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局之戰!聲援南鐵黃家!】
黃春香家是台南鐵路地下化工程的最後抗爭戶,交通部鐵道局祭出最後通牒,預計明天早上將進行強拆,黃春香家關注組今天召開記者會號召支持者抗拆到底。
綠黨目前有許多的夥伴已經到達現場聲援,請所有到現場的夥伴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天氣炎熱也請記得補充水分,綠黨會與所有抗爭的夥伴一起站到最後一刻。
以下為黃春香家關注組記者會新聞稿節錄:
【鐵道局無法無天輾壓半拆戶!南鐵黃家誓要爭口氣!】
8月19日上午9點,南鐵東移抗爭堅持九年的半拆戶黃春香將與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陳椒華在立法院共同召開記者會,完整解釋黃家爭議並批評鐵道局長期以來濫用公權力的作法。
黃春香這九年來反對台南鐵路地下化「要以土地挹注財政」將原軌案改為東移案,反對犧牲三百多戶居民的生活來成就土地炒作。
在《台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土地整合計畫》中明確指出,軌道東移後騰空出來的土地與開發計畫,預估土地效益將高達250億,這是從原軌案改東移案的關鍵。
然而,財務理由並不構成土地徵收的公益性與必要性,侵害民眾基本權,更是導致抗爭不斷的原因。
近兩年,黃春香試圖爭取保留原梯,讓半拆的房屋不會被鐵道局搞到難以居住和無法使用。
不幸的是,經過長達一年的爭取,本週鐵道局向黃春香寄送了最後通牒的公文,鐵道局以所謂的拆除「一致性」為理由拒絕了黃春香家樓梯保留的訴求。
我們認為此說法是荒誕的。鐵道局不僅缺乏資料公開佐證純屬自己臆測;法理上,沒有所謂的其他戶都拆,所以根據「一致性」黃家也得拆的說法。
正相反,如果半拆戶無法繼續利用自己剩餘的房屋空間的情況不僅發生在黃春香身上,也發生在大部分遭遇迫遷的半拆戶,鐵道局必須讓有相同修繕困境的半拆戶,重新檢討徵收的比例原則,以保障半拆戶剩餘空間的功能使用。
也就是說,真正的「一致性」是充分考量半拆戶的情況,給予具體、差別化的保障與徵收調整。
一律強拆不是「一致性」,而是利用普遍的既成侵害事實繼續迫害。
根據黃春香家關注組的瞭解,許多仍想要繼續使用半拆房屋的居民,普遍會面臨到不僅徵收範圍內的財產滅失,就連未被納入徵收範圍的部分,使用功能也被迫犧牲。
有的居民已經重新畫好建築圖,卻因為建材與人力大漲,而蓋不回房子。
有的居民搬離後生意銳減至過去的1/3,因此即便被半拆剩不到5坪,也想回到原址做水電裁縫找回老客人。
但施工造成的地基變化、大型機具在近處施工的壓迫感以及噪音粉塵,讓他們遲遲不知道該怎麼回來原址,生意的處境在疫情下影響又更加劇烈。
這些使鐵路沿線居民們難以回復過去生活水平的事實,實為對基本人權的莫大侵害。
而鐵道局的回覆中也證明了此前鐵道局、交通部以所謂「工程上不可行」、「地下有連續壁(結構物),不能保留樓梯間」的說法是單方面的謊言。
在黃春香不斷的具體追問之下,鐵道局避談所有與工程細節相關的內容,甚至以「一致性」等非技術理由來回覆黃家對於工程可行性的發問。黃春香對此感到非常憤怒,認為國家重大工程建設,政府部門對待受影響戶應真誠磋商,而非以謊言和欺騙來便利工程的推進。
黃春香家關注組也認為,我們揭露的是一個「對公共工程影響極小、對於居住狀態損害極大」的例子,這其實是台灣軌道建設工程倫理檢討時刻,當政府作為不符合比例原則致使政府必須改善做出與過去差異的作法時,本該歸責為政府這方承擔,撤銷處分重跑行政流程。
最後,黃春香本人、黃家關注組代表、陳椒華立法委員、台灣人權促進會共同嚴正譴責鐵道局九年以來輾壓、霸凌南鐵東移迫遷戶的行為。
此外,鐵道局已在黃家周圍佈下圍擋、進行了土地測量,即將在最近兩天進行第三次強拆,黃春香號召聲援者團結一心,抵擋不合理的土地徵收機制以及喪失公共、專業考量的鐵道局。
新聞聯絡人:李容渝 091139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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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行政處分公文 在 經濟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我不是政治人物,沒有辦法理解政治人物的思路。 ❞
❝ 在我40年的公職生涯中,從來沒有想到過,居然有一天會在合法的情況下,為了要讓全台灣維持穩定的供電,而吃上官司 ❞
❝ 3號機是目前中火10部機組中,空污排放數據最低的,捨最好的機組棄而不用,對台中市的空氣品質,真的比較好嗎?❞
台電公司的楊偉甫董事長今天投書媒體,將台中電廠與台中市政府的爭議娓娓道來,請大家參考。
【台電董事長楊偉甫的真情告白:我為中火兩度被移送法辦】
最近有媒體朋友問我:「台中市政府又要把你移送司法機關來偵辦,你的心情如何?」坦白說,我心裡面有很多感觸,去年端午節因為台中火力發電廠(以下簡稱中火)啟動2號機加入供電隊伍,我就被台中市政府函送過一次;最近因為啟動3號機,我又要被台中市政府再函送一次。
台中市政府用台電未遵守停工命令,違反《空污法》將我移送司法機關偵辦,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台中市政府把我移送了2次,2個案子加起來,公司的法務主任告訴我,最壞的狀況是要坐6年牢!公務員最重要的就是依法行政,在我40年的公職生涯中,從來沒有想到過,居然有一天會在合法的情況下,為了要讓全台灣維持穩定的供電,而吃上官司。
▋ 難道連法院也打壓中市府?
我不是政治人物,沒有辦法理解政治人物的思路;回想2019年,這兩部機組是怎麼被廢止許可證的?是台中市政府突然用一紙「誤繕」的公文來為開罰中火找理由,這是我服務公職生涯中,從來不曾見過的奇特案例。
即使當時我覺得台中市政府用這種「誤繕公文」的手段,實在不怎麼光明磊落,但是為了尊重台中市政府的處分,我還是下令這兩部機組停機;後來在2020年2月,環保署撤銷了台中市政府的廢照處分,台中市政府不服,向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環保署的撤銷處分,這些爭訟在去年10月終於有了最後的結果,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駁回了台中市政府的聲請,這表示法院已確認中火2號機及3號機目前是合法領有許可證的機組;如果盧市長認為,中央挺台電是在打壓她,難道連法院也在打壓她?
▋ 為何心知肚明還入人於罪?
這一次3號機啟動,被盧市長用「突襲」來形容,這也是我不能理解的地方。2月6日,台中市環保局長陳宏益曾公開對媒體表示,他已知台電正在對中火3號機的啟用進行準備,要求不能在空污期間啟用,台電已尊重陳局長的意見,將3號機啟用的時間安排在非空污季,更何況,中火每一部機組發電的狀況,每天都公開在台電的官網,並且與台中市環保局連線;4月5日當晚,3號機點火後約1個半小時,中市環保局就到廠稽查,哪裡來的偷偷摸摸?這樣的說法不但不是事實,還要入人於罪,更傷害了台電所有同仁,讓人情何以堪。
在盧市長的眼裡,只看到中火3號機這一部機組有沒有啟動,但我要看的是,疫情促使內需產業升溫、高科技產業產能增加,台灣前3個月的用電大幅成長了3.3%,我必須為接下來4月以後氣溫升高,用電再創高峰預作準備;台電183部機組的大修、檢修,有些是去年就已排定好的時程,有些是近期才出現的需求,必須仰賴台電調度同仁費心地安排,才能維持供電穩定,中火3號機既然是合法的機組,而且最近才完成環保改善,有什麼道理不讓它加入供電的隊伍?
▋ 為何棄排放最低機組不用?
啟動3號機後,中火仍然只維持8部機運轉,全廠的用煤量並沒有增加,如果盧市長的眼裡,還是只執著於不能啟動中火3號機,一定要把我移送法辦,我想請盧市長也想一想,3號機是目前中火10部機組中,空污排放數據最低的,捨最好的機組棄而不用,對台中市的空氣品質,真的比較好嗎?
👉更多內容請看:
https://tw.appledaily.com/forum/20210409/Z7PIPUDFO5DXTMXN7JNZKX337I/
撤銷行政處分公文 在 經濟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要改善中部空氣品質、減少燃煤量,最快最有效的方式,就是讓燃氣機組趕快上線,來替代燃煤發電。
如果大家有印象,台中電廠跟台中市府的爭執,過去上演過。中市府曾以公文寫錯了、誤繕為理由,撤了中火2、3號機的執照。這個處分被環保署撤銷,最高行政法院也駁回中市府的主張。也就是說,中火的調度使用,完全合法也合理。
因為要準備夏季高峰用電,中火的1號機已經去維修,所以使用環保改善完成、排放比較低的中火3號機來調度,這是合法使用、合理調度,也沒有增加中火排放,仍然維持環評承諾。
事實上,中火用煤量從2014年最高峰,到2020年已經減少超過600萬噸,希望中火爭議不要「歹戲拖棚」,更不必「歹戲重播」,為難為台灣穩定供電,盡心盡力的台電員工。
撤銷行政處分公文 在 守望家園.改變金門董森堡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資料遺失可以當藉口,廉政真的是口號?
本日文化局業務報告,森堡針對「文化局業務」與「文化園區管理所業務」提出質詢。
▶️ 文化局部分:
森堡以「預算編列」與「工程量能」作為質詢主題貫穿,包含中心圖書館與古蹟修復,文化局在111年度將有「6.5億」的工程經費支出,其中中心圖書館中央僅補助1.5億,補助比例約26%,遠低於縣市財政劃分第三級(自籌30%,補助70%)之標準!
針對中心圖書館預算中央地方分擔比例明顯不符常例,文化局許局長並未正面回應,僅說圖書館面積係因圖書館法有樓地板面積之規範。然而,本案辦理變更時教育部長潘文忠便表示過「原本該部已同意補助1.5億元,若計畫變更未來可能有風險,建議縣府審慎評估、通盤研議」,縣府未曾檢討研議,即貿然推動執行本案,將導致縣府財政更形艱困。
再者,文化局古蹟修復預算採分年編列,主要預算集中於111年度,連同前述的中心圖書館,111年度文化局將編列高達「6億5千萬」左右的工程預算支出,屆時地方財政與文化局主辦工程量能能不能支撐,我們非常懷疑!
過去文化局在黃汴墓、陳德幸洋樓、北山古洋樓、陳期宰洋樓等案,或因規劃設計不當、招標等問題,致使案子遭撤銷或停辦,造成公帑虛擲(耗費規劃設計預算),而被審計糾正,希望文化局能秉持「零基預算」的原則,不要重蹈覆徹。
然而,許局長回應文化局的預算編列是在縣庫與工程量能可支撐狀態下才會編列,森堡在此希望未來工程不要延宕,也不要處分縣產來支應這些工程費用!

▶️ 文化園區管理所:
文管所每年花費40到50萬設置「文化園區發展諮詢委員會」,森堡要求政風處提供該委員會的「設置要點」、「歷年預算」、「委員名單」、「會議簽到紀錄」、「會議記錄」等資料,並查處是否有委員承包文管所的委託案件,不要再以「人員流動、未列入交接,造成資料遺失」作為藉口回應(上次森堡要求的空調系統相關資料,政風處便是以上述理由搪塞)!
倘若一個行政單位,連基本的驗收、公文與上述資料都無法妥善保管,這不是重大的行政違失,什麼才是重大的行政違失?
一個文化園區,空調設備可以一做再做,到底是不是品質有問題?一個品質如此不良的廠商,六年內 (2014-2020) 在縣府各所屬機關、事業,可以標到累計超過一億五千萬的空調案,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森堡質詢時口誤為「今年」,在此更正。)
廉能政府不是設置「廉政委員會」就可以證明的,如果政風處有把阿牛縣長的「廉能政府」政見放在心上,就應該徹底查核文化園區所有案子的問題,並提出改善方案,不要一年拖過一年,讓文化園區成為一個只會委託發展規劃跟換冷氣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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