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微解封」媒合外送平台拚生存
人潮受疫情衝擊 地下街紓困需再加碼
夜市因不能夠內用,像艋舺夜市就有攤商自己串聯的外送平台。郭昭巖建議市場處應協助對輔導周邊夜市攤販整合平台,或媒合其他外送平台,請外送平台業者給予上架費用的優惠,或政府能用什麼樣的方式來補貼攤販上架。夜市攤商透過串連,在防疫期間,提供外送的優惠,既減少群聚又能維持生計。
去年中央紓困上,不少攤商因營業報稅樣態,常無法提出營業額短少 15 % 的證明,也須是「有照」合法攤商而領不到紓困金,連中外有名的華西街觀光夜市內,經營幾十年的紓壓按摩店,雖然是有照合法攤商卻又被歸類到衛福部營業項目,而非經濟部名下,補助就領不到。
連最基本的勞工紓困金,也因未加入公會而領不到,偏偏他們又是主要靠觀光客賺錢的小本經營者。在國外觀光客不進來,中南部民眾不北上,重創生計,迫切需要政府紓困。
這次疫情對萬華衝擊更大,相關紓困方案,對他們來說都不適用,郭昭巖呼籲市場處、產發局等相關局處,應該和中央經濟辦公室做溝通與協助說明,從寬來認定。只要市場處有列管的攤商,都應該盡力來協助,租金補貼也都要延長。
還有,其實這星期開始,原萬華五大夜市,因在「中萬華」而非「南萬華」,即非疫情熱區的夜市,在 6 月 28 日復市外賣。只是新聞炒作到大家一聽到萬華又卻步,加上市場處未即時說明可以復市的時間點和辦法,讓攤商復市又喊卡,連龍山地下街也遇到這樣的問題。
目前台灣連續多日降至百位數以下確診個案,「微解封」應該有望,即便微解封,要拉回往日顧客,尚須一段漫長時間,郭昭巖要求北市府除應輔導他們如何在做好防疫工作下能開始外賣,也研議相關防疫補貼,協助攤商生存。
地下街人潮,因三級警戒大幅度的減少,北市府能夠處理的範圍,也僅限於三大地下街,或是社宅出租的店家,像上次三大地下街「妾身未明」,成為三不管地帶的角色,導致無法領到紓困,店家攤位因無人潮收入只能停業,但底下的工讀生或店員,便陷入經濟困頓。現在商家面臨倒店危機,不得不開始營業,龍山地下街就是這樣的情況。請商業處嘗試和中央相關單位反映,一定要列入紓困對象。
針對商圈振興政策,台北市議員郭昭巖與商圈團體溝通討論後,建議今年十月的商圈嘉年華,可以在宣傳行銷上挹注多一點經費,請市長與議員一同參與,於廣播、電視頻道加強宣傳。另外早在去年就提商圈數位轉型,目前相關課程僅四商圈參加,這一波疫情對業者來講比上次更為嚴峻,局處應想辦法主動輔導、邀請業者與會,產業要轉型更要創新,才能再造生機。
請觀光傳播局與商業處合作,邀請中南部商圈人士來到北市商圈參觀交流,舉辦座談會並邀請市長出席。原本一年一度的商圈嘉年華、台北生活祭,可以研究明年可以加碼舉辦兩次。郭昭巖建議,行銷推廣宣傳的方式還可以更多元,希望相關局處看見商圈的需要,集思廣益。
「紓困孤兒」補破網 議員郭昭巖為私幼業者發聲
郭昭巖表示,有五類人是永遠領不到紓困的,第一類,因減班休息導致薪資銳減,受制於投保薪資而領不到。第二類、民國108年所得高於門檻。第三類、餐飲、服務、零售業,關門大吉也領不到,第四類、打零工或暫時性失業,沒勞保沒證明也領不到。第五類,家庭收入總合太多,造成一人急,但家人讓他領不到急難救助。
郭昭巖要求各局處,能夠去統整這次中央、地方紓困中無法領取到任何補助、紓困金的個人或業者,盤點其數量,並想辦法「補破網」,讓沒有辦法被紓困的人,不至於變成紓困孤兒。
幼教工作者出身的郭昭巖,家中開設過幼稚園托兒所,自己更是在自家幼稚園長大,非常清楚幼教業者的辛苦難為。她接獲台北市幼教協會理事長劉明娟、新北市教育學會理事張燕紅的陳情書。業者表示,私立幼兒園在這一波疫情,真的難以為繼,例如,勞動部補助4.0版本只補助合格老師,一次性4萬元,其他教職員工通通不補助。透過業主申請補貼員工薪資,但對因政策被迫停課的營運損失卻完全沒有納入考慮。公幼停課不需擔心營運問題,準公共幼兒園持續有政府60%的學費挹注,但私幼卻須100%自負盈虧。
5月18日後到7月12日前,幼教業者在沒有收入情況下,需要吸收教職員工全薪、房租、雜費、人事成本、勞健保退休金、水電瓦斯、管理費等。公文告知幼教業者可以向家長收取部份學雜費,結果家長不服氣投訴,業者也只能默默承受。
郭昭巖表示,「私幼的老師跟我陳情,學校需要做網路線上的教材,但是軟硬體設備不足,這也讓校方、老師們增加困擾,已經沒收入,卻又要額外支出,讓業者老師苦不堪言。」
郭昭巖認為,中央紓困,才真的是「不精準匡列」,仍有很多族群、產業仍屬於「紓困孤兒」,勞動局應該反映民意,是否能繼續加碼、精進,讓需要紓困的人,看得到也領得到!包括教育局等各局處,也不能全部都以中央的紓困為主,更要去就地方能夠給予業者優惠補貼的方式去設計政策,包括像是私托、私幼、補教業者的紓困,必須簡化申請流程,審核加速,並比照其他行業協助降低房租收費,這些都需要進行考量與研議。
#防疫大小事郭昭巖的事 #商圈 #地下街 #私幼 #紓困 #紓困孤兒 #郭昭巖 #教育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台北市的幼兒園和安親班老師,今天開始進行首波公費疫苗施打。教育局表示,正職員工優先打完後,會再將兼職人員造冊,列入第二波施打,有機會在暑假結束前,陸續完成疫苗接種。另外,北市有幼兒園被民眾投訴,已經開始收托幼兒,教育局回應,考量「警消、醫護」人員無法請防疫照顧假,所以公私立幼兒園可以安排老師輪值上班...
新北市教育局投訴老師 在 Kyo先生與Biao小姐的生活日常揭載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何嘉仁再次出現虐童案!?
明明都是需要保護的孩子,為何法律規定上有這麼大的差異?
新北市中和的何嘉仁國際幼兒園遭家長指控,代課老師竟然在午休時,強拉女童出教室,還重摔女童,導致她趴在走廊。女童身心受創,就診後經醫師判斷有情緒焦慮症狀。郭姓媽媽原本以為是自已女兒不乖,到幼兒園觀看監視器畫面,發現園方前後說法不一,不僅向平面媒體投訴,也對幼兒園動手老師提告傷害,警方已依法受理並開立報案三聯單。
在得知這個消息後,我馬上與新北市教育局聯繫。
目前,新北市教育局已啟動調查程序,若調查虐待事件屬實,接下來行政機關可以對涉案幼兒園進行的裁處。
1⃣ 幼兒園涉案老師,若有不當管教或不當對待之行為,將違反《兒少權法》第49條,並依第 97 條規定,予以裁處 6 萬至 60 萬,並得公布姓名。
經裁罰後,並應依照《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幼兒園應辦理教保服務機構不適任人員通報。
2⃣ 幼兒園園所責任
幼兒園如果在這起虐童事件中,有未落實督導教保人員執行照顧情形,也必須負擔一定的園所責任。此時,教育局必須依據《幼照法》第51條第2款「違反依第十二條第四項所定準則有關衛生保健之強制規定或教保活動課程之禁止規定」,應該要先命令幼兒園限期改善,如果屆期仍未改善的話,才要處負責人新臺幣 3 千以上、 3 萬以下罰鍰。
請各位家長與我一起持續追蹤,後續教育局是否依法對幼兒園進行裁罰!
同時,我們也認為,目前的規範授權範圍實在不足,更過度限縮主管機關的裁量權限。
教育局必須先命幼兒園限期改善,若持續未改善,也只能處3千以上、3萬以下罰鍰。
但是,比照托嬰中心的規範,若托嬰中心有托育人員發生虐兒情事,而且也有未落實督導托育人員執行照顧的情形,社會局便可已依照《兒少權法》,直接裁處負責人 6 萬至 60 萬的罰鍰,並得公布托嬰中心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兩者對比下來,一個是需要先命令限期改善,未改善後,才能處 3 千以上、3 萬以下的罰鍰;另一個則是不須先限期改善,即可裁罰 6 萬至 60 萬。
兩者差距如此之大,難免令人質疑,明明都是一樣需要受到保護的孩子,卻在法律適用上,有如此大的差異。
目前托嬰中心和幼兒園,分別適用不同法律,但在過去幾次分別修法時,並未考慮兩者間的平衡。
接下來,除了持續追蹤此起案件外,我們也會進行這部分的法規檢視,並提出相對應的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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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幼兒園涉案老師,若有不當管教或不當對待之行為,將違反《兒少權法》第49條,並依第 97 條規定,予以裁處 6 萬至 60 萬,並得公布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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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幼兒園園所責任
幼兒園如果在這起虐童事件中,有未落實督導教保人員執行照顧情形,也必須負擔一定的園所責任。此時,教育局必須依據《幼照法》第51條第2款「違反依第十二條第四項所定準則有關衛生保健之強制規定或教保活動課程之禁止規定」,應該要先命令幼兒園限期改善,如果屆期仍未改善的話,才要處負責人新臺幣 3 千以上、 3 萬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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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我們也認為,目前的規範授權範圍實在不足,更過度限縮主管機關的裁量權限。
教育局必須先命幼兒園限期改善,若持續未改善,也只能處3千以上、3萬以下罰鍰。
但是,比照托嬰中心的規範,若托嬰中心有托育人員發生虐兒情事,而且也有未落實督導托育人員執行照顧的情形,社會局便可已依照《兒少權法》,直接裁處負責人 6 萬至 60 萬的罰鍰,並得公布托嬰中心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兩者對比下來,一個是需要先命令限期改善,未改善後,才能處 3 千以上、3 萬以下的罰鍰;另一個則是不須先限期改善,即可裁罰 6 萬至 60 萬。
兩者差距如此之大,難免令人質疑,明明都是一樣需要受到保護的孩子,卻在法律適用上,有如此大的差異。
目前托嬰中心和幼兒園,分別適用不同法律,但在過去幾次分別修法時,並未考慮兩者間的平衡。
接下來,除了持續追蹤此起案件外,我們也會進行這部分的法規檢視,並提出相對應的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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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的幼兒園和安親班老師,今天開始進行首波公費疫苗施打。教育局表示,正職員工優先打完後,會再將兼職人員造冊,列入第二波施打,有機會在暑假結束前,陸續完成疫苗接種。另外,北市有幼兒園被民眾投訴,已經開始收托幼兒,教育局回應,考量「警消、醫護」人員無法請防疫照顧假,所以公私立幼兒園可以安排老師輪值上班,協助照護。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3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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