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一則地方教育新聞,教育部裁定中原大學不當對待解聘教師,教育部除了處份中原大學,並要求予以復聘。
這是辦公室和中原大學及教育部搏鬥一年多的陳情,現在中原大學還有其他不當對待教師的陳情在處理中,教育部還在程序鄉愿。我必須要說,中原大學身為傳統名校、教育部身為主管機關,兩者都很要覺得慚愧。
這幾位教授的案子是連續事件,中原大學不知為何,長期霸凌自己學校的多位教師,教師們過去向教育部及其它立委陳情都石沉大海。
有一個案例是,校方利用教評會機制用莫須有的罪名指控教授,依照法規「編制內」教師要解聘必須要送教育部核准,因不適任理由薄弱,教育部雖未核准,也沒有否決,等於放著教師繼續被欺負。
另一個案例是把教授「冷凍」起來不讓他排課,結果教授想去找新的學校也沒辦法,因為新的學校看到他長期無課,當然認為是「問題教授」,不想冒險自找麻煩。
教育部早就接受陳情,卻長期卡在自以為是的認定程序,等於配合中原大學的作為。處理了一年多,開了多次會議,教育部才依據教師法要求學校應予暫時繼續聘任。這一年多的時間,何必呢?
#自由時報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479756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870的網紅管碧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110314管碧玲以中山大學學生對校方管理機車停車亂象提出挑戰,卻遭教官報復並退學,及東方技術學院教師遭校方以行政手段設陷解聘的案例,凸顯申訴制度未具司法拘束力的問題,管碧玲要求教師法必須對此問題予以檢討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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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今年9月30日,就有長榮大學的女學生,險遭梁姓嫌犯擄走。該校為何沒有完成校安通報的相關程序,以致後來發生了馬來西亞籍女學生,慘遭梁姓兇嫌殺害、棄屍的憾事?
依照常理推測,當初該校周遭出現了這麼大的校安警訊,主管學生事務的學務處,就應該有負責的 #學校行政人員,用學校的公務電子郵件等管道告知全校學生,「學校周遭出現了意圖擄人之嫌犯,請同學們注意自身安全、勿單獨行走於陰暗的台鐵高架橋下方」。
學務處更應協調該校國際處,優先通知外籍學生,特別是告知該校的馬來西亞、印尼與越南同學會(這三個國家,是台灣前三大的留學生來源國,各大專院校幾乎都有來自這三個國家的學生)相關的校安警訊;畢竟外籍學生比較欠缺中文能力,平常也較少關注台灣各縣市的地方社會新聞(就像我們當初在美國的台灣同學會,很少關注地方上的社會案件;除非是經過校方額外告知,才會注意地方治安上的重大警訊)。那為何長榮大學的學校行政人員,會忽略正當程序,並且在校安問題的處理上,如此沒有經驗?
這些,要從這幾年台灣某些私立大學,要求新進的大學助理教授,#無償兼任學校行政人員 的亂象談起。
大學教授的工作項目,依其重要性,依序是教學、研究、服務。教學與研究的工作內涵,大家應該都了解,不需多言;至於「服務」,主要是指輔導學生與指導研究生;或是參與校務相關決策會議;或是至民間團體與各級學校演講,以及對政府機關與政策主管單位提出建言,亦或是帶領學生從事社會服務或實習(例如本校 #淡江大學 的 #GSIP全球服務實習計畫)。如果要兼任校內行政職(例如系主任或院長),則屬於外加的工作項目,至少應該等助理教授升等到副教授以上,而且應該給予主管職的 #薪資加給。
然而,由於 #少子化 的因素,很多後段的私立大學與技術學院 #招不到學生,面臨經營上的困難,因此只好縮減人事開支,裁撤掉學校行政人員的員額。
那…沒有學校行政人員處理日常校務,該怎麼辦? 簡單啊~ 台灣這麼多找不到工作的 #流浪博士,只要在他們來學校應徵教職時,額外要求這些菜鳥,再簽訂一份契約,兼任學校學務處、教務處或國際處的行政人員,一個人當兩個人用,徹底貫徹台灣「慣老闆」的cost-down精神;如果沒有乖乖聽話、做好學校的行政工作,那明年合約到期,就不續聘! 諒這些菜鳥們為了飯碗,也是敢怒不敢言~
相較於資深的學界老鳥,這些新進的助理教授,一方面要面臨限期內做出研究藉以升等,另一方面教學時數還硬比資深教師多出許多,再加上需要負責輔導學生、出席校內活動這種老鳥不願意做的服務,一根蠟燭三頭燒,本來就已經很吃力了...
結果某些私立大學,#只付一份薪水,卻要求這些學界菜鳥們 #兼任行政人員,每天朝八晚五、上下班打卡,一下課就得乖乖回到處室坐辦公桌,處理學校行政事務;不要說沒時間做研究、申請升等,連準備教學內容的時間都沒有(每天坐在一大堆人的大辦公室,還有主管在旁,你好意思看自己的文章、做自己的實驗?),更別提有什麼額外的美國時間,讓這些成天被壓榨的高教人才,提供什麼好的「服務」品質了!
以這次事發的大學為例,學校原本的專責行政職員,變成由短期約聘的新進助理教授兼任。這些菜鳥剛來學校沒多久,跟學生們不熟、對校務行政程序更是沒有經驗!9月30日的意圖擄人事件發生後,怎麼知道要通報全校學生?更遑論要跟國際處聯繫,要求外籍學生多加注意了! 校方不尊重教學/研究的專業、不尊重校務行政的專業,強迫教師 #無償 #一人兼兩職 的結果,就是這些菜鳥博士,教學/研究與學校行政都做不好,受害的則是包括外籍生在內的所有學生!
所以,儘管一個月後、外籍學生慘遭殺害,難道你要新進的助理教授、被迫在學務處兼任行政職的菜鳥教師,「辭職以示負責」嗎? 拜託~ 人家根本沒領行政職的薪水,校安問題本來也應該有專責的校務行政人員處理(更何況,你叫這些菜鳥教師辭掉沒錢拿的行政職,他們應該高興都來不及吧!)。所以最終,校方也只能讓有領職務加給的學務長與校安中心主任 #辭職負責 (但是兩人依舊保有副教授與教官的本職;這樣的辭職負責,其實有點不痛不癢)。
所以我認為這次的事件,社會大眾接下來關注的重點,反而應該是:
1. 教育部應該立即清查各級大專院校,確認這種新進的 #約聘助理教授,被迫無償接管 #行政職員業務 的案例有多少。目前亡羊補牢的做法,應該優先通令各級學校的學務處與國際處,不可讓欠缺行政經驗、不具校安專業背景、本身教學與研究工作又已經分身乏術的菜鳥助理教授,執掌國際學生的聯繫,以及學生安全維護的工作。
2. 如果這些私立大學院校,不肯更正這種 #新進教師兼任行政職員 的作法,那教育部應該藉此刪減這些學校的補助款,幫納稅人省荷包。憑什麼納稅人給了你學校高層兩份薪水的補助,你卻只付一份薪水,給這些可憐的基層教師?
3. 對於在該校學務處兼任行政職的助理教授,在接下來合約期滿後,校方不可藉故解聘! 西諺有云:「不以錯矯錯」(Don’t correct one mistake with another)。新進教授無償兼任行政人員,已是錯誤;叫不是校安專業的教授處理校園安全警戒,也是錯誤;那就更不可以讓一名教師,為了原本不該他管的事情而丟了飯碗,一錯再錯!
最後,發生這樣的憾事,我們跟這位大馬學生的家屬,同感悲痛。但是更希望的是:各私立大學的校方與教育部,都能夠痛定思痛、亡羊補牢,別讓單一的個案,成為台灣拓展高教國際化、連結世界學術圈上的阻礙。
#特此聲明我任教的大學沒有這種不當兼任壓榨新進教師的情況 #我愛淡江拜託校長別炒我魷魚 #我也很想保住飯碗所以我完全理解那些新進約聘助理教授們被迫兼職的無奈
教師解聘案例 在 許淑華Hsu Shu-Hua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未成年少女由於心智尚未成熟,容易遭受有心人士誘騙。像是107年爆發的房思琪事件,最近高雄14歲女童失聯遭監禁的案件,未成年少女的安全絕對是我們現在社會的一大課題。前些日子我接獲民眾陳情,有位國小狼師在四年前就開始追求自己只有10歲的女兒,還多次帶女兒到外縣市遊玩,甚至在深夜出遊,讓家長各種擔心害怕又求助無門!
「老師」這個身分對年幼的學生來說多是權威又景仰的,老師利用這樣的身分來誘騙懵懂的學生其實更不應該!身為家長的陳情人表示『知道事實的當下實在難以接受,原本認為學校是得以代替自己教育小孩的地方,萬萬想不到為人師表竟會做出違背人倫的舉動!』
爸爸也向婦幼隊陳情,除了得到此案未構成誘拐的官話回應之外,甚至沒有提供任何應應有的法律諮詢與服務,導致父親在申請保護令的過程中被駁回,整件事情非常離譜!
這位「老師」對國小女童進行追求,且兩人之間已有親吻及撫摸身體部位等行為,女童當時年紀僅10歲,心智尚未成熟,四年間狼師對女童種種違反倫理行為,在在都是將來的傷害,誰能保證女童將來長大懂事後回憶這一切的感受?難道要痛苦到重演房思琪事件的悲劇才會有官員正視這件事?
而且女童還表示另有其他愛慕老師的學生,這也代表受害者可能不只一名!如果有其他受害者,希望你們可以勇敢站出來表態。我也在此呼籲,性平會應建立良善的機制來保護受害者。據現行教師涉及性侵害案件處理程序,即使發生這樣嚴重的事件,也不必然代表該名老師未來不得再重返校園。而此案涉及年僅10歲的少女,缺乏自我判斷的能力,更何況此成年人還是老師的身分!
我在這邊要求性平會針對此案例調查證據後,應立即對該師進行解聘決議,斷絕其再犯的可能性!保護其他幼童不再暴露在狼師的危險中。性平會也應該主動介入調查,確認是否有其他未成年受害者。而社會局也應做到應盡的責任,也就是協助、關懷受害者家庭,而非消極了事。台北市政府教育局也應針對未成年學童涉及性侵害案件,有更嚴厲的規範方法,保護我們的下一代,避免更多受害者的出現。
#台北市議員 #許淑華 #狼師 #保護下一代
#房思琪 #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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