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族部落不滿亞洲水泥公司採礦權獲延展20年,提出行政訴訟,林淑芬指出,《礦業法》霸王條款讓採礦權只要被許可1次,大部分的展延就必須「萬年許可」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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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 #林淑芬 #立委 #蔡英文 #霸王條款 #亞洲水泥公司 #礦業法 #太魯閣族 #展延許可 #花蓮新城山礦場
提出上訴英文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爭訟多時的花蓮亞泥礦場礦權,最高行政法院於9/17判決駁回亞泥公司上訴,亞泥的 #礦權展延確定撤銷。最高行政法院新聞稿指出,《礦業法》的採礦行爲是影響到原住民族群及傳統文化的典型土地開發行爲,因此立法者在《原住民族基本法》中課予義務。因此,國家在礦業權展限決定前,應該與當地原住民部落居民進行諮商同意的參與程序。
對此,時代力量肯定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成為原住民基本權和環境保護的重大勝利。但時代力量也要強調,這個判決固然值得欣喜,但實際上仍留下諸多問題,必須透過《礦業法》修法使能解決。
其中最重要的問題之一,就是在礦權展延撤銷確定後,花蓮礦場 #可以持續開挖,不受影響。經濟部昨日回應,此案重回礦權展限的原點狀態,後續將要求亞泥補足部落的 #諮商同意,再重新審查,但不影響目前採礦工作。
經濟部的說法,乃根據現行的《礦業法》第13條第2款,「採礦權者經依前項規定為展限之申請時,在採礦權期滿至主管機關就展限申請案為准駁之期間內,其採礦權仍為存續。」
也就是說,只要亞泥申請礦權展限的狀態持續進行當中,花蓮礦場就可以繼續無限開挖。
因此,時代力量要再度強調《礦業法》修法的重要性。尤其《礦業法》修法是蔡英文總統自2016年以來做過的承諾,結果執政黨拖到現在仍持續閃躲。請問執政黨,《礦業法》修正,到底還要讓全民等多少個「下禮拜五」?
針對亞泥申請礦權展延,時代力量也要呼籲經濟部礦務局,既然最高行政法院已經做出判決,否定先前礦務局的決策,接下來亞泥重新申請展延礦權的程序以及核准年限,就應該遵守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的精神,嚴謹的審核亞泥是否有具體實踐原住民族之諮商同意及參與權。
修正《礦業法》,是時代力量自第9屆國會以來一貫的主張。時力黨團於第10屆也已經提出《礦業法》修法草案,如果行政院仍持續拖延,不願負責提出行政院版的《礦業法》修法版本,我們也呼籲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盡速排案處理,終結《礦業法》霸王條款,以保護山林及原住民族的基本權利!
提出上訴英文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肯定亞泥礦權展限案判決!
👊🏻 速修 #礦業法 才能根除亞泥案隱憂!
#反亞泥還我土地運動 纏鬥多年,昨天傳來令人振奮的好消息!
亞泥公司自 1970 年代取得花蓮富世村、秀林村當地的土地使用權,採礦至今已經幾十年。由於亞泥公司取得土地過程的瑕疵,讓族人幾十年來不停耗費青春,透過訴訟與請願抗爭,只為了拿回屬於部落的土地。
更可惡的是,在亞泥案種種爭議未解的情形下,經濟部仍在 2017 年 #未經族人同意,直接許可亞泥公司在新城礦區將近四百公頃的採礦權。這一展延,就是 20 年。
直到 2019 年,才終於在族人與律師的努力奔走之下,成功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撤銷許可,要求亞泥公司在開發前應遵照 #原基法 第 21 條的要求,事先與原住民族、當地部落進行諮商,落實法條保障的諮商同意權。
辛苦取得的勝訴果實,又因亞泥公司提起上訴,夜長夢多。所幸,最高行政法院在昨天駁回亞泥公司礦權展限的上訴,再次肯定原住民族 #諮商同意權 的重要性。
至此,亞泥案的礦權展延,從「展延通過」回歸到「申請展延」的狀態。亞泥公司必須落實法律規定,誠懇地與原住民族、當地部落協商,取得同意,才有可能取得許可。
🔍 但是明明還沒有展延許可,亞泥公司卻不需停工?
遺憾的是,這項改變並不能制止亞泥公司繼續在原地開發採礦。最大的問題,就是《礦業法》第 13 條- 2 規定:「採礦權者經依前項規定為展限之申請時,在採礦權期滿至主管機關就展限申請案為准駁之期間內,其採礦權仍為存續。」
換言之,礦業法不修,一旦亞泥公司仍然在「申請展延」的狀態,亞泥公司就不需停工。當地居民對於開發與土地使用的隱憂,仍然不會消失。
蔡英文總統早在 2019 年原轉會就已承諾修礦業法,然而直到 2020 年大選連任前仍未完成修法。時代力量在上一屆立法院中早就提出《礦業法》修法草案,也多次與民間團體共同呼籲應盡快排審,卻遭到擱置。尤其屆期不連續的關係,到了本屆的第一會期中,我們也再次提出《礦業法》修法草案,去年 5 月一讀付委後,至今毫無進展。
對判決結果感到開心之餘,我們仍要極力呼籲,經濟委員會儘速審議《礦業法》。唯有透過修法,才能從根本解決亞泥公司的問題,保障族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