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被停業的勞工朋友們,你們是否遇到,公司主張紓困補助可以抵扣薪資,導致紓困補助3萬+1萬,完全領不到呢?
在時代力量鍥而不捨的追查之後,今天終於收到國發會的回文,明確地規範,#紓困補助不可以抵扣薪資了!
整個事件源起於電影院勞工的投訴。被中央政府勒令停業後,勞工只能透過資方來向主管機關申請補助。當電影院向文化部申請到紓困補助後,電影院居然說,這筆錢可以拿來抵扣原本要發給勞工薪資,所以就不發給勞工了!
這對生活陷入困境的電影院勞工來說,是一大打擊,他們轉向勞動部申請全時工作者的生活補貼,卻同樣被勞動部打槍,理由是:電影院已經向文化部申請紓困補助了,所以你們不能重複申請!
但是,電影院根本沒有把紓困補助轉發給勞工啊!
事實上,遇到這樣困擾的,不只是電影院勞工,只要是受到疫情衝擊,而被政府勒令停業的所有行業勞工,都是這樣的狀況,包括經濟部、文化部以及教育部。
我們曾經和文化部開過協調會,文化部綜合規劃司的司長表示,他們無權決定,紓困政策的整體規劃,是由國發會所負責的。
於是,在8月3日時,我邀集行政院、國發會、文化部和勞動部,召開跨部會的記者會,我提出質問:
紓困涉及勞工的生存權,財政部跟金管會的紓困補助辦法,明文規定補助不可以扣所得稅、不能強制執行、銀行也不可以抵消或抵押民眾的紓困補助款,但是, #為什麼雇主卻可以把紓困補助抵扣勞工的薪資?
今天,終於得到國發會的正式回文:
「經查受政府命令停業事業之相關主管機關(經濟部、文化部、教育部等)公告之紓困振興辦法均敘明部會發放之3萬元薪資補貼,以及勞動部1萬元之就業安定基金生活補貼應轉發予員工,故事業應將該補貼轉發予員工,不得將該補貼扣除原應給付員工之薪資。」
如果雇主沒有轉發給勞工呢?
國發會表示,這樣就涉嫌刑法侵占罪,將移送檢調機關依法追訴!
我已經將國發會的公文連結,張貼在留言處,各位被停業的勞工朋友(不限定電影院勞工),如果你們在這波紓困疫情中,有遇到被強迫抵扣薪資的狀況,記得趕快跟主管機關申訴,不要默默忍受資方的欺負。
【延伸閱讀】
2021-08-03-國發會:紓困預算不宜抵扣薪資
https://reurl.cc/bXv1O6
2021-07-06-文化部錯誤解讀紓困補助
https://reurl.cc/7ra611
2021-07-01-亡羊補牢-談勞動部紓困政策的各種補破網
https://reurl.cc/R0NaND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00的網紅林佳龍,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25)日林佳龍委員在財政委員會就財劃法質詢財政部長張盛和。林佳龍表示,行政院的財劃法版本是「穿著衣服、補衣服」補破網的財劃法,並要求張盛和試算中央地方財源5比5的分配架構。林佳龍主張朝財政聯邦主義來發展,中央要大膽把權、錢下放,放棄現在透過行政手段個別處理財政分配,朝向思考創新的財政制度,如此才...
政府補助款所得稅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疫情襲擊,勞工薪資紓困補助政策是為了協助勞工度過難關,然而卻有勞工遇到不肖業者以補助抵扣薪資,時代力量接獲陳情,立法院黨團三位委員邱顯智、立法委員 陳椒華、王婉諭特於昨(3)日召開記者會,除指出該現象不合理之外,以及提出解決的方式。
自疫情升級三級警戒以來,各行各業都遭受衝擊,由文化部所提出紓困補助方案,由雇主代發,給予每位受僱員工「一次性薪資補貼3萬元」+「就業安定基金加發生活補貼1萬元」,共計4萬元。但隨著疫情的減緩,仍有許多勞工向時代力量陳情,遭雇主苛扣至今未領足紓困補助,迫於生活壓力下轉向勞動部申請補助,又被勞動部已不能重複補助為由拒絕。
對比其他部會,如財政部金管會就有明確規定,紓困補助不扣所得稅、不能強制執行、銀行也不得抵消或扣押,然而在部分部會包括文化部的紓困方案中,原本只負責代為轉發補助的雇主,卻能以薪資等名目抵扣。
針對紓困補助是否能用薪資抵扣的問題,文化部表示,由於針對政府命令停業給薪低於基本工資的勞工,給予3+1萬薪資及生活補貼的機制,是整個行政院當時決定的紓困方案,涉及其他包括經濟部和教育部等部會的運作,文化部無法單獨認定。
所幸,負責規劃紓困措施的國發會,亦同意時力雇主不應苛扣勞工紓困補助,款項應該全數轉交給勞工較為妥當的主張,至於是否要跨部會明令禁止雇主以補助抵扣薪資,會在轉達交由國發會內部討論。行政院則表示,雇主若無如實轉發補助款項給予勞工,將涉及刑事責任,而也認為相關部會可透過修正紓困發放須知,在其中明訂禁止抵扣來處理。
為讓勞工免於受雇主苛扣,時代力量主張
➡️行政機關應修改行政辦法,以及清楚通知雇主,不得以薪資等名義補助抵扣勞工紓困補助。
➡️盡速啟動跨部會稽查行動,主動查緝政府紓困款項是否都有落實到勞工身上。
➡️改變撥款機制,直接將紓困補助轉發於勞工,來確保款項能全額交給勞工,保障疫情期間勞工能拿到政府全額紓困補助。
由雇主代為轉發紓困補助有很大的道德風險,即便有起訴機制,也無法解決勞工斷炊的燃煤之急。時代力量呼籲,行政機關應儘速處理,落實稽查,也建議改變現行撥款機制,改由直接將紓困補助發放給勞工,確保紓困補助款項全額轉交給予勞工,協助勞工度過疫情難關。
政府補助款所得稅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雖然疫情開始趨緩,經濟活動也漸漸解封,但仍然有許多停業期間的紓困問題,沒有獲得解決。
舉例來說,被停業勞工的紓困補助,必須要透過企業才能申請,造成被停業的勞工權益受損,就是一個遲遲未解決的案子。
許多電影院勞工的投訴,表示雇主會將紓困補助拿去折抵薪資,印證了我們過去一直擔心的事情。
依據文化部的紓困補助要點,業者可以領取一次性的停業補助,而員工可以領取一次性薪資補貼 3 萬元,再加上就業安定基金生活補助 1 萬元,只是必須透過業者領取補助。
然而,部分電影院業者主張,紓困補助可以抵扣「5 到 7 月發放的工資」,求訴無門的勞工,轉而申請勞動部的全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卻因為業者有申請文化部補助,而被勞動部以不能重複補助為由拒絕。
我今天在記者會中批評,給勞工的紓困補貼,是國家與勞工間的授益性行政處分,雇主只是代理人而已;就好比國家透過農會發放老農津貼,但農會不可以因為農民積欠農會肥料錢,就扣下老農津貼。
以金管會和財政部的規定來說,紓困補助不扣所得稅、不能強制執行、銀行也不得抵消或扣押民眾領取的紓困補助款,那為什麼以文化部的紓困補助來說,只是負責轉發的雇主,卻能以薪資等名義抵扣?
在7月28日,我曾經邀集勞動部和文化部召開協調會,要求文化部要發函給業者,禁止業者將紓困補助作為員工薪資的抵扣,但是兩部會卻表示這涉及行政院對紓困架構的看法,無法做出決定。
於是我在今日邀集行政院跟國發會,請他們重新檢討。負責紓困補助的綜合規劃機關國發會,似乎有察覺這是一個有問題的作法,會中表示,既然已經有針對業者方的紓困補助,那麼勞工的部分就應該歸給員工,「不宜作為薪資的抵扣」,並允諾會重新研究;行政院則建議文化部,應該要修改紓困須知,讓薪資可以歸薪資,補助歸補助。
感謝行政院跟國發會提出正面的回應,也希望部會能夠真正苦民所苦,尤其被停業勞工是受到疫情衝擊,情非得已,保障被停業勞工的生存權,是政府責無旁貸的責任。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薪資依法直接給予,紓困補助不應抵扣」記者會新聞稿
https://reurl.cc/a9j3pG
✅勞工紓困補貼遭扣抵薪資 勞動部:恐違反勞基法、最高處100萬罰鍰
https://reurl.cc/LbzEvx
✅時力促國發會 應明令禁止勞工紓困補助抵扣薪資
https://reurl.cc/AkeVnp
✅勞工紓困補助被扣抵薪資 時力呼籲政府保障勞工權益
https://reurl.cc/O08Z79
✅資方拿紓困抵薪資!時力要求政府保障勞工權益
https://reurl.cc/yEjdyl
政府補助款所得稅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今(25)日林佳龍委員在財政委員會就財劃法質詢財政部長張盛和。林佳龍表示,行政院的財劃法版本是「穿著衣服、補衣服」補破網的財劃法,並要求張盛和試算中央地方財源5比5的分配架構。林佳龍主張朝財政聯邦主義來發展,中央要大膽把權、錢下放,放棄現在透過行政手段個別處理財政分配,朝向思考創新的財政制度,如此才能調動中央與地方處理財政的積極性。
林佳龍首先提出他主張的財政聯邦主義。他說,從民主政治的本質來談財劃法跟中央地方關係,民主最重要的本質就是人民作主,在制度上就是反映在地方自治, 1832年法國大革命後,托克維勒考察美國,發現美國有鎮上的會議 (Town meeting),現在的美國總統大選候選人也要巡迴地方,讓市民直接問候選人問題,所以「民主到底就是要地方自治」。林佳龍主張台灣民主下一波發展就是要讓人民作主、讓地方自治,中央要大膽把權、錢下放,放棄現在透過行政手段個別處理財政分配,朝向思考新的財政制度,如財政聯邦主義來發展,如此才能調動中央與地方處理財政的積極性。
林佳龍接著說,經濟動能推升經濟動能方案,提升經濟動能最大的殺手就是政府,當前架構中央與地方的關係應採抽屜理論,就是把抽屜的東西都倒出來,再把必要的放回抽屜。林佳龍指出,財政的聯邦主義就是讓各地方發展其特色及稅種,地方可集中發展工業、農業、文化、觀光等特色來增加自主財源,這樣橫向的競爭關係就會出來,很自然地會帶動各縣市的財政紀律。林佳龍舉出歐美國家財政聯邦制長期以來都運作得很好,過去認為台灣國土很小、人口不多,是單一制國家,其實不然,在當今全球化真正的在地發展就是要有全新在地的思考。
林佳龍表示,行政院的財劃法版本是「穿著衣服、補衣服」補破網的財劃法,挖東牆補西牆,其實是引吃卯糧、五鬼搬運,有如老千跟郎中,好像大餅做大了,實際上是虛增實減。林佳龍指出看財劃法的試算表,新法實施後會比舊法補助地方部分多出438億,實扣掉由中央負擔的健保 618億,其實地方沒甚麼增加,甚至減少。例如台中承接國立高中職以及署立醫院,甚至13條央管河川也移撥給地方去承接浩大的防洪治水經費等等。林佳龍表示,現在的中央是財政困難,但中央與地方的財政不是零和,現在需要的是制度創新,新三年、舊三年,縫縫補補又三年,若通過行政院版的財劃法也很難撐過三年,純粹是歹時機 度歹年冬,並不能永續發展。
林佳龍拿出行政院版修正草案-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架構(附表)指出,財政部的版本還是行政裁量掌控關鍵預算,易造成綁樁及恩庇主義,目前財政部草案修了老半天,還是中央集權及錢無所遁形。他並提出五大改正要點:
1. 所得稅暫財劃法的部分目前只有6%應加大20%甚至到30%,一般性補助款應納入統籌分配款,不但簡單又可行。
2. 6%的財源保障彌補209億,是中央政府拿來預留未來桃園縣準直轄市升格成直轄市的預備款,適不適合有待討論。
3. 4%的特別統籌分配稅款139億,往常為救災預備之用,但這幾年已另將救災費用另編列專門預算,因此目前雖美其名是救災預備款用,其實中央可拿來自由分配,作為綁樁固樁之用,有上下其手就有貪污腐化,應該刪掉。
4. 85%(2,659億)其中的餘數參酌基本建設需求分配,其實此款項是中央有決定及分配權,也很容易被中央拿來威脅或是綁樁固樁之用。
5. 老農津貼、國民年金、農保等三項支出,屬於全國一致性福利,應改由中央負擔。
張盛和部長表示,林佳龍委員提的財政聯邦主義是最上位中央地方的制度設計, 不是財政收支劃分法單獨可以解決的。他回答林佳龍,目前中央地方財源是6 比4,4%的特別統籌分配稅款139億是用在重大緊急預備之用,要少一點要多一點,可開放討論。85%(2,659億) 彌補基本收支差短這部分是可以照顧偏鄉基本建設。再者,張盛和認為,若所得稅的貢獻要從 6% 增加到20%,中央就要增加1000億給地方,這樣是比較接近林佳龍所說的 5比5,地方拿到多的錢也會拿到多的事,這財政部還需要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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