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雄】07/26 疫情報報:高雄市六大類公費快篩
今日本土新增10個確診案例,高雄0例。
陳其邁 Chen Chi-Mai市長 今記者會表示,明(27日)起警戒降至二級,本市餐飲開放內用但須使用三面式隔板;隔板不限材質,能物理性阻隔、有效降低病毒飛沫傳染即可。另市府仍延續租金減免與紓困補貼措施,盼能降低市民朋友負擔。
閔琳也叮嚀各位鄉親市民朋友,高雄市疫情雖然相對安全,但二級防疫期間外出仍需全程佩戴口罩。在餐廳內用時,如有片刻離席也請記得戴回口罩,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大家齊心來抗疫!
另因應防疫降級,本週起,閔琳的の服務處恢復實體面對面的法律諮詢服務;時間回復為每週四19:00~21:00。前來的市民朋友也請繼續配合實名制、量體溫與配戴口罩噢!
#高雄市六大類人員公費快篩申請方式
考量接種疫苗後仍有染疫可能,高雄市補助六大類人員首次公費快篩。教育及社政類機構相關人員,由主管機關造冊並統一安排與通知採檢,其他符合條件之從業人員可下載並攜帶申請表(網址::https://reurl.cc/R0gZzx)、相關工作證明,自行向各社區快篩站預約。
#國高中及補習班教職員疫苗接種
07/28至07/29,依照學校教師造冊名單,國高中及補習班教職員可於大型接種站分區分流分時施打;設籍於高雄但在外地教書的職員,亦可聯繫教育局洽詢疫苗施打相關事宜。
#高雄紓困措施再延長 #租金減免
一、#零售與批發市場
高雄市公有零售與批發市場之使用費、租金、權利金及垃圾處理費,民有市場、漁貨拍賣市場或魚市場垃圾處理費,以及經發局委外經營場館如新創基地、委外市場等,應繳款項最高折減60%。
二、#市有地租金 從5月到12月,減收20-60%不等;租金及使用補償金延長繳款期限一個月。
三、#觀光局委外經營場域,至今年年底,固定權利金與租金全免。
四、#客委會所轄場館 ,如高雄市新客家園區、美濃文創中心歷史建築及牛埔庄生活文化館,至5月至年底12月減租50%。
#防疫降級邊境管制不變
防疫警戒雖降到二級,但邊境管理政策維持不變。除緊急或人道考量可以例外處理,未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者,暫緩入境。目前也暫停旅客來台轉機。未來政策指揮中心將會視疫情狀況滾動調整。
#疫苗預約平台可預約接種數
明(27日)上午10點起至07/29的中午12點止,將發送疫苗預約簡訊,總計發送給144萬人,包含198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118萬人與基隆、宜蘭因颱風延遲者0.34萬人。上一輪收到簡訊未預約施打人數為25萬人,將於07/30至08/06期間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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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疫苗相關資訊連結》
公費疫苗預約平台
https://1922.gov.tw/
長輩補接種查詢系統
https://vaccine.kcg.gov.tw/
高雄市孕婦接種平台
https://reurl.cc/3akypj
高雄市接種站查詢
https://reurl.cc/GmQp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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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來台的中國人後代,為什麼要支持法理建國的論述 https://wp.me/pd1HGm-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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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1949年來台的中國人後代,為什麼要支持法理建國的論述?
1.法律面的理由
2.情感面的理由
3.族群面的理由
開始前先說一下我的想法。
台澎法理建國派談的「去殖民化」是以「台澎及其上住民曾被日本殖民,台澎是原日本殖民地」的事實為基礎,所以可以行使自決權建國的住民,就會以「原日本殖民地的住民及其後代」為主。
這是法律上的定性,也是「去殖民化」在執行上的必要原則。
至於因為中國內戰被迫離鄉背井前來台灣的中國難民之所以原則上不能參與「去殖民化」脈絡下的自決建國程序,原因有二:
1.這些中國難民在隨中華民國政權流亡台澎前,既非台澎住民,也未曾被日本殖民,並非「原日本殖民地住民」,所以不符合「去殖民化」脈絡下行使自決權的住民資格。
2.中華民國政權從1945.10.25開始,在台澎的身分就是盟軍佔領代管執行者,是佔領者的角色。則依照國際法中佔領法的相關規範,特別是《海牙第四公約》、《日內瓦第四公約》的規範,中華民國政權非但不得將台澎當成自有領土、不得將台澎住民當成自有國民要求效忠,更不能將其本國國民大量移轉到佔領地台澎。
因此,中華民國政權在流亡台澎的同時,將大量的中國人民移居台澎,本身就違反國際法,因此來台的中國人法律性質是屬於「『非法』難民」。讓「『非法』中華民國難民」沒資格參與台澎自決建國程序的,是難民身上的合法中華民國國籍。
難民並非貶抑,這是具有國際法上的法律身分。
中華民國國籍法是屬人主義(這就是血統主義)為主、屬地主義為輔的折衷主義。所以,「『非法』中華民國難民」的後代也具有合法中華民國國籍,這使得他們的後代在台澎一樣是「『非法』中華民國難民」。
而 1949 來台的中華民國難民及其後代之所以不能參與台澎自決建國程序,就是源自於中華民國政權當年將其違法移置到台澎在他們身上附加的「非法」性質。
至於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雖然目前都有中華民國國籍,但在法律上並非真正的中華民國國民,其原因在於:原日籍台澎住民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後,因為喪失日本國籍而成為無國籍人。而他們所持有的中華民國國籍,只是身為盟軍佔領執行者的中華民國政權基於管理上的方便所賦予的,並非原日籍台澎住民真正的國籍,原日籍台澎住民自然也不會因此成為「非法」居留在台澎的中華民國國民。
法理建國派主張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在「去殖民化」脈絡下,依國際法行使自決權建國,目的是要讓目前所有在中華民國政權治下地區生活的居民(也包括中國領土金馬東沙生活的居民),能夠成為在台澎建立的主權獨立國家的國民,在台澎安居樂業,徹底遠離中華民國政權這個中國流亡政權身上的一切包袱(一中、中國內戰)、徹底摧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叫囂「武統」的一切法律上藉口,讓台澎能以主權國家的身分跟有台國家簽署共同防禦條約,有效嚇阻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的侵台野心。
而對以「『非法』難民」身分居住在台澎的 1949 中華民國難民及其後代,我們台澎法理建國派不是主張「依法」全部遣返回中國本土,而是主張這些人可以依其意願直接歸化成為台澎國家的國民,從而徹底擺脫「『非法』難民」身分,可以在台澎安居樂業。
法理建國派想要做的事情,是讓所有台澎居民有一個全新的開始,而這個全新的開始,必須以一個在建立的過程中沒有任何可被質疑的法律上瑕疵的主權國家為基礎。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行使自決權,是要為包括「非法」中國難民及其後代在內的全體台澎居民打造這個基礎,是要為所有台澎居民開啟通往國際社會的大門。
如果 1949 中華民國難民後代,不管是第幾代,口中的「愛台灣」、「認同台灣」、「以台灣為故鄉」是真心的,那就可以理解建國的心。誠實面對自己的身分,也不需要背負負罪感,也不用去繼承祖先的遺志統一中國,支持、協助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行使自決權,建立一個能讓大家世世代代安居樂業的國家。
我們在前幾集有說明很清楚法律層面上的差異,大家可以先行回顧。
👉🏻 內部自決權 vs 外部自決權、民族自決權 vs 住民自決權、自決權的行使 https://wp.me/pd1HGm-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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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集還說明了具體的建國步驟,有說到台澎人的使命就好比一個開門的人,大家住在地窖中,這個門只能被台澎人打開,因為台澎人握有KEY,就是法律資格可以行使去殖民化。
開門以後,大家都可以走出去,走出去的人是大家,所以我們不是只為台澎人而建國,我們是希望現在居住在台澎上的所有人都可以獲得自由,透過了解客觀史實,有了共識認知,一起前進,所以法理建國派並沒有要割捨任何人,也不是為了某些人的私利。
台澎住民要意識到這個行使自決權是為了大家,也為了不具有法律資格的其他人。
沒有經歷日本殖民的人,沒辦法行使住民自決,但仍舊可以了解這個目標,來支持台澎人握著KEY。
就好比參加運動會,班上會派出選手去比賽,其他同學在場下會為上場的同學加油,獲得勝利時,榮耀是整個班級,並不只限於選手,大家各司其職,都可以知道目標是什麼。
大家有空可以到戶政事務所申請直系血親日治時期的戶籍資料,可以清楚判斷在台澎自決建國程序中,誰可以是上場選手,誰是當啦啦隊。例如:我的戶口調查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327559092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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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來台的中國人後代,為什麼要支持法理建國的論述?
1.法律面的理由
法律層面來看是沒有模糊空間的,1949年來台的中國人就屬於國際法上的難民身分,其後代也會是難民後代,這沒有任何貶抑喔!在這情況之下,如果沒有法律上的正當理由去賦予新的身分的話,那難民的身分就會一直跟著。台澎在國際法上是主權未定的狀態,不是主權國家,所以1949年落難的中國人來到台澎就沒有正當權限,法律性質就會產生許多影響,而且難民的心態也會存在,如果在法律上有明確的身分定位,那留在台澎上思想、視角也會不同。
舉個例,敘利亞難民在歐洲有數百萬的難民,他們身分是有明確標示出來,也因為這身分在法律上受到許多限制,但同時也因為這身分也得到法律上的協助。沒有人會希望自己從原本的國家、土地逃難到他國,犧牲了原本生存的空間,但若真的發生了,真的要探究法律身分就會被他國認定為外來者、避難者、暫時居住未必久留。
1949年流亡的中國難民的心態,要逃的是中國內戰,以他們視角就是國共內戰,這個威脅始終存在,對他們來說台灣離中國還是很近,心中仍舊會有強烈的不安,因此有很多中國人逃難來台,無論是用非法還是合法得到的財富,他們下一步幾乎會是移民到其他國家,就是海外移民潮。而1952.4.28以前的日籍台澎住民很少會主動移民海外,比較常見會是戒嚴時期被列入黑名單被迫移民海外。
這樣相比之下1949來台的中國人會把台澎當作一個暫時地,不會想久留,會想逃到更遠的地方。就算移民到很遠的地方,擁有雙重國籍,心態上仍舊還是會自認為中國人的想法,就是華人依戀,所以若中華民國政權辦選舉,還是會回來投票選親中政黨,就算移民也沒辦法真正當他國的國民,割捨不了原本是中國人的心。
中華民國政權本身的國籍,有在國籍法上要求,若要歸化必須先放棄原有的國家國籍,對很多國家來說,是不承認中華民國是中國代表政府,也不會承認中華民國國籍有國際法上的效力。因此若持有中華民國國籍的人,在這些承認PRC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的國家立場上來看這就屬於 「非法」中國國籍(此處的「非法」指不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的國家不承認其核發的國籍為合法有效的中國國籍的狀態。若是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的國家,中華民國政權所核發的國籍就是合法有效的中國國籍)。
所以如果為了歸化到他國國籍要先出具放棄原本國籍身分的證明時,拿ROC政權發的沒有用,而要去找PRC政權申請,這就會很尷尬了。
在國際法上有基本原則,世界人權宣言中有說人有權擁有國籍 ,國際公約上也有說要盡量減少無國籍人士。因此持有不被承認的中國國籍的中華民國人,移民前的申請放棄國籍的申請會遇到困難,而他國國籍的人士,來台多年想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要放棄原本國籍時,也會遇到原本國家不給放棄,因為要避免無國籍情況,主要原因就是該國不承認ROC政權的 「不被承認的中國國籍」 。
(中華民國政權發的中國國籍只對不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的國家才會是「非法」的國籍,平時避免單獨將中華民國政權發的國籍稱為非法中國國籍,應稱為「不被承認的中國國籍」或「無效的中國國籍」。事實上,國際上只有15個國家承認這個中華民國政權發的中國國籍。)
舉個例,在台生活多年的傳教士,遲遲拿不到中華民國國籍身分證,就是因為原本國家申請不到放棄國籍,拿不到放棄原國籍的證明就無法歸化成中華民國國籍,後來ROC政權有修法寬待給在台灣有貢獻的外國人,可以不用這些麻煩手續,就能拿到中華民國國籍身分證。
再舉個例,若與他國國民結婚,伴侶要歸化成中華民國國籍,但原先國家不承認ROC政權是中國政府,就不會讓他國民放棄原本國籍,拿不到原國籍放棄證明就無法完成歸化程序。
台澎建國後,原1949難民及其後代要住在台澎,在法律面要除掉中國難民身分,就是拿到新的國家身分,就可以理直氣壯的生活在台澎。
台澎建國後,台澎人就會是在國際法上合法擁有台澎主權的國家的國民,不會再受限一中兩政權的框架下,被ROC/PRC政權給制約。若生涯規劃要移民他國要放棄台澎國籍取得新國家國籍,也會很容易取得放棄台澎國籍的證明,也不會被他國質疑這份「放棄原國籍證明」的法律效力。
1949年來台的中國人後代,為什麼要支持法理建國的論述? 法律面就是台澎成為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台澎人的國籍就會是國際法上合法國籍,能讓1949中國難民及其後代歸化新的國籍身分在台澎安居樂業,也可以有其他人生規劃移民他國,也會讓路走得更順,如果與他國國民結婚,伴侶要歸化成台澎國民也會容易許多。
法律面也不一定是1949中國難民及其後代會遇到這些問題,也會是現在台澎人在國際法上無國籍的身分會遇到的難題,所以台澎建國後可以處理原本因為中華民國國籍造成的問題。所以希望大家可以了解法律面後來共同合作來完成自決建國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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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情感面的理由
我的想法是1949年來台的中國難民有的位階身分較高的會帶有優越感,我會稱他們為既得利益者,但我後來也發現他們的後代也不一定會有這樣的心態,也可能有不同政治立場,就會想為了台灣做點什麼,但是在剛接觸法理建國論述時,就會因為「沒辦法參與住民自決」而感到氣餒,但就像開場時說的,他也可做啦啦隊,可以成為法理建國的推廣者,大家來分工合作完成自決建國前的條件。
情感面很好的理由其實就是從小生長在台澎的人,對中國的依戀會比較少,不會像長輩總想著認祖歸宗,對台灣這塊土地文化與歷史不在意。在台澎成長的中國難民後代也不一定跟祖父母輩一樣對中國大陸有情感,也不會覺得骨灰要葬在中國大陸,反而對這塊土地文化與歷史充滿感恩。
其實只要愛著從小生長到大的台澎這塊土地,願意以台灣為出發點思考,就會知道對台澎最好的未來就是建立個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真正切割一中兩政權的紛擾。
情感面可以分兩個方面,第一是對台灣的情感,第二是對中國的情感。
1949來的中國人(第一代)對原本的中國有強烈的依戀,希望落葉歸根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第二代、第三代在台灣出生長大的,會面臨到情感面的衝突,因為缺少對中國的記憶,對中國的情感則是源自於祖父母、父母,所以對中國的連結就沒有直接接觸,那如果對台灣的土地有連結,這個連結是「臺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這個立基點,但事實上中華民國政權根本無法「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客觀層面來說這已經是無法達成的事情,所以這種心態認同會導致他覺得自己是愛台灣的,但是與「不認同 臺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 」的人來講就是不同,因為對「愛台灣跟台灣未來的想像」不同,所以就會不斷遇到情感面的衝擊與矛盾。
台澎住民上有許多「愛台灣」的主張,但是「怎麼去愛」大家做法不盡相同。
探究到底就會發現「愛台灣」最終的目的跟理由,如果是要「從台灣以中華民國視角統一中國」,就會受到另一群「愛台灣」,但最終目的是脫離「一中兩政權」的人的撻伐。
換句話說,當你是1949中國難民後代,你對台灣的連結卻是中華民國,目標則是統一中國,想著中國,那你今天忠於自己的情感坦承這個想法,就會面臨到大多數不認為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人對你的指責,這個情感面的對立就會很難以有共識。
所以台澎建國後可以真正讓大家的情感面都從建國後這個當作起點開始發展。
舉個例子,就好比你苦苦追求一個人,屢屢遭到拒絕,但真正可以讓你死心,就是對方已經有對象,或甚至已經結婚了。當對方法律定位已經很明確了,那你也會有很好的理由不要繼續依戀下去,可以好好的割捨重新出發。
法理建國派很理解情感面要真正切割「中國依戀」是很不容易,特別是情感連結源自於家族,讓1949中國難民後代沒辦法背棄家族,就會放不下 「三民主義統一中國」 的執念,所以當台澎建國以後,就可以協助 中國難民後代 「斷捨離」,可以斷的乾脆一點。在國際法上台澎的領土主權就會歸屬於台澎新的國家,就不會有任何理由去扯「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無論是ROC/PRC政權),而反攻大陸的心態也會放下。
那1949中國難民後代如果有認同台灣的人,不認為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人,也就不會有大中華主義,所以對中華民國政權的本質、跟中國PRC政權藕斷絲連,也會感到很不舒服,這時候可能會產生「原罪」負罪感、愧疚感、自卑感,會想到自己這個身分造成現在台澎的困境,而感到難受,這樣的中國難民身分其實也不是可以選擇的,你並沒有做錯什麼,1949中國難民也算是大時代的受難者,跟著中華民國政權逃難來,無論是主動被動的決定,來到台澎後生下的後代也是非自願的,在台澎成長後了解台澎的歷史,當聽到台澎人指責二二八、白色恐怖時也會感到煎熬跟歉意,這樣的煎熬心結其實是很需要解開的。
1949年來台的中國人後代,為什麼要支持法理建國的論述? 情感面來說就是讓1949中國難民及其後代可以找到放棄的理由,放下大中華主義、放下中華民國、擺脫一中兩政權、重新在台澎出發、愛著台澎土地在此生根。而對支持法理建國的1949中國難民後代就是可以放下心裡的負擔跟愧疚感重新出發,會有更開心的心理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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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族群面的理由
我的想法是台灣人四百年史,就是不斷的有不同民族來到台灣,在四百年中台灣的意識逐漸被重視,法理建國派想的是建立一個多民族的國家,就可以包容任何年代來到台灣與在台灣出生的人,不用再分你是原住民、新住民、客家人、福佬人、以及台澎人、中國人。
大家都知道史明主張「台灣民族主義」,如果台灣民族已經形成,就不需要倡議,但這是一個進行式跟目標,因為建國以後就會形成以國為本的生命共同體,就是「國族」認同感。
國族之內會有不同民族,就像說自己是「美國人」,美國人就是國族認同,而細分美國人裡面還有不同民族。我期許的是台澎建國後,台灣人成為如同「美國人」般的國族名稱,這個國族裡面包含屬於各種民族的國民,沒有任何民族會被抹煞。台灣四百多年來的殖民給我們的的最大啟示,就是惟有建立真正屬於自己「具有國家法人格」的國家,建立一個「主權獨立的多民族國家」,才能真正終結殖民悲劇。
族群面要處理的族群之間的衝突。
在台灣主張的台灣獨立運動,許多主張者都會提到中華民國政權在台灣做的暴行,這就產生的族群緊張對立,就會由所有具有相關屬性的人來承擔,這樣對立存在就會很明顯。就好比在中華民國政權體制內做的轉型正義,就會發現族群邊界就會出現,追究不當黨產時也會提到族群的不同。
舉個例,詐騙集團台灣民政府,曾經辱罵中華民國榮民身分的人上新聞,如果說台澎建國了,這些中華民國榮民若選擇歸化台澎新國家,大家的身分基礎就都一樣了,每個人都是平等的重新開始了,不會因為你是從哪個時期來,受到怎樣的遭遇、得到法律上的利益,這些不平等的福利就會被重置跟修正。
無論你是以優越感的身分、或者是背負原罪有愧疚感的中國難民及其後代,都會說自己是「外省人」,這個身分標籤及說法會把自己說成「外」,就是把自己當成外來者;無論是哪個台灣原住民族,被說是原住民的身分,這個「原」就是被歸類在很早就住在台澎上的人;還有「本土」族群的說法這個「本土」就會形成族群上的差異性。這個差異性就會有排斥性,不只對「本土」族群來說,也會對「中國難民」這個標記造成根本上的對立。
這樣的情況下對自己的稱謂有這樣的標記,要與其他族群生活,要怎樣成為「想像的共同體」?
其實建國前有「同在一條船上」的共同體意識存在其實就足夠了,不需要將族群身分明顯做出標記。建國後都可以成為第一批的國民,也不會再有內外之分。
法理建國的論述其實是包容性很大,我們想建構的國家是可以包容所有不同時期來到台澎的族群,我們誠實面對現在的狀況,提出的論述是所有的台澎居民一起來建立長治久安的國家。
👉🏻 具體建國步驟、行前具備條件以及終止代管自決建國後的工作 https://wp.me/pd1HGm-7P
台灣其實善用台澎法理地位這個「領土主權未定」的法律狀態,可以很好的切割中國(PRC/ROC政權)與台灣。
❤️台灣有的優勢有:
1. 沒有主權母國的干涉,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是簽署《舊金山和約》及其子約的國家都不能漠視的法理地位。
2. 天然海島屏障,天然的戰略地位。
3. 台灣人有辦法透過民主自由選舉來掌控中華民國政權,使其承認「盟佔代管機構的身分」。
4. 台灣的民主、經濟、人民素養有一定的水準。
善用國際社會所遵循的規範靠自己站起來,必須先自助而後才會有人助、天助。
願大家一起走在法理建國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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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北孤軍
最近,黨產會百般刁難 中華救助總會 與 國防部 合作在泰北為國軍興建 #忠烈祠 的計畫。
黨產會的委員公開在媒體說,如果同意這個計畫,會幫助救總洗白,對黨產會認定救總為附隨組織的訴訟不利。
我對黨產會的政治算計不齒,也不想再和他們打口水仗,只想分享這個泰北孤軍的故事,請大家想想,政府該不該為始終效忠中華民國的泰北孤軍建這個忠烈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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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離開41年回家時,母親在村口等了他一天
王豪(止戈出品2018-08-10)
從曼谷飛往昆明的航班上,父親王畏天不停地向我念叨大媽做的破酥包,有多麼多麼的好吃,甚至口水都快流下來。我轉而問了他一個非常尖銳的問題:“我母親和大媽,你生命中的兩個女人,你覺得誰更好一些?”
“你的母親只是守婦道,和你的大媽相比,一無是處!”父親的回答就像他的性格一樣,簡單粗暴。那是1991年春節,父親帶著我和弟弟阿旭從泰國美斯樂回老家雲南鳳慶探親。
41年前的春節,身為國軍中校的父親,撇下他的原配妻子,也就是我的大媽,還有兩歲的兒子,隻身逃往緬甸,在那裡認識了我的母親。之後,他們前往泰國北部定居,相守一生。
父親的回答,並不出乎我的意料。
1949年12月9日,盧漢起義。在我所學的歷史中,稱之為叛變。
3個月後,中國人民解放軍進駐昆明。解放軍進城那天,已經脫掉軍裝的父親雙手抱在胸前,站在人群中靜觀這個城市新的主人。
父親畢業于黃埔軍校17期步兵科,後服役於滇軍,至1949年已是中校副團長。
若干年後,當父親向我講述這段過往時,我問他:“你覺得你們厲害,還是解放軍厲害?”
“他們穿得很破,但是步伐非常整齊。”父親沒有正面回答。
邁著整齊劃一的步伐挺進昆明城的解放軍,讓父親感到不安。他調轉身,連夜趕回鳳慶老家,跪在地上對我的奶奶說:“娘,我要去緬甸找三哥,避避風頭,等形勢緩和就回家。”那時,三伯在緬甸跑馬幫生意。
在泰北的華人中,至今還保留著一個傳統,兒子出行或歸家時,都要向母親跪著告別或請安。奶奶沒有作聲,起身去給父親收拾行李。父親的妻子,則把家裡的破酥包,全都裝進了父親的背包裡。
妻子是大他一歲的表姐,青梅竹馬。他們的孩子王磊,僅有兩歲。
那年,父親只有29歲。
父親四兄弟,大伯是舊政府的鄉長,二伯畢業于上海大夏大學,在省立昆華中學任教,三伯跑馬幫生意,常年在緬甸。
1949年,對於富甲一方的王家來說,是命運的分水嶺。
父親一路向西,再向南,翻山越嶺,在湍急的江水中拼命游向緬甸。到緬甸後不久,父親輾轉找到三伯,跑馬幫的三叔,早已不敢回老家。軍校出身的父親並不是做生意的料,時值李彌在緬北招募國軍殘軍,試圖反攻,父親當即前往,任上校副司令。
父親逃離家鄉不久,土改運動在全國迅速展開,曾在舊政府任過鄉長的大伯,是重點運動對象,他也在一天深夜,跪別母親,出走緬甸,遺下大伯母和4個幼子。
1953年,我的二伯也來到了緬甸。在此前,他被關押了3年。關押期間,他的兩個女兒夭折。被釋放後,依然處於被監視狀態。在一位同族人的勸說下,有一天趁著外出趕集,慌張逃走,未及告別家人。到此,王家四兄弟,全部在異國相聚。
王家的下一代,亦未能逃脫流亡的宿命。
大伯的大兒子,作為王家的長子,後來也逃到了緬甸,加入李彌的反共救國軍。在之前,他和奶奶、大伯母等三代人一起,被同台批鬥。他們的身上,有太多的壞人標籤,地主家屬、逃亡家屬、境外國軍家屬等等。
當兒孫們為了活命一個個地逃亡異國之後,只剩一幫婦孺,守著王家偌大的老宅,獨自承受整個家族之於歷史的苦難。奶奶只能整日以淚洗面,他的兒孫們,為了活命接連逃往異域,至她死,都沒有回家。
我叫王豪,1961年出生于泰國北部的一個小山村美斯樂。
在此前,我的父親一直在緬甸,試圖和敗退于此的國軍部隊一起反共救國。這一年,中國人民解放軍在緬甸政府的請求下,入緬追剿國軍部隊。後者不得不跨越湄公河,移師泰北。
父親的其他3個兄弟,也隨軍來到泰國。大伯和三伯繼續做生意,二伯後來成為美斯樂興華中學小學部的校長。
父親撤退泰國時,我還在娘的肚子裡。我的母親叫黃淑卿,1958年由雲南施甸前往緬甸,加入父親所在的第五軍政訓處。母親不僅模樣清秀,還寫得一手好字。
那時,父親已經離開雲南8年了,他知道,回家已遙遙無期,37歲的他渴望重組一個家庭。父親托人去做母親的工作,希望娶她做老婆。母親不為所動,態度非常冷淡。母親的態度,讓身為師長的父親不解,他瞭解後才得知,母親曾經有過家庭。父親並不介意,經過不懈努力,母親終於對父親有了好感,嫁給了父親。
一個英俊瀟灑的高級軍官,一個讀過書的大家閨秀,他們的結合,讓無數人羡慕。
父親的四個兄弟,先後在異國再娶,這是一個無奈且充滿愧疚的選擇。留在雲南的四個妯娌,一輩子都沒有改嫁。即使在後來,他們得知自己的丈夫有了新的家庭,他們依然在默默堅守和等待。
意想不到的是,1970年的一天,我的母親突然精神失常!這是一個讓整個美斯樂的人,都無法理解的事情。
20多年後,當我回到雲南,知道了母親的身世,我終於明白,母親為什麼會這樣。
父親的這一段婚姻,過得並不幸福。
父親常年駐紮軍營,母親只能自己帶著四個孩子生活。她是個極度缺乏安全感的人,每到天黑,她就要把門牢牢鎖好,檢查數遍才放心。然後點上蠟燭,輔導幾個孩子功課。
母親對我們非常溺愛,每當脾氣火暴的父親訓斥我們時,她便挺身而出,但每次,總是吵不過強勢的父親。絲毫不懂溫柔的父親,從來不會安慰母親。
1970年,在緬北駐防三年的父親回了家,我們一家六口終於團聚了。
有一天,全家外出做客時,母親坐在角落裡一語不發,對所有人的問候都不搭理。就在人們埋頭吃飯時,只聽“叭”的一聲,手中的筷子被她折成兩截,整桌賓客愕然。
她開始一個人喃喃自語,說著別人聽不懂的話,一會哭,一會笑。
從那以後,母親的行為愈發異常。
1970年,對於駐紮泰北的孤軍來說,正處於生死邊緣。
在此前,他們多次被泰國政府圍剿,之後又為了搶生意和毒梟坤沙打仗。這一年,泰國政府邀請他們做雇傭軍,替政府收復被反政府武裝佔領的地盤,成功後就可成立政府承認的“泰北民眾自衛隊”,獲得長期居留權。
為了更多人的生,只能讓有的人去送死。
身居副軍長的父親,幾乎天天開會研究打仗事宜,照顧母親的事交給了傳令兵。
而母親不願呆在家裡,她經常有些疑神疑鬼地對我們說,父親在外面有了女人,不要我們了。父親深夜開會到很晚,她就帶著最小的弟弟,守在門外,一坐就是幾個鐘頭。開完會的父親看到這個場景,氣得扭頭就走。
有人建議把母親送往精神病院,父親卻沒有同意。他擔心精神病院會讓母親感到害怕。1972年夏天,父親帶全家到清邁度假,他希望換個環境能讓母親的病好轉,但足足呆了一個月,沒有任何效果。
我曾問父親,他會不會像母親說的那樣,拋棄我們母子。
“不會的!”父親的回答,堅毅中,透露著一絲感傷。1950年,他曾拋棄了自己的妻兒。
母親嫁給父親的那一年,雲南廣播電臺開設“對境外國民黨軍殘部廣播”,經常會出現父親的名字,呼籲父親回歸祖國的懷抱,全家老小等候他們回家。
每次聽到這樣的廣播,傳令兵就會默默地退去。父親先是一個人躲在房間裡流淚,之後就是摔東西。對於流落異域的老兵,幾乎每一個人都有過面向北方默默流淚的經歷。同樣,在他們的家鄉,他們的母親或妻子,也是在夜深人靜時,獨自流淚。
等到1961年我出生時,父親四兄弟終於和雲南的家人取得了聯繫。大媽不識字,回信是由哥哥王磊寫來的,每一封信的末尾都會問:爸爸,您什麼時候可以回家?
我能感受到父親的歉疚和無奈,他所能做的,就是盡最大能力,寄錢和物品回去。
那時候,中國饑荒遍野。父親寄回去的有炒麵、布匹、炒鍋、紅糖、衣服等等,對於家鄉的親人來說,雪中送炭。
1962年,家鄉來信,奶奶去世了。父親四兄弟相約在泰北的高山上,向北長跪,痛哭流涕。
到了“文革”,雙方的聯繫中斷。直到1978年後,通信再次恢復,也比較頻繁了。只是信的內容,再也不提回家的事情。漫長的“文革”,讓大家有了生疏且絕望。
在此前,父親曾有兩次撤台機會,但他沒有走。在這件事情上,他們四兄弟一致認為,雖然泰國也是異鄉,但離家要近得多。
他們一生,都沒有放棄回家的想法。而現實,卻讓他們成了一群寄居異國的孤兒。
因為父輩們的犧牲和努力,讓我們第二代有了新的出路。中學畢業後,我前往臺灣念書,後到日本工讀。直到1990年回到美斯樂,沒想到父親劈頭就說:“你還回來做什麼,看看這個家,一點溫暖都沒有!”
我有些訝異地看著父親,曾經身為副軍長的父親,腰背依然挺直,但頭髮已經花白。那時,泰北的孤軍已經放下武器,解甲歸田。傳令兵早已四散而去,父親的眼裡,滿是落寞。
我看到瘋了的母親,一個人關在屋子裡,正是盛夏,身上卻層層疊疊穿了五六件衣服,頭髮很髒,身上滿是異味。沒有人能碰她,即便是自己的丈夫。
看到我回來,母親終於有了一絲笑容,但很快,她又對著空中喃喃自語。這個場景讓我非常難受,我決定留下來,守著年邁的父母,不再漂泊。
就在我回到美斯樂的這一年,家鄉的一封來信,讓父親有些激動。信是家裡的一位長輩,受父親的兒子王磊之托寫來的:
王磊和他娘,希望你們能回家看看,王磊擔心你不相信他,就托我來告訴你,黨和政府非常開明,政策也很明確,你們回來不會有事的,我用人頭擔保。
歷史的恩怨漸漸遠去,親人們的相聚,終於可期。
第二年春節,父親帶著我,從曼谷乘坐飛機,開始前往已經離別整整41年的家鄉。
因為通訊條件所限,抵達昆明後,父親才向鳳慶的家人發去電報:
吾已抵昆,攜子豪、旭同返
在決定回家之前,母親清醒的時候,父親曾徵求她的意見,想不想回中國看看自己的父母和姐妹,那時,外公和外婆還都在世。母親猛地站起來,冷冷地答道:“不回!”然後扭頭走開。
這讓我十分不解。
這個謎底,直到我再一次回到雲南探親時,才一點一點剝開。
從昆明出發,坐著汽車在山裡顛簸了一整天,終於抵達鳳慶老家。
時年70歲的父親西裝革履,手拄文明杖,我和弟弟阿旭穿著牛仔褲,一身時髦打扮。那時的鳳慶,到處都是低矮的破房子。
回家的父親,如是異鄉人。
就在村口,遠遠的,望見一個穿舊式藍布衫的老太太站在一棵大樹下。走到跟前時,父親突然站住,他抬起右手指著老太太,用濃重的鄉音問:“你施玉蘭嘎?”
“哦,回來了嘎。”老太太答非所問地說,然後指著我和弟弟說:“哪個是阿豪?哪個是阿旭?”
那竟然是大媽。
在回家的路上,我曾無數次地想,父親和大媽見面時,一定會緊緊地擁抱在一起。沒有想到,在離別41年之後再見時,他們夫妻之間,竟是如此地克制。41年的苦難、分離,以及思念,似乎並不存在。
後來才知道,大媽為了等我們回家,就這樣在村口的大樹下,站了整整一天。父親走到大媽身邊,用手拍拍她的肩膀說:“你辛苦了,你辛苦了!”這對曾經竹馬青梅的表姐弟,就這樣說著話,往家走去。
父親的舉動,就像一位長官在嘉獎勝利歸來的士兵。
一起前來迎接我們回家的,還有父親的兒子王磊。那個曾在信中無數次呼喚爸爸回家的孩子,已是43歲的中年人。而真正與爸爸相見時,他卻難以開口,一直淡淡的,沒有多少話可講。
“小時候一直期盼著爸爸回來,別人都有爸爸,我為什麼沒有。後來長大了,我和媽媽已經不抱希望了。現在突然回來了,就像是做夢一樣,很奇妙的感覺。”王磊很平靜地說。
兩歲時父親就離開了他,但他多年後竟然記得一個畫面:他耍賴皮哭,父親打了他屁股兩下。父親教訓他的畫面,是他對父親唯一的記憶,如同珍寶一樣,深藏於心,一輩子都捨不得忘。
大媽在接到電報時,就開始準備了。他們刷白了房子,從鄉政府借來新的被褥。父親被安排和大媽同住一屋。
我、弟弟阿旭以及哥哥王磊,住在兩位老人的樓上。夜深人靜時,月光從房頂的窗戶照進來,不隔音的木板下傳來父親和大媽忽高忽低的談話聲。
我們同父異母的三兄弟沒敢說一句話,側耳細聽,只聽得父親翻來覆去說了好多遍,“你辛苦了,對不起你們了。”
大媽則說:“你也不容易。”
每當談話陷入沉默時,父親就搶著說:“過去的事你就不用再說了,你們受的苦我都知道。”
強勢的父親,沒有給大媽任何傾訴的機會。
我也終於明白,當我問母親和大媽誰更好時,父親為什麼會說母親“一無是處”。大媽對他的包容和體貼,以及作為一名傳統婦女的隱忍,是沒有人可以相比的。
父親的歸來,讓大媽高興不已,她忙前忙後張羅飯菜,待全家人落座,她卻不肯入座,我去請了好幾遍,她才悄悄告訴我:“我從嫁給你父親那天起,從來沒和他同桌吃過飯,這是老規矩。”
在準備的飯菜中,有一盤浸著油漬的破酥包,異常醒目。
回家的父親,還偶遇了當年隨他征戰的勤務兵,勤務兵頭髮花白,穿著一雙破舊的解放鞋,他正步走到父親跟前,敬了一個禮:“長官,您回來了!”
多年後,父親提到這個場景,依然是唏噓不已。
留在雲南的勤務兵,也曾遭受了歷史的折磨,但畢竟,他可以留在家鄉,與親人廝守。
父親回家的另一件事情,就是修建王氏宗祠。作為鳳慶最大的地主,王家的五代祖墳曾在文革時被毀。當地統戰部門為了向曾為副軍長的父親示好,專門撥了一塊地用於修建宗祠。
在奶奶的墳前,父親長跪不起。兒子出行或歸家時,都要向母親跪著告別或請安,這是在泰北華人中,至今還保留著的一個古老傳統。當年離家時,他告訴母親,他只是出去避避風頭。這一去,就陰陽兩隔。
在40年前,父輩們流離於緬北的叢林中,居無定所之時,留在家鄉的婦孺們,也在驚恐度日。
王家的祖宅曾是一個有著數十間房屋的青瓦四合院,依山傍水,每扇門窗都雕刻著精美的花紋,四合院前的操場有半個足球場那麼大。
1950年後,十多名家丁全部被遣散,只剩一個啞巴忠實地守在奶奶身邊。再後來,所有人被趕出老宅,王家巨大的木門被貼上封條,財產全被沒收,家人住進一間陰暗潮濕的茅草屋,常常吃了上頓沒下頓。半年後,茅草屋倒塌了,他們只能在村子裡挨家挨戶借住。
“母親被批鬥時,我只能站在旁邊,邊看邊哭,等批鬥的人走後,才趕快扶起母親,去找點草藥來給母親敷在傷口上。”王磊說。
因為父親的身份,小學畢業後,王磊就不能繼續念書了,開始和母親在生產隊幹農活。
曾為地主婆的奶奶,1962年去世時,連一口像樣的棺材都沒有。心底善良的她,把很早前就給自己準備的楠木棺材,用來給那個忠誠的啞巴家丁下葬了。
她的靈前,沒有一個可以披孝的兒子。
流落泰北的王家四兄弟,其中大伯和二伯,在1990年前政策明朗之前,已經去世了,埋骨異域。
我的三伯在看到父親平安返回泰北後,相信了共產黨沒有說謊,也在一年多後回家探親,遺憾的是,見到了我父親的三伯母卻沒能等到丈夫回家,在一年前去世。
等了一生,就如此錯過。
王家四兄弟,只有我的父親,見到了自己的原配妻子。他們相見兩年後,大媽也去世了。
1993年年底,我成家了,母親的瘋病愈發嚴重,為了探究母親的過去,我帶著新婚妻子前往雲南施甸,去看望外公外婆。
我和妻子去看望外公外婆。
從外婆的口中,我知道了母親的秘密,那是一段連父親都不知道的經歷:出身大戶人家的母親,年輕時曾嫁給當地一青年教師,50年代因丈夫成分不好,夫妻被關進監獄,幾個月後母親以“陪殺”的身份目睹丈夫在眼前被槍斃,5歲女兒也在監獄受了驚嚇,夭折。
母親被釋放後,外婆集齊家裡所有的錢幣,捆在母親身上,送她跨過怒江,逃往緬甸。
我終於明白,母親的一生,為什麼會活得那般驚恐,那麼不安!她對我們的溺愛,對父親的猜疑,都是害怕再失去。可惜,行伍出身的父親,一生也沒能明白母親內心的創傷,他甚至連母親的生日都不知道。終於,母親再也無法承受歷史的沉屙,在恐懼和不安中,徹底迷失了,成了父親口中“一無是處”的妻子。
1994年,我們邀請二伯母前往泰國團聚,那年,二伯已經去世整整20年了。令人遺憾的是,二伯母臨走都沒有去二伯的墓地。她到死,都沒有原諒自己的丈夫。
他們是王家四兄弟中,唯一自由戀愛的。關於他們的悲歡離合,他們的兒子,會在另篇泰北系列故事中講述。
2005年,我的父親和母親先後離世,這對陰差陽錯走到一起的夫妻,一輩子過得都很分裂。他們的內心,各自都有著歷史的創傷,卻相互沒能理解和寬慰。
十年後的2015年,我的哥哥王磊來到泰北美斯樂,我帶他去了父親的墓地。他跪在父親的墓前,就如同他那年見到父親時一樣,依然是淡淡的,沒有多少話可講。
就像做夢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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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日本的話,如果沒結婚,你能選擇的是用觀光簽去短期,但不能工作,連打工也不行。
在日本境內你持觀光簽還是可以找工作,就看公司願不願意雇用你。
日本的工作簽不會太難辦,難找的是工作。
至於找不找得到,就要看你的專業能力與語文能力。
以身份來說,拿觀光簽沒有結婚,在日本一般企業的觀感應該是穩定度很低,
算是比較不利。
另一個選擇是申請為期一年的打工度假簽證,然後來找正式工作。
找不找的到還是跟上述條件差不多,不過至少你可以合法工作一年,有比觀光簽好一點。
且戰且走的話,如果你有日文會話能力,至少打工不會太難找。
如果結婚的話,如果你的另一半拿工作簽證,你拿的就會是家族滯在簽證。
家族滯在簽證如果要工作的話,必須額外申請資格外許可方可工作,但有規定時數上限,
一週工作不可超過28小時(也就是你只能打工)。
如果結婚且你的另一半有永住,那就好很多,你的工作權就跟一般日本人一樣。
日本永住權的取得,非與日本人結婚等特殊情形下,在日居留10年後可申請。
以你的另一半來說,可能已經很快了。
或許你可以先用打工度假簽先撐過第一年,之後就可以取得永住者的配偶簽證。
拿中國國籍在台灣找工作、法律規範還有實行上都難很多,
就算找到了,薪水待遇應該還是比日本差很多,
你需要考量的點,或許可著重在自己有沒有辦法被日本公司雇用。
※ 引述《Balduran (balduran)》之銘言:
: 先簡單介紹一下
: 我是台灣人 在台北工作
: 令一半是上海人 在日本念書快十年
: 情況是這樣的
: 另一半還有一年左右會畢業
: 正在考慮就業的方向
: 原本的目標是要在日本就業兩年
: (似乎是可以拿到永住權)
: 這樣的前提下 我想問的是
: 若我們還沒結婚 我只能用觀光簽證先去日本 然後努力找工作想辦法留下來 對嘛?
: 若我們結婚了 那我可以用依親的方式過去嘛? 這時候我還是可以找工作吧?
: 再一個問題就是
: 中國國籍要在台灣找工作是不是不可能呢?
: 但他拿的是日本的學歷
: 小弟我對這些不太清楚 煩請指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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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8.247.145
因為已經快滿十年,剛來的時候,中國的中小學生應該沒有辦法拿就學簽長居日本,
用依親方式比較有可能,如果她一開始是用這個方式的話,可能不受五年工作之限。
我沒有查詳細資料不太敢肯定,不過公司裡有中國同事用依親來,
唸了語校>高中>大學>研究所,工作才剛一年,"聽說"在申請永住了。
(因為是聽說所以我不敢肯定,怕誤導板友,建議原原PO請女朋友查個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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