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平等,基隆前進|促進性別平等連線成立記者會❤️
今天非常非常開心!我和陳宜議員、基隆好漢-張顥瀚議員、張之豪議員、張秉鈞。最認真議員及張淵翔議員,以及婚姻平權大平台、性別平等教育大平台、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及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一起在基隆市議會舉辦了「第19屆基隆市議會促進性別平等連線」記者會。
今年是《性別平等教育法》實施的第十五年,我們的社會和校園在這十五年中,慢慢變得比過去更友善、平等。而今年《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也公佈實施,台灣又在平權的路上往前邁進了一步。但歧視、不尊重和不理解,並不會因為一部法律的通過實施就完全消失。
而性別平權的議題中,除了非常重要的對多元性別、性別氣質或是不同性傾向的理解與尊重外,對於身體自主、情感教育等等議題,我們在地方上還有非常多可以努力的空間。作為地方上的議員,我們能夠做些什麼呢?今年春天,伴侶盟邀請我和多位議員,一起到日本東京和東京的性別友善議員交流,東京目前也有LGBT的市議員聯盟,在他們的串聯和努力之下,東京都內可以合法進行伴侶註記的區域大幅增加,這說明了地方民意代表的努力與串連,是可以帶來很大改變的。
我們可以透過地方制度的改善、對市政府計畫、政策執行和預算的監督,以及對於市府持續提出更好的建議,努力促進基隆的性別平權。我很感謝我身邊這幾位議員同仁,以及今天不能到場的議員同仁,願意跟我一起共同發起「第19屆基隆市議會促進性別平等連線」。
一開始,我們在接到「婚姻平權大平台」的成立連線的建議後,陸續拜訪了「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性別平等教育大平台」、「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等在性別平權上深耕、努力多年的團體夥伴們,向他們請益,他們無私的給予我們在學校教育、公務人員訓練或是制度改善上的種種建議,也很感謝「婚姻平權大平台」的夥伴們組織了基隆友善議員聚會、一起討論。這些夥伴們今天也來到現場,真的非常感謝他們。
另外,也要感謝率先發起「台北市議會促進性別平等連線」的呱吉邱威傑議員和他的團隊,給予我們非常多關於組織連線、提案及監督方向的建議。
我們連線的主張,第一是「積極監督基隆市政府各項性別平等政策之制定、預算編列與執行」,從今天開始就是議會定期會,包含了市長的市政總檢討以及審查預算的重要議程,連線會針對市府的性平政策、相關計畫及預算進行監督和建議。第二,推動擴大「基隆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及「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之參與,並加入多元性別面向。第三,推動基隆市議會響應多元性別族群活動,打造性別友善城市。第四,監督基隆市政府針對多元性別族群權益及相關業務,研擬政策並訂定計畫,例如:臺北市政府設立性別平等辦公室、同志業務會報及訂定營造友善同志環境實施計畫等。此外,因應《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通過,及多元性別族群相關業務日漸增加,建議市府在公務人員訓練課程中,增加相關議題及實務課程,並於民眾可接觸之第一線服務機關,提供性別友善相關資訊。第五,要求基隆市內各級學校積極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規定之性別平等教育。建議市府相關計畫中,應納入更多比例的多元性別議題及性別事件防治相關內容。並檢視目前各級學校非正式課程時間,與校外團體合作之相關課程使用教材、課程內容是否符合《教育基本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相關規定。同時了解各級學校根據《性平教育法》每學期之四小時性別平等教育課程實施狀況。最後,是定期與公民團體、家長團體、教師團體及學生團體召開座談會,共同研商促進基隆市落實性別平等。
張顥瀚議員除了重申促進性別平等連線的重要工作目標外,關於最近在基隆或是各縣市,都有很多民眾反映,有團體藉由學校晨光活動、午休或正課時間,以志工名義入校協助教學,但卻疑似有利用這樣的機會宣傳錯誤的性別關念,或是置入宗教概念置事情發生。而家長想了解這些課程或教學的內容,卻被以各種理由拒絕,甚至有家長因提出不同意見被排擠,學校也不太了解或不清楚狀況。志工協助教學是很好的事情,但同時也必須受到法律的規範,並且恪遵《教育基本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志工入校的資格、所使用的教材及時段等,以及教師、學校應如何協助、輔導,需要有明確規範。目前,不管是在中央或是地方,都缺乏相關的規範與依據,這也是連線主要工作的目標。政府應該建立良好的規範,避免孩子的教育被特定團體壟斷,連線也會在議會監督市政府制定相關規範。
張之豪議員表示,很高興基隆成立了全國第二個性平連線,在這次定期會中,他也針對「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提案,建議委員會應針對志工團體進入學校協助教學的狀況進行檢視,基隆有41所公立及3所私立學校,總共有19所小學有彩虹媽媽入班、入校。社區志工協助教學、跟學校互相幫助是大家樂見的,教育應該要整合社區資源,但有些特定的志工團體,是帶有特定宗教觀點進入校園,以性別平等、品德教育為名,夾帶屬於自己的宗教觀念在校願中散布。這件事情本身已經違反《教育基本法》更有違憲之虞,根據大法官490號解釋,國家不得對特定宗教加以獎勵或禁制,否則會壓抑宗教多元發展。如果要推動多元開放的教育環境,針對這些特定宗教價值必須特別小心,不應壓抑或排除,但不應讓單一特定宗教價值涉入校園。希望在這個會期中透過連線的努力,讓市府、議會協力,把基隆推向更加性別平等的城市。
陳宜議員則以自己作為網球選手的經驗,分享她對性別平等的看法。陳宜議員表示,她在青少年時期到國外比賽,在訓練和比賽期間會與其他國家的同志運動員有所接觸與相處,因此早在她15歲時,就有「不論性別,如果互相喜歡、能夠一直互相扶持走過一生的話,並不是一件壞事」這樣的體認,也希望在性平推動上台灣能夠與國際接軌,很慶幸今年在台灣跟上國際的腳步,她感到非常振奮。
張秉鈞議員表示,在友善城市、性別平等這塊台灣過去落後國際,今天召集了基隆市議會的年輕議員們,一起推動性別平等。性別平等應該納入所有性別,希望藉由我們的努力,讓基隆成為更友善多元文化族群的城市,讓基隆和台灣變得更好。
張淵翔議員表示,促進性別平等連線是一個跨黨派的連線,性別平等從聯合國在永續發展目標(全球目標)中的重要一環,作為地球村的成員和基隆市議員,應該支持連格永續發展目標第五項gender equality。其實,不管任何平等自由的問題,從過去現在到未來都存在,作為全球公民,我們要共同行動來解決問題,一起打造沒有歧視、公平的社會,一起來對市政府做監督。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秘書長蔡瑩芝表示,許多同志去台北或離開家鄉可以做自己,但在自己的家鄉卻無法開心自在的成長。很希望接下來基隆市議員可以一起監督教育和市政運作,打造基隆市成為符合性平友善多元、尊重包容的環境,讓教育的推廣可以符合《性平教育法》,希望所有在基隆的孩子,不論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表現是什麼,都可以平安自在地長大。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簡至潔非常高興並期許連線可以成立,其實伴侶盟在台北市議會及相關市政有長期的聯絡,台北市能夠開放同性伴侶助劑、作為婚姻平權釋憲的單位、開放聯合婚禮,其實都是在議員質詢下得以推動的。非常多性別平等政策的推動,過去大家可能會覺得是全國性、中央部會的事情,但多年來跟地方議會的合作中可以發現,市議員若有方向的推動跟推進,都是非常重要的。連線的這些提案我們都非常支持且肯定,我們希望可以在議會推動。台北市之所以能夠有這些性別平權政策的推動,是透過公私協力這樣非常重要的機制,在既有的性平會或婦權會中都有多元性別代表,像這樣公私協力委員會的推動,如果可以的話,希望議員們促成既有機制加入多元性別代表,是建立像同志業務會報這樣新的機制,機制的扎根就能夠讓性別平等往前推動。
性別平等教育大平台的專案經理張明旭表示,身為半個基隆人,真的很高興能夠看到議會中能有如此重要、促進性別平等連線的成立!性平教育不夠落實的問題全台都有,基隆也不例外,甚至可說是相當缺乏的重災區,許多在基隆長大的朋友都跟我提過這問題,以及在過往求學歷程中、性平教育不足所帶來的壓抑與遺憾,不只是同志,更包含非同志的學生!因為就像議員們提到的,直到現在,學校裡仍有這些違背《性別平等教育法》、違背《教育基本法》的內容正在傳遞,仍有這些強化性別刻板印象、貶低女性、歧視同志的內容在校園中帶給學生負面影響,不論是老師、家長志工、或是特定宗教團體!所以,我們真的覺得這個連線的成立以及此六項主張非常重要!尤其是其中的第五條,我們真的很盼望基隆市內各級學校、各間學校真的要「積極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規定的「完整性平教育」,真的懇請各位議員能幫忙定期監督學校落實性平教育的「真實情況」,檢視相關課程與內容,讓性平教育能夠在基隆逐步落實,讓校園成為每一個學生能平安、自在、且快樂地長大的所在!
婚姻平權大平台北北基的組織專員翁鈺清表示,很高興看到全台第二個性別友善議員連線成立。婚姻大平台從今年初就開始跟各縣市議員聯繫,希望從地方政治角度切入,可以將更多同志跟性別議題帶入地方,讓地方政治可以對這樣的議題有更多關注和照顧。期待這樣的連線在市政系統或是公務系統,在同婚通過後各種因應措施的監督,或是性別平等教育在各學校或是個單位的推動,基隆促進性別平等連線可以為基隆的性別友善與多元拉出更多的空間!
感謝每一位加入連線成為共同發起人的議員同仁,希望未來有更多議會同仁原意一起來努力,我們連線將一起努力監督市政落實性別平等、促進多元性別族群權益、積極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等理念,一起將基隆打造成多元友善的城市!
感謝媒體先進蒞臨採訪❤️
提6大主張 全國第二個議會成立促進性別平等連線(自由)
https://tinyurl.com/yxqcnuqw
全國第二個促進性別平等連線 基巿議會提6大主張(聯合)
https://tinyurl.com/y33w5of3
基市6議員跨黨成立性平等連線 打造友善城市(中嘉)
https://tinyurl.com/y5uo7jxx
教育基本法第十五條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最近立法院有一個「宗教基本法」的審查議案。我自己看了一下法條內容,覺得問題真的滿大的。
這個法案有什麼問題,其實很一目瞭然。我把條文一條一條寫上來,你們一定也會覺得很有問題:
📌第十條 聖俗分離原則
「主管機關要尊重宗教的傳統、自主性,不得介入宗教教務;法院就信仰、教制、傳統等教務事項,不能調解與干涉,也不得干涉組織與人事任免」
(主管機關不能介入還叫主管機關嗎?行政、立法與司法的三權分立已經是原則,法院不能監督的叫什麼立?宋七力?)
📌第十一條 宗教自由的限制
「人民的外在宗教行為及宗教結社自由,非出於維護宗教自由或重大公益之必要,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限制你的自由一定是因為你「影響別人」,例如你的言論自由侵害別人的名譽權。這個法卻說要「保護你」的時候才能限制你?所以影響別人就沒關係?)
📌第十三條 宗教自主權
「民法、其他法律對於公益社團、財團法人的監督、管理規定,不適用於宗教法人或其他宗教團體。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國家不得強制要求宗教團體遵守民主與公開之原則。」
(這條太明顯了吧?任何其他法律都管不到宗教團體?不需要遵守民主與公開原則?這也太擺明了想要黑箱…)
📌第十五條 未成年人的宗教自由
「國家及地方自治團體應尊重父母、監護人為未滿十六歲之子女選擇宗教信仰及宗教教育之自由。」
(未成年子女沒有信仰又不會危險,為什麼需要透過法定代理人來幫忙?到底是要保障父母的宗教自由還是子女的宗教自由...)
📌第二十七條 宗教用地的地權與使用
「宗教法人取得的農地,不受農業發展條例限制,得更名為宗教法人所有;已坐落於公有非公用土地的宗教建築物,得申請讓售、借用、租用等,不受土地法、公有財產管理法限制;施行前未通過建照與消防設備的審查,可提出替代方案,還沒申請審查者,主管機關要根據宗教建築的特性,提出特殊的審查辦法,不受建築法與消防法的限制...」
(宗教基本法堪稱是法典界的胖虎,土地法、建築法都只能當大雄與小夫。除非你說的出現行建築法或土地法有什麼問題,否則這條不就是要強硬違法的意思嗎…)
🎸宗教自由值得保障,比起讓宗教團體繼續在法律灰色地帶遊走,立法管制一定是件好事,但這次準備進立法院審查的宗教基本法草案,看起來並不像管制法,根本是護航大寶典。
我們不知道是誰寫出這樣的法典、誰是背後獲利的利益團體,但我們知道是哪些民意代表提出這樣的法案,或是替法案背書。也許我們不能抵制利益團體,但我們有國家賦予我們的最大權利-投票權。好好記得是誰提了這些法案,去監督他們到底在幹嘛,善用你的選票。
雖然這個法案因為批評太多已經暫緩審查,但最近不審,但不知道哪天會捲土重來,希望大家都能記得這個法案,共同監督,不要讓類似的法案通過。
教育基本法第十五條 在 阿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網路上有基督徒聲稱火車出軌是同性戀氾濫帶來的天譴,這種無知又仇恨的言論,自然引發批評。
不過你們知道嗎?可以這樣批評別人迷信的時間可能不多了。
目前立院在討論《宗教基本法》,草案已經出來:
///第九條 (宗教歧視之排除)
任何鼓吹宗教仇恨之主張,構成煽動歧視、敵視或強暴者,應以法律禁止之。
國家應致力於制定或廢除法律以禁止任何宗教歧視行為。
國家及地方自治團體應採取有效措施,對於任何宗教歧視行為,予以制止及排除。///
如果你因為別人娘娘腔而取笑他,無所謂,不過如果你是因為別人相信「交通意外是因為同性戀氾濫」而取笑他,你最好期待法案後續的具體規範不會把這種言論認定為宗教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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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仔細看了一下,覺得宗教基本法草案實在是很扯,除了上述可能威脅言論自由,並且為宗教團體財務優惠提供更紮實的保障外,甚至支持宗教去侵犯其他重要自由。再隨便選幾個:
///第十四條 (就業歧視之例外)
宗教法人或其他宗教團體聘僱從事宗教事業之人員,得以具有與該宗教團體相同宗教信仰為聘僱條件,不構成就業服務法之宗教歧視。///
假設你開麵包店,你不能以應徵者相信上帝存在為理由而拒絕他,但是宗教團體徵人,可以因為你不相信上帝而拒絕你。
如果你想解決這個問題,可以怎麼做?你可以創一個自己的宗教,藉這個宗教團體賣麵包。
///第十五條 (未成年人之宗教選擇權)
國家及地方自治團體應尊重父母或監護人為其未滿十六歲之子女選擇宗教信仰及宗教教育之自由。///
什麼叫做替別人選擇宗教信仰?見鬼了,現代家庭裡的權力不對等還不夠旺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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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目前的判準,宗教團體跟一般團體的不同,就是宗教團體相信別人不相信的東西,僅此而已。政府沒道理因為一個人相信別人不相信的東西,就給它優惠。
這次宗教基本法可以進立院,背後的實質原因,就是政府在過去已經給宗教太多優惠,讓他們有足夠金錢實力去影響和遊說。
今天我們讓宗教基本法過,未來,宗教會跟這個社會要求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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