之流程。花蓮縣政府建設處作為主辦機關,為什麼不曾啟動流程?如此等於造就義程營造多了兩年半的時間仍可爭取標案。
政府公共工程案應有更加嚴謹的評鑑與稽核,難道這些廠商和負責人劣跡斑斑的履歷表,政府看不到?
此外,查詢 #政府電子採購網 拒絕往來廠商的名單,搜尋今年2月已遭判刑確定的義程營造,竟顯示「#無符合條件資料」?林佳龍部長、祁文中局長及顏久榮副主委卻在現場互踢皮球,表示這是 #公共工程委員會 業務範圍,而公共工程委員會則表示,要看主辦機關是否有提報,經過程序才會公告。
事故已經發生六天,關係人與名下公司惡名昭彰,媒體也已大幅報導,現場官員居然還在狀況外,只會說不是自己的案子,或是還只能掌握十幾年前的舊案?林佳龍部長在答詢的最後甚至表示,「請委員以後有這些數據的資料要先提供給他,他才能做功課,才不會浪費委員質詢的時間。」
天哪。親愛的部長!我不是您的幕僚耶!質詢前還要提供資料給您?要不要幫您把題庫和擬答都準備好?事故已發生這麼多天,該做的功課不是來立法院前就應該做好嗎!真是令人非常憂心。
#最新進度
今天看到公共工程委員會送交立法院的專案報告,慶幸他們終於搞清楚我的問題,卻也甩鍋給了花蓮縣政府:「義程營造於104年間履行花蓮縣政府採購案期間,履約請款文件登載不實行為,經法院判決有罪,惟該府未啟動停權措施,本會已函請縣府說明。」
花蓮縣政府稍早也對此回應:「中央要扛責任!這是有始以來最大交通事故,應審慎思考。」
事實上,依據媒體報導,很多標案往往只有一家廠商會投標,招標機關今天把廠商列入黑名單,未來屢招不成,麻煩的是機關自己。因此常看到有明明犯行已由司法機關明確認定,判決書都有了,但招標機關卻「#忘記刊登」,甚至拖到裁處時效屆滿而無法執行的情形。
我想,這一次的質詢,演變成鐵路局、公共工程委員會、花蓮縣政府如今互相推責的現象,真的不難看見政府工程招標確實有許多待改善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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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漫的政府執行是惡質廠商違法偷錢的推手
在揭露「新北市浪費1.3億的不智慧教室」記者會上,我已經直言,該案參與廠商「捷達公司」曾經偽造文書、參與非法圍標;然而,相關機關當時卻未依《政府採購法》予以處分,根本在縱容違法。
「明確違法、沒有處罰」,所導致的結果是什麼呢?就是食髓知味、繼續違法撈錢。
在8/22直播的「國昌報告」中,我已經提醒,受害的不是只有新北市,而是遍布全國,呼籲相關政府機關採取積極作為,別讓國庫成為不肖廠商的提款機。
然而,完全沒有人要理會。
儘管如此,該做的事,我還是持續進行。
記者會影片連結:https://reurl.cc/lLLzOQ
散漫的政府執行是惡質廠商違法偷錢的推手
在揭露「新北市浪費1.3億的不智慧教室」記者會上,我已經直言,該案參與廠商「捷達公司」曾經偽造文書、參與非法圍標;然而,相關機關當時卻未依《政府採購法》予以處分,根本在縱容違法。
「明確違法、沒有處罰」,所導致的結果是什麼呢?就是食髓知味、繼續違法撈錢。
在8/22直播的「國昌報告」中,我已經提醒,受害的不是只有新北市,而是遍布全國,呼籲相關政府機關採取積極作為,別讓國庫成為不肖廠商的提款機。
然而,完全沒有人要理會。
儘管如此,該做的事,我還是持續進行。
由於犯罪時間很長、地域很廣,以下容我簡要敘述。
⛔捷達公司使用偽造標示,在政府採購案中提供違法商品,事實上在2017年就遭檢舉,也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認定違法。然而:
➡️經濟部只處罰鍰20萬,沒有就刑事犯罪移送檢調;
➡️經濟部也未依法通知公共工程委員會,沒有依法停權;
➡️廠商沒有回收非法產品,違法商品從屏東縣漫延至台北市。
⛔除了偽標,惡質廠商也將「中國製」冒充為「臺灣製」,導致連「師大」、「成功嶺」都中標。
⛔教育部前瞻計劃補助1.56億的台中市政府「107年智慧學習教室」,該廠商提供不符標案規格的廉價品,竟也驗收通過!東西難用到許多學校「根本沒裝上去」,棄置一旁、毫無用處!
再說一次,納稅人的錢,不該這樣浪擲,更不應成為惡質廠商的提款機!
政府機關執行散漫、怠惰縱容,正是造就不肖廠商違法偷錢的溫床!
等等10:00,我將直播記者會,詳細具體說明,並請經濟經濟部、工程會、教育部回應。
⛔附註:前情提要
2019-8-31 新北市1.3億元「不智慧教室」,正式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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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8-29 新北市智慧教室、已成超級爛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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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8-27 請問侯友宜市長,算數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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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8-23 有人傳這個發文給我,問我內容描述是真的嗎?
嗯,是真的。
https://reurl.cc/QppZK9
2019-8-22 國昌報告第八集:新北市「不」智慧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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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8-21 「新北數位教室不智慧、前瞻1.3億預算亂浪費」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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