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科學園區X基地🧑🏻💻環境影響說明會議📝】
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將於台肥新竹科技商務園區D6區開發X基地,此基地面積約3.74公頃,強調以軟扶硬、以硬拓軟,#推動竹科軟硬體整合為其主要宗旨🔆
此次會議各委員皆提出相關疑問及專業意見,首先針對 #園區規劃部分,因基地位置劃設為 #策略性都更地區,在上次會議中預估的100%容積獎勵經後續評估計算後僅約50%,此次總樓地板面積因此從30萬平方公尺下修至21.5萬平方公尺,可建築物量體在資料上竟無修改,科管局對此回應係因 #環評皆以最大影響做評估;另外 #基地空間規劃部分,公共空間計算後每個廠商約佔400坪,但估算資料上每個廠商卻僅有14位員工,等於一位員工就佔了28.5坪的面積⁉️此數據似乎與常理不符,科管局回應此數據皆 #參考現今園區IC廠做初步評估。
接著是 #交通運輸部分,X基地將設置巡迴巴士(接駁車)與公共自行車,藉由強化大眾運輸服務,提升員工使用大眾運具意願,紓緩對鄰近區域交通造成的影響🚥國璋針對其實際施行面上提出了相關疑問。首先基地鼓勵利用台鐵北新竹站通勤並將接駁車設置於忠孝大潤發門口,但北新竹站出口位於中華路上,若要搭乘接駁車還需穿越東光橋,等於下火車後 #至少需步行20分鐘才能抵達大潤發門口接駁處😰此外通勤時段北新竹站還有大量鄰近學校的學生們,若能將 #接駁處改至千甲火車站 或是 #與市府溝通開挖人行地下道,也許都是較好的方法。委員也針對公共自行車提出了意見,若大量人員騎乘自行車在馬路上,恐有導致此路段交通阻塞的疑慮,建議可以重新配置道路或是設置自行車專用道🚲科管局回覆將與市政府密切合作,研擬出更佳的配套措施✨
另外也討論到 #油水分離防污設備、#停車格位數規劃等問題,希望科管局能參照各方意見確實規劃好配套措施,#降低基地附近的交通衝擊,同時也避免影響未來其它基地開發‼️
#新竹市議員李國璋
#新竹科學園區X基地環境影響會議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4的網紅桃園市議員簡智翔,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智翔的議會質詢-交通局(3/23)】 #電動自行車改裝及販售問題 在第十次臨時會以及第四次定期會中,智翔都有對電動自行車的改裝、納管議題提出質詢,交通局也回覆會配合交通部「非法電動自行車聯合稽查專案計畫」來進行抽查及攔檢,至今成效為何? 實施至今有何困難點? 且近日報載,中國的零組件也以廢五...
「新竹市交通影響評估」的推薦目錄:
新竹市交通影響評估 在 陳建名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昨天大家都在討論新竹縣市合併的事情,睡前滑手機,看到厭世竹中 HCHS fuck the world一則貼文,讓我忍不住留言發表心聲,黑眼圈又加深了一點。
我是這麼想的…
合併之後對於我的職涯絕對會受到巨大的衝擊,這樣的衝擊,就世俗眼光,對我的人生影響大概應該是B>Z。
但我還是大聲疾呼新竹縣市必須合併,是為什麼?
這幾年我的工作是公共服務,我所受的訓練以及職場風氣,逼迫我不斷思考自己所作所為對職場、對身邊友人、對街坊鄰居、對新竹市能帶來多少正面影響。
這在個過程中,真的遇到太多縣市分治所帶來的區域不良影響。
縣府標售土地,地盡其用又充實財政健全合理吧!?
偏偏這些土地太多在新竹市,公產處分過程縣府基本上根本放棄溝通,有的隨意停止租約,售出時好說住戶佔用,依法限時拆除,騰空返還;有的是佔用自知理虧,但半天等不到一句話,情緒上來,事情又難收拾。
每次都甩鍋,你想想,這鍋甩出去誰來接?
再來說說輕軌規劃好了。
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新竹市爭取輕軌的過程,永遠講的是「大新竹路網」,沒有一次會議把新竹縣拋下,置之不理。但楊縣長、林思銘委員卻多次向媒體泣訴,黨派不同,新竹縣爹不疼娘不愛。
實際原因是,新竹市升格後,已經累積了五份可行性評估報告,基本功紮實,人員訓練、分析調研資料齊全。主管新竹縣交通、都市計畫的縣府顯然沒辦法跟上規劃及預算執行的步伐。
推拉消極又甩鍋,這鍋又誰接?
還有喝好水,新竹市取水口都在下游,怎麼管理上游的排放。
還有焚化爐,新竹市每天代燒100多噸垃圾,焚化爐周邊生活影響甚巨的中寮、海濱的這些里民有沒有聽過縣政府說聲謝謝?
連一條光復路,新竹市徹底執行路平之後,用路人都忽然清楚哪裡是縣市交界。
要縣市合併,主要是要解決問題,這些大新竹的「內耗」。
要升格,主要是因為新竹人繳的稅,新竹科技產業的國際視野格局,在在證明新竹人值得這個升格。
但回過頭冷靜思考,這些事情好像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耶,我乖乖的服務西區,順順當我的西區議員,不是很好?
但是不行啊!我耳邊那個雞婆的,不知道是惡魔還是天使的玩偶一直嘰哩呱啦講個不停,「這才是職業道德的展現吧」,他這樣說道!
所以誠摯請貴粉專小編還有大家相信,政治、選舉的考量早就被我們棄之不理,拋諸腦後,縣市合併升格,是新竹發展的必須。
也敬請大家支持!
https://www.facebook.com/155146678266484/posts/1233436680437473/?d=n
這是我夜深人靜的心聲,真心希望大家理解並支持!
新竹市交通影響評估 在 連郁婷 新竹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制度不一定有問題,有問題的往往是人
今日(9/6)新竹市長林智堅突然表示,新竹縣市因為水資源、交通規劃、垃圾問題產業擴增等時常牽涉兩個地方政府,因此希望縣市合併。
而楊文科則認為,因為財政收支劃分法、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的關係,新竹縣編制的公務人員,以及統籌分配款都太少,以至於很辛苦。所以不只是要合併,還要升格為直轄市。
不管是新竹市長所說的縣市合併,還是我們縣長楊文科說的升格直轄市,最大的影響其實是在於鄉鎮市公所的存廢。
林智堅說的問題,我們一直以來都看在眼裡。新竹縣給新竹市燒的垃圾所產生的飛灰底渣,新竹縣一直沒好好處理;2019年9月29號楊文科先宣布要放颱風假,而林智堅卻說不放;而交通問題的確該統一規劃,然而新竹市在做輕軌的可行性評估的時候,卻漏掉了竹縣的部分,而被人質疑評估做半套。
到底是楊文科不理林智堅,還是林智堅不理楊文科,我想只有雙方自己最清楚。
但是要同步真的也不難,兩個首長好好溝通就可以讓颱風天同步、輕軌評估報告同步、焚化爐共同使用。
至於楊文科說的問題,立委修法也是可行的,更何況本縣的兩個立委也同時是國民黨,他們有努力去爭取嗎?
我反而想問兩位首長的是,真的合併的話,新竹縣十三鄉鎮即將改為官派,這就又回到:鄉鎮市公所有沒有繼續存在的必要。
當然我也很痛心,新竹縣的鄉鎮市長貪汙、賄選一大堆。
峨眉鄉長王增忠因辦理路燈汰換採購案而遭羈押、竹東鎮長涉嫌賄選,可以換老婆當鎮長、橫山鄉長在之前當議員任內浮報助理費,也被羈押過。
然而我相信當初會有鄉鎮市公所的存在,是因為許多政策必須因地制宜,由人民直選的鄉鎮市長治理或許較貼近民意,並且更能發展出不同鄉鎮市的特色。
所以我要問的是,有問題的到底是制度,還是人?
我一直認為,除非已經努力到不能再努力了,我們才必須去思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否則只為了特定人而改變的制度,終究也會因為「人」而出現其他問題。
新竹市交通影響評估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智翔的議會質詢-交通局(3/23)】
#電動自行車改裝及販售問題
在第十次臨時會以及第四次定期會中,智翔都有對電動自行車的改裝、納管議題提出質詢,交通局也回覆會配合交通部「非法電動自行車聯合稽查專案計畫」來進行抽查及攔檢,至今成效為何? 實施至今有何困難點?
且近日報載,中國的零組件也以廢五金的名義,開始在電動自行車的業者間流通,要抽查業者成效恐怕不大。
同時交通部在去年已預告修法,規範電動自行車需掛牌,違者可罰新台幣1200-3600元,新法實施後兩年內的電動自行車都要掛牌後才能上路,那在尚未實施前,交通局是否有配合警察局規劃做應對?
連帶許多衍伸的未戴安全帽、超速、酒駕等問題,智翔提醒交通局,在全面掛牌前,仍要積極取締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
#人行道設置問題
標線型人行道無法有效發揮作用,是台灣目前普遍的現況,以桃園區大有路為例,雖有劃設標線型人行道,但如果沒有設置軟桿,違停車輛依舊橫行,讓人行道如同虛設,阻礙交通也影響用路人安全。
因此智翔今天提供兩點建議,參考墨爾本市中心的街道設計,同樣是位於熱鬧商業區中的十米寬的道路,也能設置實體人行道,並保留路邊停車空間;或以新竹市為例,如果無法設置實體人行道,那標線型同樣可以加入如路口槽化線、公車避車彎、內縮的汽機車停車空間,讓整體規劃完善。
智翔認為,道路與人行道的規劃,不脫「以設計引導行為」的思維方式,期許交通局能逐漸改善市民用路的品質。
#桃園客運電動車火災
日前桃園客運修車廠發生火警,共燒掉了六輛電動公車,交通局能否公開這次通盤檢討的報告以及過往的評鑑項目?
智翔也認為,桃客公車使用的是中國製電池,既然桃客有申請政府的補助,那應該盡量使用台灣製的電池,且我們龜山區就有製造電池的廠商,使用中國製電池,保固與維修都有疑慮,請交通局再加強電動車國產化的把關。
#讓座系統成效不佳
台北市、桃園市的公車讓座鈴上路後成效不佳,可能的原因包括疫情、造成情緒勒索、無法顧及隱私等,也可能忽視市民的隱性需求。
若讓座系統的立意是良善的,那在宣導教育上,
交通局應多加強,讓真正有需求的人放心使用,以免造成又一樁浪費公帑之事。
#桃林鐵路自行車道沿線Ubike站點
桃林鐵路市民使用率及滿意度都相當高,但智翔還是反應一下市民在遊憩時遇到的狀況,一為市民常常在全長十公里的路程中,不知何處可以轉彎或出入散步的區域,建議可以設置沿路的里程數與路標標誌。
另外則是沿路的Ubike站點,尤其是健行路到煉油廠之間的柏油路段,是可以考慮的站點,再請交通局評估後,我們可以來會勘處理。
新竹市交通影響評估 在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公開無罪,監督有理‼️ 唯有公開透明的政府,才能讓民眾信任
新竹環狀輕軌講了兩年半多,市府一場說明會都沒開。日前我好不容易透過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辦公室向交通部鐵道局要到市府檢送的簡報,摘要整理後公布在網路上,市民才終於知道輕軌的規劃進度。
我代替市府向民眾說明,結果上周在議會卻遭到執政黨議員批評我未經允許就公開,還指控我公布未定案路線恐造成民眾置產損失,甚至質疑我違法。
市政公開透明,本來就是政府該做得事情,連林智堅市長都在臉書上講「只有公開、透明的政府才能讓民眾信任」,並強調民主抗體的重要性。
但是新竹輕軌可行性研究從 106 年 9 月發包出去,至今二年半多過去,市府除了開記者會,提供幾張簡報給議會外,一場公開的說明會都沒有。
新竹市政府推動新竹輕軌計畫,市民居然是透過媒體報導新竹縣長在縣議會答詢的內容才得知最新進度,不覺得很諷刺嗎?
難道如此重大的公共建設,新竹市民一點知情權都沒有嗎?甚至市議會也沒有監督權,這樣合理嗎?
#公開未定案計畫資料違法❓
《政府資訊公開法》的精神是公開透明,不是以「限制或不予提供」為原則。就算是內部單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在法規上也有但書,「對公益有必要者,得公開或提供之」。
連法務部都有行政函釋表示:「如為意思決定之基礎事實而無涉洩漏決策過程之內部意見溝通或思辯資訊,仍應公開,因公開非但不影響機關意思形成,且有助於民眾檢視及監督政府決策之合理性。」 (法律字第 10603512970 號)
#公布未定案路線造成民眾投資損失❓
執政黨議員認為我公布未定案路線,會造成經濟學上凱因斯的預期理論,來新竹市就學、就業的外地人,如果依照路線資訊置產,預期未來會有利潤空間,但假如最後輕軌沒有經過附近,那他們個人利益的損失要向誰索賠。
我的天阿!同樣身為是清大計量財金系畢業的,居然講得出這樣的話,要求政治人物為個人投資利益負責,實在令人傻眼。
經濟學講的是完全競爭市場,但是現實生活中,充滿著「資訊不對稱」,也就是市場失靈的主要原因之一。如果投資商品能百分之百確認利潤空間,通常只有一種情況,那就是內線交易。
難道等到路線百分之百確定之後,市府就一定會蓋嗎?公布確定路線後,結果最後沒有蓋,民眾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嗎?
這兩個問題,連市長都沒辦法回答了。
況且,等到真的百分之百確定要蓋了,誰會先知道呢?還不是有權有勢的人。
桃園之前蓋機場捷運,就被爆出有鄉長和四位資深議員透過友人優先購買捷運站預定地的土地,獲利數億元。
市政公開透明,多少能夠弭平上述說的資訊不對稱造成市場失靈的問題,盡可能杜絕有權有勢的人,利用職務之便,炒地皮、牟取暴利。
#促進公民參與才能計畫更完整🆙
市政在推動過程讓公民有參與空間也相當重要,像我將新竹輕軌計畫路線放上網之後,就獲得許多有建設性的提問。
以下列舉幾個例子:
1️⃣ 馬偕醫院應該要設站。
2️⃣ 特二道 30 年未開闢,輕軌卻規劃走這條路,代表未來開路有望?
3️⃣ 輕軌希望是全線高架,不然道路更塞。但要如何穿越國道呢?
4️⃣ 台鐵六家線如果被輕軌取代後,市區到高鐵更久怎辦?
交通處在可行性研究或是未來的綜合評估的過程,都應該廣泛搜集民眾的意見,將有建設性的建議或意見考量進去,讓計畫更完整。
#市府務必做到市政公開透明
「推動市政公開透明、促進公民參與」是我競選的政見之一,所以我相當在意。
質詢最後,我要求市府未來在推動重大公共建設時,於可行性評估或是基本設計階段,就應該要廣開說明會,讓市民有參與的空間。相關的文件資料和計畫進度,也應該定期公布在網路上,讓有興趣多了解的民眾可以檢視。
只可惜市長未能當場承諾,只回應說「新竹市政府一直都是一個讓新竹市民信賴的政府」。
我想就如同市長一直強調的:「好還可以更好」,期許市府在市政公開透明上面,也能夠更加把勁來做。
新竹市交通影響評估 在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第三次定期會單位質詢-交通處-左右轉專用道設計問題
搞什麼道路設計⁉ 害八成的市民都違規 😱
定期會我針對新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不良的問題質詢交通處長。之所以會專注這個議題,是有次助理載著我在南大路直走就突然變成左轉道,我嚇了一大跳(當民代都很怕被說違法)。
過沒多久,就收到有人陳情相同的路段,覺得案情並不單純,一查下去發現不得了,問題可大了。
🚥 #轉彎專用道傻傻分不清楚
質詢一開始,我列舉了好幾個路口畫有「左轉指向線」的車道,讓交通處長猜看看是不是「左轉專用道」。
這些例子大多沒有「專用道」的標字,有些有雙白實線,有些沒有;有些有箭頭綠燈,有些沒有。
處長可能太緊張,回答每個例子都是專用道(我還再三確認),後來問統一規範的時候,才又改口其中幾個只是左轉道,不是左轉專用道。
🚥 #究竟專用道有沒有統一規範
處長表示:嚴格來說,左轉專用車道是要搭配左轉專用號誌和獨立時向;如果沒有左轉燈,那只能叫作左轉車道。
規劃上有一個原則,直行車輛總數的百分之十五如果是屬於左轉車輛的話,那就要設一個左轉車道。
而專用車道是讓你左轉的時候可以停留的車道,但是呢,是不是有配合號誌,是另外一回事。
不過呢,只要是劃有「左/右轉指向線」的車道,不論是屬於專用道或是轉彎道,都不可以直行,只要駕駛人直行都算違規。
(經查,處長的說法跟《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有所出入,文末補充。)
🚥 #你以為的直行不是直行
新竹市的道路設計有個很大的問題,很多路口都是直行走一走就突然變成左/右轉(專用)道。
像是上面說的南大路x公竹路,還有光復路二段x金城一路、建中路,以及公道五路三段x舊社大橋、食品路x西大路等等,不勝枚舉。
走一走變轉彎道問題可大了呢!
如果沒有提前在轉彎道提醒駕駛人的話,很容易到路口才發現,緊張怕違規占用才急著變換車道。
幸運的話,後方沒車可以來得及換,來不及就會違規跨越雙白實線(禁止變換車道線),可罰 600~1800,最慘是如果不幸擦撞到後方車輛,造成交通事故,通常要負全責。
🚥 #這不是陷阱什麼是陷阱
其中我認為問題最大的是西大路地下道出來和南大路的交叉口,我在現場看的時候,幾乎有八成的人都在該左轉專用道直行,所以我很好奇警察局裁罰的標準。
警察局長表示,只要在左轉專用道或是左轉道直行就是違規,要罰 600-1200(正確其實是 600-1800)。
我特別追問:即使是上面提到的南大西大路口,只要有人檢舉 八成的人都要受罰,是不是這個意思?
警察局長:沒有錯。
我的天呀!交通處長和警察局長在議場上毫不猶豫都認為八成的人都違規。他們都不覺得這樣的道路設有問題嗎?根本是意圖使人違規、掉入陷阱!
(經查,警察局長的說法跟《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所出入,文末補充。)
🚥 #偏心式轉彎車道才是根本解方
路口如果沒有設置轉彎車道,往往遇到有車輛要轉彎,就會擋住後方的直行車輛;被擋住的車輛想往外切,結果又卡住隔壁車道的車,造成兩線道的行車效率,有時候剩不到一線道。
即使有設置轉彎車道,但如果沒有偏移或是提早告知,就很容易發生上面說的,直走開一開變轉彎道,影響行車動線和交通安全。
為了改善上述的狀況,有愈來愈多的縣市開始在推動所謂的偏心式轉彎車道,通常都是在有分隔島的主幹道上,像是新竹市的光復路二段。
但其實沒有分隔島,也可以利用標線劃出偏心式的左轉道。像是台中市的民權路和市府路口,只要將分向限制線(雙黃線)畫成有彎度的,就可以讓路段的頭尾都有偏心式的左轉道。
🚥 #市府應全面改善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
在質詢的最後,我向交通處長提出下列三點訴求:
1⃣ 制定一致的行車方向專用道設置標準
2⃣ 提前告知駕駛人前方為左/右轉(專用)道
3⃣ 廣泛運用偏心式左/右轉車道,並以北大路和南大路為先行試辦路段。
感謝處長承諾會全面來檢討改善,也提到目前北大路和東大路都有在辦理偏心式的左轉道。至於南大路的部分,因為有國道客運在行駛,轉彎需要比較大的空間,所以還需要再評估。
未來我會持續來追蹤改善的情況,也歡迎大家留言反應新竹市還有那些左/右轉道應該要改善。
#第三次定期會質詢
#路口改善 #交通安全
#偏心式轉彎道
===
📂「行車方向專用道」相關規範: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 第 62 條:
車道遵行方向標誌,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使用車道應行駛之方向。懸掛於該指定車道將近處之正前上方。
本標誌應以一標誌面管制一車道,同方向車輛能同時看到管制各車道之所有標誌面為原則。
本標誌得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及「指向線」使用。
📍 第 164 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左彎專用」、「右彎專用」、「直行專用」。
📍 第 176 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設於接近交岔路口之行車方向專用車道上,得視需要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使用。用以指示該車道車輛行至交岔路口時,應遵照指定之方向左彎、右彎或直行。
本標字為白色變體字,自該專用車道之起點開始標寫,標字之前方應標繪指向線,每隔三十公尺標繪一組,連續至交岔路口。
📍 第 188 條:
指向線,用以指示車輛行駛方向。以白色箭頭劃設於車道上。本標線設於交岔路口方向專用車道上與禁止變換車道線配合使用時,車輛須循序前進,並於進入交岔路口後遵照所指方向行駛。
📍 第 213 條:
行車管制號誌箭頭綠燈之應用原則如左:
一、與單行道相交之交岔路口號誌宜以箭頭綠燈指示車輛遵行方向,避免轉入單行道逆向行駛。
二、道路某些方向受到管制,或實際上不能行駛時,其交岔路口號誌宜以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指示車輛遵循方向行駛。
三、交岔路口進行早開、遲閉等號誌運轉時,可以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使在早開、遲閉時段中,僅有部分方向車輛可以行駛。
四、交岔路口准許紅燈右轉,或進行多時相號誌管制時,可增設箭頭綠燈,或以多向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指示車輛行進方向。
#專用道應該怎麼判斷
綜合上面幾條,完整的左轉專用道應該要有:
1⃣ 左轉專用道字樣
2⃣ 左轉指向線
3⃣ 禁止變換車道線
交通處長說的「行車管制號誌箭頭綠燈」反而不是必要的條件。
📂 違規裁罰標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專用車道。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行近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七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真的八成的人都會被罰嗎
按第七項,就法規的解釋,應該在「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直行才會被罰,究竟在交通處長說的(非專用)左轉道直行,警察能不能罰,恐怕有所爭議。
⚠ 溫馨提醒:
按第二項,在有左轉專用燈的路口,只有左轉專用燈亮了才能左轉,燈未亮就左轉會被罰。
按第四項,在設有左/右轉(專用)道的路口,如果不在該車道左/右轉,會被罰。
新竹市交通影響評估 在 [新聞] 跟進台積電!新竹市府宣布:3/1起擴大- 看板Gossiping 的推薦與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