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早培養學術倫理 重建誠信社會
李振清/大學教授(台北市)
國民黨高雄市長補選參選人李眉蓁的碩士論文傳抄襲,也引發社會各界對碩士在職專班的質疑。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近十年來,國內不斷發生學術界最大忌諱之抄襲、剽竊、造假等「學術犯罪」,以及不當掛名等歪風,持續重創台灣的學術教育界、學者聲望和誠信,與整體社會之形象。世界各先進國家也常傳出學術研究弊端與論文造假之事件,但其頻率與嚴重程度,鮮少像台灣這麼驚悚。
早在四十年前,部分大學已開始規畫在大學部開設「學術研究方法與論文寫作」課程。其內涵除了培育學生歷練以邏輯、批判與科學的方法培養獨立研究技巧外,更重要的是建構學術倫理的重要規範與人文素養。學術研究方法課程特別詮釋抄襲、剽竊、造假與相對的資料引用、書目參考之明確分野。更重要的是,課程再三強調「學術倫理是學者的第二生命」。
然而,學術研究方法課程挑戰性甚高,師生身心負荷量超大,不容易教授。因此,絕大多數大學消極地將此核心課程延後到研究所才開設。這時為期已晚。如此一來,因缺乏及早妥善導引的學術倫理觀念之有效建構,以致違反學術倫理的抄襲、剽竊,以及後來延伸的資料造假個案,頻頻出現。這也說明了為什麼國內違反學術倫理的「學術犯罪」案層出不窮,甚至導致多起部會首長下台之窘境。有鑑於此,筆者多次在大學評鑑過程中,呼籲各大學在大二就開設學術研究方法與論文寫作必修課程。可惜各校反應不積極。
近年來大學在職專班的興起,吸引眾多各級民代、在職人員或企業主管前往進修。這是好事。然而,對研究論文撰寫規範與學術倫理素養欠缺的在職專班碩士生,要求撰寫嚴謹的學術論文,確實有困難。
反觀國外,從小學開始便藉由小計畫之研究與撰寫,灌輸研究方法與學術倫理之基本觀念。如今,台灣將研究方法與學術論文寫作訓練,延後至研究所階段開設,已為時太晚。
筆者於一九八○年返國後,在師大英語系開設「語言學/英語教學研究方法」課程時,再三嚴肅地告誡學生,絕對不可抄襲、剽竊。論文必須配合研究主題與研究架構,盡量引用、分析參考資料、註明資料出處,並提出完整參考書目。教授此課程所耗費時間於批改大量作業與論文初稿,確實很辛苦,可是看到學生們日後的研究素養與學術成就,自然感到欣慰。
隨著網路科技發達與各類資訊傳播,學術犯罪更易觸犯,但各國開發的電腦數據查詢、比對軟體也愈來愈普及,有心或無意的違反學術研究之行為,均將無所遁形。教育部宜及早將學術倫理培養,列為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暨倫理素養課程中,逐步在國際教育推廣中,建構具有競爭力的誠信社會。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2的網紅黃國書,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教育部學術倫理規範 在 陳秀寶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教育部無偏袒 有問題就該檢討】
許多政治人物皆可能因為覺得自身不足而再進修,應珍惜攻讀學位的機會。就論文抄襲事件本身,不只是學術倫理的問題,更是個人道德誠信的問題。
學校部分應對指導教授、口試委員及學生都應該有所規範,如建立內控制度、抽查論文,主動發現,而非被動舉發。教育部不應以大學自治為藉口袖手旁觀,應建立問責機制,通案要求全國各大學為論文品質確實把關。
#論文抄襲
教育部學術倫理規範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修著作權法 強制公開碩博論文
章忠信/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台北市)
高雄市議員李眉蓁論文涉及抄襲案延燒多日,教育部提出8大措施,督導各大學的學位論文品保機制。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高雄市長補選候選人的碩士論文被踢爆嚴重抄襲,舉國譁然,不少政治人物的學位論文,也被質疑違反學術倫理。遮遮掩掩的著作權法是否強制公開碩博士論文議題,必須被攤在陽光下討論。
著作權法第十五條規定,作者有權決定要不要公開他的著作,但對於碩博士論文,基於學術流通及公眾審查,除非作者明示要求不公開,否則就推定他是同意公開的。教育部原本都行文各大學,要求碩博士生應公開學位論文,但碩博士生常常依據著作權法,拒絕公開。一○○年時,在本人建議下,教育部曾決議修改學位授予法及著作權法,取得一致規範。
經濟部的著作權法修正草案,原本將取得學位的碩博士論文,由現行「『推定』著作人同意公開發表」,修正為「『視為』著作人同意公開發表」,達到強制公開的效果,但在一○五年十一月十日行政院審查時,連同現行「推定」同意公開發表的規定都被刪除,等於是退步到完全不必公開,理由雖說是要在學位授予法統一規定,實則是擔心引發碩博士生反彈。
後來,行政院送立法院審議的學位授予法修正草案,對於強制公開碩博士論文一事,果然完全未置一詞。在本人強烈建議下,由立委柯志恩提案,完成一○七年的修法,勉強在第十六條增訂學位論文要送國家圖書館及所屬學校圖書館保存,而國家圖書館應將這些論文在館內對公眾公開,除非涉及機密、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才可以經學校認定而不公開。這種得保留不公開的規定,其實沒有道理。一般論文的發表,都不該洩漏這些資訊,何以碩博士論文就可以寫進來,再作為抗拒學術流通及公眾審查論文的理由?
學位授予法的修正,沒有根本解決問題,因為,國家圖書館在館內依法公開,不會侵害公開發表權,但外界不到國家圖書館,還是看不到,而學校或其他人公開學位論文,仍然會侵害公開發表權,成為非常荒謬又難以解釋的怪現象。
根本解決之道,是修正著作權法,將現行「推定」碩博士論文可以被公開的規定,修正為「視為」碩博士論文可以被公開。如此,學位論文的著作財產權仍被保護,未經同意,不可以任意翻印、上網,但一定要被方便地公開查閱、瀏覽,則長年以來蓋在學術倫理上的黑幕將會被揭開,違反者無所遁形。只是,不知道立委諸公們的碩博士論文,願不願意也攤在陽光下?
教育部學術倫理規範 在 黃國書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教育部學術倫理規範 在 研究者責無旁貸的事:遵守研究倫理規範(0103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若需引用本影片,請務必註明: 教育部 臺灣 學術倫理 教育資源中心(2023)。研究者責無旁貸的事:遵守研究倫理 規範 (0103_研究倫理的政府 規範 與 ... ... <看更多>
教育部學術倫理規範 在 學術倫理解答,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台灣學術倫理 ... 的推薦與評價
此係違反了教育部哪一項研究倫理之規範? (1)以翻譯代替論著且並未適當註明. Q有效處理利益衝突的先決條件是,研究者必須認知其可能受到次要利益影響,並瞭解社會大眾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