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有共識,防堵騷擾更有力💪』
・跟蹤騷擾無所不在
日前,一位屏東的曾姓女子自二月起遭到黃姓男子跟蹤,她 #數度向警方申請保護令均因不符申請資格而被退回。本月8 日,黃男利用曾女下班騎車時,尾隨製造車禍致曾女當場昏迷,強擄上車。警方於次日才在一處空屋發現曾女,但早已喪失生命跡象。這樣的悲劇讓人害怕,我想起了上月底,就在新竹火車站發生了一起高中學生險遭性侵案件。雖然該名同學機智脫身,沒有造成更大危難,但這也提醒了我們,#跟蹤狂 與 #騷擾者 就在你我周邊,但現行法規仍無法有力遏止。
・立法與執行面仍有認知落差,立法進度延宕
現行法令規定,申請人身保護令的身份,僅及於僅包括配偶或前配偶;現有或曾有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現有或曾有之四等以內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因此,黃男的行為雖是社會多數人所認定之騷擾,但警方也僅能就掌握的有限事實予以告誡,無法以專法規範。現在,包含內政部提出的《#糾纏防制犯罪法》草案、朝野立委的15種《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仍在立法過程當中,最主要的難題仍是在如何界定「跟蹤」、「性侵害與性騷擾差異」以及「#糾纏」等行為,立法面與執行面之間仍存有認知落差,以致立法進度緩慢。
・先有社會共識,才能更有效防堵騷擾
法規構成要件的討論,固然需要時間,但我認為,整體社會對於騷擾防治的意識應該先有足夠討論,才能促成更完善的立法。目前騷擾的態樣大多來自於感情糾紛、社會邊緣人士缺乏宣洩管道以及不當的人際互動觀念等。每一種動機,都直接連結到對於社會生活的不恰當理解或不適應,從社福單位、治安機關到公共安全的防護網,更應該層層把關,把騷擾防治措施從社區下放到任何一個人可及之處,才有辦法促成更高層級的公權力行動!
不曉得各位對於防範騷擾有什麼看法呢?您支持《糾纏防制犯罪法》立法嗎?歡迎加入臉書社團 🤡新竹同學慧 一起來討論!
#跟蹤狂 #騷擾者 #糾纏 #受害者 #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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