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第四次定期會縣政總質詢 「苗栗縣立體育場&三灣鄉衛生所貪污案」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KvO_UVb4IA&t=4s
近日收到兩宗苗栗縣政府轄下單位發生疑似貪污事件的檢舉,苗栗縣立體育場一位於今年退休的職員於離開職務前未將其名下所保管之縣有財產移交及歸還,該行為已涉嫌違反「刑法第336條的公務侵占罪」,最高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經我們會同苗栗縣政府政風、主計、教育處現場約詢調查,確有上述情事有帶進一步釐清,全案已由政風處移送至廉政署調查。另,三灣衛生所在半年前有一有背景的護理師兼出納業務,透過職務之便中飽私囊高達70餘萬元,遭同僚踢爆後雖已認罪移送司法調查,但所屬上級單位衛生局卻要求不得張揚此事,並且讓該名涉貪護理師繼續留在原單位任職,全縣十八鄉鎮衛生所遭到查帳而雞飛狗跳引發各衛生所的不滿,有衛生所主任就痛批「貪汙的是別人,累死的卻是我」,我完全不能苟同衛生局這樣護短又企圖掩蓋事實的做法,要求衛生局除了依法移送的人員要究責外,衛生局長更應就此事件負起最大責任。
苗栗縣議會第十九屆第四次定期會陳光軒議員質詢影音集 :
道路不平,《苗栗縣挖掘道路埋設管線自治條例》檢討之必要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7f6Sk7PJxc&t=77s
警察拒當看門狗!頭份分局轄下派出所警勤區調整可行性?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bmCYGvHXBQ&t=80s
提請修正苗栗縣石虎保育條例第四條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6XWQqP_EhtA&t=1s
二三讀會保留發言權發言刪除不合理預算三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iLMvi6dbqE
苗栗縣生育率下降靠發金鏟子就能救?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GM5dEpND98&t=14s
連年賸餘是假象?縣府工程承包商請款過程仍艱鉅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dkDSJkYLSc
苗栗縣109學年度國中軟式棒球競賽排名爭議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qDRH_NI9SU
販賣狗肉攤販防疫所無力查處?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iCJG3D-tvA
建議增設公寓大廈諮詢服務平台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A5hFFuyOtc
請縣府辦理同志配偶收養繼親收養培訓課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HC1RtbQgeA
音樂佳餚節記者會使用音樂侵權行為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OblWMIEIQ0
不符規格公園遊具應進行總盤點後計畫申請汰換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j_53fbnXxg
頭份正興路頭份大橋段人行道設計瑕疵,權責機關苗縣府推給非管養頭份市公所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SsWw1uLQaY&t=9s
訓練工作犬解決流浪犬收容問題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9Uazc2Fzg4&t=7s
主管機關不購置縣長座車讓縣長濫用救災指揮車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QFpY6p67w
宣導防禦性駕駛+科技執法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Unko_RYU1A
爆竹燃放自治條例修改進度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os8ZXKyS-g
縣府應制定苗栗縣揭弊者保護作業原則以保障行政機關揭弊者免於行政究責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i7Zu4TTlbk
政風處檢舉警察 在 陳光軒・dpp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今天上午是我這個會期的縣政總質詢,會中針對縣府近年來因管線挖掘回填造成路面品質不佳的問題引起廣大民怨,要求縣府針對苗栗縣挖掘道路埋設管線自治條例做修正,將管線挖掘後的蛇狀假修復改為全車道修復。另,近期有員警向我的服務處反映,派出所勤務繁重,縣長卻要求派出所24小時排班看守縣長私人服務處(非寓所),遭員警怒批「別把警察當看門狗」。而近期也收到兩宗檢舉指縣內公務機關接連發生疑似貪污事件,上級單位第一時間都無積極作為甚至要求基層封口,聽聞及查證後實在讓人無法苟同,我要求縣府應勿枉勿縱,公正處理任何貪汙舞弊事件。
【苗栗人最在意的路平問題】:苗栗縣近年來因汙水下水道、雨水下水道、自來水管等民生管線施工造成強期的交通黑暗期,路面也因管線挖掘的暫時性蛇狀假修復而凹凸不平影響行車安全,以頭份市民族路為例,光是各個管線單位輪流進場施工就耗時將近四年,我建議可比照台南及台中市修改挖掘道路埋設管線的自治條例,將原先「蛇狀假修復」改為「全車道修復」,並且修改「延長保固年限」及「提高管線單位違反自治條例的罰鍰金額」,配合人手孔蓋地下化或人手孔蓋的「微創開孔工法」,透過即時恢復路面品質、更嚴格的把關,確保縣民行車安全。
【派出所警勤區調整可行性】:近期有頭份派出所員警爆料,縣長很早以前就已搬離頭份寓所(現為縣長私人服務處),但卻仍然要求頭份派出所24小時排班看守私人的服務處,夏季還不准員警吹冷氣,讓員警們氣的在頭份派出所群組中大罵「別把警察當看門狗」、「寓所室內溫度都超過30度又悶又熱,還把遙控器都藏起來是怕警察與狗吹嗎?」陳光軒強調,依據相關資料調閱顯示,頭份派出所的警民比例除了是全頭份分局之冠,近三年來的案件總數更是逐年攀升,110勤務中心的受理案件數更是讓員警疲於奔命,如果還為了縣長私人的空間特別設一守衛駐點,確實會造成基層員警勤務的負擔,要求縣警局應盡速評估「調整警勤區」及「增設派出所」的可行性,以降低派出所員警的勤務負擔。
【貪汙案件】:近日收到兩宗苗栗縣政府轄下單位發生疑似貪污事件的檢舉,苗栗縣立體育場一位於今年退休的職員於離開職務前未將其名下所保管之縣有財產移交及歸還,該行為已涉嫌違反「刑法第336條的公務侵占罪」,最高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經我要求會同苗栗縣政府政風、主計、教育處現場約詢調查,確有上述情事有帶進一步釐清,全案已由政風處移送至廉政署調查。另,三灣衛生所在半年前有一有背景的護理師兼出納業務,透過職務之便中飽私囊高達70餘萬元,遭同僚踢爆後雖已認罪移送司法調查,但所屬上級單位衛生局卻要求不得張揚此事,並且讓該名涉貪護理師繼續留在原單位任職,全縣十八鄉鎮衛生所遭到查帳而雞飛狗跳引發各衛生所的不滿,有衛生所主任就痛批「貪汙的是別人,累死的卻是我」,這樣的處理方式讓人完全不能苟同衛生局這樣護短又企圖掩蓋事實的做法,衛生局除了依法移送的人員要究責外,衛生局長更應就此事件負起最大責任。
#苗栗縣議員陳光軒
#縣政總質詢
#自治條例修正
#揭弊
政風處檢舉警察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部長移送署長
法無疑義 官箴安在?
王瀚興/律師(台北市)
內政部長徐國勇(右)以警政署長陳家欽(左)涉及偽造文書罪,將他函送台北地檢署法辦,創下國內警政最高首長遭調查紀錄,更引爆政壇震撼彈。本報資料照片
日前政壇大地震,內政部長徐國勇透過政風單位,以偽造文書罪將警政署長陳家欽移送北檢,然北檢認為卷證未足,將案件退回;或僅言政治爭議,然就法言法,有商榷餘地。
或問:內政部政風單位,何須堅持檢舉,有無適法性?依照《法務部法律字第10403510550號》,若政府單位發現不法,或數個機關對於「是否不法」認定歧義,然該管機關又無犯罪偵查權限,自得依刑事訴訟法第二四一條:「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應為告發」與二四二條第一項前段:「告訴、告發,應以書狀或言詞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為之」,提出告發,檢察機關收到告發,即應開始調查。
既然政風單位並非檢方,也無就陳員是否涉及犯罪,得以簽結或做出不起訴處分之權限,徐部長照前開規定與法務部函釋意旨,對陳署長的犯罪告發,於法有據。
北檢或依「台北地方檢察署辦理發查、交查、核退、核交案件實施要點」退回案件。刑事訴訟法第二三一條之一:「檢察官對於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移送或報告之案件,認為調查未完備者,得將卷證發回,命其補足,或發交其他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前開要點依據上開刑事訴訟法規定而來,要點自不能違背前開法律。
然政風單位無犯罪偵查起訴權限,非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是以,北檢退回的單位若為政風處,乃逕將案件退回「非司法警察(官)」,恐與前開法律不符,亦不能用要點代替法律,反客為主,逕行退案。
媒體報導指內政部告發太草率,連筆錄都沒有,退案乃當然之理?但依刑事訴訟法二四二條第一項後段,本得以言詞為之。尤以檢察官本即有主動偵查犯罪之職責,縱告訴人因不諳法律致舉證能力不足,甚或不知如何舉證,但檢察官基於追訴者之立場,仍須主動偵查犯罪,並有主動蒐集證據之職責,而無待於告訴人之舉證。
依照實務見解與刑事訴訟法規定,即便用言詞,沒有任何書狀,皆可為告訴與告發,舉證乃檢察官「主動蒐集」義務,今即便徐部長即便身為法理精湛的大律師,依法還是可以用言詞,提出對警政署長之告發,檢方焉能將內政部的移送,以沒有書面與證據不足為由退案?
最末,歷史故事做結:《凌霄一士隨筆.外務部沿革》:「天下第一部」,前清原為外務部,其前身「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然庚子拳亂,列強認為前開衙門名稱不妥,位階太低下,故和議時,要求為上開更動,並列為首部,乃列強干預我國政,為華夏國恥遺跡;民國初年尚沿用,國民政府後內政部改首部,外交部則次之,張我國權,寓有深意!今區區陳署長爭議,原應「規過私室,揚善公堂」,卻大張旗鼓,煩勞大部長移送,更因此與其他政要上下交火。試想:法無疑義,官箴安在?能對得起「天下第一部」威名?知古鑑今,令人喟嘆!
政風處檢舉警察 在 靠北警察- #600,轉匿名投稿小編:你好,我是這個事件的當事人 的推薦與評價
哪能像警察局督察室,僅以口頭告知「已依照端正警察風紀實施規定、給予2人記過調職處分」,此案於去年檢舉警政署政風室,目前已調查結案,媒體的報導一出來也一直被 ... ... <看更多>
政風處檢舉警察 在 檢舉教學,【投訴警察】-教學文 - Mobile01 的推薦與評價
檢舉 教學,【投訴警察】-教學文 · 1.首先,所有通話都要錄音,以免用到時沒證據。 · 2.投訴警政署、再投訴政風室、、再投訴法務部調查局各地調查站、跨區 ... ... <看更多>
政風處檢舉警察 在 [新聞] 新北市警察局政風室爆性騷- 看板TPC_Police 的推薦與評價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80613soc007?utm_source=app&utm_medium=news
新北市警察局政風室爆性騷 受害女職員反遭調職
文|王昭濱ꂠꂠ攝影|王昭濱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政風室一名吳姓股長,遭辦公室女性同事指控,利用其職權多次對女性
同事性騷擾,且不避諱已婚身分,還和女性同事大搞婚外情,甚至威脅要破壞女性同事的
婚姻來掩蓋自己的行為。辦公室同事向單位檢舉後,該名股長不但未調走,竟將被害人調
離現職,廉政署及新北市政風處直到最近才對吳姓股長做出小過二次處份,並研議將他調
離新北市,並改為非主管職。
本刊調查,這名八職等的吳姓股長(約40歲),原本從事警職,在2015年經由考試進入廉
政系統,分發至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政風室任職,但身為端正風紀的主管,卻在辦公室利用
職權性騷擾女同事,知情人士表示,「實在太離譜。」
曾與吳男共事過的女性同事表示,每次跟吳講話的時候感覺都很不舒服,所以除了業務上
往來會接觸外,「其他能閃則閃。」而辦公室內的女性同事也普遍認為吳對女性很不尊重
,「女生都不太喜歡跟他接觸。」
新北市政府政風處第一科科長蔡明勳表示,在接到檢舉後就開始調查,並約訪女性同事說
明,經過多人指控後也約詢吳,吳男坦承言行不當,但確切的「犯錯情節」則不方便透漏
。政風處目前已經針對吳男言行失當的部分做出二支小過處份,同時研議將他調離新北市
,改任非主管職。
另外針對被害人遭調離現職一事,蔡明勳則表示,因為收到檢舉後要進行調查,第一時間
為保護被害人的感受及避免其再與吳男接觸,所以先將她調走,未來等吳男確定調離新北
市後,就會將被害人調回原單位。而遭指控性騷擾的吳姓股長下午請假,辦公室轉達他對
此事不願回應。
1.不是40歲,是31或32歲歲
2.專正期考上警大再轉政風
3.不知他警職的老婆怎麼想
4.政風,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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