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人記得那些名字嗎?
今天三讀條文明定賦予消防人員「退避權」:現場各級搶救人員應於救災安全之前提下,衡酌搶救目的與風險後,採取適當搶救作為,如現場無人命危害之虞,「得不執行危險性救災行動」。
執政者已經把該做的事:法修好了,接下來還是執行率的問題,相信還是會有長官說我專業你進去。
【消防法三讀 確保消防員生命安全】
立法院今天上午三讀通過消防法修正案,攸關消防弟兄們執勤安全的生命三權:退避權、資訊權、調查權正式入法。期盼新法上路後,尊重救火專業,保障消防員權益,以減少憾事發生!我也會督促主管機關,必須對修法通過加強宣導,監督執行。該給的就要給,該罰的一定要罰!
今天三讀條文明定賦予消防人員「退避權」:現場各級搶救人員應於救災安全之前提下,衡酌搶救目的與風險後,採取適當搶救作為,如現場無人命危害之虞,「得不執行危險性救災行動」。
在資訊權部分,修正條文也明定,消防指揮人員搶救工廠火災時,工廠管理權人應提供廠區化學品種類、數量、位置平面配置圖及搶救必要資訊,同時也要指派專人至現場協助救災。未提供資訊或虛偽不實者,管理權人可處3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未指派專人到現場協助救災者,也可處5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針對調查權,第27條之1則明定:中央主管機關為調查消防及義消人員因救災致死亡或重傷事故之原因,應聘請相關機關、團體代表、學者專家及基層消防團體代表組成「災害事故調查會」,得向有關機關調閱或要求法人、 團體、個人提供資料或文件。
消防弟兄,您們辛苦了。今天修法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是我們對許多不必要的打火弟兄犧牲生命後的反省;然而,生命三權的入法,只是一個起點,絕不是終點,如何完備法規、提供更好的設備、為消防弟兄的權益爭取更多的保障?我們深知責任未了,也一定會繼續努力!
#政治閃一邊安全最優先
#尊重專業尊重專業尊重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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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三讀 確保消防員生命安全】
立法院今天上午三讀通過消防法修正案,攸關消防弟兄們執勤安全的生命三權:退避權、資訊權、調查權正式入法。期盼新法上路後,尊重救火專業,保障消防員權益,以減少憾事發生!我也會督促主管機關,必須對修法通過加強宣導,監督執行。該給的就要給,該罰的一定要罰!
今天三讀條文明定賦予消防人員「退避權」:現場各級搶救人員應於救災安全之前提下,衡酌搶救目的與風險後,採取適當搶救作為,如現場無人命危害之虞,「得不執行危險性救災行動」。
在資訊權部分,修正條文也明定,消防指揮人員搶救工廠火災時,工廠管理權人應提供廠區化學品種類、數量、位置平面配置圖及搶救必要資訊,同時也要指派專人至現場協助救災。未提供資訊或虛偽不實者,管理權人可處3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未指派專人到現場協助救災者,也可處5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針對調查權,第27條之1則明定:中央主管機關為調查消防及義消人員因救災致死亡或重傷事故之原因,應聘請相關機關、團體代表、學者專家及基層消防團體代表組成「災害事故調查會」,得向有關機關調閱或要求法人、 團體、個人提供資料或文件。
消防弟兄,您們辛苦了。今天修法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是我們對許多不必要的打火弟兄犧牲生命後的反省;然而,生命三權的入法,只是一個起點,絕不是終點,如何完備法規、提供更好的設備、為消防弟兄的權益爭取更多的保障?我們深知責任未了,也一定會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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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專業尊重專業尊重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