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冰今天在工務部門質詢中對於建築物公安申報費用因為建管處委託「查核機構」代辦業務,平白多出一筆費用,十分不合理,因此請建管處重新檢討,若「查核機構」確實有存在必要,則該經費由政府自行吸收,不能轉嫁申報人,建管處在一個月內會有肯定答覆! 全臺北市因此可不必花冤枉錢的各類場所約7000家,其中,每年都要申報的補習班、托兒所、幼兒園等約3000家應是最大受惠者! Tags: 新 北市 公安申報費用 1 comments 7 likes 3 shares Share this: 汪志冰 About author 台北市議會士林北投區議員汪志冰 8788 followers 8568 likes View all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