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為了進一步釐清檸檬車法案的議題,我邀集馬自達SOS自救會、Volvo PS車輛安全關懷促進會、Toyota Rav4自救會、輔仁大學劉清耿老師、台灣科技大學林瑞珠老師、台北教育大學郭麗珍老師、台北市汽車代理商業同業公會、台灣區車輛工業同業公會、台北市美國商會、歐洲在臺商務協會、中華民國汽車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與交通部路政司、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及經濟部商業司,一同召開檸檬車法案公聽會,進行相關意見的交流。
以下,針對今天公聽會中與會人員的寶貴意見,和大家報告。
一、「標的物經中央公路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責令召回改正者」中,主管機關責令召回之內涵為何,是否有明確化之必要性?
輔仁大學劉清耿老師表示,現行對於召回、重大危害行車安全之虞的描述性定義,並無太大的問題。但是,之所以美國有這樣的基礎,可以採取描述性定義,是因為他們有一群技術專家,專責判定是否有安全性危害。
然而,#台灣目前欠缺這樣的量能和基礎。
交通部路政司趙晉緯科長說明,通案上,不管是品質還是安全,#要有一定的數量,就可能落入通案處理。路政司依程序會蒐集通報的個案,經過程序去彙整,如果認為有通案問題,將依據監督管理辦法,要求車廠召回改正,對通案問題進行處理。如果業者不處理,就會依法要求車廠有改正作為。
二、12,000公里及180日之保障條件及期限,是否能有效保障消費者?延長對於業者營運成本之影響?
輔仁大學劉清耿老師表示,年平均行駛公里的標準,美國運輸部監理單位有完整統計資料,是21,600公里,如果按照除以二的邏輯,美國的標準應該要更嚴苛,其標準卻普遍是24個月和38,400公里。
對比台灣和美國,美國年平均行駛里程少於台灣,但保障條件比台灣寬鬆。
以氣候條件和台灣相近的佛羅里達為例,檸檬車條件是2年內三次維修,或故障15天無法修復的。再以德州為例,德州對於瑕疵有四次修復的機會,但有潛在安全風險的只有二次:從購買日起兩年或24000英里,或是交付後有30日是故障的。如果滿足條件,就可以主張車子是檸檬車。
在德州,消費者在相關程序中必須完整蒐證,同時給車商足夠合理的修復機會,如果程序完備而車子沒有辦法被維修,德州監理部門會指派技術專家,調解消費者和車廠的爭議。如果爭議無法調解,就會進入仲裁的程序,由監理單位召開類似於聽證會的場合,讓消費者說明如何給車廠合理地維修並舉證,接著就是等仲裁員針對問題做最後裁決。
在美國負責裁決的部門,有些州是監理部門,有的在消費者保護機構。在這個全球車的時代,為什麼一樣日本TOYOTA的車,在美國有這樣的條件,營運上可以接受,在台灣卻不行?從這個角度來看,標準是可以調整的。
交通部路政司趙晉緯科長表示,目前定型化契約,對重大瑕疵的效果,有12000公里和180天的標準,是綜整了消費者和車廠的意見,並經過行政院通過,#標準不是交通部訂的。
這個答案,當然無法令人滿意。
三、如雙方未能同意選定鑑定之機構,應如何處理?得否由主管機關指定或其他方式決定?如鑑定後一方或雙方不接受鑑定結果,有無其他機制協助處理爭議?
中華民國汽車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劉錦村理事長表示,原廠給各國經銷商理賠的條件不一,導致台灣消費者受到很大的損失。不是台灣的總代理故意不理賠,而是原廠不給這樣的權利,因此,台灣的總代理應該向原廠爭取和世界各國一樣的保固條件,
至於如何舉證個案的瑕疵?如果是通案的瑕疵,原廠會召回。個案的瑕疵,基本上難以舉證。但是在美國,相關條文為了適用個案,不會制定細節,由一個公正的技術部門來做仲裁,原廠也很配合。所以,在外國檸檬車要得到理賠,並不會太困難。
台北教育大學郭麗珍老師進一步說明,即使已經到了訴訟階段上法院,很多問題還是很難解決,因為涉及科技專業。消保法的規定是符合當時科技水準可合理期待的安全性。什麼是通案什麼是個案的問題?通案是設計上有瑕疵,所以一整批都有問題;個案是製造上的問題,但是實務上很難區分。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謝家慧調查官則分享相關經驗,事故發生時,運安會會邀請相關單位,如車廠如果涉及事故,就會邀請參與調查,因為對車輛最熟悉的是車廠,運安會很難對車輛結構有透徹的了解。
因此,在邀請車廠調查的過程中,會邀請第三方學者專家參與調查,也避免車廠對涉及自己利益的部分隱藏,若有第三方的鑑定單位來協助民眾,會有很大的幫助。
交通部路政司趙晉緯科長表示,召回和瑕疵的部分,到底是安全問題還是品質問題,涉及專業,汽車原廠最需要了解。
關於 #公正的瑕疵鑑定機構,交通部已協助經濟部,彙整可提供鑑定機構的名單;去年路政司也透過車安中心蒐集國外的做法,研議如何配合定型化契約的施行,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後續在行政院的會議,將報告如何優化相關機制,並邀請自救會等參與討論。
四、「經四次以上維修仍無法回復正常機能」部分,於第三次維修後,短期間內再發生相同瑕疵,而已逾180日之期間,消費者是否得請求更換新車或解除契約?定型化契約宜否調整?
台灣科技大學林瑞珠老師說明,在契約內分二種類型得以換車或解約,一是重大瑕疵,像自救會提出的暴衝;第二是屢修不復。在整個規範設計內,這兩種情形下可以要求更換新車或解約,就是在民法契約內做相應的補充規定,定型化契約可以滾動檢討修正不足之處。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陳星宏簡任秘書表示,在部會的會議中,消保處一直在思考是不是要在國內建立基於雙方衡平地位的鑑定中心。其實國內消費爭議不只汽車,例如旅遊就有一個協會的機制。所有定型化契約有滾動式檢討的存在,當然里程數或日數要隨時檢討調整,最後要有一個機制存在。
五、「已提供消費者代步車或補貼相當代步費用之合理期間」,是否宜一律不予累計期間?
馬自達自救會林松郁先生說明,自救會的車主有豐富的修車經驗。至今已經換了500多台車。除了保養維修,相信車廠還有很多服務在進行。代步期間只是讓修車現場有喘息空間,但是消費者還是要用車,在這些期間給代步車補償,對消費者而言本來就是應該的,因為車子有問題要排除,所以消費者忍受,重新叫料的維修時間也不該轉嫁在消費者身上。
經濟部商業司李怡靜科長表示,當初有業者提出缺料待料狀況,必須等待船期,因此允許消費者可以使用或接受代步車,在合理期間內不計入維修期間。合理期間每輛車有各自的狀況,可能難以在契約內具體規定,建議回到個案判斷。
總結來說,今天公聽會的兩個重點,一是建立公正的官方鑑定機構的可行性,交通部路政司已在研議;二是檸檬車保障範圍太小,也就是180日及12,000公里的限制,可以適用的案例可能有限,然而相關單位未有明確回應。
#瑕疵鑑定 牽涉到事實認定上的問題,而非法律上的爭議。國內各項的消費糾紛之所以有各式爭議,是因為法官也沒有醫學或工程的相關知識,因此,建立一個公正有效的鑑定機構勢在必行。作為主管機關的交通部,應該積極研議。
#保障範圍 180日和12,000公里的限制,考慮到車安中心鑑定作業的時間遠超過檸檬車條款的180日,可見這樣的設計並非「合理期間」。同時,和台灣有相似氣候條件的佛羅里達州,保障和相關制度遠比台灣健全。因此,經濟部應該進行滾動性的檢討,以利解決糾紛,維護道路安全。
為了廣大汽車消費者的權益,我們會持續緊盯檸檬車法案的修正,讓台灣的汽車消費者,不再飽受檸檬車維修召回求助無門、來回奔波的困境!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930的網紅陳美雅Meiya,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法律有關贈與,以及法律上規定的限制行為能力人可否自己做成意思表示?阿嬤贈送房子給孫子是一個贈與契約,需要得到孫子的法定代理人爸爸媽媽的同意嗎?法律跟你想的不一樣嗎?趕快來聽聽民法在說些什麼? 民法基本觀念,看完影片立即聽懂,用實際案例解說😊民法條文所說純獲法律上利益是什麼意思?送房子給16歲的孫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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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購能力培養從零開始
開團,一個月增加幾千元零用錢,厲害的一個月賺到百萬元,是十分棒的兼差模式。
既本週斜槓能力培養的文寫完後,說好要繼續聊聊團購這件事。
如果你也想要用開團來斜槓,可以先想想自己是否熱愛網路購物,然後去回溯自己的團購經驗,這都是開團斜槓的養分。
開始跟團始於當媽媽後,大約是八年前。帶著新生兒哪都不好去,又很愛幫寶寶添購有的沒的玩具與民生日用品,於是開始愛上網路購物,連奶粉都上網買。後來發現小孩玩具,許多媽媽界KOL開的團購價,比百貨打折還便宜,網路商城也搜不到那樣的價格,於是愛上跟團;又後來發現有些團媽開的團,那玩具看都沒看過,只有他有,從此入坑到現在他們開團我照跟。
團購的初衷來自於「分享經濟」,我愛的粉專,分享了他們給孩子使用的商品,於是好生火,他們賣的商品我也想買,這就促成了團購。
自己是團購愛好者,電商愛好者,經營起這件事情才會更順手與理解客戶心理需求;想想你被什麼樣的團主吸引、想想自己的特質與身份,從自身特色去找尋開團商品、去經營個人的特色,這是開始小事業前要準備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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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專的素人怎麼開團
「從民以食為天開始」~有的朋友只是在個人臉書帳號,找自己想買的食物開團也能夠有不錯成績。
譬如我好朋友是在體適能產業工作的媽咪,因工作關係接觸到即時雞胸肉廠商;有一次公司舉辦研討會,午餐他就購買了即食雞胸肉給前來聽課的同學(當然食物費包含在研討會內);建立與廠商關係後,他開始不定時在私人臉書團購雞胸肉,他的朋友圈都很愛跟他購買,雖然教練圈很多朋友知道購買雞胸肉的管道,但媽媽圈不知道有這種好東西;後來我這位朋友還會找小農,自己要買什麼水果就順便團購一下;但是他的方式,是直接讓果農送到家裡後,再自己包裝分送給團購的朋友。雖然聽起來手續繁雜,但他因此也存了點私房錢。
你喜歡買東西的攤販、果農、小店,都可能有開團商機,可以嘗試與熟悉的店家聊聊,談好運送、付款方式;如果會用google表單,就能簡單做出團購的後台了。
有些朋友開立臉書社團做團購或者代購,現在有許多程式像是:+1系統,都可以幫助團主更容易管理後台,等到做出一些心得後就可以嘗試找找看這樣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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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寫這篇我真的是在關公面前耍大刀,畢竟真的團團銷售百萬佳績的團主和KOL大有人在。
開始跟團的時候我還不是筋肉媽媽,也沒有任何社群經營;
開始經營社群後,團購中間商沒有很多,社群完全是分享媽媽與運動人生;
直到四、五年前,個人形象鮮明了,才開始固定開團業務。
今年以前我都只把開團當成加減賺零用錢的斜槓方式之一;居家防疫這段時間,事業再度轉換的念頭始終縈繞心頭,或許好好讓自己成為商人,還要是厲害的商人,我的人生就更全能了。
厲害的人會把開團變成電商事業,研發自己的SOP,這時候副業可能變成主業,我聽過一年賺到好幾千萬的例子;可能之後研究所畢業要去唸唸商學院,才能幫我這個門外漢接軌商業,任何有興趣的東西就去研究、去深造、去嘗試....管他人干涉什麼呢?
目前學習商業的方法就是找厲害的前輩學習,或許之後再來分享我這位厲害的師傅是誰。
她教會我:不藏私的去分享釣魚方法給身邊的人;
我體會:這不是樹立敵人,而是逐漸建立起更正向良好的人際圈,單打獨鬥永遠很難變成贏家,正向團體將幫助人生更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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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邊可能還是許多人充滿疑問:
我又沒有認識廠商怎麼辦?
我又沒有粉專廠商怎麼會鳥我?
我哪來的時間去物流送貨包裝?
接下來我要聊東森電商,不喜歡的朋友就可以轉檯囉~不要覺得我騙你們進來看文章(前面的內容其實爆炸實用的,大家也可以思考自己可以著手練習開團的方法。)
#東森電商可以讓想要經營團購的初學者零成本練習開團
東森電商新連鎖有不少人聽過,一個月賺到幾十萬幾百萬的誇張故事;抱歉這邊沒有要講這種特殊案例,也不鼓勵大家一開始就花錢去加入,不然可能搞不清楚狀況最後成本難回收,就會怨氣沖天!坊間很多人用「賺大錢」去吸引他人加入東森新連鎖,也難怪在一些論壇有人把東森罵到臭頭。
東森其實滿無辜的,事實上東森集團把電商購物轉換了新模式,分享經濟這塊是可以讓許多人「練習去賺你平常賺不到的錢」,話講白一點,就是 #你可以利用東森購物當成開團練習的媒介。
東森集團(不包含電視頻道捏已經經營權轉手囉)包含現在常看到的東森購物、東森新聞雲、東森自然美(併購了自然美集團)、東森寵物雲、草莓網(買海外香氛保養品)、墨攻網路科技(買旅遊餐食等票券)、分眾傳媒(電梯外面的電視廣告與捷運廣告)、東森房屋、東森保代.....
加入東森的實習店主(不需要任何費用但是需要被邀請),就能在東森購物、草莓網、墨攻網路科技....等網站上面,看到平常看不到的介面,也就是「PV回饋」,是售價之外、東森幣折抵後,還能享有的額外折扣。
基本上加入實習店主,購買東森購物所有東西都可以更便宜了;但是好玩的地方是:網站會出現一個「#我要賣」的按鈕,只要你點選了該商品的我要賣,就會出現一個link,你把他分享在個人社群上面,三天之內朋友從連結點進去在東森購物的任何消費,你都可以分潤到現金收入。
沒有開團資源的朋友,十分建議可以從這媒介開始下手:
一來不用花到你的錢,二來你不需要囤貨出貨搞物流架設後台,三來你自己購物有額外折扣,最重要的是:只要練習找到有吸引力的商品,分享連結就可能分到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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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新連鎖,指的就是東森集團在旗下電商導入的這樣的「分享行銷模式」,任何人都能參與,並且東森購物上面還有熊媽媽買菜網這樣民生必需的購物項目,想要跨足團購的人不妨從這樣簡單麽模式開始。
東森新連鎖需要花錢的:是 #加盟。加盟意味著正式在東森事業體中開自己的雲端商店,賣東森平台上所有商品,採用直銷模式,這塊會另外發文談;
直銷模式本身是十分聰明的商業模式,但往往搞壞在於人~其實只要摸清楚你將要投資與經營的是什麼,想好才加入,根本不會有糾紛困擾。糾紛之所以存在,是因為很多人打著「賺大錢」拉人進去,不清楚自己要幹嘛的人,當然會灰頭土臉。
東森電商基本上就是商業,所以你必須要練習導購、找商品、練習文筆...這些能力;這也是開團必須的能力;從實習店主開始根本不需要花錢,也能確定自己是否適合發展這一塊斜槓。
#東森購物新連鎖的實習店主申請必須找正式加盟商給予權限
當你變成我的實習店主,不表示未來你一定要找我的家族來加盟;你可以只是為了購物有折扣而保有這個免費身份一輩子。
我在東森體系的群體是屬於吳宗憲的憲憲家族,坊間許多人說自己的家族是吳宗憲的家族其實都是騙人的喔~但接下來我要發展自己的群體,也會有專屬的群組來幫大家建立這塊能力。
想加入我的話方式我會放在留言,請務必要按部就班完成。
(東森正式加盟後的利弊我會另外發文分析,不然現在坊間多數都只講有多好,很多沒那麼好的也沒人說;再好的東西都會有缺點,這我再另外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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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發文後補充:
當初就能想像得到會有人不喜歡我加入東森,甚至因此退追蹤;我的觀點上,東森只是我的小投資和斜槓嘗試,能賺錢的模式幹嘛不嘗試?
有的時候會與賺到錢失之交臂,就是因為有個人主觀意識而不是藉由理解後才決定觀點。
但大家請放心:
#我的粉專還是如同以往_好文_好團購_不時直播運動
對我來說,自己的主要工作不應該被斜槓篡位;
多餘的錢還是應該從保險配置、理財規劃開始;
接著你有多的錢才是考慮需要投入資金成本的斜槓。
因此我絕對不會在粉專鼓吹要大家付錢進入東森,有免費的可以嘗試幹嘛不免費先用?
至於要退追蹤的,就退掉吧~也不用先宣告要退才走。
(沒有任何一個KOL會在意這樣的宣告知道嗎?只是覺得你是不是對旁人也很愛情緒勒索啊?壞習慣要改掉)
反而你如果覺得我腦霧了才加入,不懂我在想什麼,我倒是很樂意跟你們說為什麼。
因為我相信有一直發摟的粉絲,就會知道我只是把自己的人生都分享出來,也能從很多文章中,去理解我的思考模式;
這個斜槓不會常常出現~請放心哈~
旅遊糾紛案例分享 在 凱子凱の日本旅行大補帖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早已訂了228連假機票要去日本的,是的,我取消了。附上了這張圖,呼籲大家近期非必要的話,就減少出國機會吧!一起替國家為國人守住任何一道防疫!
之前就有說過長榮跟華航現在促銷機票最便宜的艙等是不可退費、不可累積哩程、託運行李一個人只有20公斤、沒有兒童票價。我買228附近長榮A艙來回東京成田,一個人也才$8047,之前就說過傳統航空設計這種票價已經越來越接近廉價航空的玩法了。
這幾天都在分享退票相關的訊息,大家應該也有感受到現階段我並不鼓勵大家出國旅遊的,國人應當共體時艱,共同配合政府把防疫的工作給做好。台灣目前能暫時守住,沒讓疫情擴大,大家應該要珍惜,如果一天像南韓那樣突然爆發上百確診案例,那種恐慌的程度您能想像嗎?昨天去好市多,發現人潮還是相當多(是大家都來買消毒水了嗎?),如果疫情大爆發,相信不只已經被重創的旅遊業,可能賣場跟百貨公司都沒有人潮了吧!昨天也在社團看到有人分享日本某間黑心藥妝店的口罩價格直接在尾數加上一個0來賣,原本900的價格變成9000円,那您現在能用10元台幣買兩個口罩,是因為政府有介入去管制,大家是不是該心存感激了呢?而且我自己覺得現在的口罩有越來越好買的趨勢了,這兩天跑藥局都很順利沒排什麼隊就買到。因為小孩可以買到4個,現在反而小孩的口罩比較難買一些,而且下禮拜要開學了。是因為國家有管制出口跟徵收,不然肯定會變成不肖商人斂財的工具。
今天政府宣佈日韓提升旅遊疫情建議至第二級:「警示(Alert)」,不少旅客最關心的就是自己的旅費到底可否退費問題。首先您要先搞懂「#旅遊疫情建議」和「#流行地區分級」的差異,目前政府還沒將日本列入流行地區一、二級的國家,並不需要居家檢疫14天,但會建議自己自主健康管理。但不排除阿中部長近期還會宣布對日本進行其它管制的動作,畢竟現在所作的一切就是想辦法預防任何防疫破口的發生。
對參加旅行團的團客來說,升級二級警示旅遊疫情建議有機會申請扣掉行政規費等必要費用之後的退款,但旅行社肯定也不會那麼容易讓您如新聞說的那樣退到95%,然後就會有很多民眾開始要引起消費糾紛。我是覺得,這個時間點防疫比較重要啦!整個旅遊業這段期間肯定是虧損連連的狀態,甚至很多旅行社可能會開始裁員、放無薪假等等。基本上,除非航空公司很佛心地宣布一些退票措施,否則依目前二級旅遊疫情建議,機票通常是不會讓您無條件退款的。大家應該要互相一下,在這種災情下,航空業者也是受害者,難道他們會希望機上空空如也然後還要照常飛來飛去嗎?不是吧!這麼大間的航空公司,也是要付給他們員工薪水的,還是要花燃料費跟保養維修費這些高額的支出。難道您會希望您自己的公司生意很差、甚至還積欠您薪水這樣嗎?除非政府發佈更上一層的警戒,造成航班停飛,才比較有機會申請機票全額退費之類的。不然現階段的話,我會建議您若打算不飛,就先將機票取消延後吧!
即使我買的是最便宜的長榮A艙(華航的話則是精省L艙),因為屬於不可退票的艙等,但還是可以改票的,通常是以開票一年內為限要用掉。比如說我這張是去年10月開的票,最晚今年9月左右要把它用掉。修改訂位通常要考量「改票手續費」跟「票價差」。若透過長榮官網訂票,所收的改票手續費為3000元,像我本次透過易飛網訂購此機票,改票手續費就要稍微多一點,為3500元 (有些艙等比較高級,可能不需要收退票手續費,請參考以下票價組合的文章)。最後我請易飛網客服先幫我取消這張機票,不然沒去搭乘會有No Show費用產生喔(我前幾天文章有說),反正就看四五月之後的災情狀況再說了。就算最後沒用到這張票或者補上手續費跟票差的價格太貴之類的,那我可能也覺得就送它吧,發生這種疫情也不是大家願意的,大家就互相互相啦,我們一家人這樣也賠兩萬多塊而已,又不是叫您賠幾百萬,沒必要因為這樣的機票問題跟旅行社或航空公司發生過大的口角,我相信現在整個旅遊業肯定是一片哀號的狀態,畢竟他們也是有員工要養的,各個員工也都是有自己的家庭要養的。人們都會有私心的沒有錯,自己賠了錢多少也會有點不爽沒有錯,但現階段並不是您一個人在了錢而已,整個旅遊觀光業根本笑不出來啊,就連我這個小小的旅遊部落客都在煩惱每天要發什麼文了、這種時候發旅遊景點美食文會不會被酸之類的啊?沒人想作虧本生意的,或許我們只要監督旅行業者是否有照國家法律規定走吧,一切照規定來吧!
北海道累積確診的病例越竄越快,就連熊本感染的男性也被調查出二月初有前往札幌雪祭的旅遊史,顯現出目前大規模的活動已經是相當危險的。更何況上禮拜日熊本還舉辦了萬人的馬拉松比賽!東京馬拉松在上個禮拜就應該宣布停止的,那幾天大家可以看到我一直在粉絲團說東馬可要快點改政策,不然很有可能會因小失大之類的。傻眼的是東馬主辦單位一開始很消極地請中國比賽者"自肅"不要來參加,然後可以幫他們保留資格、甚至一度還告知次年度的比賽不需要再付費用,日本人跟外國人說"ご遠慮ください",外國人可是不見得會遠慮的呀!請您搞清楚。結果上禮拜週末日本疫情接連爆發,禮拜一就緊急開會宣布中止一般選手的比賽。名古屋女子馬拉松就是在等東馬開這第一槍,結果名馬不但不退費、連資格都不保留,弄了一個很詭異的線上馬拉松比賽,被罵慘了(沒機會跟燕尾服帥哥合照了?)。更慘的是2/23的姬路馬,於2/19才緊急宣布中止,很多人都已經飛到日本了呀.....這些都可以看出日本這次對疫情的反應真的太慢了,我們國家則是很早就在禁止口罩出口、並且由政府徵收口罩跟酒精、讓學校延後開學等政策,雖然一定會引起不少民眾謾罵,但也可以展現出台灣這次的魄力。看著新加坡、南韓、日本目前擋不太住的災情,難道您有資格嘴國家造成口罩之亂嗎?
不管怎麼作,肯定都會有人罵的。東馬停止,當然有人罵,看到很多洋人表示"I can’t wait to run it",反正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是想跑就對了,或許他們準備了很久,從遙遠的國家飛過來也是可以體諒的。但如果東馬不停止,那最後會有怎樣的慘劇發生呢?三萬八千名選手,再加上工作人員、義工、應援的旁觀者等等,首都圈擁擠的電車更是極有可能會造成傳染大幅擴散的危險因子,再怎麼看來這個比賽都是應該要停辦的,不然將會有很大的可能會釀成悲劇,甚至影響到奧運。後續大家在爭吵的當然就是不退還報名費的問題,相對於名馬來說,東馬還能將資格保留到2021年已經相當不錯了,而且東馬的中籤率是較低的,有人可是連續抽了14回都沒抽中呢!雖然昂貴的報名費用沒退還一定會遭受到指責謾罵,但準備比賽本身也已經花了不少經費,沒人想作虧本的生意吧。相信很多人都覺得起碼能退個幾成的報名費回來吧,但大會的競賽規則就是這樣,就安慰自己的汗水不會白流吧,在這一年準備的過程當中,您或許從跑步當中獲得到很多快樂、認識了很多共同奮戰的好朋友跟創造了很多的回憶、打敗了自己的弱點等等,更重要的是您得到了一個更健康的身體。
說了很多,主要是希望大家知道現在是非常時期,不僅是國家的災難而已,也是人類共同的災難。我們國家已經很努力在替國人把關了,想憤怒的話就把一起把矛頭指向WHO吧,全球疫情都已經那麼嚴重了,還在因為政治因素將台灣排外,就是要讓全世界知道TAIWAN的醫療實力是很堅強的。who cares who?
雖然我是訂最便宜的機票艙等,#但還是可以先把機票取消,未來有機會搭乘再跟旅行社確認改票手續費+票差 (傳統航空作法是這樣、不過這次廉價航空有多家很佛心地主動表達可退票,表現甚至比傳統航空好)。一切等那道曙光出現再說吧,現在不急著出國就先別亂飛,我認為起碼二月底跟三月這段期間目前並不是那麼適合的。日本很近啊,以後隨時要去都可以啊,凱子凱寫了那麼多日本旅遊景點您玩不完的呀,來"日"方長的啦!!或許您可以參考我的作法,問一下自己的旅行社或者航空公司,自己再斟酌評估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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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認為對於旅遊糾紛的態度是「花那麼多時間能爭多少錢嘛!所以就算了。」
但是對於旅遊糾紛不能輕易低頭
因為自己先低頭了,那麼接下來旅遊業者只會更囂張地壓你的頭直穿地殼到地心
有看過我上篇文章 「山富態度強硬」 的就知道
其實我不是獅子大開口,純粹只是就我們失去的權益極力爭討罷了→說到底消費者失去的
金錢時間還有寶貴回憶,旅行社賠到破產都不夠
如果山富一開始態度誠懇願意道歉賠個意思意思,我當然不會一直花時間在這件事情上(
我又不是吃飽沒事幹)
就是因為山富太囂張,說他們每月出上百團也不差我們這一團(這不是我亂講的,是宜蘭
業務黃小姐講的→宜蘭分公司的員工就只有兩個,歡迎大家去電詢問,不過此人說話很厲
害要小心,因為她常在背後罵我,至於為什麼我會知道他罵我罵得很難聽,是因為我介紹
她給一個工會辦旅遊,我是介紹人,簽約的是工會承辦人,而我是跟工會一起去,所以用
email想殺價,結果他打給我阿姨→沒錯!承辦人就是我阿姨,業務黃不知道此事,還在電
話向我阿姨抱怨我很難搞........唉!領隊賴桑,客訴部全都很會罵人,所以講不完以下
省略,有想知道更多的你們再問我好了,有點離題了)
明明就很明顯違約,違規,擅自取消變更行程
但是台北總公司客訴部簡先生卻氣焰強大地回我
「你有發現違規違法的事情不要跟我說,要說就跟法院說」
我聽到時愣了一下,沒聽過服務業這麼囂張的態度
所以我問了最後一句「賠不賠」
他說「不賠就是不賠,不賠就是不賠,不賠就是不賠」←因為他口氣很~~堅定所以我寫三
次
後來開了協調會(觀光局召開的)
沒想到在觀光局承辦人威嚴下(?)→可能只有當官的才能讓業者賠錢
才說願意賠一千五,還強調很多了(→謎之音:老娘討個尊重又不是缺錢,跩什麼)
反正後來就是破局了(詳細情形都在 〔山富態度強硬〕,想參考可看看 )
寫這篇只是想鼓勵和旅行社有糾紛的人不要害怕,要硬起來(?)→不 要 想 歪
更不要被一千塊和旅遊折價券堵住嘴
講白一點,旅行社的客訴部人員本來就有一千元的額度可以用(其實業務部也有,就是被
消費者不斷殺價時,免為其難說可以便宜一千的那個額度,那些都是公司分配的)
那些額度用來在你表達不滿的時候先是推卸責任
然後被你一番極力爭取後(旅行社就是要給你「已經盡力」的錯覺,因為他只要故意先強
硬而後放軟一點,然後你就乖乖吃這套了)
才好像是「好吧!既然你一直吵,不然我就賠你一千外加個小禮物,要就要,不要就不要
」
因為業者就是抓住消費者的心理→反正你們時間拖久一點就會不了了之,要就接受,不要
就繼續磨
而消費者通常就在這階段認輸了(所以才會造成像山富那麼大膽隨意就更改行程,即使嚴
重違約也不在意)
其實爭到底,就是上法院打官司→打官司根本就不難而且也值得,因為其實你花大錢旅遊
還被當冤大頭更慘,只是一般人只注意到打官司所需付出的時間成本和金錢,根本沒意識
到被旅社剝削的權益更多,多到你的旅費和旅遊品質不成正比
像我這次重點行程沒走到就是很嚴重的事(上網搜尋告山富的案例很多,最後賠償的價額
也絕對遠高於山富提出的價額,會讓你覺得終於有被尊重的感覺)
所以重點不在錢是要賠多少(而是什麼金額才能反映旅社誠意和賠償你的精神損失,如果
一開始說賠一千態度很好,我當然ok,但是被他們謾罵導致我原本因旅遊所受的精神損害
又更嚴重了,而且從我投訴第一天起他們就從來都不跟我聯絡看來,他們根本不把我這個
消費者看在眼裡,唉..)
而是你願意為爭取權益付出多少
自己是不是願意擺脫那麼好被欺負那麼好被旅行社吃死死的形象
如果不讓業者知道消費者是有力量有知識的
那麼將來消費者只會一直被壓榨而不自知
最後謝謝台視記者注意到我的文章跟我聯絡,並附上台視採訪片段給版友參考(山富很莫
名其妙,被採訪就又說肯賠兩千,不過我至今沒接到任何聯絡就是了)
https://m.youtube.com/watch?v=wzW_es6F2g4
https://m.youtube.com/watch?v=5WZ7E4qKuXg
有旅遊糾紛的人不要怕事,歡迎站內信或下方留言
我樂意分享如何處理這事情的經過
還有出國絕對,絕對,絕對→很重要說三次
不要找山富旅遊,建議上網打山富被告之類的關鍵字,有非常多告上法院的案例
願意處理事情的旅行社還好說
但是這種完~全不處理事情的業者,只有大家一起抵制才行了
謝謝讀完這麼漏漏長的文
謝謝
以下是山富事件供參考
https://www.ptt.cc/bbs/Anti-ramp/M.1350553379.A.961.html
https://www.anyway.com.tw/bbs/Post_Center.aspx?pid=11083&tid=3417
https://udn.com/NEWS/SOCIETY/SOC4/7915553.shtml
https://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1019/34584926/
https://earner.tw87.com/thread-7254-1-17.html
https://www.ptt.cc/bbs/China_travel/M.1343452507.A.8CF.html
https://m.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3876346
https://verywed.com/forum/travelcomp/52538-1.html
https://wagering.citimy.cn/article.aspx?id=439347
https://tw.m.yahoo.com/w/kplus/question?qid=1010082004554
https://www.busong.org/thread-7316-1-1.html
https://244.putao.com.tw/putao/listChatReply.do?post.id=41258
https://www.backpackers.com.tw/forum/showthread.php?t=130120
https://tw.m.yahoo.com/w/kplus/question?qid=1206060311492
https://forum.fashionguide.com.tw/post_list.php?topic_id=683572
https://verywed.com/vwblog/s9902273/article/224853
https://tw.m.yahoo.com/w/kplus/question?qid=1507121307015
https://www.ptt.cc/bbs/Tour-Agency/M.1114327955.A.9C0.html
https://www.busong.org/thread-6727-1-1.html
https://www.busong.org/thread-7316-1-1.html
https://www.ttv.com.tw/104/03/1040303/10403030043500L.htm?from=568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3876346
https://wagering.citimy.cn/article.aspx?id=439347
https://earner.tw87.com/thread-7254-1-17.html
https://www.backpackers.com.tw/forum/showthread.php?t=130120
https://answer.mobe.com.tw/%E5%B1%B1%E5%AF%8C%E5%9C%8B%E9%9A%9B%E6%97%85%E9%81%
8A%E5%85%AC%E5%8F%B8%E8%A9%95%E5%83%B9-5470918.html
https://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58659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M0dHK5aSqs
https://www.ptt.cc/bbs/Tour-Agency/M.1302625816.A.F34.html
其他還有很多可是我不記得是打什麼關鍵字
有找到再放上來
歡迎各位分享出去,別再讓其他消費者受殘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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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85.65.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nsumer/M.1425490319.A.02D.html
※ 編輯: mandygenius (111.185.65.26), 03/05/2015 01:58:50
不過要用站內信,我才看得到呦!
※ 編輯: mandygenius (111.185.65.26), 03/05/2015 11:19:26
※ 編輯: mandygenius (111.185.65.26), 03/05/2015 12:52:57
※ 編輯: mandygenius (111.185.65.26), 03/05/2015 20:16:04
※ 編輯: mandygenius (111.185.65.26), 03/05/2015 20:18:53
※ 編輯: mandygenius (111.185.65.26), 03/05/2015 20:20:45
若大家能分享出去讓更多人抵制山富(雖然不只山富這樣,一般旅行社都是按砍民眾居多)
不過山富真的是很誇張,我是申訴人,他們卻都不跟我聯絡哩!硬要把其他團員扯出來,
說簽約不是跟我,說我只是團員,要談只跟工會秘書談。
問題是人家又沒有要申訴,一直煩人家,原本團員都不清楚權益受損的地方,結果山富把
我向他們申訴的單子(內有很多領隊不能說的秘密),寄給工會,搞得所有團員都知道自己
虧大了。
再者,上電視接受採訪的也是我,沒想到山富還是不聯絡我,私下聯絡工會要賠償他們不
賠給我,X哩!←對不起,有點情緒,從頭到尾爭取賠償的明明就是我。山富很不會處理事
情耶!
遇到會處理的旅行社還好,可以節省時間,遇到這種擺爛的旅行社,讓我覺得真的很後悔
選了他們,還虧他們要上市上櫃哩!唉....
※ 編輯: mandygenius (111.185.65.26), 03/05/2015 23:45:09
我完全同意你的看法,我們只能盡力爭取了
下下星期我們要再開一次協調會,到時要看消保官能不能也盡力幫我們
因為之前品保會和觀光局開協調會的主持人,他們態度都不積極
希望我能遇到有魄力的消保官了!
※ 編輯: mandygenius (111.185.65.26), 03/06/2015 14:18:32
※ 編輯: mandygenius (111.185.65.26), 03/07/2015 17:20:38
※ 編輯: mandygenius (111.185.65.26), 03/18/2015 13:13:30
大家好,我來update囉!
3/18消保會協商會結果出爐囉!我只能說堅持是對的
今天終於有個結果了,雙方經過激烈拉扯與消保官溫和地中間調解
山富終於認錯了,也賠了該賠償的精神損害金
礙於保密協議,容我不方便透露賠償金額
但是,記得!!千千萬萬記得堅持到底
本來山富也是推託扯....堅持不認賠
但是誰先低頭誰先吃虧
我都已經規劃要告上法院,山富法務也一直叫我告
但是後來快結束的時候,其中一個主管才肯退一步認賠
說真的,堅持下去吧!各位
歡迎有疑問站內信問我
※ 編輯: mandygenius (111.185.65.26), 03/18/2015 19:03:50
說真的那個客訴部簡某號稱是法務啦,但是其實什麼都不懂也不會處理事情
只會動不動就打著董事長名義
嗆說跟我們奉陪到底,還說是他董事長交代的哩(哇哩勒-_-
然後又一副吊兒郎當的樣子說,我都可以啊!彭小姐不接受我也沒辦法啊,他要告法院我
也可以啊.....
反正看這男的態度我只能說,這宜蘭分公司除了被自己害死以外
也會被這男的害慘喔!
最後我聽到宜蘭主管跟他說想和解的時候
他又說沒關係啊,我都可以啊
orz.....什麼都可以幹嘛浪費大家時間,唉
※ 編輯: mandygenius (111.185.65.26), 03/19/2015 13: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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