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今天犯罪了嗎:拿別人的安全帽也會變成強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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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來看幾個情境:
你臨時要騎車載人,但你只有一頂安全帽。
1⃣️ 隔壁那台車的座墊上剛好也有一頂安全帽,你覺得不過就是安全帽而已,於是就順便帶走了。
2⃣️ 旁邊有個人剛好準備要牽車,你看他安全帽還沒扣起來,手腳俐落的你馬上過去拿走他的安全帽、然後迅速騎車離開現場,留下一個不明不白安全帽被摘走的人。
3⃣️ 跟 1⃣️ 的故事一樣,但在你拿安全帽的時候,車主剛好回來了,在他要阻止你的時候,你順手用手上的安全帽尻他的頭讓他沒辦法碰你,然後揚長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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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毫無疑問,藉由「和平非暴力」的手段,偷偷摸走別人的東西,屬於刑法上的「竊盜罪」。
2⃣️ 稍微用力一下,趁著別人沒注意(或來不及反應)的時候奪取別人的東西,會成立刑法上的「搶奪罪」。
3⃣️ 可能就有點複雜了,看起來很像竊盜,但後面又出手打人,這要怎麼算?�——
🥷 準強盜罪
先講答案,是「準強盜罪」。
我們先來說什麼是是強盜罪呢?根據刑法規定,是用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其他方法,讓別人無法抗拒,進而取走他的東西或讓他自己交出來。
比如說你拿一個球棒把旁邊的人打昏,讓他進入「無法抗拒」的狀態,然後拿走他的安全帽。
那什麼是「準強盜罪」?
根據刑法規定,竊盜或強隊,為了防護贓物、脫免逮捕或湮滅罪證,而當場施強暴脅迫,直接當作你是強盜。
所以回到上面的 3⃣️,一開始拿安全帽是「竊盜」,但後來被發現了,你因為想要保護你偷來的安全帽而尻他,屬於「為了脫免逮捕而施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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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罪重罰?
不過,強盜罪有一個「無法抗拒」的條件,那「準強盜罪」呢?
曾經有人半夜跑去別人的工寮偷東西被發現,拉扯之際造成對方受傷。法院審判的時候,認為被告犯的不過是加重竊盜罪和傷害罪,但最後卻要上升到「強盜罪」的程度,是「輕罪重罰」因此聲請大法官解釋。
大法官後來認為「準強盜罪」沒有違憲,不過加上一個條件,就是行為人施強暴脅迫的程度,必須要到讓人「難以抗拒」的程度,如果只是單純的虛張聲勢或是肢體上的拉扯就不在討論範圍。
而「難以抗拒」跟普通強盜罪「不能抗拒」的差別在,準強盜罪「難以抗拒」是抗拒的難度到最高(但如果你夠強還是有破關的可能),強盜罪是直接讓你遊戲結束,連機會都不給。
這樣,是不是知道要如何幹走別人的安全帽,CP 值比較高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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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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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你當我是塑膠嗎?】
從去年呼麻風波開始,歌手謝和弦與扣嫂Keanna頻上版面,現在雙方又對簿公堂,Keanna對謝和弦與新歡莉婭,向法院提起告侵害配偶權的民事訴訟,阿扣與莉婭也不甘示弱,對Keanna拿走吸塵器、吹風機,以及手機的行為,分別向警方提起竊盜罪與侵占罪的刑事告訴!並且在 YouTube頻道上貼文「恭喜妳也有前科案底了,哈們」。
🎸什麼時候會成立竊盜?
刑法對於財產法益的保護,針對不同行為態樣,而有不同的罪名,比如:擄人勒贖罪、強盜罪、搶奪罪、竊盜罪、詐欺取財罪,以及侵占罪等等,那本件阿扣、莉婭跟扣嫂之間,所涉及的是竊盜罪跟侵占罪,那這兩個最有什麼差別呢?
首先是竊盜罪,法條的規定是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所以竊盜是東西在別人的手上,而犯罪行為人用和平的手段,讓東西變成離開別人支配,並且是讓自己或他人能夠所有這個物品,這樣的行為就是竊盜罪經典的行為方式。
那阿扣說扣嫂偷了他的吹風機跟吸塵器,所以這個物品需要是在阿扣的所有支配狀態底下(假設阿扣根本沒有送這些東西給扣嫂),扣嫂基於想要讓自己能所有這些物品的意圖之下,去破壞阿扣對於這些東西的支配,那扣嫂就可能會成立竊盜罪。
🎸那侵占又是什麼呢?
那如果吹風機跟吸塵器都還是阿扣的,只是阿扣請扣嫂保管呢?扣嫂又沒有去破壞阿扣對這些物品的支配,因為東西從頭到尾都在扣嫂這邊啊!這時候不就不會構成竊盜罪了?
是的!針對東西請別人保管,結果保管的人據為己有的行為,刑法上定有侵占罪,法條的規定是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在法院實務上,有發生夫妻離婚時,簽訂離婚協議書,約定協議書中附表內的傢俱歸屬於先生,但太太卻將附件中的物品搬離,先生一怒之下向太太提出侵占罪的刑事告訴,法院因此判太太成立侵占罪的例子(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3年桃簡字第1302號刑事判決)。
因此,如果是阿扣讓扣嫂保管這些物品,但扣嫂將這些東西搬走的話,可能會是成立侵占罪,而非成立竊盜罪喔!
至於莉婭對扣嫂拿走手機的行為,提起侵占罪的告訴,前提也應該是莉婭有請扣嫂保管手機(迷之音:這是哪齣?),後來扣嫂把莉婭的手機占為己有,這樣也才會成立侵占罪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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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權和陸權,哪種發展對國家較有優勢,其實這是很難單獨從某個因素來判斷的,因為軍事、經濟、政治、地理位置和有限資源是互項綜合影響的,不要刻意單獨對某個條件做比較,重點擺在發展流程之間的因果關係
古今中外貿易經商是國家發展重要的產業,但貿易經濟是需要拳頭武力來保護的,不然就會遭受海盜、強盜或是外敵政權的掠奪,為何台灣在面臨中國共產政權還能夠和世界各國做生意,並不是台灣政府變成鏢局拿著槍砲來充當商人的拳頭,而是美國這個世界黑道在主持正義,沒有人敢得罪美國,因為美國可以動用武力滅了你,世界上國際貿易主要用美元,各國或多或少要交給他一點保護費,雖然說美國不是在任何地方都有絕對的優勢,但至少美國在地球上比其他國家都還要強勢
中國歷代王朝,只要有嚴重飢荒就會發生民變,甚至改朝換代,我們把中國當作一個廣大土地,所謂的中國內戰或是改朝換代,其實本質只是一個本來被統治的農業民族,征服原本的農業民族,假設土地包含農業和畜牧業,那麼跟遊牧民族的征服意義其實是相似的,生活安定久了,農民人口成長,最終還是會超越農地的負荷,多出來的人力還是得有所調度,政府就要組織武裝士兵,向農民收稅來養軍隊做管理,不受管理的就成為山賊或盜賊,基本上人類對豐食足食的需求該無分職業和生活形態,遊牧民族因為節氣凍死或是疫病的影響,導致牧畜大量死亡而必須向外侵略,而農業社會一樣會受氣候影響而產生飢荒或旱災,糧食不足的影響其實跟牧畜死亡的結果是相似的,要確保食物的足夠庫存和免於被搶奪,最終間接導致農業民族向外侵略,所以並不是歐洲就是工商貿易的社會,而是歐洲是由農業社會的基礎上,發展出了工商貿易的社會,中國其實也有一樣的過程,只是發展並不順利
其實歐洲中古的封建時期,思想和中國的農業社會幾乎一樣,認為有土斯有財,得到更多的土地就等於得到更多的財富,把土地跟財富直接和力量做正面的聯想,並非歐洲才是海洋貿易民族,中國地區也有海洋貿易思想,明朝以後所謂的倭寇便是這種思想的實行者,倭寇演化到後期幾乎都是華人,他們代表的是跟歐洲英國、葡萄牙、西班牙、荷蘭等航海大國同樣的財富觀念,這些倭寇的後代,許多都在南洋定居和殖民,一旦上了船,在海外的殖民地,傳統力量和新生力量就對等了,只是中國的歷史是圍繞在大陸上的王朝而寫的,而將這個很早已有海外華僑所組成「海洋中國」放在歷史的背後,中國歷史教材普遍有一個特性,就是將所有無法取得權力的事件和群體,都邊緣化成「賊、寇、亂」,結果人民產生了好像除了兩個姓鄭的中國人之外,就沒有人從事航海的錯誤印象
有政府支持就是航海家,沒政府支持就是倭寇海盜,因為政府支持太少,或者根本就不支持,結果中國就只能有海盜,為何他們不能是航海家,是他們敵視政府還是政府敵視他們,怎看都比較像是後者,中國可能曾經有機會出現過很多個哥倫布,只是他們的人生就消耗在和官府博鬥當中,一個國家要改變發展型態,政權的主導幾乎決定一切,日本明治維新將首都遷到靠海岸的江戶城,也就是現在的東京,西班牙海洋王國首都遷到馬德里(Madrid)以後開始沒落,首都在哪,就代表什麼思想和政權在發號司令,一個內陸首都證明當權者絕對是陸權派,而靠海吃飯的人即將邊緣化和失去權力,但這些海權派要怎樣向不靠海的人民解釋海權的好處
歷史上因為高麗和日本人之間的海上互相侵略,演變成日本人同時報復兼掠奪的侵略,後來形成了倭寇,但不是日本人為主,大部份都是所謂的東南沿海華人,先天地理上,閩粵浙這些地方如果不善用海洋資源就會越來越窮,海上發展比農業發展更有效率,本來貿易通商形成海洋經濟,當時政府禁止通商才轉為盜,後來歐洲人來到了東南亞,加入海賊的行列,在東南亞例如臺灣和呂宋島,建立一些海盜基地,和歐洲人交流後的倭寇擁有大划船、甲板船,和使用火砲的能力,當時的海上道義是這樣的,遇到比自己強的,就要求做生意,遇到比自己弱的就要搶,搶貨、船、人、土地,什麼都搶
沒人會立志要當海賊王,會有海盜通常不是興趣或者閒閒沒事做,而是海盜缺乏一些來自陸地的經濟或資源,而海上又提供了機會,才會促使海盜興起,現代的索馬利亞海盜便是這樣,當地的政府控制力弱,周圍貿易市場卻十分繁榮,結果就是產生了海盜
整個華中地區稱為中原,真正的意義是,讓中國有充足的條件給陸上霸權取得優勢,對於明朝政權來說,他們沒有航海的誘因,當明朝遷都到北京的時候,航海沒落已是必然的事,遷都北京代表著這個政權,看著的是北方的大漠,但對於南洋華人來說,他們卻完全地有誘因地航海,但是明朝阻止了他們去做,政府不希望任何地方的經濟實力,超越中央王朝,只要是任何強勢的藩鎮、省份、將軍、船隊,都可能是動亂的根源,政府就會阻止你
不是非要像英國或是日本那樣的島國,才能成為海權強國,西班牙曾經是海權強國,美國還是海權強國,差別是在中國,認為擁有廣大陸地的陸權派勝利,認為擁有海岸線更重要的海權派輸了,傳統的中國政權絕對有很優異的造船技術,但他們看到的世界,陸地多於海洋,他們很難理解和明白,甚至不會認同,不是有土斯有財,而是有海斯有財,在他們眼中,海不是「道路」,海只是一堆不能喝的水和天險,即便中國被海權國家攻陷過數次,中國政權依然認為國家的財富在於廣大的陸地,而不是控制海岸線
中國南北分裂的時代,南方都會自然發展出一個興盛的海洋工商貿易系統,但中國的北方政權一直戰勝南方,政府一直相信他們是對的,就算能造出航海船,有值得信任船長,他們也不願意出海或者看到有人離開自己的視線範圍外,征服世界的欲望無分東西方,只是大家想征服的世界根本不同,中國想要征服的是陸上世界,所以向南越、新疆、西藏、蒙古、朝鮮等周圍藩屬國動武,而征服的成果就是去到強弩之末,邊境就是到陸地海岸線為止,中國明清都是先掃平周圍鄰接藩屬國,而不征服日本或者菲律賓,那為何法國和西班牙、英國不先去征服歐陸,反而會先去征服更遠的北美、南美、非洲和印度,一樣都是想要征服世界,有些政權認為先征服海洋才能征服世界,有些政權卻認為先征服陸地才能征服世界
14世紀以後,歐洲臨海國除了法國拿破崙以外,極少是想要直接征服歐洲的,西班牙想要征服世界,他們沒有「先征服世界,必先征服歐洲」這種念頭,然後跑去不斷打法國或是周邊鄰國,他們直接在海外建立殖民地,西班牙開始強盛,直到政府注意力改放在歐陸而不是新大陸時,他們才漸漸失去那些海外的成果,英國和荷蘭的征服世界,只佔領少數對航海有重大意義的地方,大多數地點都不會派兵征服,因為貿易與殖民,在經濟和軍事效益上,比直接統治更有效率
事實上中國並不見得就沒有和歐洲相似的變化,只是每次都是被政治手段壓下來,對於明朝政府而言,皇帝認為有海外殖民地反而更危險,派駐軍隊怕將領叛變,不派駐軍隊又怕被外國人攻佔,明朝政府只敢守在陸地上,如果明朝政府能接受擁有海外殖民地,那整個東亞歷史會大大改變,站在中國傳統王朝的立場來看,重點就是中原那整片的土地以及產米區,而蒙古、日本、東南亞、西藏、新疆都是象徵中央武力的貧脊之地,只有一堆不服天朝,不安本份的刁民
本文經網路作家Chenglap同意後,經Joe整理與加入資料,改編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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