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山 #保變住六之六 擅自開挖,市府不管?】
質詢影片👉 https://youtu.be/9y3ULVpvf08
1980年代李登輝擔任台北市長時曾提出「保變住」的政策,要以「 #保護區變為住宅區」來抒解當時人口暴增、居住土地不足的問題。其中 #士林區陽明山保變住六之六區是其中開發面積最龐大的,總面積達54.76公頃,約2個大安森林公園大。
這個案子歷時久遠,我先整理大事記讓大家了解一下整個事件的脈絡:
🌲環評部分:
1️⃣、1996年8月7日,陽明山保變住六之六案通過環評審查
2️⃣、2008年2月21日時因開發單位在水土保持計畫中寫明的挖填土石方量為58萬立方公尺,與 #原先通過之環境影響評估說明書25萬立方公尺不同,遭環保局開罰30萬元,並要求開發單位提出「土石方量變更內容對照表」重新審議。
3️⃣、2008年7月7日「土石方量變更內容對照表」審查決議通過,但民間團體認為土石方挖填量擴增超過10%,且有加重影響環境之虞,依環評法應重辦環評或進行差異分析,而不是只補充簡易的「變更內容對照表」,並依此提出行政訴訟。
4️⃣、2014年2月13日最高行政法院撤銷該案的變更內容對照表通過處分,要求開發單位提出環境差異分析報告送審,但 #截至目前為止都尚未審議通過。
🏘違反都市計畫劃定山坡地開發建築管制規定:
👉2003年監察院曾糾正台北市政府,2007年市府也函知保變住六之六開發區內有36.25%的土地,坡度高於30%, #違反都市計畫劃定山坡地開發建築管制規定, #不得開挖整地及做為建築使用。
🚿污水管線工程未經核准擅自施工:
👉依據「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地32條」規定,重劃會如果要發包施工污水管線工程,必須將重劃範圍基地內的污水管線設計書圖及工程預算,送衛工處審查核定,106年11月15日、107年12月19日、108年9月3日分別 #提送污水管線書圖至衛工處審查,但皆 #被衛工處審退。
換句話說,陽明山保變住六之六這個重劃區開發案目前的狀態是:
💥環評差異分析報告尚未審查通過
💥違反都市計畫劃定山坡地開發建築管制規定
💥污水管線設計書圖及工程預算、施工規範衛工處並無審查核定。
所以按照規定在士林區陽明山保變住六之六自辦市地重劃區範圍內, #不應該看見有任何污水管線或其他工程施工的情形。
但是在我跟著「 #草山生態文史聯盟」親自上山去看這塊重劃區的現況時,卻發現 #到處都是挖掘道路與重鋪柏油的痕跡,路邊甚至還 #堆滿一袋袋裝滿土石方的太空包,很明顯的就是擅自施作污水管線工程,在我向衛工處了解狀況後,衛工處回覆的公文上也有註明這些工程都是 #未經核准擅自施工。
⚠️然而當我在工務部門針對這些違法施工現象質詢負責環評的環保局、負責重劃地管理的地政局、負責污水管線工程審核的衛工處、負責水土保持計畫的大地處時, #所有單位都啞口無言靜默了很久, #沒有單位願意出面整頓這個重劃區私自施工的亂象,甚至還脫口說出「重劃地是私人土地無法可管」的卸責言論。
市府最常強調的一句話就是「依法行政」,這個案子卻在環評法、水土保持法、都市計畫劃定山坡地開發建築管制規定、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下水道法等各項法律都還有疑慮,甚至是還尚未核准施工的狀況下,卻偷偷摸摸一點一點的在進行開發,但是 #市府單位卻擺爛當作沒發生這回事。
在這種狀況之下我只好 #要求相關單位全部親自跑上山一趟把所有狀況弄清楚,不能一再將錯就錯,最後卻又來個就地合法,把山坡地被開發破壞,隨時有土石流危機的安全威脅,讓開發案山坡下的民眾來承受,住也不得不安心。
這個案子我會持續追蹤下去,如果大家有更好、更專業的建議,希望可以提供給我,我會把相關問題一一釐清,如果市府有監督失職的地方,我也會追究責任。
新北市道路挖掘管理辦法 在 新北市議員 陳啟能 粉絲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道路改善做假、管路淺埋伏危機
新北市政府養工處負責施作在三重區重陽路道路改善工程,經民眾反應施工未依照埋管施工規定,恐發生類似氣爆或電擊危險造成遺憾,負責權責養工處睜一眼閉一眼放水施工,根本無視之前發生三重電爆歷歷在目的前車之鑑,新北市議員陳啟能接獲陳情後,實地了解後,為維護市民公安安全及政府施工特別邀集相關權責單位在今日 (24)早上召開【道路改善作假、管路淺埋伏危機】者會,揭發官員怠職及包商不諱之事實。
新北市議員陳啟能在現場表示,三重區重陽路人行道及附屬設施改善工程,依照新北市政府養工處提供資料,整個工程全段有1公里長,經費為3千零5拾1萬7370元,經費有這麼多施工品質確是很差,而且都未依新北市政府道路挖掘施工管理及安全規範基準第八條施作,就在現場明顯看出埋管通通未依慢車道不得少於一二○公分,在四公尺以下巷道不得少於七○公分,在人行道不得少於五○公分之規定施作,其他還有因埋管深度不足過溝破壞結構阻礙水流造成淹水問題,人行道鋪面未依圖說澆置5CMPC、樹木被混泥土灌死、管線埋設無警示帶及點焊鋼絲網無墊塊阻隔真的是問題重重的,整個工程新北市政府養工處及監造單位根本就是隱形人視而不見,怠忽職責,相關人等應予檢討。
接著新北市議員陳啟能在現場也拿出米尺親自量測現場管路與人行道的確僅只有13公分,與規定還相差居然有107公分之差實在是偷很大,立即很生氣的表示市長朱立倫在8月1日下令要求管路總檢根本是喊爽【口號】,因為自己的鬍子都刮不乾淨,怎麼能夠去刮別人的,市府養工處權責單位怠忽職守任由包商違規施作都沒有去管,他怎麼有辦法管別人呢?在說本工程應在10月19日完工,確一拖在托嚴重影響附近商家生意,要求盡快完工,最後新北市議員陳啟能要求現場出席養工處股長劉弘哲一週內全段總檢討,將有關缺失立即改善,並在本周五總質詢報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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