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要拿自己去跟別人比較而貶低自己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特點,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奇蹟。尺有所短,寸有所長,不必拿自己的優點與別人的缺點作比較,也不必經常自嘆某某處總不如人,因為沒有誰可以號稱完美。人生的缺憾,最大的就是拿自己和別人相比。和高人相比使我們自卑;和俗人相比使我們下流;和庸人相比使我們驕滿。外來的比較是我們動蕩不能自在的來源,也使得大部分的人都迷失了自我,障蔽了自己心靈原有的氤氳馨香。
二、不要將別人認為重要的東西當做自己的人生目標
生活中有一種人,很在乎別人對他的看法,完全以別人的評價為行事準則。別人說好,他就按人家的想法和意思去做;別人說不好,他就會後悔、恐慌、自責、情緒低落、偃旗息鼓。他時時為別人的看法擔心、害怕、煩惱、痛苦,經常掩飾自己,迎合他人,不知道自己是誰。挪威大劇作家易卜生有句名言說:“人的第一天職是什麼?答案很簡單:做自己。”是的,做人首先要做自己。要認清自己,把握自己的命運,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只有這樣,才真正算是自己的主人。
三、不要對最熟悉的事物熟視無睹
什麼是我們最熟悉的事物?可能就是你最容易忽略的-親人、朋友、愛情、時間、工作、身體、信譽……這一切才會成就現在的你,沒有了這一切,你只是一具孤家寡人,寸步難行。如果你忽略了與你最有緣的事物,那麼就等於將財富從身邊推開。只有利用好你身邊的一切資源,才可能在生活和事業的道路上順風順水,更上一層樓。
四、不要沈迷於過去或未來而讓生命從指縫溜走
腳踏實地、懂得充分利用現在的人,決不會對將來的未知生活抱太多的幻想,也不會對往日的失敗或輝煌過多地追悔留戀,他們清楚同,只有珍視今天的生活,才不會使生命變得空虛,變得了無生趣。不要因為明日的海市蜃樓而踐踏今日腳下的玫瑰,使得本可以建功立業的時機,悄悄遠去。
五、不要在自己還可以付出的時候選擇放棄
凡事都不會在決定放棄努力之前真正結束。如果你有99%想要成功的慾望,卻有1%想要放棄的念頭,這樣只能與成功無緣。拿破侖。希爾說,在放棄所控制的地方,是不可能取得任何成就的。輕言放棄是意志的地牢,它讓意志跑進裡面躲藏起來,並企圖在裡面隱居。只有打破思維的禁區,勇於突破和發展,才能帶來果實纍纍、展顏微笑一刻。
六、不要害怕承認自己不完美
世界並不完美,人生當有不足。留些遺憾,反倒可使人清醒,催人奮進。有句話叫沒有皺紋的祖母最可怕,沒有遺憾的過去無法繼續鏈接人生。對於每個人來講,不完美是客觀存在的,無須怨天尤人。在羨幕別人的同時,不妨想想,怎樣才能走出誤區。或善良美化;或用知識充實;或用一技之長發展……生命的可貴之處,就在於看到自己的不足這處之後,能夠坦然地“自我接受”。
七、不要害怕冒險或遭遇危險
生命運動從本質上說就是一次探險,如果不是主動地迎接風險的挑戰,便是被動地等待風險的降臨。有限度的承擔風險,無非帶來兩種結果:成功或失敗。如果你獲得成功,你可以提升至新領域,顯然這是一種成長;就算你失敗了,你也很快可以清楚為什麼做錯了,學會以後該避免怎麼做,這也是一種成長。不僅如此,鼓勵嘗試風險的社會環境,還有助於培養個人不滿足於現狀,勇於進取的精神,也有利於提高個人對時機變動的敏銳感。一個敢冒風險的人,才有機會贏得得大的成功。
八、不要讓自己失去愛的滋潤
人與人之間是個愛的花園,你若懶惰,它便會荒蕪;你若勤於播種、灌溉,它才會向你散發愛的芬芳。如果缺少了愛,世界的天空會變得灰蒙,空氣的溫度會降到零點,生活的心情缺乏快樂。有情人之愛,是誘人的花朵。人間的博愛,是壯美的花園宮殿。
九、不要輕易扔掉夢想
沒有夢想就沒有希望,沒有了希望就沒有了生命意義。緊緊抓住夢想,因為夢想若是死亡,生命就像折斷翅膀的鳥兒,再也不能飛翔。緊緊抓住夢想,因為夢想一旦消亡,生活就像荒蕪的田野,雪覆冰封,萬物不再求生。夢想誰都有,但有的人的夢想能夠實現,有的人的夢想永遠都只是夢想。這裡有能力和環境條件的因素,但還有一點容易讓人忽視的原因,那就是:有些人的夢想很有力量,有些人的夢想卻很脆弱。夢想的強弱,往往決定了一個人的強弱。
十、不要讓生活過得太匆忙
人生不是賽跑,而是旅行,每一步都有值得駐足欣賞的風景。宋朝詩人黃庭堅說過:“人生正自無閒暇,忙裡偷閒得幾回?”這就告訴人們人生是忙碌的,所以要學會忙裡偷閒。忙裡假閒即符合張馳之道,也符合自然規律。自然界都有忙閒的規律,春夏生機勃發,萬物生長,到處燕舞蝶飛;秋冬收斂蕭索,萬物沈寂,處於休眠狀態。人本身也是自然的一部分,所以傑出人士大都懂得休閒,懂得在休閒中尋找生活中的情趣。
#elitesinsider
加入群組: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2026540257666105/
接風意思 在 蔡依橙的閱讀筆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藻礁公投顯示出的政治責任與成本嚴重不對稱問題。
「因為此案利益、風險對象不明確,還會造成多數暴力,且提案者不需要負擔超額責任。
第一,三接蓋在桃園觀音,經濟上的直接利益、回饋金是在地民眾得到,透過全國公投否決,這意思是「多數人覺得你不能領這個錢,你就不能賺」。
第二,三接興建完成,多數民眾的直接利益,是用電安全、電費,不只有在地人獲益。就此點來說,三接的利益具有全國性,而且興建預算、電費價格,是可以被具體計算,也能用做正常的財務評估。而反對方提出一個對全國民眾利益受損的公投,理應要同時指出其風險是否超越產生之利益,故需要全民決定的理由,卻隻字未提。
第三,三接直接風險,如天然氣槽的安全性,電廠運轉之汙染,危害性最直接者是觀音民眾,其次是桃園人,這照受損害的直接對象來看,無疑是地方公投,觀音、桃園人自己決定要不要承擔才對。今天用全國公投去替在地人決策不要承擔風險,明天就可以決定在地人要承擔風險。
藻礁公投的宣傳,跟本文是完全不一致,根本詐欺。訴諸保護環境,這點當然可以,但其利益與風險要怎樣計算?對環境的觀點多屬於是個人情緒,失去藻礁與否的風險,對全國民眾有直接性損害,損害多少,這個有算出來?
極端點來說,藻礁價值無可比擬的話,那下周解放軍確定要從桃園海灘登陸,你支不支持馬上把海岸水泥要塞化,還是堅持歡迎解放軍從藻礁上案,我方為了不破壞環境絕對不攻擊?沒有什麼叫做絕不能退讓的價值,那是不想去算而已。
反三接可以,但以此案為例,受惠民眾多數,其利益確定立即受損,而反對方沒有可以立即補償的方案,而可能承受直接風險的民眾,主要是在地人,卻不能自行決定風險的承擔。
這意思是,以後我們可以用公投,去替不願意的在地人決定任何事務。
「您是否同意為了全國核能安全,將核廢場設蘭嶼」
全國其他地區人民決定蘭嶼人必須承擔風險。
「您是否同意為了環保,廢止東部新建鐵道型運輸」
全國人替東部人決定不可以蓋鐵路。」」
接風意思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發洩情緒完後,來談點正經的。
公投至今被發現許多問題,也有人想要補洞,例如前幾天立委蘇巧慧有針對「造假」名單,提出補救的方案。但我個人認為,公投的投票人數、門檻、贊同比例怎樣算過關等等,是技術性問題,都是可以視情況修正的,如要避免凡事都政黨對決,可以設立高門檻,以及公投說明時間拉很長,名單檢閱也要更嚴格(抽樣到府確認)。
我認為真正的問題出在,民主政治的本質是責任政治,這個「責任」應該怎樣付,交由哪一些人來負責,為何是他來負責,在公投這一個議題上,幾乎不存在討論。我們先把歷年公投項目拉出,各位會明白我的憂慮。(資料請參考維基百科)
大部分的主文,都只是「意向書」,怎樣施行還是要看行政機關手腕,以及立法單位折衝,說實在的就是被拿來當作政黨對決的工具,用來衝高投票率,或是拿一個「你看你違反民意蠻幹」的相罵本。
意向書需要公投?坦白說來個大規模民調,由政府去做全國10萬份就極具代表性了。這種公投沒有實質意義,因為技術細節的施行是官僚,像是9案,真正的關鍵在你訂定哪一種進口標準,輻射含量多少算不超標,除了專制國家,一般都是設立國內的檢測關卡去卡。
全國性公投大部分都還好的理由,在於「牽涉利益不大、風險影響不多」,截至目前多數是情緒跟觀感,沒有立即被損害的對象。而地方性公投就比較可以看出實質意義,像外島辦過博弈公投,表達本區民眾對設立博弈專區的希望,這完全可以理解,開不開賭場,利益跟風險由在地人承擔,其他人的損益偏向間接性。
我的意思是,公投本身是否能代表全國利益與風險的取捨?全國性的國民擔,地方性的在地人擔,合情合理。只是把公投當成大規模民調,還能夠技術性採取不投票降低民意含量,這到底有何意義?
可是今年的四案公投,有一案的問題超級大。
反萊豬公投、公投綁大選、核四商轉,影響所及是全國民眾。但反三接公投,俗稱藻礁公投,就是絕對的惡例,此例一開後患無窮。
因為此案利益、風險對象不明確,還會造成多數暴力,且提案者不需要負擔超額責任。
第一,三接蓋在桃園觀音,經濟上的直接利益、回饋金是在地民眾得到,透過全國公投否決,這意思是「多數人覺得你不能領這個錢,你就不能賺」。
第二,三接興建完成,多數民眾的直接利益,是用電安全、電費,不只有在地人獲益。就此點來說,三接的利益具有全國性,而且興建預算、電費價格,是可以被具體計算,也能用做正常的財務評估。而反對方提出一個對全國民眾利益受損的公投,理應要同時指出其風險是否超越產生之利益,故需要全民決定的理由,卻隻字未提。
第三,三接直接風險,如天然氣槽的安全性,電廠運轉之汙染,危害性最直接者是觀音民眾,其次是桃園人,這照受損害的直接對象來看,無疑是地方公投,觀音、桃園人自己決定要不要承擔才對。今天用全國公投去替在地人決策不要承擔風險,明天就可以決定在地人要承擔風險。
藻礁公投的宣傳,跟本文是完全不一致,根本詐欺。訴諸保護環境,這點當然可以,但其利益與風險要怎樣計算?對環境的觀點多屬於是個人情緒,失去藻礁與否的風險,對全國民眾有直接性損害,損害多少,這個有算出來?
極端點來說,藻礁價值無可比擬的話,那下周解放軍確定要從桃園海灘登陸,你支不支持馬上把海岸水泥要塞化,還是堅持歡迎解放軍從藻礁上案,我方為了不破壞環境絕對不攻擊?沒有什麼叫做絕不能退讓的價值,那是不想去算而已。
反三接可以,但以此案為例,受惠民眾多數,其利益確定立即受損,而反對方沒有可以立即補償的方案,而可能承受直接風險的民眾,主要是在地人,卻不能自行決定風險的承擔。
這意思是,以後我們可以用公投,去替不願意的在地人決定任何事務。
「您是否同意為了全國核能安全,將核廢場設蘭嶼」
全國其他地區人民決定蘭嶼人必須承擔風險。
「您是否同意為了環保,廢止東部新建鐵道型運輸」
全國人替東部人決定不可以蓋鐵路。
不要以為這怎麼可能,反三接的邏輯就是如此,利益與損害的最主要對象,意見是被封殺的。而看起來獲益的全國民眾,得到的好處與可能承擔的風險都很小。只要你條文修的夠漂亮,意圖隱含的夠隱晦,然後宣傳的時候本文與意圖不符,藻礁公投可以,其他為何不行?
我是覺得,公投若涉及損害明確的利益,而風險提不出相對關係,就該依照帳本去付保證金。好比損害在地民眾10億,風險是全國民眾以後再也看不到海藻,那提案方就得要提出10%不等的保證金,若公投不過就沒收。
這很合理,如果全國民眾,今天覺得某地方蓋個東西,在地人賺1億,但全國人民要承擔10億的風險,所以不想買單。那麼算10%保證金的1億,找到連署50萬人,每人繳交200塊,這很難嗎?若是大家真的很在乎,1人200的風險難道不願意承擔?連交都交不出來,不就代表這個損害連200塊都不值得?
我的意思是,跟大型民調類似的公投也罷,利益跟風險相當的也就算了。
這種利益損害很清楚,全民獲利不清不楚,且有多數暴力嫌疑的項目,不能毫無提案成本。
選個議員都要繳保證金了,憑什麼全國性公投一個在地人要買單的案子,提案人一毛錢都不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