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疫情延燒至今已近兩個月,這段時間我與團隊協助民眾處理了非常多防疫相關案件,也向政府爭取許多權益,分類如下:
🔶 確診者協助
▸ 協助居家隔離多日的確診者取得隔離通知單。
▸ 要求衛生局確實協助確診個案將足跡上傳至「台灣社交距離APP」。
▸ 釐清衛生局疫調確診者實聯制之落實情形。
▸ 協助確認確診者隔離日到期後之解列程序。
.
🔶 第一線人員相關權益爭取
▸ 要求市府為接種COVID-19疫苗的一線醫護人員投保公費疫苗險。
▸ 要求市府將警消、里長、里幹事及社區藥師等一線防疫人員,納入疫苗施打順位。
▸ 疫情嚴峻時期,要求市府全面調度重症資源,協助第一線醫護人員。
▸ 要求衛生局發送防護工具於地方執行防疫巡查、宣達、接觸潛在感染者的前線人員。
▸ 爭取市府保障疫情間所有第一線工作之高危險族群的臨時居住權益。
▸ 要求市府加碼COVID-19疫苗接種工作津貼,並確保補貼到基層醫事人員。
▸ 協助一線人員釐清醫院內部感染數與病房業務配備標準等資訊。
.
🔶 北市防疫措施監督
▸ 要求衛生局盡速擬定「熱點殲滅」標準作業流程。
▸ 要求市府針對有群聚風險的轄管場域,確實督促、輔導造冊。
▸ 要求市府恢復公布疫調足跡,並同時提供多國語言版本。
▸ 要求市長在每日記者會說明足跡與個案情形,供市民自我檢視。
▸ 爭取市府動支「災害準備金」,補助聯合醫院添購重要防疫設備。
.
🔶 疫苗接種問題處理與權益爭取
▸ 本土疫情延燒初期,解決民眾自費疫苗相關疑惑。
▸ 建議市府安排孕婦施打疫苗時,以莫德納為優先。
▸ 要求市府改善長者接種疫苗配套措施,提出完整交通配套、放寬到宅施打資格,並建立單一諮詢窗口,同時亦呼籲開放大型場館安排就近施打。
▸ 協助反應、處理長者疫苗施打時民眾所遇相關問題。
▸ 協助民眾讓市府加開文山區預約疫苗電話熱線。
.
🔶 紓困釋疑及爭取
▸ 要求市府研擬藝文紓困,並提供場館減租。
▸ 爭取計時人員及公車司機紓困方案。
▸ 要求產發局針對今年 4 月後設立的新創事業研擬紓困計畫。
▸ 爭取產發局確保新創基地落實減租。
▸ 此疫情期間解決許多民眾對於紓困補助之申請疑惑,給予相對應協助。
.
🔶 疫情間勞動問題協助
▸ 協助許多民眾釐清疫情期間所遇疫情請假與分流上班之問題,並後續協助。
▸ 要求勞動局加強宣導各類防疫假別之規範與相關勞動權益,暢通申訴管道。
.
🔶 地方基層相關協助
▸ 建議市府提供確診資訊、足跡數量資訊給里長,讓里長能掌握資訊做好防疫。
▸ 要求市府提供地方足夠之防疫物資。
▸ 要求市府在確診者居家週遭確實進行消毒。
▸ 要求市府允許里長將必要辦公機具帶回家以進行遠距辦公作業。
▸ 協助民眾釐清疫調疑惑。
.
🔶 地方市場相關協助
▸ 爭取提高市場補貼與相關計畫修正。
▸ 要求市府盡速將市場及周邊延伸易群聚區域做分流指導原則。
▸ 要求市府確實掌握市場相關足跡與匡列資訊,並將訊息通報市場自治會。
▸ 要求市場處盡快擬定夜市管制細部指引。
▸ 要求市場處擬定、公告分流採買機制,訂出明確防疫指引,協助攤商使用線上外送平台等服務。
▸ 要求市政府對於市場防疫之人力與額溫槍等費用,研議輔助辦法。
▸ 協助大安、文山區多處市場解決防疫期間實聯制、群聚與清消等問題。
.
🔶 教育、托育相關事宜
▸ 要求教育局落實查核幼兒園、托育機構相關收費問題,勿讓家長全數承擔因疫情停課所生之風險。
▸ 要求北市教育局積極落實教育部相關遠距教學規定,以減輕教師遠端授課負擔。
▸ 要求市府確保校園遠距辦公期間,有需求的學童、老師與家長仍可使用安心服務;▸ 並要求重新擬定、發布安心文宣,並確實宣傳安心服務資源。
▸ 協助大學生處理遠距教學、宿舍迫遷等相關問題。
.
🔶 疫情期間心理諮商線上方案
▸ 疫情期間,通訊心理諮商服務量能有提高之迫切需求,要求衛生局儘速修正北市相關作業審查及基準,提供修改指引、建立輔導措施,加速核准作業、確保申請流程暢通。
.
目前台北市議會已休會,但我會持續監督市政!
其他未涵蓋之處,我也會繼續向政府爭取、繼續為大家服務!
若有任何需要協助的地方,請填寫陳情表單:forms.gle/pG7YjamwHcN1735d7
或來電諮詢 02-87808351 !
.
微解封之下,大家仍不能放鬆,我們一起挺過去!
---
#大安 #文山 #林穎孟
問政報告 https://yingmeng.pros.is/report2020fw
陳情與免費法律諮詢請洽 https://forms.gle/pG7YjamwHcN1735d7
教師申訴流程 在 廖子齊 新竹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我最近接到不少幼兒園員工的陳情,說他們被幼兒園要求放無薪假(減班休息)。
💡先說重點:
1、放合法無薪假的員工可以去申請勞動部安心就業計畫的薪資差額補貼。
2、幼兒園業主不能同時放員工無薪假、又申請教育部紓困補助。
3、截至今天(6/11)中午為止,新竹市沒有任何一間幼兒園向勞工處通報正在放員工無薪假的事實。
▍為什麼我要強調 #合法的減班休息 才能申請勞動部的補貼呢?
根據勞動部函釋COVID-19下的 #無薪假(減班休息),月薪不能低於基本工資24000元。而合法的無薪假(減班休息),勞工是可以去申請勞動部安心就業計畫的薪資差額補貼的。只要勞工與雇主協商同意減班休息實施期間達30日以上,且雇主有向地方政府通報減班休息的狀況,就可以適用。按月發給,勞工每人每月最高可領1萬900元。
不少幼兒園員工跟子齊陳情,說他們被幼兒園要求放無薪假(減班休息),我立刻跟市府勞工處確認:是否有幼兒園依法和勞工處通報開始放員工無薪假。收到的回覆都是:#直到今天上午為止,#都沒有收到任何一間新竹市的幼兒園通報放無薪假。
為了保障在勞資關係中不對等的勞工,減班休息(無薪假)有一定的程序,#請各位面臨無薪假的朋友特別留意以下幾點:
1. #減班休息的協議一定要徵得勞工的同意:口說無憑,須簽下「勞雇雙方協商同意減少工作時數協議書」
➡️如果公司沒有和員工協商後簽下協議書,就直接放員工無薪假,這是違法的。
2. #領月薪的人,#減班休息的薪資不能低於基本工資24000元:有些很古意的朋友問我,我們公司雖然減少我的薪水,但還是有給我薪水,不是「無薪」欸。那是因為無薪假本來就不是完全沒薪水,按規定減班休息的薪資不能低於基本工資,領月薪的朋友就是24000元。
➡️如果你發現減班休息後自己的薪水低於24000元,那公司也是違法的。
3. #要求公司使用勞動部的協議書範本:各位勞工朋友也要看一下自己簽下的協議書,是不是勞動部的建議書範本,很多公司會自己製作協議書,裡面的內容可能有違反法規,或是有很多闕漏。
➡️如果真的要簽減班休息協議書,建議還是要要求公司使用勞動部的協議書範本比較有保障。
4. #雇主必須向縣市政府通報自己實施無薪假:由於目前法規針對雇主未通報行為,無法開罰,導致有些公司實施無薪假卻沒有通報。
但是雇主未經勞工「書面」同意卻排定「無薪假(減班休息)」,這是無效變更,若因此扣減勞工工資,則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規定,得裁罰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幼兒園請二選一:放員工合法無薪假或申請教育部紓困
教育部公告了幼兒園紓困方案,其中對於幼兒園申請紓困的一項資格認定是:幼兒園必須正常支付教職員工全額薪資。換句話說,#幼兒園業主放員工無薪假就不能申請紓困。
這很重要,我再強調一次,業主放員工無薪假,業主就不能申請紓困,因為紓困就是希望幼兒園能夠正常支付員工薪資,不能讓幼兒園一手拿政府的紓困金,一手還減員工的薪水。
更何況幼兒園紓困金本來就包括「#教職員工的薪資補貼」,每一個員工從5月1日到7月31日之間,補貼上限是40000元;既然幼兒園都申請教職員工的薪資補貼了,卻還要減員工的薪水,這就違反當初發放紓困金的目的了。
但是正因為雇主放無薪假不通報市府也沒有罰則,據我所知新竹市有不少幼兒園其實已經在放員工無薪假了!就像我前面說的,直到今天(6/11)上午為止,市府都沒有收到任何一間新竹市的幼兒園通報放無薪假。
▍教育處審查紓困申請時,應與勞工處資料做勾稽,勞工處也應至幼兒園現場稽查
當我詢問教育處:「幼兒園若來申請紓困,教育處怎麼查證該幼兒園是否符合『正常支付教職員工全額薪資』的資格?」
教育處回答我:依照表定現有流程,教育處似乎只會函詢勞工處該幼兒園是否有放無薪假,所以當勞工處回覆「沒收到該園通報放無薪假」,這個查證很有可能就結束了。
我認為,市府教育處和勞工處應該積極合作,當有幼兒園向教育處申請紓困,教育處應與勞工處資料勾稽,勞工處應至現場稽查申請紓困的幼兒園,#避免放無薪假的幼兒園還能申請幼兒園專案紓困,也才能真正保障到幼兒園員工的工作權益。
幼兒園應該要選擇,是要合乎法規地跟員工協商放無薪假,還是不放無薪假但可以向政府申請紓困,員工當然也可以向勞工處申訴檢舉任職的幼兒園在放違法的無薪假;然而,審查是否符合紓困條件是政府的責任,不應該推給權益受損的員工。
💡如果你也是幼兒園的員工而你已經被放無薪假,#請務必私訊告訴我,讓我來守護你應得的權益。
(6/14追記)
我相信多數幼兒園都是用心教學、合法營運,子齊也知道很多業者是努力照常給薪、正在苦撐,但如果員工被放無薪假、幼兒園卻不去通報勞工處,會導致員工無法去申請「安心就業補助」,這個薪資補貼是直接發給勞工的。
子齊一直都有接到來自家長、園方、教師的相關陳情,也持續向中央的立委反映。我們也發現現在的紓困方案其實無法滿足三方需求,也知道政策有時無法一步到位。大家也不樂見大量園方無力面對大筆開銷而選擇歇業,這將影響到疫情控制後,我們學前教育的根基。
如果您是幼兒園業主,又實在搞不清楚紓困和減班休息後續該怎麼處理,也可以聯絡子齊我來協助你了解相關措施、也把您的意見反映到中央的立委,這也是5/18後子齊一直有在處理的。防疫非常時期,一起共度難關💪🏻
————
🔗相關連結
教育部幼兒園專案紓困
https://www.edu.tw/COVID-19/cp.aspx?n=55AED4D418A18C83
勞動部減班休息協議書範本
https://reurl.cc/EnRnga
教師申訴流程 在 范雲 FAN, Yun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幼兒園虐童事件頻傳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有大漏洞
#孩子們不能再等
#修法不能再拖
臉友一直很關心幼兒園虐童事件到底為什麼無法遏止?昨天上午黃郁芬 台北市議員 跟多位家長及老師,又踢爆一起台北市私立幼兒園的嚴重老師虐童事件,強逼孩子吃嘔吐物、拿鞋子丟孩子,甚至還恐嚇孩子「說出去爸爸媽媽都會死掉」,導致孩子不明原因嘔吐、血尿,就診身心科超過半年。
但是連幼兒園負責人都出來道歉,老師也被開除後;台北市教育局的調查及社會局的認定結果,竟然是整起事件 #完全沒有人被裁罰,虐童的老師現在人還在另一所幼兒園任教!
所以,到底為什麼,政府大力推動 #兒童權利公約,台北市還推 #兒童友善城市,卻連給幼兒們安心上學的環境都做不到?我辦公室花了一些時間研究,發現原因可能是:
❶法規有大漏洞,包括 #沒有強制設監視錄影設備、#教保服務人員罰則缺漏等。
❷現有 #罰鍰太輕微,不成比例,幼兒園根本不怕。
❸各地方政府 #督導和稽查力道不足,家長申訴管道耗時耗力,求助無門。
❹當然,還有最根本的問題是 #幼兒園公共化太少,限制家長選擇,賣方市場資訊不對等。這點的詳細分析可看我之前的貼文👉
https://www.facebook.com/daan4fanyun/posts/3920505264646077
以下我將一一說明,細項有點多,但就是這麼多原因綜合起來,造成目前幼兒園的不安全環境,必須說清楚講明白。
❌幼兒園沒有強制設監視錄影設備
針對0至2歲托嬰中心,《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已規定應設監視錄影設備,衛福部也在今年初制定資訊管理利用辦法。
但是規範幼兒園的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卻沒有規定。這造成幼兒園可以完全不設監視器;就算有設監視器,發生事件後,家長想查閱也困難重重,還給幼兒園可以滅證的機會。
就像這次台北市的事件,教育局去幼兒園看監視器畫面的前一天,還先打電話通知幼兒園⁉️ 最後社會局到底從教育局獲得什麼調查報告,以致於最後認定不須開罰?是真的證據不足,還是違法片段在調查中被刻意忽略?家長完全無從得知,當然也無法信任教育局據此做出的調查結果。
❌教保服務人員罰則缺漏
目前幼照法第46條規定「教保服務機構負責人」及「其他服務人員」有虐童行為時,#教育局 應處罰並公布姓名和機構名稱;但該規定卻不包含直接照顧幼兒的 #教保服務人員。
導致目前幼兒園老師虐童只能適用 #社會局 主管的 #兒少權法 第97條。必須是 #重大兒少事件 才能裁罰和公布姓名,門檻比幼照法的 #體罰、#不當管教 等更高,更不容易認定和裁罰。
經過我辦公室詢問教育部,確認這是 #立法上的重大缺漏。因為整個法體系上把跟幼兒關係最重大的教保服務人員各種規範整合到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來處理,但卻漏掉了超級重要的虐童罰則。
❌罰鍰太輕微不成比例
以目前幼照法的罰則來看,最常見的「不當管教」只罰6000到3萬元,「體罰」則是6萬到15萬,「性騷擾」也只有6萬到30萬。
「不當管教」寫起來雲淡風輕只罰6000到3萬元,但對於在學校完全處於弱勢又難以為自己發聲的幼兒們來說,一開始常常是隱形看不見的傷害,但負面影響深遠。現有的罰鍰金額顯然不成比例,也難以產生足夠的嚇阻力。
❌各地方政府督導和稽查力道不足
以這次台北市的事件來說,教育局的調查過程,#完全沒有主動向家長了解案情,調查完畢也 #完全沒有告知家長結果。這顯示出在第一線執行者身上,看不到政府對幼兒園孩子的保護責任。
除了虐童案之外,幼兒園也很常發生 #超收 #環境不符合安全要求 #黑牌教師 #師生比不符 等問題。但家長鼓起勇氣檢舉後,卻常發生地方政府在前往稽查前先電話通知、稽查後只要求限期改善、改善後只看照片就結案的情形。家長申訴耗時耗力,最後卻還是求助無門。
孩子是我們最重要的寶貝,有權利在安全的環境中長大,這是政府責無旁貸的義務。 #幼兒園修法與改革不能再拖,這個會期我將盡全力推動相關修法與制度改善:
👉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增訂幼兒園設置監視錄影設備的規範,並由教育部訂定管理辦法。
👉修正《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增訂教保服務人員罰則,並且要公開姓名及機構名稱。
👉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提高虐童罰鍰,以嚇阻幼兒園虐童及不當管教行為。
👉監督教育部確實督導地方政府改善調查幼兒園違法的作業流程,力求實質管理,還給幼兒安全的環境。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