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資訊資料庫的著作權保護
─ 2020年Infogroup, Inc. v. DatabaseLLC案
商業資訊資料庫等編輯著作,在著作性和保護範圍均較其他著作態樣薄弱,因此在建立資料庫時的選擇、編排時應加入人為的主觀判斷或設計巧思,以符合創作性的要求。此外,為在著作權侵權訴訟上舉證被告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資料庫著作權,得在設計資料庫時故意埋設與內容不相關或完全語意不通之文字。本文以美國2020年Infogroup, Inc. v. Database LLC案,解說商業資訊資料庫的編輯著作權侵害之判斷與損害賠償範圍。......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930的網紅陳美雅Meiya,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民法上,車禍發生可以請求醫藥費?請求賠償範圍有哪些?如果肇事者是未成年人,爸爸媽媽要連帶負責嗎?如果都沒有和解,幾年內要提出請求?#陳美雅#民法#車禍#賠償#生活法律#侵權行為#時效消滅 車禍案件怎麼主張? 👉#陳美雅#日本早稻田大學法學博士#日本#日文#法律#高雄市議員 💕記得訂閱喔!按讚!影...
損害賠償範圍 在 北美智權報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美國專利證書號標示義務 ─ 2020年Arctic Cat Inc. v. Bombardier Rec. Prods.案
專利法鼓勵專利權人在專利物上標示專利證書號數,目的在於讓第三人知道其產品所涉及之專利權利有哪些,第三人也因此得進行迴避設計或是尋求授權,以免於構成專利侵權行為。然而,即使專利權人未在專利物上標示專利證書號數,也不會因此失去損害賠償的請求權,只是會失去通知被告侵權行為之前或起訴之前的損害賠償金。2020年2月,美國 CAFC在Arctic Cat Inc. v. Bombardier Rec. Prods.案判決中,雖然維持聯邦地院在專利有效性和專利侵權之判決,惟廢棄損害賠償範圍之起算時間點的部分。CAFC指出,依專利法第287條第(a)項規定,一旦專利權人或與被授權人曾製造、販賣專利物,即使其後停止製造、販賣,亦須對侵權者起訴或發予侵害通知,否則仍會失去起訴之前或通知之前的損害賠償金......
損害賠償範圍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這是最近一則很發燒的新聞,不知道你有沒有注意到。
一般民眾對業者所提供的服務,往往只能選擇服務的內容,但對於業者服務的品質優劣,往往只能被動接受,甚至很難會知道業者在我們無法注意的地方,有沒有規避法規、詐欺消費者的行為。當然,這則事件的背後可能涉及很多政府管理的措施和方針,或許你可能不知道,你其實也有辦法可以避免。
🎸「安親托育中心,是有法可管的」
在現代社會中,雙薪家庭幾乎是常態,學齡前孩童的托育就變成了很重要的問題,而過去對於托嬰中心的管理一直都不是很妥善,在供不應求的狀況下,常常會發生如新聞所報導的類似事件,要如何避免就是家長們所應重視的課題。
因此,內政部於去年6月修正通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強化了對幼兒園違法行為的限制。其中,為了有效減緩幼兒園超收問題,不僅增設罰則,並規定幼兒的父母或監護人於知悉幼兒園有超收情況的30日內,以書面通知幼兒園終止契約,幼兒園須返還父母或監護人所收取費用;如園方沒有依規定返還費用,主管機關可以另處以罰鍰。
另外,各地區的自治法規也設有規範,像「臺北市兒童福利機構設置標準與設立自治條例」針對「師生比例」就有特別規定,依照學童的年紀不同,設有1比5至1比20不等的師生比例限制(嚴格來說是保育人員,不是老師)。
如果有違反,主管機關必須要求園方限期改善,如果沒有按照期限改善,主管機關可以下令停辦業務。
因此,家長們除了可以依照情、理請求托育中心改善,更可以依法要求托育中心善盡照顧的職責。
🎸「簽訂合約時,不妨以托嬰中心托育契約範本為參考」
常常在事情發生之後才知道業者有違法的事實,然而,在書面的契約中,業者的定型化契約常常設計有可以使業者規避責任的條款,使我們沒有可以監督業者的方式,或是對業者咎責的途徑,使很多家長甚至小孩喪失應有的保障。而在各地方的社會局網站有契約參考範例,可以上網查詢。
(例如衛福部也有:https://www.sfaa.gov.tw/SFAA/Pages/Detail.aspx…)
一般而言簽約時需要注意,契約中必須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在違約部分,違約金、損害賠償範圍及方法也都是重要的事項。
🎸「業者如有違法,構成債務不履行事由,應負起損害賠償的責任」
將孩子委託給托嬰中心或是幼兒園照顧,並簽訂契約後,雙方即應負擔契約責任,而應以完善的方式履行契約內容。因此,業者如果有違法的事由,傷害到孩子或造成其他損害,而無法完成契約的約定,在法律上就是債務不履行,家長當然可以依契約條款或是民法相關的規定,向業者請求損害賠償。
孩子的安全除了交給社會行政機構嚴格稽查之外,家長也可以透過自己的方式約束業者,提升照護品質與降低風險因素,讓孩童們都能健康快樂的成長。
損害賠償範圍 在 陳美雅Meiya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民法上,車禍發生可以請求醫藥費?請求賠償範圍有哪些?如果肇事者是未成年人,爸爸媽媽要連帶負責嗎?如果都沒有和解,幾年內要提出請求?#陳美雅#民法#車禍#賠償#生活法律#侵權行為#時效消滅
車禍案件怎麼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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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害賠償範圍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今(19)日立法委員林佳龍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針對「核子損害賠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審查,就核能安全議題質詢原能會副主委周源卿。
林佳龍委員表示目前實施的核子損害賠償法是民國60年頒布施行,該法案是參考美國1957年制定的Price Anderson Act所擬定,當時整個世界的氣氛是鼓勵核電廠的興建,但經過三哩島,尤其是去年的日本福島311核災事變過後,全球對核電廠已經開始檢討反省,尤其是歐盟追求零核,非核家園變成共識。以台灣三月由趨勢民調公司所做的民調50.9%的民眾贊成停建核四,只有27.6%的民眾贊成繼續建核四; 有高達六成五以上的受訪者對台灣的核能安全沒有信心;並且有72.8%民眾表示贊成用公投決定,林佳龍委員要求原能會要正視台灣民意。
林佳龍委員表示,核災賠償牽涉到三個層面,誰來賠? 賠多少?如何賠?林佳龍委員詢問周副主委,目前台電:與全世界核電廠互相的聯保採的是有限責任,台電保多少錢?上限是多少?發生類似福島事故,台電可賠多少錢?周副主委回答依據核子損害賠償法投保最高上限為新台幣四十二億元。林佳龍委員接著說,如果像福島事件,整個賠償上限就是42億元,雖然此次行政院版修法第24條最高限額修為150億元,此項金額光賠一棟帝寶都不夠。林佳龍委員詢問周副主委,民進黨版及葉宜津版皆要求刪除上限額度的規定,這有甚麼問題嗎?日本福島核災目前還沒估計出來到底損失多少,目前立即損失的5000億日幣相當1000億台幣,尚還沒完全計算出所有的延遲損失,美國超過民營電廠賠償25億損失上限之後也是由聯邦及地方政府賠償,核子損害賠償應該無上限規定。
林佳龍委員話鋒一轉指出他提出核四專案調閱小組,絕對會調閱核安相關文件,阻擋借蓋核四之名繼續追加預算,置人民、國土安全於不顧。
林佳龍委員也提出,原能會對緊急應變計畫區及疏散範圍太過輕忽,目前的八公里是否合理以及演習應該要以半徑多少為安全範圍?日本311後採20公里的疏散範圍,美國甚至訂出80公里的汙染控制區,台灣以核一和核二為中心,5公里的翡翠水庫若受損整個大台北都遭殃,20公里包括基隆和部份的新北市,50公里的人口有735萬之多,包括台北、新北市和宜蘭,這些都是一級災害區。林佳龍委員要求原能會盡速提供5公里、8公里、10公里、15公里、20公里,各在財政與行政的預算與人力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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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害賠償範圍 在 A)之論述係屬正確。 (二)民法§216Ⅰ規定:「損害賠償 的推薦與評價
108高考三級民法測驗題-4] 類科:財稅行政、法制、商業行政、智慧財產行政07、下列關於損害賠償之敘述,何者錯誤? (A)應先回復原狀(B)賠償範圍包括所失利益(C)賠償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