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宣布5月19日至5月28日停課的消息(現已延長到6月14日),我們王婉諭委員陸續收到不少幼教人員以及家長的陳情,包含部分幼教人員面臨『簽署自願休無薪假同意書』的困境。不禁讓人好奇,究竟是哪裡出了問題?
▋『居家上班』與『防疫照顧假』大不同
首先是幼教人員的工作情形,我們先來看教育部的公文是怎麼說的:在維持園務運作及部分幼兒有到園需求之人力安排前提下,提高『居家上班』人數。停止到園期間,教保人員可引導家長為幼兒提供多元學習的機會,每日並應主動聯繫關懷幼兒的生活情形。
雖然看起來與『防疫照顧假』相同,都是留在家中,但『居家上班』仍是處於一種待命服勞務的給付狀態, 概念很簡單, 仍有服勞務的義務,雇主就應該給付薪資。
這也是教育特別強調:#居家上班非防疫照顧假不用請假的緣由。
▋停課期間不付薪水?
就像前面講的,停課期間依照教育部函示,仍有勞務給付的義務,當然必須支付薪水。
另一方面則是因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幼兒園的收費項目、用途、退費標準,必須由地方主管機關訂明;私幼的收費方式,也必須報主管機關備查。依目前規定,家長所繳的『 學費』就是 #專指用以支付幼兒園教保或人事所需的費用。
而學費多數是『採學期為單位』收取,即便是有『月費』的方式,5月份的也已經繳納。因此教育部在5月21日公告,依各地方的收退費辦法,『學費及雜費』不在退還範圍。
#既然還有收到支付員工薪水的學費就要支付薪水。
▋簽署無薪假同意書?
在『勞基法』以及『勞工請假規則』中,並沒有所謂真正的『無薪假』規定,而是勞動部訂定的《勞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可以讓雇主『暫時縮減工作時間及減少工資』。
實施的前提是『事業單位受景氣因素影響致停工或減產,為避免資遣勞工』。
回到目前教育部函令下的幼兒園處理情況,『學費』既然不在退還範圍,因此幼兒園沒有遭遇因為停課導致發不出薪水而有資遣教職員工的必要, #不符合實施無薪假的前提。
▋隨著停課時間的延長,原先的處理機制足夠嗎?
📌 停課時間已經由5月28日延長到了6月14日,如果學費的收費標準有『學期制』或『月費制』,隨著停課延長進入6月份,原來的處理機制是否仍一體適用?或是會有其他配套?
以準公共幼兒園為例,政策推動當時教育部的說明就是將幼兒園原來全學期的學費、雜費及代收代辦費(不包括課後留園費、交通費等)『 所有項目的總額』,計算出每月平均的收費,其中由家長『 每月繳交』一部分的費用,剩下的差額由政府直接幫忙支付給幼兒園。
由此看來,在家長 #每月繳納的月費裡可能包含有支付人事費的學費部分,進入6月份之後就不是原本單純『不退費』可以解決。
📌 不同型態的幼稚園之間(如公幼、私幼、準公共、非營利),家長所需繳納的費用並不相同,同樣是都受到國家照顧義務下的幼童,在停課期間都是無法到園,但以家長端必須負擔的費用繳納基準仍不同,這部分當然也涉及幼兒園的營運問題。是否因應疫情有配套,也尚待教育部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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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疫情會需要多久時間才能平復,也許沒有人可以給一個明確的答案,但是教育部身為主管機關,建議應該要盡快作出相應及明確的說明,帶領大家一同走過。
教育部函示 在 林彥甫 新竹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如果小孩在幼兒園被教師不當管教該怎麼辦?園方和市府究竟會怎麼處理?有沒有可能被一再拖延呢?
位在新竹市北區的私立立人幼兒園,去年 11 月爆發老師用腳踩小孩、賞巴掌等不當管教事件,引起市民朋友關注。因為事發兩個月市府遲遲未做出裁罰,時代力量黨團在1月底召開記者會,除要求市府盡快依《兒權法》開罰外,也應建立幼兒園教師不當管教處理流程,以縮短未來類似案件的處理時間。
在上週臨時會期間,我們終於收到教育處特前科回函,表示日前跟教育部確認相關裁罰依據後,已建立「新竹市公立/私立幼兒園處理負責人、教保服務人員及其他服務人員違法處罰(含不當管教及體罰)幼生事件作業流程」,並寄給全新竹市的公、私立幼兒園。
回朔至今,我們在 01 月 16 日新聞報導後的第一時間,前往新竹市政府教育處了解市府面對這次的案件處理情形,這當中來回溝通了很多次,不僅如此,也和被施虐孩童的家屬聯繫,希望能夠讓家屬的身心得到應有的尊重。
除此之外,我們更於 01 月 29 日召開了記者會,要求市府不要一再拖延,應公布施虐教師姓名,避免這名教師還能繼續於其他幼兒園任教,等同於讓其他幼兒園的孩子都可能處在被施虐的恐懼中。
我們對市府願意面對這個案件、依法裁處、並建立處理流程,表示肯定。不過在「裁罰」之外,未來希望新竹市政府還能更進一步做到「輔導」和「協助」。
針對目前教育處採取的處置方式,我們會持續追蹤,並要求教育處建置《幼兒園不適任教保服務人員》專區。同時,我們也會監督教育處,確保未來如果有類似案件再次發生時,可以落實幼兒園教師不當管教處置流程,並依相關法規進行裁罰,確切縮短相關處理與後續處置時間。
保護孩子,是我們共同的責任。這段時間以來,謝謝許多朋友的關注。未來,我們也一起努力,讓孩子能真正安全、家長能真正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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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依據】
新竹市公立幼兒園處理負責人、教保服務人員及其他人員違法處罰依據如下(含不當管教及體罰):
一、負責人及其他服務人員:
(1)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46 條規定,應依下列規定處罰負責人或其他服務人員,並公布行為人之姓名及機構名稱。
●體罰:處新台幣 6 萬元以上 50 萬元以下罰鍰。
●不當管教:處新台幣 6 千元以上 3 萬元以下罰鍰。
(2)有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兒權法)第 49 條情形者,依兒權法第 49 條及第 97 條規定,予以裁罰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或名稱。
二、公立教保服務人員
(1)依兒權法第 49 條及第 97 條規定,予以裁罰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或名稱。
(2)損害兒童權益情節重大,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 12 條及幼兒園不適任教保服務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辦理。
【立人幼兒園相關事件流程】
2018 / 11 / 16 老師用腳踩小孩、賞巴掌等不當管教事件。
2018 / 12 / 11 新竹市政府教育處特前科成立調查小組。
2019 / 01 / 16 事件爆發,新竹市政府於新聞稿中表示:「教育處已要求幼兒園解聘該師,並將移請社會處以兒權法懲處」。
2019 / 01 / 29 時代力量黨團召開記者會。
2019 / 01 / 30 人本新竹辦公室發起「一人一信,要求新竹市長林智堅立即依兒權法裁罰虐兒幼師」行動。
2019 / 01 / 31 新竹市政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49條第15款規定「其他對兒童及少年或利用兒童及少年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及第97條裁罰規定,裁處該員罰鍰6萬元。
2019 / 03 / 04 新竹市政府函示時代力量黨團「處理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案件處分書」以及「處理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處分書」。
2019 / 03 / 18 時代力量黨團收到教育部函示新竹市政府公文「新竹市公立幼兒園處理負責人、教保服務人員及其他人員違法處罰(含不當管教及體罰)幼生事件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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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臉書文章】
01 / 17 「詢問新竹市府為何遲遲沒有做出相關處置」
https://goo.gl/deR4AR
01 / 29 「時代力量黨團召開記者會4分鐘影片」
https://goo.gl/EJBuCv
01 / 30 「人本發起一人一信」
https://goo.gl/M2aeie
02 / 01 「強調應依法公布施暴教師姓名,擬定不當管教處理事件流程」
https://goo.gl/hJuCjo
【相關新聞報導】
自由時報》竹市幼兒園施虐事件 議員質疑市府冷處理
https://goo.gl/LEBTM1
聯合新聞網》新竹幸福兒童城市都是假的? 時代力量黨團轟市府
https://goo.gl/nQC97a
聯合新聞網》立人幼兒園教保員不當管教 教育處罰教保員6萬元
https://goo.gl/Swqxj1
教育部函示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校護禁換藥 派校醫駐校吧
陳招池/退休校長(苗縣頭份) #校園 #校護
媒體刊登教育部函示,校護未經醫生許可,不能替學生擦藥。跌破大家眼鏡,紛紛表示那就乾脆改派校醫到校執行任務。
以前在偏鄉服務,有學生運動跌倒骨折,沒有校護在第一時間做好妥善醫療處理,輾轉送醫,曠日廢時,最後引發併發症,一隻腳壞死截肢,斷送孩子一生的幸福。
過去護理人員的編制,並非校校都有,後來鑑於類似受傷事故頻仍,才陸續補足校護名額,學生意外傷害獲得有效的控制。
也許上級長官離偏鄉太遠了,不知民間疾苦!並不是每個學校都像都會區一樣,三、五步就一家醫院;天龍國以外的多數學校,老實說,護士就是醫生,遇到緊急狀況,救人如救火,哪會顧慮到法規規定?不但要為學生擦藥、包紮,還要親自送去就醫,或付掛號費等,從未擔心犯法。
長久下來,校護被賦予學生安全的守護神角色,得到家長的信賴,也給學生莫大安全感,更是校園安定力量。如今這種互信的綿密關係,卻可能被政府解釋成違法,一片譁然,更無所適從。
把教官趕出校園,爭議仍不斷;現在又要護士不能替學生擦藥、包紮,拿雞毛當令箭,攪亂校園安定的力量,如何期待孩子受教品質更好呢?請教育長官們做點正經事!若認為護士執行擦藥任務不妥,那請校醫進駐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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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2‑08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主管法規查詢 人事處
103‑07‑15 103年5月版教育人事法規彙編 人事處
101‑05‑27 教育人事法規釋例查詢系統 教育部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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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民國) 字(如:臺訓、臺人) 號(10碼半形數字)
109年12月2日 更新函示目錄 更新函示目錄
111年10月7日 臺教人(二) 1114203261
111年9月8日 臺教學(三) 1112805030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