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隆國小斑馬線,會勘記錄
今天上午10點,應興隆國小、興隆國小家長會、鹿場里邱加雄里長陳情,我們邀集縣政府交旅處、竹北市公所、以及以上陳情單位和印月社區、蘭亭序社區、御苑社區一起會勘興隆國小對面文興路上斑馬線問題。
縣政府應新竹地方法院指示,將所有會造成民眾疑義、糾紛的標線,做一個總檢查。過去所有不合格、不合法規的,都要塗銷、重畫。
也因此造成興隆國小對面原有的斑馬線被塗銷,因為在馬路中段,不能劃設斑馬線,於法無據,有了任何事故,對用路人也沒有任何保障。
今天我們針對這個問題做了討論
1、重劃原來的斑馬線。不可行!因為馬路中段不得劃設,且要有設置紅綠燈。有家長問:那為何學校正前方可以劃設?答案是學校正前方有紅綠燈,且通常學校正前方會劃設斑馬線
2、劃設彩色防滑漆面。不可行!原因ㄧ依然是不可畫在馬路中段,原因二彩色防滑漆面,僅具有告知車輛此處有行人,行人並無保障。
但為加強周邊民眾行車至此能減速慢行,將加強周邊標誌的增設,也會在地面劃設「慢」。(因為與會社區物業,皆表示不要增加路面障礙,以免噪音,最後折衷的做法)
因此,結論:
1、儘速增設學校周邊標誌
2、爭取學校正門及興學路側,全面彩色防滑漆面(我們將與教育處、交旅處爭取)
3、繼續思考學校周邊安全便利的通學路線。(繼續思考如何可以在學校對面的文興路上畫出有法源依據、安全的通道)
4、有關因為近日標線檢討後,造成學校周邊家長接送停等的不便及學校志工服務無法合法停車的問題,請交旅處在周邊標線檢討時,能多留路肩,方便停車。
我們會盡快做出會勘記錄,並再次與交旅處溝通研究,有最新消息,再跟大家報告!
新竹地方法院 停車 在 邱靖雅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各位非常關心的興隆國小周邊標線、斑馬線問題
來龍去脈,詳述如下
4/2早上,我接到興隆國小家長會以及很多家長告訴我學校前面的河兩岸變成紅線。
一直以來,我們一直在處理一個爭議:沒有路肩的白線,其實是不可以停車的。
很多民眾會因為這個問題,產生很多誤會。所以之前,我們常要求縣府乾脆直接畫成紅線,這樣比較清楚明瞭。
4/3中午,我邀請承辦人和興隆國小徐校長、家長會會長及代表一同研究本案,希望能找到更圓滿但是一定要合法的做法。
由於,近年新竹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若研判肇事原因是因為標線、號誌造成,會直接發正式公文至新竹地方法院,申請相關公務單位出庭說明。
我們高鐵特區人口進駐及交通量提高,部分用路人誤以為白線為停車線,尤其部分路段雙邊停車佔用車道,衍生多起交通事故,以致台北、新竹、台南地方法院及行車事故鑑定會、新竹縣警察局等均正式來函要求本府儘速對於類似之路段依規劃設禁止停車線。
而興隆國小前河岸兩側路段鄰近住戶更多次利用縣長信箱及1999要求本府重視該路段二側停車影響主線車流及行車安全之問題。
因為交旅處要施作興隆國小前的標線,就把該區域的標線都一併檢討後做了修正。靠學校面,將畫黃線,留有路肩可供停車。也會設置告示:上放學僅同意臨時停車,其他時段可停車,告示牌將在三週內製作完成。而靠社區這側,則是畫白線、留路肩,可安心合法停車。
至於印月社區要穿過道路中段,利用水圳上的橋通行: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86 條
斑馬紋行人穿越道線,設於道路中段行人穿越眾多之地點。但距最近行人穿越設施不得少於二○○公尺。設有本標線之地點,應配合設置行人穿越道號誌,指示車輛駕駛人提高警覺。距斑馬線三○公尺至一○○公尺之路側,須設置「當心行人」標誌,並得於路面上標寫「慢」字。且要實際會勘,統計行人量及車流量。若發生交通事故,穿越道路的行人還是違規穿越道路「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三十四條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一、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所以事實上是很難在原來位置設置行人穿越道。因為即便畫了「很像斑馬線」的斑馬線,萬一發生事故,其實會變成「糾紛」,因為在法源上沒有保障。
但是各位擔心的事情:小朋友過馬路的問題,我們在4/3也同時談到了。依據上述法規,確實無法再劃設斑馬線,也就是行人穿越道。
所以我們發文請求縣府舉辦會勘,希望申請在路面上劃設「彩色防滑標線」,以醒目的標線提醒行經的車輛注意有步行的學童。
以上就是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以及目前進度和未來要繼續努力的事情,特別跟所有關心這個議題的好朋友們報告。
我們也預計在4/25,週三,上午10點,邀請交旅處會同興隆國小、家長會、鹿場里邱加雄里長及周邊社區,一同會勘。
有新的進度,會再跟各位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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