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1300元 #犬貓絕育 #額滿為止
❶飼主年滿20歲
❷ 飼主設籍新竹市
❸ 飼養的犬貓完成寵物登記
❹ 注射有效期限內之狂犬病疫苗
只要你和寵物符合以上條件,即有資格獲得絕育補助,視各家動物醫院實際結紮數量,額滿為止。
🐕公犬(貓)每隻800元
🐈母犬(貓)每隻1300元
#合作獸醫院
中日動物醫院5231015
西大路656號
信安動物醫院5318126
民權路242號
傑恩動物醫院5223579
中華路二段667號
紐約動物醫院5152125
民族路247號1樓
新竺動物醫院5429961
竹光路98號
安定動物醫院5611639
忠孝路434巷17號
有你動物醫院5300291
中華路五段46號
毛毛村動物醫院5620606
南大路79-2號
詳情查詢動保所官網
https://reurl.cc/ynYMO6
#新竹市獸醫師公會
#新竹市動物保護及防疫所
新竹市絕育補助 在 許修睿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愛護動物,不需捐款,只需投票】
【支持志工培訓營,為動保盡一份心力】
充滿愛心的志工是動保所的天使。
有志工們的引領、關懷對動物們來說是相當重要的事。
志工需要培育,新竹市保護動物協會每年均付出心力與時間在志工培育領域;儘管經費短缺仍不改職志,自發性發起「志工培訓營」並積極尋求經費贊助。
而查閱本市動物保護及防疫所網站,自107年度起,已近三年並未補助任何民間團體。有鑑於此,修睿已於本屆第11次臨時會提案 「擬訂各級學校、民間機構或團體辦理動物認養、絕育、救援、收容管理及動物保護教育宣導補助計畫」,希望能由政府編列補助經費,開放申請、協助支持動保團體。
目前該協會正參與爭取由企業贊助經費的投票活動,
我們只需動動手指參與投票,就能支持該動保團體獲得補助經費用於志工培訓。
▶投票網址: https://reurl.cc/x0XQG1
▶投票日期:2020/11/1~11/30
▶提案編號:2894 新竹市保護動物協會
更多詳情請查閱︰
新竹市保護動物協會粉專:https://reurl.cc/gm3QgL
#新竹市保護動物協會
新竹市絕育補助 在 曾玟學 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苗栗動防所野放16犬隻到新竹香山,竟是管制隊同仁不知地理分界?實在有點扯。
清明連假期間,新竹香山16隻疑似遭丟棄的犬隻,掃瞄晶片發現全都來自苗栗縣動物防疫保護所,多數為幼犬,有五隻罹患腸炎,一隻已離世,上週新聞出現後,我和廖子齊 香山女兒深耕新竹分別聯絡新竹苗栗的動防所確認資訊。
根據苗栗縣動保所新聞稿(https://reurl.cc/Wd1qN9),本案件16犬隻為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派駐收容所公務獸醫師執行絕育醫療後於109年3月26日TNvR,無結紮詐領計畫補助款事情。且皆完成各項疫苗注射,為獸醫師評估健康後的犬隻,並無亂丟病狗情事。目前也全數載回苗栗收容照顧。
但為何苗栗TNvR犬會出現在香山區?動防所說法是,經查證為3月26日當天原安排於竹南鎮崎頂,但管制隊同仁忙中有錯不知地理分布已過轄區至交界之新竹市香山區造成。
老實說前面幾項說明我都還能理解,但放到離原定地區六公里外的地方,最一開始說法是可能為狗狗因覓食自行從竹南移動到香山,後來又更正為同仁不知地理分布。
這我覺得有點扯,崎頂到香山可不是跨過一個馬路,且預定放養處跟後來被發現的地方相距超過六公里,這樣的失誤用「忙中有錯」,令人有些難接受。
但更值得討論的是異地放養的問題,因為不管是放香山還是放崎頂都是異地。下面這段就借子齊討論異地放養的文複製貼上,原文連結如下(https://reurl.cc/arGaZ9)。
「我認為,由收容所進行「異地放養」是非常不當且不該的行為。
將犬貓置於陌生環境,根本是「放死」不是「放生」。「異地放養」為避免人犬貓衝突,往往選擇「人煙稀少」之處,這個標準也常是近山或水域,將進而影響原生的野生動物及其生態。我聽過新竹縣從事野保的朋友提及放養犬咬死穿山甲的問題;也看過原以為是路殺、實際上是被狗咬死的石虎事件。
因此,這裡想和大家進一步聊聊「異地放養」的問題。而在談「異地放養」之前,我們必須先瞭解TNvR是什麼?
#什麼是TNvR?
自從2015年立法院三讀通過「零撲殺」條款,2017年2月6日開始,政府轄下的動物收容所,不能再藉「安樂死」減緩過度收容的負擔。此舉雖立意良善,然而並沒有根本解決遊蕩動物(俗稱流浪犬貓)問題,更造成全台灣收容所爆滿的現象,迫使政府正視「源頭控管」的重要性。
TNvR正是政府打算用來「源頭控管」的解方之一,Trap、Neuter、vaccination、Return的縮寫,即捕捉、絕育、施打疫苗、回置原處。R是Return,不是Release(釋放),強調絕育後的犬貓會被放回原來發現和捕捉牠們的地方,不是隨意釋放到陌生環境中。回置的目的是避免流浪犬貓陷入無法適應新環境而難以生存之風險當中。
在政策面上,我在去年十一月的定期會質詢中,點出 既然TNvR是新竹市府目前主要的源頭控管重要方式,每年編列數百萬經費是否真正有效被運用,就該受到檢討。並指出由於資源有限,當我們知道經費的全額就是這樣,我們應該要去評估怎樣使用才是最有效益的,而不是把「提前用完」視為執行成效良好,應該要去評估能否做更好的階段性區域性分配。(新竹市TNvR的經費往往提早數月執行完畢)
在執行面上,TNvR上最常遇到的問題,則是 與當地居民的衝突。
往往協會或志工抓紮剪耳原放後,一經民眾、里長、地方民代通報,動保處就會派人去捕捉;也曾聽聞收容所抓紮剪耳後,為避免和居民衝突、不敢以收容所的名義原放,拜託志工領回原放。而在居民強烈反對的狀況下,有些民間團體或是收容所會選擇「異地放養」,包括我們新竹市動保所,在無法原地回置的狀況下,會選擇將犬貓帶到經所方評估較不會有人犬貓衝突之處放養,衍生出前面提及的存活率和生態問題。
「源頭控管」不能只靠做TNvR。台灣的《動物保護法》在中央跟地方都面臨了嚴重的徒有立法,但均未被有效執行的窘境,連看起來最基本的 寵物登記、家犬貓絕育都沒有確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