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獲民眾陳情,建國里復興路56巷7弄斜坡塌陷,造成四戶人家出入危險還需攀爬,經詢問住戶表示,區公所已經會勘過,但礙於國有財產局管理之土地,搶修權責將轉給國有財產局與水利局及其他議員聯合會勘,協調解決方案。
鎮國認為既已認定對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有即刻之危險,各公部門應該搶著做,而不是針對權責歸屬問題在打轉、互推。讓民眾只能等待,待所有作業完成,可能居民已經受害超過半個月以上,災害應變的權責市政府應該給予地方政府更大的權責,而不是中央是員外而地方是乞丐,只能伸手要!
鎮國在擔任復興里長16年期間,也面臨超過800戶以上的國有土地承租戶,遇過許多的問題也不亞於此次,公部門應該要有保險代位求償的概念,先搶通再搶好,第一道權責是市府要先面對,預算要放寬給地方權限,再來的修繕完整才是歸屬單位的責任。
#政府就是要做人民的後盾
#提供更積極友善與簡化作業程序的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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