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境仍然實施管制, 滯留在台灣的 外來人口施打疫苗資訊,請大家注意 轉告身旁的外來人口及親朋好友~
由於現在新冠肺炎變種病毒肆虐全球, 現在台灣的邊境實施全部的管制,凡是沒有合法的居留權也就是沒拿到合法居留證的居民, 現在都暫緩入境
一般的外國人的部分並不開放入境觀光旅遊,除非拿到特許的簽證及台灣的合法的居留證的人才能入境
港澳大陸的部分也是一樣,沒有合法的居留權的居民,完全禁止入境,其他探親等等事由,現在都不行入境!
另外在境內的一些停留人口(沒有居留權的外來人口),因為沒有居留證的統一證號, 目前沒有辦法預約施打疫苗, 若有需要施打疫苗的外來人口, 請洽服務站申請統一證號基資表, 申請後隔天可以上網預約登記 打疫苗
以上外來人口最新公告防疫資訊,請大家知悉轉傳給身邊的外來人口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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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草快訊 #武漢肺炎 新增3例菲律賓移入病例 後天起菲律賓入境者全面篩檢
⚕ 新增三起境外移入,皆自菲律賓移入。
⚕ 菲律賓疫情升溫,26日起菲律賓入境者全面機場篩檢。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4)日針對武漢肺炎疫情召開記者會,公布國內新增3例境外移入COVID-19(武漢肺炎)病例,分別為50多歲男性(案456)、30多歲男性(案457)及30多歲女性(案458),均自菲律賓返台。指揮中心宣佈,由於七月以來11例中有6例來自菲律賓,加以菲律賓疫情仍屬上升趨勢,指揮中心自7月26日起加強自菲律賓入境之機場檢疫。
#新增案例詳情
案456為菲律賓籍,去(2019)年11月至菲律賓工作,7月13日起陸續出現咳嗽、倦怠症狀,曾於當地就醫。個案7月20日自菲律賓返台,入境時因有咳嗽、頭痛症狀,由機場檢疫人員安排採檢後送至集中檢疫所,7月21日檢驗結果雖為陰性,但因個案咳嗽劇烈,由檢疫所協助安排送醫收治住院並再次採檢,於今日確診。衛生單位已掌握個案接觸者共32人,其中21人為同班機前後二排乘客,列為居家隔離對象,11人為同班機機組員,因全程有適當防護,列為自主健康管理對象。
案457為菲律賓籍,今年3月至菲律賓探親,7月13日自菲律賓返台,入境後至住處進行居家檢疫。個案於7月13日至15日陸續出現頭痛、嗅味覺異常症狀,17日起分別又出現發燒、頭痛等情形,20日向地方衛生單位通報後安排就醫採檢,於今日確診,目前收治住院隔離。衛生單位已掌握個案接觸者共37人,包括29名同班機接觸者及8名國內接觸者。同班機接觸者中,15人為前後二排乘客,列為居家隔離對象,14人為同班機機組員,因全程有適當防護,列為自主健康管理對象。國內接觸者中,1人為非同住接觸者,7人為同住接觸者,目前皆無疑似症狀,均列為居家隔離對象。
案458今年1月至菲律賓工作,7月14日起陸續出現發燒、嗅味覺異常及腹瀉症狀,經自行服藥後症狀緩解,並曾於當地接受公司安排之武漢肺炎快篩,結果為陰性。個案7月22日自菲律賓返台,入境時主動告知有症狀,由機場檢疫人員安排採檢後送至集中檢疫所隔離,於今日確診,目前收治住院隔離。衛生單位已掌握個案接觸者共5人,為同班機前後二排乘客,列為居家隔離對象;另針對9名未入境之同班機機組員,將透過國際衛生條例國家對口單位(IHR National Focal Point)通知相關國家。
指揮中心統計,國內截至目前累計80,270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相關通報(含79,263例排除),其中458例確診,分別為367例境外移入,55例本土病例及36例敦睦艦隊。
#7月26日起自菲律賓入境台灣之所有旅客 #皆須配合機場採檢及檢疫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4)日表示,菲律賓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仍呈上升趨勢,為世界衛生組織西太平洋區署疫情最嚴峻的國家之一,且我國自今(2020)年7月以來確診之11例境外移入個案中,6例自菲律賓移入,另有4例自菲律賓經我國轉機至香港後確診之個案,顯示該國疫情風險高。發言人莊人祥表示,7月1日至7月22日,自菲律賓入境者696人,確診6人。
為確保我國防疫安全與人民健康,7月26日起,自菲律賓飛抵台灣之所有旅客,一律須配合相關檢疫措施,說明如下:
1.國人及部分外國籍人士(持居留證或居留簽證、移工、境外生、外交公務等),無論有無症狀,入境時均須於機場完成採檢;有症狀者送至集中檢疫所等候檢驗結果,無症狀者返家或至防疫旅館完成居家檢疫14天。
2.未持有我國居留證之外國籍人士,仍須提供登機前3日內之COVID-19檢驗陰性報告,才能登機、轉機及入境台灣,並於入境後進行居家檢14天。
指揮中心指出,菲律賓近2週每日平均確診數約1,600例,佔西太平洋區56%,病例以大馬尼拉大都會區(National Capital Region)佔大宗,近2週每百萬人口確診數203.5例;全國累計確診數74,390例,僅次於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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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鼓勵外籍優秀人才來(留)臺
📜為解決國際人才來(留)臺遭遇各類問題,鼓勵外國專業人才來(留)臺,國家發展委員會統整相關留才法規修法內容進度,研擬「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主要規劃重點包括:
一、鬆綁外國專業人才工作簽證、居留規定:
📍外國教師之工作許可改由教育部核發;開放補習班聘僱短期技藝類外國教師;符合一定資格條件之特定專業人才,其聘僱許可及居留有效期間由3年放寬至5年;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有意在我國從事專業工作者,得不經雇主,申請可自由轉換工作之四證合一「就業金卡」;外國專業人才為藝術工作者,得不經雇主申請,逕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
二、鬆綁外國專業人才租稅、退休及健保規定: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首次核准來臺工作,且薪資所得超過200萬元起3年內,享有超過部分折半課稅之優惠;受聘僱從事專業工作之外國專業人才及外國教師,已取得永久居留許可者,可選擇支領月退休金;受聘僱從事專業工作之外國專業人才,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經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不受健保6個月等待期限制。
三、鬆綁外國專業人才父母、配偶及子女停居留規定: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之直系尊親屬探親停留簽證,延長為每次總停留最長為1年;外國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者,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得隨同本人申請永久居留;對於取得永久居留之外國專業人士,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得於合法連續居留5年後申請永久居留,其成年子女符合延長居留條件者,得申請個人工作許可。
四、鬆綁外國籍(畢業)生來臺尋職、實習規定:
📍擬在我國從事專業工作,須長期尋職者,得申請最長1年之尋職停留;就讀國外大學校院之外國籍學生或畢業不超過2年之外國籍畢業生,經取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得申請來我國最長1年期(科學、科技、工程、數學等專業領域者,最長2年期)之實習停留,且該實習活動應符合就業服務法第46條規定專門性或技術性之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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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親 簽證 轉 居留證 在 申請外僑居留證捺印指紋應備何種文件? 答案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答案: 外籍人士持居留簽證入境後,應該在入境後15日以內,向居住地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證。 問題5:外籍配偶取得居留證後,多久可以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答案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