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道路邊坡崩塌主因為可分為地震與降雨兩種,其中降雨引致之邊坡破壞其發生頻率與範圍遠較地震引致崩塌為高,且降雨引致之邊坡破壞具有一定之延時與前期徵兆,使得此類災害之預警較為可行且易發揮成效。
然現有對於降雨引發崩塌之評估方法可概分為經驗法與解析法兩種 ,經驗法為根據以往崩塌資料及崩塌的內在因素與外在誘因,然隨氣候變遷影響,經驗法則可預期之結果恐有不足 。
至此我國公路邊坡預警系統中少數案例已引進地表運動及土層滑動監測文指標、另有利用CCD 攝影機、雨量計、GPS、地震儀等監測系統,但主要仍沿用坡地治理常用之降雨特徵做為預警依據,而隨科技進步,部分數據早已可用科學儀器量化,相關單位因視情況而定,導入科技設備,確保相關預警真實性。
政府各機關都盡力避免災害發生,畢竟預防勝於事後補強,對於民眾亦同,能提早獲得訊息,也能避免意外發生及降低損失。
目前政府單位的以APP做為主要媒介,然各樣功能多有重複,如高公局高速公路1968(路況整合),公路總局的幸福公路(及時通知路況)、安全台灣(強震強雨、空氣品質通知、省道管制)、公路施工通報系統(提供廠商回報)等等 。
對於民眾而言,如果要獲得最新路況或落石坍方、道路封閉等資訊,過於混亂重複性太高,交通部應與相關單位做資訊整合,方能提供民眾最便捷的資訊獲取渠道。
而每年台灣約有2萬多人是到醫院前心跳停止,有鑑於此政府從2010年開始規定在公共場所需放置AED電擊器,數量已近萬台。
但監察院日前調查發現,自2013年起,雖然政府大量建置AED,每月的使用次數平均僅10件左右,使用率並未隨之上升形同擺設,根本問題在於有需求的病人找不到AED 。
而AED旁的民眾不會使用或找不到會使用的人,根據「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設置AED場所應指定管理員,負責AED之管理;管理員應接受並完成心肺復甦術及AED相關訓練,並每二年接受複訓一次。
根據衛生福利部公布「應置有AED(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之公共場所」之規定,交通部轄下單位為設置的大宗,故交通部應落實訓練,在緊急狀況時提供民眾有效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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