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譴責市府─公道路上沒公道 不用官地拆民宅】
林智堅上任後力推生活圈道路「竹光公道三」,然而在有「徵收拆除78戶民宅」與「使用公有地+徵收拆除較少的38戶民宅」的兩種路線下,林市長選擇了前者拆除較多民宅的方案,理由是「多了一個轉彎視覺景觀較差」,令人感到荒謬。
監督團難以置信市府寧願冒著違反行政程序法第七條之「比例原則」以及土地徵收條例第3-1條之「優先使用公有土地」原則的風險,也要選擇拆除更多民房的方案來保留這些公有地;且市府以拆78戶方案有「安置計畫」為由,讓「用地拆遷」項目在評分上與拆38戶方案相同,難道市府在拆38戶的方案就不能規劃安置計畫嗎?
究竟這塊公有土地的使用規畫是甚麼能比保留更多民房更加重要?從預計新闢道路附近林立的建案或許可以嗅出一些端倪,監督團呼籲市府在評估公共利益的同時能夠「保留人民最大生命財產安全」來進行任何的都市計劃,並盡速回應與允諾居民的訴求。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